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程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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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遴选程序

第二条“112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

(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并递交所在部门。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

(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

(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

(八)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

(九)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b、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十二)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a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拟定a级及其他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

(十三)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示5日后,报请集团公司党组批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确认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十四)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回传通过人员数据,由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打印《“112人才”评价遴选表》,并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有技术档案的,还应归入技术档案)。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在完成本细则第二条遴选

公司范围内传授管理经验。(提供聘请部门证明)

第九条专业技术类“112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忠诚企业,求实创新。(二)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三)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或管理状况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应用当代先进科技、管理成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技术或管理难题。

(四)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熟练运用计算机,有一定外语水平。

1. a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 b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c级“112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五)最近连续两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专业技术类a级“112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九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2。

(一)专业技术创新

1.获得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提供专利证书)2.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专业项目(含管理项目)、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建设和调试)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

3.作为主要人员(前5名)开发、创新的专业成果(含管理成果)、工作方法,被确定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推广。(提供相应部门证明)

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本专业制度、标准、规范、手册的编写或修订,被集团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颁布。(提供采纳颁布部门证明)

5.作为主要人员(前3名)出版专业著作或译著。(提供专著或译著)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在本专业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宣读。(提供期刊或论文宣读证明)

(二)解决专业难题

1.完成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攻关、设备改造等,并通过审查、鉴定或验收。(提供审查、鉴定或验收材料)

2.解决集团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施工、试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或管理难题。(提供相应部门证明)

3.提出的本专业合理化建议,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纳。(提供采纳部门的证明)

4.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的正式技术报告(包括经济技术报告)、调研报告、分析报告、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或发展规划,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认可或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报纸、期刊上发表。(提供认可单位证明或报纸、期刊)

(三)获奖情况

1.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优质工程等奖励;获得分、子公司专业技术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优质工程等奖项的一等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2.个人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百千万人才”等国家级荣誉;或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专业人才或本专业先进个人等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论文或管理论文,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优秀论文奖。(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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