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岗位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地考核、评价、衡量各执法中队及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有效杜绝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市直各执法中队和各街办中队,机关各科室参照有关内容考核。
二、考核内容(共8项)1、城市管理状况2、队容风纪3、内务管理4、工作量完成情况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6、投诉办理情况7、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8、其他三、考核标准(一)城市管理状况1、发现新的乱搭乱建,每出现一处扣10分,对原有的应拆而未完成的一处扣10分。
2、发现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刻乱挂,每处扣3分;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每1处扣1分;乱发小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3、对货运车辆、垃圾车辆不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车辆带泥污染路面,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4、沿街施工工地未进行围挡,建筑工地的土堆、散料未按规定遮盖或洒水,工地出入口不整洁、有污染,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拆迁扬尘未洒水的,每处扣5分。
5、有不合标准或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灯箱、彩旗及私自改装门头等,每处扣3分。
6、发现损坏各类环卫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环卫设施未进行查处的,每项扣3分;发现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件扣3分。
7、发现私设垃圾点或乱倒垃圾形成垃圾堆的,每处扣3分。
8、商业宣传车擅自上街宣传的、未经批准进行店庆活动或宣传(含横幅)的,每处扣3分。
9、有私自开门扒窗从事经营的,每处扣5分;沿街有露天煤炭等经营市场,每处扣4分;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每项扣3分。
10、发现乱设棚亭,每个扣3分;乱停乱放,每辆车扣1分。
11、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汽车装潢、电气焊等门头未按规定搬迁,继续违规经营的,每处扣3分。
市城管局XX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及各项考评细则
市城管局XX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及各项考评细则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XX年城市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创新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效力,促进城市管理高效有序开展,营造市民满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考核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现场整改;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对待;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坚持管干同步,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精确高效,精细管理,快速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对象XX区、XX区、XX区、X区、“两区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XX工业园)。
四、考核范围四城区及“两区一园”的全部管辖区域,具体涵盖到乡镇、街道、社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地下通道、城郊结合部等。
五、考核标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标准,结合XX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队容风纪、报道加分、负面清单、数字城管、依法行政等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作为考核评分具体标准。
六、考核内容主要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考核其所应承担的市容、环卫、园林、数字城管、队容风纪、依法行政等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评分细则。
七、考核方式采取数字城管考核、日常督查、专项考核、综合考核、报道加分、负面清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各项考核方式内容如下:1.数字城管考核。
是指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对存在的城市管理问题以案件形式交办,要求责任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对其办结时效及效果进行考核。
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12345市政府热线转接交办、公众微信“XX城管”反馈、城管通上报、领导批示或市民投诉举报等案件及时签收率、案件及时办结率、案件办结率、案件办结满意率、案件重复交办数等指标进行考核;二是对城区路段市容、环卫、园林管理作业情况进行视频监控考核;三是对数字城管设备管护情况或上线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
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篇: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城管大队执法人员考核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为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容长效管理机制全力铸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准军事化城管队伍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队伍形象优化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对城区管理区域实行重点部位、主要道路定点值守非主要道路及一般区域定时巡查的管理模式通过日检查、周汇总、月奖惩等方法督促执法队员提高责任心实现对具体管理事项从安排部署→落实执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有序循环。
一、管理标准按照严管街、标准街、一般街三级路段分别制定管理标准一严管街大定路、河雍大街1.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礼貌纠章。
2.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无故扎堆。
3.执勤时手机、对讲机保持畅通不得无故关机。
4.道路两侧所有商场、门店等经营业户全部进店经营保持店前整洁有序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摆放各种灯箱招牌严禁在门窗、行道树及市政公共设施上悬挂各类条幅、横幅。
5.全路段严禁各类店外占道生产、加工。
道路全程及人行道严禁占道违章经营。
6.全路段禁止各类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发现一起治理一起。
7.自行车、摩托车停放至划定位置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
8.路段内各类占道商业促销活动必须经过城管局批准。
9.路段内不准有早餐、夜市占道经营。
10.重要路口管理①大定路钟鼓楼口摊位向东退到墙齐。
②大定路育新街口周围不准有摊贩占道。
③河雍大街与会昌路交叉口周围不准有摊贩占道。
二标准街韩愈大街、黄河大道、会昌路韩愈大街以北、合欢路韩愈大街以北、河阳大街大定路以东、清风大街、梧桐路1.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礼貌纠章。
2.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串岗、无故扎堆。
3.执勤时手机、对讲机保持畅通不得无故关机。
4.道路两侧所有门店等经营业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应保持门前整洁严禁占道摆放各类灯箱招牌门窗前及公共设施上严禁乱悬乱挂。
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内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简便易行。
(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考核标准(一)扣分标准1、各负其责,按居民委区域划分,辖区内有乱停乱放现象的,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无故串岗,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
3、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累计旷工超过7天,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值班脱岗,每次扣1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每次扣2—5分。
5、外出不请假,事毕返回不按时销假,每次扣1分。
6、办公室应整洁,打扫不及时,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7、泄露秘密,造成工作被动及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8、不服从领导,推诿扯皮,借故不完成领导或负责人安排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9、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满、慢、拖、懒、怨”现象,造成工作事务未完成,经查属实,每次扣3分;10、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不到位、不积极,不团结、不靠前的每次扣2分。
(二)加分标准1、受农场表彰的先进,每次加2分。
2、全年满勤的,年底加2分。
三、考核办法1、考核采用每人基准分值100分的办法,对照考核标准项目加减分,考核组汇总个人加减分值,定期予以公示。
四、奖励与处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奖惩作为评先、选优和年终目标奖金的重要依据。
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岗位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依 法 行 政
业务
学习
按计划开展法律业务学习。局业务考核合格 率95%以上。
2
未开展的母次扣0.2分;合格率未达标的扣1分;
1.查看活动(会议) 记录本。
2.看实际教
规
科
台账
案卷
详细记录,妥善保管各类工作日志、执法文
书、活动保障等相关台账资料。
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必
每次扣2分;
公车私用的,每次酌情从0.2分起扣;未及时清
1.查看台账资料。
办公
室
洁、保养、检查,致使车况不良的,每查实一次 扣0.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共性 部分
信息宣传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有反映相关问题涉及本 部门工作职责的,须在当日予以回复,如有 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媒体宣传按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 法》执行。
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登记,及时处理;
1.5
无专人负责、台账记录不全、接待态度消极的每 项扣0.2分;
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时,有违犯文明执法规范, 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从0.5分起扣;
1.查看科室台账资 料。
办公
室
安全
工作
定期开展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 措施到位;
2
每缺一项扣0.2分;
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1分;
1.查看台账资料。
装备管理
装备严格按规范操作使用,确保装备完好率 在95%以上;
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严格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2.5
台账资料不全、装备完好率不达标、文件、保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九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进一步加强正规化建设和科学管理,营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各项工作效率和成绩,确保九龙县城区市容市貌能得到有效管理,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打造一支“虎狼之师”队伍的要求,使“想干事的同志干成事,能干事的同志有其位”,充分体现奖勤罚懒,鼓励先进,坚决打破“吃大锅饭”和“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和消极怠工等现象,依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各项规章制度及执法大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在编在岗的正式队员及辅助人员目标考核管理细则如下:一、总则参加本细则考核的为城管执法大队的所有队员。
县局分管领导、大队领导、巡逻组组长为考核主体,负责对城管执法大队的所有队员进行考核,考核以月度为单位,每人月基础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分由大队考核组负责统计、排名、公示、备案,排名在大队产生。
被大队查出的违纪行为,按细则条例扣分;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出的违纪行为,按条例的两倍扣分;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上部门、县级领导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三到五倍分数。
队员每月考核成绩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备案,作为评选先进、职务晋升发放各类奖金的依据,并将直接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考核办法: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工作由城管执法大队自行完成。
2、不定期考核。
要求除了考核主体成员之外,还需有两名普通队员参加。
督查结果由城管执法大队通报。
3、上级督办的专项任务考核。
上级领导交办的重点任务要按指定的要求并在指定的时限之内完成,若未完成,由城管执法大队予以通报。
目标奖计算公式:所有队员年度实发目标奖=年度应发目标奖×个人年度平均成绩÷100考核结果在年终或依法指定时间兑现,所有扣除金额公开,用于对优秀队员的奖励。
二、个人业务业绩考核项目及细则1.未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学习笔记以及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在县局、大队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中,一次不合格,扣5分;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待岗学习,扣10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队员年度考核不合格;2.严禁城区内出现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地进行营销、宣传、咨询、募捐等活动,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3.城区管理出现越门出摊、占道棋牌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4.城区内出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3分;5.城区内出现“牛皮癣”等乱张贴、乱涂画等情况(一类街道2处;二类街道3处)以上,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0.5分(橱窗以不贴在玻璃上为准);6.城区内出现移动招牌或灯箱超过1处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1分;7.城区内出现乱牵乱挂、乱堆放现象超过规定次数(一类街道1处;二类街道2处)以上的,巡逻组未及时处理的,每人每处扣2分;8.城区出现建筑垃圾乱倾倒和路面污染现象而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的,每人每处扣1分;9.在开具文书和现场取证的过程中若出现文书制作错误或者证据无法采用的,每次扣制作人1分,并扣配合制作人0.5分;10.未及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信息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除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1分;11.路段内出现其他环卫、绿化、市政等相关部门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大队的,每次每处扣1分;对于职责范围内通过努力不能及时处理或反复性强等重难点问题,应及时上报并保持持续性,严禁一味采用“运动式管理”等突击方式,对重难点问题应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必须具备充分的日常工作视频资料,由视频资料组成的证据链必须清晰,严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细则一、目标制定目标制定是目标考核管理的基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目标应该与上级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目标相一致,同时也要适应本队伍的实际情况。
在制定目标时,需明确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要求,便于落实和跟进。
二、考核指标1.执法合规性。
要考核队伍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是否尊重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2.工作质量。
要考核队伍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预期目标,是否能够有效解决问题,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工作效率。
要考核队伍的工作进展是否及时,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任务,是否能够有效利用资源。
4.群众满意度。
要考核队伍的服务态度是否良好,是否能够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是否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三、考核方式1.督查检查。
通过定期的督查检查,了解队伍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2.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对队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分,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现场执法。
通过组织现场执法活动,观察队伍的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评估其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
4.问卷调查。
定期组织对被执法对象和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队伍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数据。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要及时向队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根据考核结果,对队伍的优点和不足进行分析总结,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对于表现优秀的队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对于表现不佳的队伍和个人,应该进行适当的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提高工作水平。
总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目标考核管理细则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管理,才能够提高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城市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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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一览表(表二)
焦作市城建监察支队绩效考核一览表(表三)
市政设施管理所绩效考核一览表(表四)
环境卫生监管中心绩效考核一览表(表五)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绩效考核一览表(表六)
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绩效考核一览表(表七)
五城区城市管理局绩效考核一览表(表八)
五城区环卫处绩效考核一览表(表九)
六县(市)城市管理局绩效考核一览表(表十)。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是否主动关心和解决居民诉求,是否能够耐心解答问题,以及是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2.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人员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这其中包括日常巡查和监督,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参与城市管理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等工作内容。
3.岗位技能:包括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是否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知识,是否了解和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方法,并能够熟练应用。
4.业务能力:包括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能够独立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安全,以及是否具备协调和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主要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
定期考核是指在年度或季度内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上述考核内容的综合评判。
定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和评级的依据。
临时考核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突发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考核和评估。
临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临时补助、奖罚措施的依据。
2.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个人面谈、工作日志、个人业绩报告等。
工作日志是工作人员记录自己每天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的方式,可以方便管理者了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度。
个人业绩报告是工作人员主动记录和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的方式,通过制定业绩报告,工作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和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考核结果将被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定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和评级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被作为绩效奖励和奖励措施的依据,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获得相关的奖金、荣誉和晋升机会。
而不合格或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将受到批评、警告或降职等惩罚措施。
五、考核监督与改进同时,定期对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核细则和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及年终百分考核办法
2010年7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
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及年终百分考核办法
水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总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基础分100分,实行扣分制。扣小项的扣分不超过各大项的总分值。
五、考核奖惩
评议考核的奖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中队考评实行行政执法流动红旗制,被评为优秀(综合执法第一名)的单位发给流动红旗;被评为优秀或合格的单位要通报表彰;不合格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市城管局2020年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市城管局2020年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为确保全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客观评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工作机构成立局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目标办”)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资料汇总和奖惩兑现等具体工作。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20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为共性目标、职能目标、局领导班子打分和各部门代表打分四个部分,总分值100分。
(一)共性目标(40分)共包括10项内容,每项4分。
目标内容为《关于印发〈市城管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淮城管发〔2020〕1号)文件确定的共性目标。
(二)职能目标(40分)每项目标分值根据目标总数平均分配。
目标内容为《关于印发〈市城管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淮城管发〔2020〕1号)文件确定的职能目标。
(三)局领导班子打分(10分)(四)各部门代表打分(10分)五、考核方式(一)共性目标由各目标的牵头考核处室自行组织考核,被考核部门考核得分要拉开档次,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的分差要在0.3分以上,不得所有部门得满分。
结果报局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目标由局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考评,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局领导班子打分年底召开全局工作总结汇报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四)各部门代表打分在年底全局工作总结汇报会上,由各部门选派的代表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五)加减分项目(最高5分)1.承办省下达给我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任务的部门,在全省排前10名,依从前向后名次,加5、4.5、4、3.5、3、2.5、2、1.5、1、0.5分,牵头部门在此基础上,另加0.5分。
城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城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局属各科室、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比率提高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充分调动全局同志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施如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领导成立以陈建江同志为室主任,王晓红、胡红生、官余标、陈锡祥、杨日飚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专题会议下设办公室,郝红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考核责任部门绩效评价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科室、单位按照考核办要求落实专人考核。
二、考核对象(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全局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目标既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具体分为基层中队和机关两大类。
四、考核方法(一)考核分两级进行,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领导组科室、单位的考核;各科室、单位日常事务负责对各自工作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绩效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群众评议和相关部门互评、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季度末各科室单位填写自评互评表(附件4)。
(三)考核分工:1.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单位的提案、议案、信访投诉件件受理的第二季度考核;负责对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宣传、理论调研文章的考核;负责对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的季度季度考核。
2.执法管理科(机动中队)负责对各中队的依法行政、执法成效和执法装备管理方面的季度考核。
3.设施养护科负责对市政汽车库养管情况的考核,将市政公用设施养管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到相关有责科室、单位,并在季度局目标管理考核中体现。
4.二区智慧城管中心负责中心电话投诉情况的考核,将投诉存在的县局问题落实到相关利察区科室、单位,并在季度局目标行政管理考核中体现。
5.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各科室、单位的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负责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目标、内部管理、学习培训课程和城管共建的季度第二季度考核;负责并负责对科室组的个性标准的季度绩效考核;负责汇总季度考核指标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5、受理群众投诉满意率。
达95%以上 2分
五
执法保障(15分)
1、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情况,装备按规定标准配备(交通、通讯、取证等设备);
执法装备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4分
执法装备短缺,不到位每缺1项扣1分
2、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或城市维护费;
保证足额拨付 4分
未列入的 扣4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2011年12月 日
序号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
要求标准及分值
检查方法
考核结果
扣分
实际得分
一
组织建设(15分)
1、班子建设;
机构健全 2分
抽查材料,发现缺项,每项扣2分
2、领导班子责任制;
有明确责任目标 2分
3、领导班子政治业务学习;
未及时查处或移交处理的缺株死株现象,随机抽查发现一处扣0.5分
4、城市市政设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损坏、缺损市政设施,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分
未及时查处或移交处理的缺损市政设施,随机抽查发现一处扣0.5分
5、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检查其他执法情况;
严格按批复文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4分
县(区)表彰的 1分
表彰奖励得分最多加10分
2、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考核惩戒情况
被通报批评和处分 扣3-10分
扣除分最高 扣10分
认真查处并得到有效遏制 4分
有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查处或查处不到位 扣0.5分
2、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摆摊点等现象,露天烧烤、户外广告整治统一规范 8分
柳州市城管行政执法考评量化计分标准
迟到5分钟以上的(含5分钟),每人(次)扣0.1分;造成影响或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0.5分。市局组织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含5分钟)的,每人(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2分。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时间内执法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按要求安排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
每处扣0.2分
新设置的沿街门头店面招牌应达到设置标准,不符合标准的
每处扣0.5分
经批准的书报亭,不按要求定点设置或擅自设置者的
每处扣1分
经批准设置的马路市场、夜市超出批准范围经营未及时查处的
每处扣1分
未经批准设置的马路市场、夜市未及时查处的
每处扣2分
侵占、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未及时查处的
每处扣0.2分
擅自在市内饲养鸡、鸭、兔、猪、羊等家禽家畜未及时查处的
每起扣0.2分
案件未在结案后及时装订归档的
每起扣0.2分
案件不按时审批的
每处扣0.2分
序号
项目
考 评 内 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5
执
法
成
效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粪便,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
每起扣0.1分
日常考评
、
定期考评
运输流体、散装货物、垃圾、建筑垃圾遗撒或车轮带泥污染城市路面的
每起扣0.3分
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乱喷涂、乱悬挂未及时清除或有碍市容的其他行为的
每处扣0.2分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 精品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协管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一、共性考核标准1、对违反我局《问责制》、《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车辆使用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规章制度的,若制度有扣分规定的按规定扣分,没有规定的,每发生一人次,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若适用问责的,按《问责制》规定处置。
2、作风不正,对待群众“冷硬横”,服务质量差或执法过程简单粗暴,不讲求说服教育技巧,导致群众投诉的,每次扣1分,单位扣2分。
3、上班时举止不文明,发生扶肩搭背、嬉笑打闹、酒后执勤等不良行为,男队员留大鬓角、染彩发,女队员染彩发、佩带首饰、涂有色指甲油的,每人次扣1分,单位扣2分。
4、违反请销假规定的,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无故不参加考勤签到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擅自脱岗、离岗的,个人扣1分,单位扣2分;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活动或会议的,个人扣2分,单位扣4分。
5、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城区正常工作日20分钟,节假日、夜间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每发生一次扣相关责任人1分,单位扣2分6、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每发生一次,对不服从者扣 1分。
7、违反规定着装的,个人扣0.5分,单位扣1分8、单位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及时查处上报的,单位不予扣分。
9、所在岗位当月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该岗位当月每人加5分。
10、在局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市局新闻媒体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5分;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信息或文章的,每篇加10分。
二、协管员岗位责任考核标准协管员岗位责任考核标准(一)月评:市局每月常态化考核,建立考核台帐。
协管员所在部门每月1日前将本部门考核情况上报监督处,监督处每月3日前统计考核成绩报政治处。
(二)年度总评:局政治处对全年各队员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奖金兑现的依据。
(三)队员拆除违法建筑、捕杀流浪犬等奖励列入月评计算;协助办理一般程序案件至结案等奖励列入年度总评计算。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规范、正确,无违规执法和越权执法 5分
3、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登记、存档规范,行政处罚重大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
登记存档规范、备案及时 2分
4、认真落实《信访条例》,依法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办结信访案件;
列入但不到位的 扣2分
3、公安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公安保障机制到位 2分
未建立公安保障机制 扣1分
4、办公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到位 5分
办公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 扣2分
序号
项目分值
考核内容
要求标准及分值
检查方法
考核结果
扣分
实际得分
制度健全,职责上墙 5分
查阅文件,每缺1项 扣0.5分
2、贯彻上级要求及有关规定、文件、会议落实情况;
态度积极,落实到位 4分
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每缺1项扣1分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和队伍内部纠察机制;
建立 3分
只建立未落实 扣1分
4、建立文明规范用语和文明执法规定。
有规范或规定 3分
查阅资料每缺1项 扣1分
编制不到位的 扣1分
3、队容风纪;
仪容严整 2分
配备不齐的 扣1分
4、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培训;
有计划、有落实 2分
有计划而不落实的 扣1分
5、执法人员情况、办事程序、执法依据等向社会公示情况。
及时公示 2分
未公示 扣1分
四
依法行政(15分)
1、执行公务持执法证、佩戴标志;
持证上岗、标志齐全 3分
随机抽查每缺1项 扣0.5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适用于市住建委)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 2 - / 11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适用于市园林局)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适用于市商务局)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 7 - / 11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及计分办法(适用于市环保局)
合计:100分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合计:100分
9 / 11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荆门市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适用于市工商局)
合计:100分
10 / 11
备注:每项分值均扣完为止。
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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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工作台帐,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2分;
案件办理情况按照奉城管法〔2015〕8号文件执行;
1.现场检查。
2.抽查年度结案案卷。
共性部分
依
法
行
政
证据保存
专人管理,认真登记,规范处理。
2
登记不规范、或未按规定处理的,酌情从0.2分起扣;(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照此执行,无执法职能的科室取平均分)
1.查看台账资料及检查仓库。
70
逐项对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从1分起扣,但每项扣分不超过10分。
1.查看台账资料。
2.座谈了解。
局分管领导
广告管理科
70
逐项对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从1分起扣,但每项扣分不超过10分。
1.查看台账资料。
2.座谈了解。
局分管领导
政策法规科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起草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订年度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简易、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把关,对进入听证程序的案件组织听证;负责执法文书、法律文书、执法证件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案件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指导、协调各科、队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0
逐项对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从1分起扣,但每项扣分不超过10分。
1.查看台账资料。
2.座谈了解。
局分管领导
个性部分
督察督查科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处;受理行政执法管理举报和投诉;负责制定年度督查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0
逐项对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从1分起扣,但每项扣分不超过10分。
1.查看台账资规划法负责受理规划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巡查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落实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任务,并做好立案登记、案卷制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执法中队的城乡规划监察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计划开展法律业务学习。局业务考核合格率95%以上。
2
未开展的每次扣0.2分;合格率未达标的扣1分;
1.查看活动(会议)记录本。
2.看实际教育效果。
政
策
法
规
科
台账案卷
详细记录,妥善保管各类工作日志、执法文书、活动保障等相关台账资料。
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必须认真、清楚、严谨、正确填写制作执法案卷,并妥善保管。
办公秩序
秩序良好,办公用品、衣帽摆放整齐;
部门标牌清晰,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办公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厉行节约,不得浪费水电;
1.5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2分;
1.现场检查。
2.随机抽查。
信访工作
积极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转交的事项,并做好非本部门或本局事项的移交工作。
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登记,及时处理;
1.5
无专人负责、台账记录不全、接待态度消极的每项扣0.2分;
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时,有违犯文明执法规范,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从0.5分起扣;
1.查看科室台账资料。
办公室
安全工作
定期开展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
每缺一项扣0.2分;
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1分;
1.查看台账资料。
政策法规科
内
务
管
理
队容风纪
严格遵守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每季度1次队规队纪教育。
2
违反队容风纪要求的,从0.2分起扣;
违反“四项禁令”和“五个不准”的,从0.5分起扣;教育和检查每少1次扣0.3分;
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不当利益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检查。
2.随机抽查。
督察督查科
装备管理
装备严格按规范操作使用,确保装备完好率在95%以上;
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严格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2.5
台账资料不全、装备完好率不达标、文件、保密信息泄露的,酌情从0.2分起扣;
道路交通违法和次要责任事故每次扣0.2分,同等责任事故每次扣0.5分,主要、全部责任事故每次扣2分;
附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岗位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分类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方式
考核部门
得分
共性部分
队
伍
建
设
思想建设
认真落实队伍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教育活动。
学习记录本上要有主题、有发言记录。
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进行思想形势分析或谈心。
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和军事化训练。
5
3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2分;
1.查看活动(会议)记录本。
2.座谈了解。
3.查看考核台账。
廉政建设
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廉政工作制度。
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签廉政责任书
2
缺少的每项扣0.5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2分;工作人员触犯法律被立案查处的“一票否决”;
1.查看活动(会议)记录本。
依
法
行
政
业务学习
无记录、无故不参加、或记录字迹潦草的,酌情从0.2分起扣;
未开展集体文化活动或军事化训练的,每次扣0.2分;
1.查看活动(会议)记录本。
2.看实际教育效果。
办
公
室
组织建设
认真参加“三会一课”,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建立党员与群众联系制度。台账记录真实具体。
单位内部班子团结,凝心聚力,政令畅通。
制定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无编外人员或由办公室统一实施的除外)。
2.5
不及时回复网络舆情的,从0.2分起扣;
加分或减分按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1.查看台账资料。
办公室
个性部分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档案、保密、财务、人事、党群、行政事务和网络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信访、市长电话办理工作;负责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及政务督察工作;负责会务安排、联络接待、专用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车私用的,每次酌情从0.2分起扣;未及时清洁、保养、检查,致使车况不良的,每查实一次扣0.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1.查看台账资料。
办公室
共性部分
信息宣传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有反映相关问题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责的,须在当日予以回复,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媒体宣传按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