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计划
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计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培养目标、方向设置和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中医理论基础、针灸推拿、医学美容、康复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研究机构及综合性医院从事针灸推拿、医学美容、康复治疗等临床医疗及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方向设置】
本专业设针灸推拿、医学美容、康复医学三个专业方向,在第5学期分化方向。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医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中医临床技能、针灸、推拿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针灸推拿、康复治疗、医学美容等诊疗各科疾病的基本能力和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积极实践,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勇于创新,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具有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较宽阔的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
好的文化素质。具备自主获取知识、正确运用知识的能力,并有较强的知识创新意识。
3.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能较熟练和准确地运用中医针灸推拿技术、四诊八纲、理法方穴对常见病进行辨证论治,并能对一些常见急重危病症进行处理。具有一定的现代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和医学心理学等知识。
4.具有一定的古汉语基础,能顺利地阅读中医针灸古籍、文献。
5.学习一门外语,能借助辞典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6.掌握一定的体育、传统保健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身心健康,能够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二、学制和授予学位
学制五年,本科,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中医学、针灸学、推拿学。主要课程:
针灸推拿方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经络腧穴学、刺法灸法学、推拿手法学、推拿功法学、西医内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治疗学、推拿治疗学、中医伤科学。
医学美容方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针灸学、推拿学、西医内科学、中医内科学、美容局部解剖学、美容皮肤科学、美容外科学、美容药物学。
康复医学方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针灸学、推拿学、西医内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评价、物理治疗学、临床康复学。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三大类。
1. 必修课:公共基础平台开设 9 门课程;学科基础平台开设12 门课程;专业基础平台开设 7 门课程;针灸推拿方向模块开设 8 门课程,医学美容方向模块开设 8 门课程,康复医学方向模块开设 9 门课程。
2. 限定选修课:针灸推拿方向模块开设 16 门课程,医学美容方向模块开设15 门课程,康复医学方向模块开设 16门课程。
3. 公共选修课参见《选课手册》。
五、教学安排和时间分配
时间分配(按周计算):五年共250周。
排:第一学年军训,由学院军训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第二学年临床见习,由教务处和所属系负责安排;第三学年社会实践,由学院团委负责安排。
【针灸推拿方向】各类课程课时比例:
各类课程课时比例:
各类课程课时比例:
【针灸推拿方向】各学年学分分配:
【医学美容方向】各学年学分分配:
各学年学分分配:
六、成绩考核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
为检查教学效果,衡量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各门课程要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的考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本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实践课程未单列的课程,其实验、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达到基本要求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实验、见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在课程成绩中占一定比例,具体由课程教学大纲或实验、实习大纲确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的考试课记分形式为学分和绩点,考查课记分形式为五级制,公共选修课记分形式为二级制。
毕业实习期间,各专题实习结束时,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理论知识,评定工作态度。毕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安排毕业考试,着重考核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第5学期安排“基础综合考试”,第7学期安排“专业综合考试”,第10学期安排“临床综合考试”,各阶段综合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2.学位授予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教学进程表
必修课、限定选修课见附表;公共选修课见《选课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