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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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抢抓历史机遇,推动科学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山水秀美、文明开放的新五莲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作为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对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提升国民素质具有基础性作用,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和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

“十一五”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五莲县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成效显著。全县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各类家长学校办校数量、质量不断提高,农村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全县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家长素质能力有效提升。五年来,家庭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为下一个五年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由于受经济条件、教育资源、家长素质等因素制约,家庭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家庭教育在教育体系

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家庭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尚未满足群众需求,阵地建设有待加强,指导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家庭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家庭教育资源特别是面向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服务较为匮乏;政策措施相对滞后,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亟需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服务水平,开创“十二五”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按照《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省、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五莲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五莲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五莲县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儿童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

用。

2、工作原则

(1)多元参与。坚持党政领导,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活动。

(2)家长主体。坚持育人为本、家长主体、服务为先,尊重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向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3)科学规范。坚持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发展专兼职相结合的家教队伍,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社会组织,推进家庭教育深入发展。

(4)协调发展。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关注困境儿童及家庭的家庭教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政府、社团和企业合作,发展家庭教育公益事业,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工作协调发展。

3、总体目标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模式,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法律政策制度,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

二、目标任务

1、拓展家庭教育工作阵地。巩固发展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条件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创办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县、乡镇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

2、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骨干系统化培训,推进家庭教育职业岗位培训试点,提高家庭教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教师、儿童工作者、“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各级各地发展形成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壮大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

3、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在城乡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巩固并扩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引领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方法,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倡导亲子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内的虐待、忽视和暴力,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加快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化建设,拓展宣传载体,提高信息化水平,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利用微博、QQ群等新兴媒介,为家长搭建信息、服务、互动平台,提

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

4、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比率。建立、完善、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在其统一协调组织下,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人口学校、孕妇学校、新婚夫妇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做出具体规定。坚持定期组织各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巡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讲、咨询服务。

5、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坚持家庭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争取政府及社会力量加大家庭教育的投入,均衡配置家庭教育资源。加大向农村、贫困家庭、留守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倾斜,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依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站、基层文化活动站、乡村少年宫等公共服务阵地,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及家庭提供托管、家教指导及关爱帮扶服务。

6、重视早期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下的0-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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