6消费税已纳税额的扣除汇总
消费税税款抵扣的会计处理及税收筹划
2委托加 工 收 回 的应 税 消费 品 。当期 准予 扣 除 的委 托 . 加工 应 税消 费 品 已纳税 额= 期初 库 存 的委 托加 工 应税 f 肖费
品 已纳 税 额+当期 收 回 的委 托 加 工应 税 消 费 品 已纳 税 额 一 期末 库存 的委托 加工 应税 消费 品 已纳税额 。 3进 口应税 消 费 品。 当期准 予扣 除 的进 口应 税 消费 品 .
税 收 与 税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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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加 工 收 回 的 已 税 鞭 炮 焰 火 生 产 的 鞭 炮 焰 火 ;5 外 购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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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 ;8 外 购或 委托 加工 收 回的 已税 木制 一次性 筷 子为 原料 () 生 产 的木制 一次性 筷 子 ;9 外 购或 委托 加工 收 回的 已税实 () 木 地板 为原料 生产 的 实木地 板 ; 1 )外购 或 委托 加工 收 回 (0 的 已税 石脑 油 为原料 生产 的应税 消费 品 ; 1 )外 购或 委托 (1 加 : 收 回的已税 润滑 油为 原料生 产 的润滑 油 。 f : 需 要 说 明的 是 , 2 0 从 0 1年 5月 1日起 , 止执 行 外 购 停
消费税筹划练习题
消费税筹划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9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中按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是( )A.选择非应税消费品项目投资B.充分把握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C.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降低税负D.先销售后换货答案:A2.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溶剂油生产的应税成品油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答案:C3.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A.高尔夫球及球具B.高档化妆品C.护肤护发品D.木制一次性木筷答案:C4.下列各项中,属于兼营销售的纳税筹划方法的是( )A.低成本B.转让定价C.税负转嫁D.分开核算答案:D5.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能够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因为( )A.消费税纳税环节的单一性B.消费税征税对象的选择性C.消费税计税方法的多样性D.消费税税收调节的特殊性答案:A6、消费税税率的筹划,主要是巧妙运用()。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复合税率D.差别税率答案:D7.某化妆品厂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每年该厂向门市部移送化妆品1万套,每套单价500元,门市部销售单价5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如化妆品厂将该门市部分立,使其具备独立纳税人身份,则每年可节约消费税()万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A.21.42B.7.5C.11.54D.12.72答案:B8.甲葡萄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葡萄酒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
本年7月销售葡萄酒100万元,当月用200吨葡萄酒换取生产资料。
葡萄酒销售最高价为每吨220元,最低价为每吨180元,平均价为每吨2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为()A.增值税13.52万元,消费税10.44万元B.增值税13.52万元,消费税10.4万元C.增值税13.57万元,消费税10.44万元D.增值税13.57万元,消费税10.4万答案:A9.应征收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不包括( )A.材料成本B.加工费C.增值税D.消费税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1.下列各项中,主要针对消费税兼营和成套销售进行纳税筹划的有()A.先销售后包装B.分别核算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C.成套销售应慎重D.降低生产成本答案:ABC2.纳税人采取的如下方式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可以减轻纳税人消费税负担的有()A.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适当降低销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B.将原成套销售消费品,改为生产销售环节化整为零,零售环节成套销售C.将随同黄酒销售的包装物(不单独作价)改为不作价而收取押金D.将啤酒的销售价格从3000元/吨降至2990元/吨答案:ABD3.下列各项中,属于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策略有()A.缩小税基策略B.适用低税率策略C.延缓纳税期限策略D.合理归属所得年度策略答案:ABC4.充分利用消费税已纳税额扣除能够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这些标准有()A.必须属于扣除的范围B.一般要从生产性企业购进C.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D.所购消费品必须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答案:ABCD5.下列各项中,主要是通过缩小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纳税筹划的有()A.先销售后包装B.先销售后换货C.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降低出厂价格D.通过汇率选择降低计税销售额答案:BCD6.下列关于以外汇结算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应当选择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B.应当选择销售发生当天的外汇牌价C.汇率折算方法可随意变动D.外汇市场波动越大,越有必要对汇率选择进行筹划答案:ABC7.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途径的有()A.合理确定销售额B.合理选择税率C.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的扣除D.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选择答案:ABCD8.下列关于消费税已纳税额扣除的纳税筹划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一般来说,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要比从商家购进成本低、税负轻B.为进行税额扣除,购买者应正确选择购货渠道和发票种类C.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尽量从对方获得普通发票,以获得更多消费税抵扣D.在进行消费税抵扣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案:ABD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总分5分)1.通过企业合并或兼并方式之所以能实现消费税的递延纳税,主要是因为不同消费品的税率不同。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3.20•【文号】财税[2006]33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二款的第1项成品油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和附件的第六条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废止*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条第一款“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的规定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增税目(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适用税率分别为: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2.高档手表税率为20%;3.游艇税率为10%;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比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计税依据都比较清晰,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税目辨析,卷烟(包括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白酒的消费税计算,金银铂钻及其饰品的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抵扣,以及与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组合理解透彻。
本文档将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介绍,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算。
2.从量定额计算。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当月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0元(单独记账核算),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46330元。
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A.84000B.88000C.88200D.92200【答案】B【解析】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400000+22600÷1.13)×20%+4×1000=88000(元)。
某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2021年)A.将自产高尔夫球杆赠送给客户用于市场推广B.将外购高尔夫球包用于少年高尔夫球比赛奖励C.将自产高尔夫球用于产品质量检测D.将外购的高尔夫球杆握把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答案】A【解析】(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2)用于产品质量检测的高尔夫球不征消费税,产品质量检测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道工序。
消费税的计算
(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 扣除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 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定额税率
零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计税规定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和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 应纳税额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率) (2)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 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
零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 税税率)
(3)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 ,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
(4)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 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 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 消费税税率)
批发销售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1)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第三章消费税法Part1 消费税基础内容概览☐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零售。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属于价内税。
☐属于中央税。
☐一般为单一环节纳税。
只有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超豪华小汽车(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零售)这两类应税消费品在双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单一环节)纳税:金银铂钻。
Part2 税目(15项,下设子目)☐ 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环节,均复合计税。
☐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税。
☐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其他酒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白酒 ☐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其他酒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白酒 ☐ 果啤,属于啤酒。
☐ 葡萄酒,属于其他酒。
☐ 调味酒,如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高档化妆品 ☐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金银铂钻、金基银基合金、金基银基镶嵌、钻石饰品、钻石镶嵌→零售环节纳税、单一环节纳税☐ ☐用原油或其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按照润滑油征消费税☐润滑脂→应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①②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 ≥70%的动物油和植物油☐ VOC ②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纯生物柴油☐同时符合①②③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①“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②≥90%的废矿物油,产成品必须包含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0.65吨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电池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消费税纳税额的计算
§3.1 消费税概述
一 、概念: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 特点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我国目前对15种产品征税 寓禁于征:烟、酒、鞭炮 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化妆品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高能耗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 不可再生的资源:成品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节能环保:电池、涂料
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 100 辆摩托车,每辆完税价 格2000元,关税700元,消费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 计算进口时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2000+700)/(1-10%)×10%×100=30,000元
应纳增值税=(2000+700+300)×17%×100=51,000元
例: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月初库存外购烟丝3 万元,本月又 购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8万元,烟丝全部用 于生产成卷烟对外销售,月末结存烟丝 1万元。本月甲类卷烟销 售额为35.1万元(含税),数量为10箱。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 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税率:烟丝30%,甲类卷烟56%、150元/箱)
2.中轻型商用客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10% 20% 10% 5%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铅蓄电池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 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十五、涂料
5%
4%(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免征 4%
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 克/升(含)
免征
三、 作用
1、 调节产品结构
六大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汇总
六大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汇总★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三大主要税种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5.6%、26.2%、13.5%一、增值税计算1、税率必须背熟一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13%,11%,7%,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税法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增值税一纳税人;2、计算公式1小规模纳税人增傎税的计算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价/1+税率×税率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进项税额=买价不含税税率★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含其他杂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②进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二、营业税计算1、税率:必须背熟13%:交通运输业全部营改增、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2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部分营改增、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35%~20%:娱乐业★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中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咨询鉴证服务使用税率均为6%;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范围内一律适用3%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三、消费税的计算1、税率不用背熟,题目给定2、计算公式:1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2进口货物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应交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四、关税的计算:1、税率不用背熟,题目给定2、计算公式:进口货物的关税计算公式=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税率-速算扣除数3、稿酬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1每次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每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800元×20%×l-30%;2每次稿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每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稿酬所得×l—20%×20%×1-30%;次的界定: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合并计算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4、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计算公式:1每次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报酬所得-800元×20%;2每次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报酬所得×l—20%×20%;特殊: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5、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计算公式:1每次租赁所得不超过4000元每次租赁所得应纳税额=每次财产租赁所得-800元×20%;2每次租赁所得4000元以上的每次租赁所得应纳税额=每次财产租赁所得×l—20%×20%;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出租的是非住房,适用税率20%;如果出租的是住房,不区分用途,适用比例税率,税率减按10%;6、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公式:每次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偶然所得收入额×20%;六、企业所得税计算:1、税率:基本税率:25%优惠税率:20%小微企业,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税法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或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项目税法规定:1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企业发生的与有关的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财政补贴收入和纳税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6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允许扣除;7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8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9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各种税计算练习题:1.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6月,该商业零售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含增值税61800元;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2、某商业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进服装100套,进价150元/套,取得普通发票,价款已付,企业以309元/套的价格售完该批服装,则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180万元、增值税税额30.6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支付相关运费10万元,已收到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则外购原材料及支付相关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销售收入586.17万元含税;则对外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5、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一批免税农产品20000元,可以抵扣多少增值税6.某粮油加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食用植物油40吨,每吨5000元不含税;则销项税额是多少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用植物油2吨,每吨5650元含税,则销项税额是多少7、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份生产销售了一批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100万元;消费税税税率为30%;则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多少万元;8、某公司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海关应征进口关税30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20%,则进口环节还需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各是多少元消费税税率为10%;9、某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取得交通运输收入111万元含税,当月外购汽油10万元,购入运输车辆2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联运支出40万元不含税金额,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取得专用发票,求该纳税人2013年3月应纳税额10、某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起征点为20000元,某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交通运输服务收入20001元含税,该个体工商户本月应缴纳多少增值税11、刘某于2002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全家居住,租期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全年租金收入3000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东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2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2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已纳关税1万元;3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7%;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公司2月份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6日,该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结清3月份应纳税款;4月20日,税务机关对该企业3月份纳税情况实施稽核时,发现以下情况:(1)该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销售额为90000元不含税,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2)该企业外购一批用于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己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经核查,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其进项税额已从3月份的销项税额中抵扣;(3)该企业将新开发的化妆品40箱作为样品用于新产品发布会,会后全部赠送与会人员,该批样品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样品发生的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化妆品的市场售价每箱315.9元含税(4)该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5000元该该企业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0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①下列各项中,关于上述业务是否应该补缴增值税的分析正确的有;A、第三笔业务中,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计算补缴增值税B、第四笔业务中,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0元,该公司多计算进项税额500元,需要补缴增值税C、第一笔业务中,销售化妆品收入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其收入未计入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应该补缴增值税D、第二笔业务中,外购的原料因为管理不善被盗,其进项税额应该作转出处理,应该补缴增值税②如果需要补交增值税,则该公司3月份应补交增值税元③该公司需要补交消费税吗如果需要,则该公司3月份应补交消费税14、2014年3月,假定某公司某纳税人含税工资6000元人民币,则该纳税人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元15、2014年3月,某公司是小型个体工商户,账证齐全;2012年取得营业额为80000元,准许其扣除的当月成本、费用及相关税金合计60000元,则该个体商户3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是多少16、某歌星到某市演出,一月内在该市演出3次,第一次表演收入3000元,第二次表演收入5000元,第二次表演收入30000元,共取得表演收入38000元,计算该歌星应纳个人所得税17、某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00万元,经过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有以下几项项目需要调整:1公益性捐赠支出90万元,已全部列支;2税收罚款支出9万元,已全部列支;3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已作为收入;计算该公司2012年度应纳所得税;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率25%18、李某与张某共同编写一本20万字的着作现代企业管理,共取得稿酬10000元,其中李某分得6000元;张某分得4000元,求两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答案:1、61800/1+3%3%=18002、309100/1+3%3%=9003、30.6+107%=31.34、586.17/1+17%×17%=85.175、2000013%=26006、40500013%=2600025650/1+13%×13%=13007、10030%=308、30/20%+30/1-10%×10%=2030/20%+30+2017%=349、111÷1+11%×11%-10×17%-20×17%—40×11%=11-1.7-3.4-4.4=1.5万元;10、因为提供应税服务的起征点为20000元,该个体工商户本月交通运输服务不含税收入为20001÷1+3%=19418.45元;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未达到起征点,因此对该部分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11、2500-80010%12=204012、l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8+1×17%=1.53万元;2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7%+1×7%+1.53=8.4万元;32月份销项税额=93.6/1+17%×17%=13.6万元;4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13.6-8.4=5.2万元;13.①ABCD②9000017%+5100+40315.9/1+17%17%+500=22736③9000030%+40315.9/1+17%30%=3024014、6000-350010%-105=14515、80000-6000010%-750=125016、3000-80020%+50001-20%20%+300001-20%30%-2000=644017、12%以内可以扣除,多出部分6万元调增,罚款支出调增,利息免税,调减;=700+6+9-10=705万元应纳=70525%=176.25万元18、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000×1-20%×20%×1-30%=672元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800×20%×1-30%=448元。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汇总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表第3栏“发卖数量〞在填写时要写清数量单元。
卷烟、雪茄烟单元为箱,烟丝、酒及酒精、汽油、柴油的单元为吨,摩托车、小汽车单元为辆,汽车轮胎单元为套。
如啤酒1(吨)。
3.表第4栏,“发卖额〞指不含增值税的发卖额。
4.表第5、6栏,“视同发卖数量〞、“视同发卖金额〞指申报单元自产自用、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以及发卖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的发卖数量和发卖额。
5.表中第7栏,“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如果没有发生外购或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第七栏=4+6或3+5。
6.本表第8栏,“税率%,税额〞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适用税目〞所对应的规定“税率%税额〞。
7.本表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指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数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8.本表第10栏,“本期应交税金〞如果发生准予抵扣税款的行为,第10栏计算公式如表。
9.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注:1.本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填报。
2.“全部收入〞,系指纳税人的全部营业收入。
3.“减除工程〞,系指税法规定允许从营业收入中的扣除工程的营业额。
4.“减免税工程〞系指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工程的营业额。
××税代扣代缴税款陈述表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金额单元:元(列至角分)注:1.除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外,本陈述表各税通用。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摘要] 委托加工收回或外购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时,其已纳税额准予抵扣。现行税法对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处理已有相关的规定,但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对此的会计处理尚未明确规定,相关的教学用书也很少提及。本文对该类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探讨,以期对实务工作提供帮助。[关键词] 应税消费品;抵扣;税法;会计处理委托加工收回或外购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时,其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对于已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准予抵扣的已纳税额,现行税法有了相应的规定,但理解起来尚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涉及相应的会计处理,现行的会计准则未作详细的规定,因此对于会计学习人员和实务工作者都有一定的难度。本文将详细地探讨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一、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根据税法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若直接销售,由于消费税是单一环节,为避免重复征税,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若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烟丝等11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等11类),其已纳消费税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税额中抵扣。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或=“委托加工物资”÷(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2)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消费税准予抵扣。因此,委托方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通过“委托加工物资”账户核算其成本;支付代扣消费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核算。然而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明确已纳消费税抵扣的会计处理。为了清晰地反映其抵扣过程,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二级科目下可设置“待扣税金”明细账户。该明细账户借方核算企业在期初库存、本期收回及期末库存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贷方核算企业领用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即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额。例1: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和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原料55 000元,支付加工费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A厂应代扣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成卷烟。①支付材料及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7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贷:银行存款23 400原材料55 000②由于用于连续生产,根据公式(2)计算当期委托加工烟丝时支付的消费税=75 000/(1-30%)×30%=32 143(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扣税金)32 143贷:银行存款32 143③委托加工烟丝入库时:借:原材料75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75 000假设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调拨价格为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2 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19 880元,分录如下:④销售卷烟,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52 650贷:主营业务收入(60×250×3) 4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 650⑤销售卷烟,计提消费税=150×3+45 000×45%=20 7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 7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 700⑥根据公式(1)计算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为2 580+32 143-19 880=14 843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4 843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扣税金)14 843⑦当月实际上缴消费税额=20 700-14 843=5 857(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 857贷:银行存款5 857对于例1中“应交税费”明细账户的变化可用丁字形账户表示(见图1)。二、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根据税法的规定,外购货物若直接销售,由于消费税是单一环节,为避免重复征税,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对于某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如烟丝)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3)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消费税税率(4)外购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可以抵扣外购时已纳税额。因此,在购入应税消费品时,不应按买价全额作为原材料的成本,应按允许抵扣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扣税金)”,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消费税的数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科目。例2:某卷烟厂4月份购进已税烟丝一批用于生产A牌卷烟,买价是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已入库存,已付款。为了简化计算,假定对卷烟只执行50%比例税率,烟丝的比例税率为为30%。①支付烟丝价款时,由于用于连续生产,根据公式(4)计算当期外购烟丝已纳税额=100 000×30%=30 000(元);进项税额=100 000×17%=17 000(元)。借:原材料——烟丝(100 000-30 000)7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扣税金)30 000贷:银行存款117 000假设当月销售A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 000元,款项已收。期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 000元,期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70 000元。②销售卷烟,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374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3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 400③销售卷烟,计提消费税320 000×50%=160 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6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60 000④根据公式(3)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50 000×30%+30 000-70 000×30%=24 00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4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扣税金)24 000⑤当月实际上缴消费税额=160 000-24 000=136 000(元)。借:应交税费——交消费税136 000贷:银行存款136 000对于例2中“应交税费”明细账户的变化可用丁字形账户表示(见图2)。三、小结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因此委托加工收回或外购的应税消费品,若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额是准予扣除的。但已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因两者计算成本的方法不同也略有不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计税依据是材料成本和加工成本,具体见公式(2);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计税依据是买价,具体见公式(4)。对于二者已纳税额准予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当期领用的部分。在此,可以借用财产清查法中的实地盘存制,即采用以存计耗的方法来计算当期领用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公式(1)、(3)都是基于此思路进行税务处理。至于二者相应的会计处理,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中并未对此进行具体规定。本文提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扣税金)”明细账户核算在委托加工或外购环节已纳税额和准予抵扣的已纳税额,从而与核算企业向税务机关的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相区别。主要参考文献[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2] 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 侯立新. 税务会计与合理有效避税实务[M].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3.31•【文号】国税发[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五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3月18日)宣布失效或废止本篇法规《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所废止。
*注:本篇法规中第二条第二款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废止本法规第二条第三项第1目、第2目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3.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4.抵扣税款台帐(外购从价定率征收应税消费品)5.抵扣税款台帐(委托加工收回、进口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6.抵扣税款台帐(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征收管理,现将有关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税种登记生产销售属于通知第一条、第四条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填写“应税消费品生产经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扣除
税法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一)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税款抵扣的范围
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由于其应交的消费 税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所以,将其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 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抵扣范围与外购的抵扣范围相同。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二)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 费品已纳税款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 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 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一Hale Waihona Puke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二)当期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金额的 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 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 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⑧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2.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一)外购已税消费品税款抵扣的范围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 火、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 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深加 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 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 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税收计算公式汇总税收计算公式汇总:(1)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税)(2)小规模纳税人:揽增值税=不含税总收入×3%(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于税额标准3、营业税: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税率4、关税:揽关税=完税价格×税率5、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7%(外资不用交)6、教育费额外=(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外资不必缴)7、堤围费=营业收入×1.3‰(2021年7月起调为1‰,外资企业0.9‰)8、企业所得税:(1)查账征收:按年计算,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季度缴交时:揽所得税=本年总计利润总额×25%-已缴交年终汇算清缴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财务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增加额)×25%(2)定率征收:每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收入30万元以下不用交汇算清缴报告)①用总收入测算利润:揽所得税=本年总计总收入×增值税税金率为×25%-已缴交②用费用推算收入再推算利润:揽所得税=本年总计的费用÷(1-增值税税金率为)×增值税税金率为×25%-已缴交(3)简易征收(带征):应交所得税=营业收入×简易征收率9、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金(九级超额税率为)应交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收入-2000-三险一金)×适用于税率-速算计入数10、房产税:(1)从价计征:揽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房产原值×(1-计入比例)×1.2%)(2)从租计征:应交房产税=租金收入×12%11、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收入-可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占到可以计入项目金额的比例=增值额÷可以计入项目金额→用以确认税率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可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11、印花税:(1)应交合同印花税=合同金额×适用税率(2)账簿:第一次总账按(注册资本资本+资本公积)×0.5‰,其他账簿按5元/本(3)权利证照:5元/本(许可证、房产证等)(4)实际工作中合约印花税按以下排序:工业企业:每月交印花税=(营业收入+采购金额)×75%×0.3‰商业企业:每月缴印花税=(营业收入+订货金额)×50%×0.3‰12、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税率13、车辆购置税=完税价格(蠡湖)×税率(5%、10%)14、车船使用税:定额(例如:摩托车96元/年)15、契税=房价×税率。
课程资料:应纳税额的计算(3)征收管理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允许扣税的项目(P156)(教材有8+1项)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P157)。
扣税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归纳】对扣税规则的理解:1.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2.需自行计算抵扣。
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凭票购进扣税。
3.允许抵扣已纳消费税税额的税目在教材上只列了9项,考试按教材掌握。
4.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5.在批发环节纳税的卷烟不得抵扣前一生产环节的已纳消费税的税款。
6.纳税人以进口、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分别依据《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关于珠宝首饰抵扣消费税与不得抵扣消费税的案例:某首饰厂外购1000颗经过其他首饰厂加工的珊瑚珠之后的业务如下:【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不准予扣除的有()。
税务会计公式汇总,很齐全!(老会计人的经验)
税务会计公式汇总,很齐全!(老会计人的经验)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甲类卷烟10%乙类卷烟5%雪茄烟5%护肤护发品5%烟丝5%鞭炮、焰火5%粮食白酒10%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6%薯类白酒5%汽车轮胎5%其他酒5%小轿车8%酒精5%越野车6%化妆品5%小客车5%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预缴所得税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及知识点变动整理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大纲(知识点)及考点变动整理考试大纲中,将对知识点的学习要求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类。
其中,了解是指对《税法(I)》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进行理解;熟悉是指能够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商品和服务流转过程中的实务问题;掌握是指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在相对复杂的职业环境中,能够全面、科学地处理经营过程中复杂的涉税实务问题。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2024年2023年变化一、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税法的原则掌握掌握/(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熟悉熟悉/(四)税法的作用了解了解/(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了解了解/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熟悉掌握下调(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熟悉熟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了解了解/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要素的主要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了解了解/四、税法的运行(一)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熟悉熟悉/(三)税收司法的相关规定了解了解/五、税收制度沿革(一)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了解了解/(二)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熟悉熟悉/第二章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类型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的性质及计税原理熟悉熟悉/(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了解了解/(四)增值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五)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及依据熟悉熟悉/(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及管理掌握掌握/(四)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范围、程序及管理掌握掌握/三、征税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二)境内销售范围的界定熟悉熟悉/(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四)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特殊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六)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概述了解了解/(二)我国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熟悉熟悉/(三)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掌握掌握/(四)零税率的适用范围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一)法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二)特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三)临时优惠规定掌握掌握/(四)即征即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五)先征后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六)扣减增值税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七)起征点规定和免税规定掌握掌握/六、计税方法(一)一般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二)简易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三)扣缴计税方法熟悉熟悉/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销项税额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二)特殊方式的销售额掌握掌握/(三)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掌握掌握/(四)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掌握掌握/(六)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八)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掌握掌握/(九)增值税汇总纳税熟悉熟悉/八、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熟悉掌握下调(二)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了解了解/(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了解了解/(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征税熟悉熟悉/十、出口环节增值税(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熟悉熟悉/(二)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熟悉熟悉/(四)海南自贸区有关退税政策了解了解/(五)综合保税区增值税试点政策了解了解/十一、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二)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三)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五)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熟悉/(六)加油站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无新增十二、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掌握下调(二)纳税期限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掌握熟悉上调十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无熟悉删除(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无掌握删除(三)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无了解删除(四)发票违章处理无了解删除(五)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无熟悉删除(六)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管理无了解删除第三章消费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熟悉熟悉/(二)消费税的特点掌握掌握/(三)消费税的演变了解了解/(四)消费税的征税原则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二)消费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消费税税目掌握掌握/(二)消费税税率熟悉熟悉/(三)进口卷烟适用税率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了解上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掌握掌握/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熟悉熟悉/(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掌握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无掌握删除七、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基本规定掌握掌握/(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了解了解/(三)部分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了解无新增八、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二)电子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三)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熟悉掌握下调(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熟悉了解上调(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了解了解/十、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掌握掌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三)纳税期限熟悉了解上调(四)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熟悉熟悉/四、税率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熟悉熟悉/六、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八、征收管理熟悉熟悉/第五章土地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土地增值税特点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熟悉熟悉/(二)纳税义务人的特点了解了解/三、征税范围和税率(一)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一)应税收入掌握掌握/(二)扣除项目掌握掌握/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掌握掌握/2.房地产开发成本掌握掌握/3.房地产开发费用掌握掌握/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掌握掌握/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掌握掌握/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掌握掌握/五、税收优惠(一)转让普通标准住宅、转让旧房作为安置住房、公租房的税收掌握掌握/优惠(二)国家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熟悉熟悉/(三)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掌握掌握/(四)其他税收优惠熟悉了解上调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额的确定掌握掌握/(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定义熟悉了解上调(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掌握掌握/(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掌握掌握/(四)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间掌握掌握/(五)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确认掌握掌握/(六)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掌握掌握/(七)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熟悉了解上调(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受理了解了解/(九)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熟悉了解上调(十)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了解了解/ (十一)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掌握掌握/ (十二)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掌握掌握/ (十三)清算后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掌握掌握/八、征收管理(一)预征土地增值税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第六章资源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资源税的改革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资源税税目掌握掌握/(二)资源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资源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资源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规定了解了解/(四)其他减免税规定掌握了解上调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三)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应纳资源税的规定掌握无新增(四)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的规定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期限了解了解/(三)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七、水资源税(一)纳税义务人熟悉了解上调(二)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税率熟悉了解上调(四)税收优惠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熟悉了解上调第七章车辆购置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的作用了解了解/二、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及税率(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掌握掌握/(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税收优惠(一)车辆购置税法定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二)车辆购置税其他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具体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四)减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七、征收管理(一)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二)纳税环节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四)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八章环境保护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环境保护税概述(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环境保护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环境保护税不征税项目掌握掌握/三、税目及税率(一)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熟悉熟悉/(二)环境保护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一)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三)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二)纳税地点熟悉掌握下调(三)纳税期限掌握掌握/(四)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了解了解/第九章烟叶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烟叶税概述(一)烟叶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烟叶税的发展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对象及税率(一)烟叶税的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二)烟叶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熟悉熟悉/五、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熟悉熟悉/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熟悉/(二)纳税地点熟悉熟悉/(三)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十章关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及特点了解了解/(二)关税的分类了解了解/(三)我国现行关税制度基本法律依据了解了解/二、纳税人及征税对象(一)关税纳税人规定熟悉熟悉/(二)关税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三、税率及税率的适用(一)进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二)出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三)关税税率适用熟悉熟悉/四、减免税及管理(一)法定减免税掌握掌握/(二)暂时免税熟悉熟悉/(三)特定减免税熟悉无新增(四)临时减免税了解了解/(五)减免税管理基本规定了解了解/五、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三)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熟悉熟悉/(四)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熟悉熟悉/(五)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掌握/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熟悉/(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七、征收管理(一)关税缴纳掌握掌握/(二)关税滞纳金、保全及强制措施熟悉了解上调(三)关税退还熟悉了解上调(四)关税补征和追征熟悉熟悉/(五)关税纳税争议熟悉了解上调(六)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管理了解了解/第十一章非税收入2024年2023年变化一、非税收入概述(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特点熟悉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分类掌握无新增(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了解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内容(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掌握熟悉上调(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熟悉无新增(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掌握无新增(四)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掌握无新增(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熟悉无新增(六)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掌握无新增(七)石油特别收益金熟悉无新增(八)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熟悉无新增(九)国家留成油收入熟悉无新增(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一)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二)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了解无新增(十三)水土保持补偿费熟悉无新增(十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熟悉无新增。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抵扣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5 0 2 5 6 贷: 主营业务 收入 (0 0 3 6 5 ) ) ( 4 0 5 0 0 应交 税费— — 应交增 值税 ( 税额 ) 7 5 销项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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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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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1, 0 8 u .2 0
Vo . No 1 111. .4
第 1 卷第 1 期 1 4
5 0 50 0
方在 向委托 方交 货 时代扣 代缴 消 费税 因此 . 加工 收 委托 回的货 物若 直接 销 售 , 由于 消 费税 是 单 一 环节 . 为避 免 重
②由于用于连续生产, 根据公式 () 2计算当期委托加工
复 征税 . 时不再 征 收消 费税 。若 委托 方 收 回的应税 消 烟丝时支付的消费税- 5 0 / -0 x 0 3 3元 ) 销售 - 0 13 %) %=21 ( 。 70 ( 3 4 费品( 如烟丝等 1 类) 1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 如卷烟 借: 应交税 费— — 应交 消费税 ( 代扣税 金 ) 3 3 2 4 1 等 1 类)其已纳消费税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税 1 . 贷: 银行存款 3 3 21 4
⑤销售卷烟, 计提消费税= 5x + 5 0 x5 = 0 0 103 4 04 % 2 0 0 - 7 费税准予抵扣。因此 , 委托方发出材料 、 支付加工费时. 通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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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已纳税额的扣除汇总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⑦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⑧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⑨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⑩洒类只有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2、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①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②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③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⑥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⑦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⑧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⑨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
车)。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收一道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