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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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5月修正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5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5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5法信汇编版)正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法信”平台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建设部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三月十七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物业管理资质申请报告

物业管理资质申请报告

尊敬的XX市房产管理局:我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现向贵局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核定。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3. 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4. 法定代表人:XXX5. 总经理:XXX二、申请资质等级鉴于我公司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实力和业绩,现申请核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为三级。

三、公司资质条件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符合三级资质要求。

2. 人员配备:(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10人,均持有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专业资格证书。

(2)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5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服务项目:(1)已成功运营多个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物业项目。

(2)积累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形成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4. 服务质量:(1)建立了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主满意度。

5. 企业信用:(1)公司成立以来,无不良信用记录。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申请资质承诺为确保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单位郑重承诺: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展物业管理业务。

2. 严格遵守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确保企业信用良好。

3. 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业主需求。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敬请贵局予以审核,并给予批准。

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报告!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1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1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lt;物业中小】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gt;的决定》修改) 【字号: 大bwgz_20111027014建设部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方米; (1)多层住宅200万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服务公司行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公司。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分级分类原则;(三)动态管理原则;(四)依法监管原则。

二、资质等级及标准第四条物业服务公司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一级资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3.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5. 具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

(二)二级资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3.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5. 具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三)三级资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3.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5. 具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三、资质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物业服务公司申请资质,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物业服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物业服务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资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物业服务公司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证。

四、资质管理与监督第九条物业服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对物业服务公司资质进行核查。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申报企业:
申报等级:
申报时间:
(企业印章)
说明
一、本表由申报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如实填写,申报企业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表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可打印。
三、企业填写时,如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也可适当调整表格大小。
四、本表一式叁份,由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交注册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应随本表附送。
类 型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接管日期
获奖情况
1
23Βιβλιοθήκη 456注:物业管理项目不包括顾问管理项目,顾问管理项目可在企业申报自述中说明。






企业(章):负责人:
年月日
县直
市主
区管
主部
管门
部初
门审
或意
市见
(县):(章)
年月日







(地市):(章)
年月日
备注
五、本表可通过统一以A4纸打印。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类型
原资质等级
原审批机关
原证书编号
现有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
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物业经营管理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物 业 管 理 项 目 情 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七、资质的监督管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监督管理
1.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3.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物业管理企业存在不符合资质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公开企业财务状况、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十、争议处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在资质申请、审批、监督管理过程中,如对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2.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纠纷解决
1.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2.纠纷解决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3.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协助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纠纷。
2.物业管理企业应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办法旨在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过明确资质等级、申请与审批流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鼓励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应急管理,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政策支持促进行业发展,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下文是关于最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标准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标准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标准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拥有一定的资质标准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是对公司自身的要求,也是对服务质量和行业规范的保障。

在我国,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标准分为三级,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三级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

一级资质是物业管理公司最基本的资质标准,获得一级资质的公司可以承接小型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获得一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物业管理人员,并且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公司拥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可以说,一级资质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门槛,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公司才能够在市场上合法经营,为客户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级资质是在一级资质的基础上的提升和完善,获得二级资质的公司可以承接中型住宅小区或者商业综合体的物业管理工作。

获得二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物业管理团队,包括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称的物业管理人员,并且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公司在过去的业绩和信誉方面都需要有一定的表现。

可以看出,二级资质要求的条件相较于一级资质更加严格和高标准,这也意味着公司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需要有更高的要求和自律。

三级资质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最高资质标准,获得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承接大型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大型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

获得三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公司拥有一流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级职称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在过去的经营业绩和服务质量方面都需要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得到客户和业主的一致好评;公司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可以说,获得三级资质的公司在行业内已经是具备了较高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这也意味着公司需要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行业规范方面达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物业公司分级申报材料以及流程

物业公司分级申报材料以及流程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物业管理公司其实也是有资质的评定的,像一些高档的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肯定资质较高,各方面的服务技能和管理体系相对来说也要比较完善一些。

物业管理的资质在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物业公司的申请人到当地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物业管理公司其实也是有资质的评定的,像一些高档的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肯定资质较高,各方面的服务技能和管理体系相对来说也要比较完善一些。

物业管理的资质在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物业公司的申请人到当地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一、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1、登陆当地房管局网站的物业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

2、物业公司申请人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文件)。

3、注册所在地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经一一审核确认无误,并且符合相应的申请资格后,予以核准。

4、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退件。

对经过审查具备三级物业管理资质条件的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由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二、物业公司三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和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收费以及服务质量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三、物业公司申请三级资质所需材料1、《西安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11.19•【文号】建住房[1999]261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1999〕261号)为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市房地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

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三、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

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物业公司三种资质

物业公司三种资质

物业公司三种资质:三级资质与二级资质在注册资本和拥有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人数等方面有不同,如下:(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物业资质等级

物业资质等级

物业资质等级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标准1999年建设部颁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国物业管理单位的从业资格进行了规范,并确定了等级标准和资格审批管理部门。

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企业的标准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500万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资质二级企业1.注册资本300万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6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资质三级企业1.注册资本50万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3.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5.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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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玉物管资字()第号玉林市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申报表
申报企业:
申报时间:
(企业印章)
玉林市房产管理局制
说明
一、本表由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如实填写,申报企业对填写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打印。

三、企业填写时,如表格内不敷填写,可另加附页,也可适当调整表格
大小。

四、本表一式两份,由申报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交;有关资质条件的
证明材料应随本表附送。

注:企业类型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
企业
注: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不用填本页;物业管理项目不包括顾问管理项目,顾问管理项目可在企业申报自述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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