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讲_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合集下载

消费税法_

消费税法_
• 3.零售环节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7)-国税发[1997]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7)-国税发[1997]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7)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7年5月21日国税发〔199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最近,各地在执行消费税政策中陆续反映出一些问题,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给予明确。

现根据部分地区消费税问题座谈会讨论的意见,就有关具体征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问题对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扣除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统一后,如果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采取6%的征收率换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额÷(1+6%)二、关于工业企业从事应税消费品购销的征税问题(一)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上述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和摩托车。

(二)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装三轮摩托车)。 ⑦用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用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
子 ⑨用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⑾用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为: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 费品。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 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 务人。但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 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 费税的计算
2020/11/25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计算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从价: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关系:均指全部 价款与价外费用。 包装物处理(售价与押金):售价,无论是否单独计 价,均应计税;逾期的押金或超过一年以上仍未返还 的押金,应计税。酒类,除黄酒与啤酒外,无论是否 逾期均应计税。
厂销售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A轮胎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200×450×10%=9 000(元)
➢销售汽车应纳税额=25×150 000×8%-
100×450×10%=295 500(元)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比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计税依据都比较清晰,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税目辨析,卷烟(包括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白酒的消费税计算,金银铂钻及其饰品的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抵扣,以及与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组合理解透彻。

本文档将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介绍,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算。

2.从量定额计算。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当月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0元(单独记账核算),没收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46330元。

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A.84000B.88000C.88200D.92200【答案】B【解析】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400000+22600÷1.13)×20%+4×1000=88000(元)。

某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2021年)A.将自产高尔夫球杆赠送给客户用于市场推广B.将外购高尔夫球包用于少年高尔夫球比赛奖励C.将自产高尔夫球用于产品质量检测D.将外购的高尔夫球杆握把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答案】A【解析】(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2)用于产品质量检测的高尔夫球不征消费税,产品质量检测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道工序。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消费税是一种由国家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收,也是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义务人是生产、流通和进口消费税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二、纳税环节口诀为了更好地记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口诀来帮助记忆:1. 生产记账,流转申报2. 进口税款,核算缴纳3. 销售开票,缴税稽查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释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

1. 生产记账,流转申报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需要做好记账工作,记录生产消费税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数量、价值等。

同时,生产企业还需要将生产的消费税货物进行流转,即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在流转过程中,生产企业需要将流转的货物进行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纳税资料。

2. 进口税款,核算缴纳对于进口消费税货物,进口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进口税款。

进口单位需要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价值等信息,并根据相关法规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海关将根据申报信息核实税款,并监督进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3. 销售开票,缴税稽查在销售环节,销售单位需要对销售的消费税货物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明确标注消费税税额。

销售单位需要根据销售额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会进行稽查,核实销售单位的纳税情况,并对不合规的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口诀的相关内容。

通过记忆这个口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消费税的纳税流程。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较为复杂,需要纳税人仔细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也会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稽查,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对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更清晰的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2018-04-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

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出口退税政策操作实务

出口退税政策操作实务

出口退税政策操作实务一、退税政策的实施对象:1.出口企业:出口企业是退税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是指具有出口权的企业,包括生产企业、贸易企业以及既有生产又有贸易的企业。

出口企业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合规的出口手续。

2.出口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为了促进外贸出口,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退税政策。

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认证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涉外贸易企业:涉外贸易企业是指与外国企业进行贸易的企业,这些企业涉及到海关进出口手续,所以在出口退税政策中也受益,需提供与贸易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

二、操作流程:1.申报退税: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手续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退税。

申报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等。

2.核实退税:国家税务部门收到退税申报后,将进行核实,并查验企业的出口合同、发票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核实通过后,税务部门会将退税款项转入企业的银行账户。

3.核对账务:企业收到退税款项后,需要核对税务部门转账的金额和自己的账务,确保金额一致,并办理相关的凭证手续。

三、操作要点:1.合规运作: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流程和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出口手续。

如果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存在文件不齐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可能会导致退税被延迟或被拒绝。

2.合理利用:企业应充分了解退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合理安排出口量和退税金额。

在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出口额度,以获得更多的退税金额。

3.审慎申报: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应仔细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准确无误。

任何虚假申报或提供不实资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结起来,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出口企业和涉外贸易企业,操作流程包括申报退税、核实退税和核对账务。

在操作时,企业需要合规运作,合理利用退税政策,审慎申报并及时核对退税金额。

只有确保操作规范和准确性,企业才能顺利享受到退税政策的红利。

消费税申报流程详解

消费税申报流程详解

消费税申报流程详解消费税是指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在销售环节征收的一种税费,旨在引导和调节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行为。

为了规范纳税人对消费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以保证纳税人的权益和税收的及时到账,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消费税申报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费税申报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了解申报对象和期限首先,纳税人需要明确自己是否属于消费税的纳税对象。

消费税的纳税对象包括生产、进口、销售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其次,纳税人需要了解消费税申报的期限。

按照规定,纳税人一般每月或每季度需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消费税。

第二步: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在进行消费税申报前,纳税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销售记录、进货记录、发票、凭证等。

销售记录是指纳税人销售特定消费品的相关数据,进货记录是指纳税人购买特定消费品的相关数据。

纳税人还需保存完整的发票和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第三步:填写申报表格纳税人需要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表格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表格一般包括销售情况、进货情况、应纳税额等内容。

纳税人应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数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说明。

第四步:自行申报或委托申报根据个体情况,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申报消费税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申报。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要在申报期限内将填好的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部门。

委托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按照约定将申报表格和材料提供给委托机构,由其负责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消费税。

第五步:缴纳税款根据申报的数据和税率,税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纳税人应缴纳的消费税款。

纳税人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后,需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其他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缴纳。

第六步:接受税务部门核查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的消费税申报进行核查。

核查的方式可以是现场查账、索要原始凭证等。

纳税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配合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工作。

如果发现申报数据存在问题,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进行处罚并要求纳税人补缴欠税。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五性”1。

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

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5。

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10档:1%~56%2。

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3。

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二、最高税率运用1。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

3消费税56页PPT

3消费税56页PPT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及纳税环节
【例】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 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 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 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 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 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 税额。
2024/7/3
13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及纳税环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2024/7/3
7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及纳税环节
【例】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 正确的是( )。
• A.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 • B.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受托加
工企业 • C.化妆品的批发商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 D.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是收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
未分别核算的,按其中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 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应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 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2024/7/3
24
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要素
规定
注释
征税 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金 基、银基首饰以及 金、银的镶嵌首饰
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缴纳消 费税
税率 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 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 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 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 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 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财税[202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一)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22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22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摘要:
1.消费税的定义与目的
2.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2.1 生产环节
2.2 进口环节
2.3 批发环节
2.4 零售环节
3.消费税记忆口诀
正文: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对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消费行为,促进节能减排和优化产业结构。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销售时纳税。

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报关进口时纳税。

3.批发环节:烟草在批发环节交纳5% 的消费税。

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 的从价消费税。

4.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为了方便记忆,我们可以用以下口诀来帮助记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生产销售要纳税,进口报关不例外。

出口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出口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出口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一、生产性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免抵退税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消费税的计算》课件

《消费税的计算》课件

特殊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公司销售高档化妆品,销售额 为5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5%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二
某公司进口高尔夫球具,到岸价 格为800万元,关税税率为3%, 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该公司
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三
某公司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成 本为4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
25%,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 税。
02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价内税的计算方法
01
02
03
定义
价内税是指税金包含在商 品或劳务价格中的税收形 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购买数量 ×,消费税税率为10%, 则含税价格为110元,其 中10元为消费税。
价外税的计算方法
定义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 商品或劳务价格中的税收 形式,税额由购买方另行 支付。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免征或减征消费税的措 施。
常见的税收优惠包括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的商 品或服务免征消费税,以及对某些进口商品实行关税减免等 。
03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应税消费品 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应纳 税额,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税务总局缴纳消费税。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缴纳消费税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缴 纳消费税的时间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以应税消费品 交付给购买方并移交货权的时间为准 。
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所不同。

出口退税政策及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政策及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政策及退税计算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提高出口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通过退还部分或全部出口产品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鼓励企业增加出口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从而增加出口收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一、退税政策的基本原理退税政策的基本原理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所缴纳的税款,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企业利润,以促进产业扩张和出口增长,进一步拉动国内经济发展。

二、退税政策的种类1.增值税出口退税:将出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退还给企业。

在中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一般都是按照退税率的方式进行退税。

2.消费税出口退税:对出口产品所含有的消费税进行退税。

3.关税退税:对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等应纳关税的,按一定比例退还给企业。

三、退税计算方法1.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是根据企业发生的出口交易的发票和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a.确认出口货物的归类,分别查税表中相应行列对应的税率和退税率;b.计算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额:增值税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额×退税率;c.核对审核出口货物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确保符合退税条件。

2.消费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消费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与增值税退税类似,根据出口货物的税率和退税率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消费税退税额=出口货物的消费税额×退税率3.关税退税计算方法:关税退税计算主要是对进口用于出口货物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关税进行退还。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关税退税额=关税率×进口用于出口货物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实际关税税额四、退税政策的优势和限制优势:1.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竞争力。

退税政策能够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价格竞争力,进而提高企业出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促进出口增长,扩大市场。

退税政策能够刺激企业增加出口规模,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税务会计专业学生,为了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提高税务会计实务操作能力,我们于近期进行了消费税实训。

本次实训旨在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学生掌握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熟悉纳税申报流程,提高税务会计的专业素养。

二、实训目的1. 理解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征收范围和税率;2. 掌握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3. 熟悉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4. 提高税务会计实务操作能力。

三、实训内容1. 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2. 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1)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2)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在销售环节计算应纳消费税,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消费税的会计分录:根据销售情况,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1)纳税申报时间:企业应在每月的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月应纳消费税。

(2)纳税申报资料:企业应提交《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3)纳税申报流程:①企业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②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③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申报资料,确认无误后,开具完税凭证;④企业缴纳消费税。

四、实训成果通过本次消费税实训,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果:1. 理解了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征收范围和税率;2. 掌握了消费税会计核算方法;3. 熟悉了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4. 提高了税务会计实务操作能力。

五、实训总结本次消费税实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税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我国税收事业贡献力量。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纳税申报与缴纳注意事项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纳税申报与缴纳注意事项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纳税申报与缴纳注意事项消费税是一种税收形式,它是指在特定商品销售和服务行为中,由购买方缴纳的国家税收。

消费税纳税环节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一旦纳税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个人的财务状况。

因此,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缴纳时,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以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一些小问题而遭受不必要的巨大损失。

下面是对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总结,包括纳税申报与缴纳注意事项的文章。

第一章:纳税申报准备工作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前,必须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否则可能会出现申报错误或者延误申报等问题。

以下是一些准备工作的注意事项: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消费税申报时,必须要了解有关消费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例如,应该了解什么是应税行为,如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等。

2.准备纳税申报材料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销售发票、购买发票、进项税额结算表、销项税额结算表等。

缺少这些材料可能影响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3.核实数据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必须核实所有数据的准确性。

如果错误地填写了一些数据,可能会导致申报错误或不必要的补缴等问题。

4.正确计算税额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正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以避免缴纳过少的税款或支付罚款等问题。

应该注意消费税率的变化、抵免税额的计算方法、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

第二章:纳税申报注意事项1.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必须仔细地核对每个栏目,在填写之前了解其意义和作用。

如果有任何疑问,应询相关税务机关或者会计师事务所。

2.遵守申报期限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必须遵守规定的申报期限,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逾期申报而受到处罚或罚款。

在申报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所在地的消费税申报规定。

3.防止填写错误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填写错误。

特别是在填写金额或税额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填写的数值无误。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购货物出口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退税率
计算退税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征税率计算退税
【提示】1.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2.消费税退税的计算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例题】某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经营权)2020年1月从生产企业购进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3.25万元,支付购买高档化妆品的运输费用3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

该批高档化妆品增值税退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外贸公司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金额。

【答案及解析】该外贸公司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为=25×13%=3.25(万元)
应退的消费税=25×15%=3.75(万元)
合计退税=3.25+3.75=7(万元)。

第四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能力等级1)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相关链接】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一致。

【例题1·单选题】某市一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35.6万元,合同约定客户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

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

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2016年改编)
A.0
B.12万元
C.14万元
D.6万元
【答案】D
【解析】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135.6×50%÷(1+13%)×10%=6(万元)。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A.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B.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货款的当天
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答案】ABD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相关链接】消费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致。

【提示】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复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纳税地点(掌握,能力等级1)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各自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相关链接】卷烟批发企业的纳税地点比较特殊,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相关链接】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

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年改编)
A.国内生产环节消费税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B.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级市但不同县的,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可汇总缴纳消费税
D.消费税收入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答案】A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纳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D
【例题4·单选题】甲市某汽车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在甲市销售自产小汽车300辆,不含税售价18万元/辆,另收取优质费2万元/辆;将200辆小汽车发往乙市一经贸公司代销,取得的代销清单显示当月销售120辆、不含税售价18.5万元/辆(取得相应的销售款)。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2014年改编)
A.295.64万元
B.300万元
C.407.55万元
D.411万元
【答案】C
【解析】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甲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00×18+300×2/1.13+120×18.5)×5%=407.55(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