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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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
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2
根据全国、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__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港北安委[]6号)文件要求,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现将我局第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接到(港北安委〔〕6号文件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积极部署“打非治违”行动。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要求,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区环保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为黄泽平局长,副组长为周伟副局长、欧伟振书记,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和环境监察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联络协调工作由冯仕军负责。指挥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针对环保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非煤矿山的执法
一是不遵守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二是尾矿库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使用。三是违规排放尾矿或有毒有害尾矿的尾矿库未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设施的。四是未按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
我区辖区范围内的9座矿山企业全部于3月由区政府下文关停(港北政发()5号《关于对涉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产的通知》),4月28-30日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恢复生产现象。
(二)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治的执法
对沿江沿河的养殖场进行整治,要求业主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从源头削减,采取兴建沼气池、沉淀池、氧化塘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弃物全部农业利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退养、限期搬迁至关闭;对范围内的.非法企业进行捣毁和关闭。
我局针对港城镇“塔山河”周边8家养殖场进行集中整治,成立了由港城镇政府牵头,环保、市政配合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塔山海周边垃圾养猪场进行集中整治。截至5月12日,对拒不搬迁的张少通等8家养殖户,已由区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各养殖户于7月20日前自行搬迁或关闭。排查率达100%,整改率达100%。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好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同时对我局管辖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3
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泸市安委〔〕13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辖区实际,以严格审批制度、强化监管为主线,扎实推行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着以人民财产环境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综合股牵头、环境监察成员为骨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人员职责,确定了整治重点,加强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