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doc 381)
电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
电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1. 引言电信集团是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拥有多个子公司,业务涉及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宽带接入等多个领域。
为了有效管理财务情况和监控业务发展,电信集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本文将介绍电信集团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方法和原则,以及核算过程中的一些关键要点。
2. 会计核算方法2.1 核算主体电信集团的核算主体包括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
总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和监控集团的财务情况,各个子公司则根据业务情况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2.2 会计基础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家财务规范。
根据这些准则和规范,电信集团会计部门制定了一套详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
2.3 会计期间电信集团的会计期间与一般企业相同,通常为一年。
每年结束时,会计部门会进行年度结算和编制财务报表。
2.4 会计科目电信集团的会计科目涵盖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等方面。
根据业务特点和会计要求,会计部门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细分和分类,以便更好地监控和控制财务情况。
2.5 会计核算流程电信集团的会计核算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业务凭证的登记:根据业务活动的发生,会计部门将业务凭证录入系统中进行登记。
业务凭证包括收入凭证、支出凭证、资产变动凭证等。
2.核算凭证的编制:根据登记的业务凭证,会计部门编制相应的核算凭证。
核算凭证是根据会计规则和会计政策进行准确计算和分类的依据。
3.财务报表的编制:根据核算凭证,会计部门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反映了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财务分析和决策:根据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计部门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工作。
这些分析结果可以为集团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2.6 税务核算除了一般的会计核算外,电信集团还需要进行税务核算。
税务核算是根据国家税务规定,计算和申报各项税款的过程。
会计部门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紧密合作,确保税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电信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
(下面有电信卡业务整个流程的会计分录)为加强电信卡的财务管理,规范电信卡的会计核算,促进电信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现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中国电信电信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结合我省电信卡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电信卡是指用户通过向电信企业预付费用而获得相应的、在一定时间内有权使用电信业务的凭证,主要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发行的全国通用、省内通用及本地使用的各类电话卡、上网卡等,例如:IC电话卡、300电话卡、200电话卡、201电话卡、IP电话卡、163上网卡、充值卡、缴费卡等。
电信卡可以是各种材质的卡片,也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凭证等多种不同形式。
二、电信卡实物管理各级电信企业对电信卡实行实物管理,企业电信卡业务管理部门是电信卡实物管理部门。
企业应当建立“电信卡实物登记簿”,用以记录各种电信卡的收进、发出及结余情况,分别按其数量、金额逐笔登记,月末结出余额。
具体实物管理办法见《中国电信电信卡实物管理办法》。
市州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州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备查簿对电信卡进行管理。
各级电信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稽核制度,每月电信卡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对电信卡收、发、售、存情况进行核对,对核对中发现的差错,应当及时纠正。
具体包括:(一)电信卡实物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应当对电信卡进行盘点,详细记录电信卡收、发、售、存情况,便于财务部门进行定期监督。
(二)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电信卡进行盘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管理部门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并与财务帐簿进行核对。
(三)上级电信企业电信卡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每月与下级电信企业进行电信卡收进、发出及累计结余的数量和金额的核对,上级电信企业电信卡实物管理部门应将核对情况通知下级企业财务部门,作为下级企业财务部门稽核同级电信卡业务的重要依据。
三、集团公司向省公司发行的全国统一的电信卡,省公司按电信卡印制费直接向电信卡制作工厂领卡,并依据电信卡制作工厂开具的发票计列成本。
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概述电信企业会计核算是指电信企业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的过程。
合理的会计核算办法对电信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和财务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电信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基本内容和具体步骤。
二、会计核算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性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会计核算必须以公平、客观的原则进行,不得虚报、假冒或隐瞒事实。
2.一致性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制度和政策的规定,保持会计核算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如需调整会计处理方法,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3.连续性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应连续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确保会计信息能够按照一定的时间段进行比较分析和控制。
4.收入确认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进行确认,收入应与相应的费用进行配比,合理计提预收账款和未收账款。
5.费用确认原则:电信企业会计核算要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费用应与相应的收入进行配比,合理计提预付账款和未付账款。
三、会计核算内容电信企业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等项目的核算。
固定资产核算要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流动资产核算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及时核对和清理应收账款和存货。
2.负债核算: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项目的核算。
应付账款核算要及时核对和清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核算要合理计提未到账的预收款项,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收入核算: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业务等收入项目的核算。
收入核算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收入进行确认,并及时计提预收账款和未收账款。
4.费用核算:包括人力成本、物料成本、运营费用等项目的核算。
费用核算要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并及时计提预付账款和未付账款。
5.利润核算:包括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利润分配等项目的核算。
电信公司营业收入的确定.doc
电信公司营业收入的确定.doc(1)电信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电话月租费收入、人网费收入、通话费收入、公用电话收人、会议电话收入、装移机收入、网问结算净收入、电报收入、出租通信设施及代维费收入、电话初装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收入、寻呼收人、互联网收入等。
(2)电信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出租商品收入、滞纳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3)电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用户收取的电话初装基金、邮电附加费,凡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其按规定上交中央财政的电话初装基金、邮电附加费,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电信企业预收话费收入及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收入,计人当期应税收入。
寻呼企业预收的服务费,应按照预收期限分月计人应税收入。
个别服务项目采取一次性收取服务费的,可分月计人应税收入,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电信企业采取销售折扣折让方式的,销售的有价通信卡面值金额与实际销售取得有价卡款的差额,按冲减销售折扣折让后实际取得的净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电信企业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用户预存款、预收有价卡款和其他预收款)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销售营业收入的实现时间,据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以前年度已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预收款不再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收人。
(7)对到期失效的有价通信卡沉淀金额,应于到期E1次月全部结转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2电信企业总经理任职期间述职报告【总经理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20**年即将进入尾声,趁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我先向各位拜个早年!感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对我的关怀和帮助,让我能够愉快的融入这个大家庭,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
古语有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2017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根据全年总体工作部署与安排,我和所有员工一道,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既做到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做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中国电信--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做好核心业务,发挥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价值链整合能力,建立全新营销和维护模式。
根据集团公司《推进中国电信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电信股份〔2007〕146号)和省公司《**省电信有限公司推进实施业务外包指导意见》(**电信有限〔2007〕385号)精神,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业务外包,是指电信公司将日常运营的部分业务和工作,如客户服务、末梢维护等,委托给电信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外包商”)从事或完成的运营模式。
第三条推进业务外包是进一步实施转型战略,深化改革,创新商业模式,确保公司依法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一项系统性重点工作,各分公司党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业务外包工作目标和意义的理解与落实:(一)业务外包能够促进公司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压力,调整和优化成本结构。
(二)通过规范的外包业务合作,有效规避公司经营、财务、法律、审计、安全生产风险。
(三)业务外包工作能够有效防范企业用工风险,创新用工机制,控制用工总量,调整队伍结构,使人力资源配置更加适应公司转型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推进业务外包要坚持确保通信质量、服务水平不下降,企业形象不受影响;坚持规范运作,管控到位,杜绝以包代管;坚持结合实际,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完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公司所属各州、市分公司,信产公司,百事通分公司。
第二章业务外包范围和方式第六条根据与主业核心能力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和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业务外包模式和外包业务类型成熟一个外包一个,对于外包市场成熟度比较高的业务类型要积极推进外包。
对公司经营服务潜在影响大的业务,通过试点的方式总结经验,积极稳步推进。
第七条适合外包的业务范围(一)销售及客户服务家庭与个人客户营销与服务(社区和农村营销服务),电信营业(各项业务受理及收费),业务办理(各类业务代办,代收费),114查号服务,固定电话、宽带装拆移机及障碍查修,欠费催缴,客户走访及关怀,公用电话营销及电信卡销售等。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1.1基本要求(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的相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二)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经营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并不得有下列行为:1、设置账外账;2、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3、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4、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5、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6、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其他行为。
(四)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五)应当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须报公司审批,所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境外单位向国内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七)各单位必须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会计政策,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批准。
(八)各单位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应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电信公司的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信公司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信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信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其他所属单位的会计工作。
第三条电信公司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政策和标准,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
3. 稳健性原则:会计处理应当谨慎,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前瞻性。
4. 分类清晰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处理应当清晰、明确,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
第二章会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电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会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账务处理、凭证审核、财务报表编制等;3.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4. 负责财务分析、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5. 负责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会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 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 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电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电信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电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凭证制度,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条原始凭证的审核:1. 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2. 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3. 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审核签字。
第十一条记账凭证的编制:1.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2. 记账凭证必须注明凭证编号、日期、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等信息;3. 记账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负责人签字。
电信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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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的规定,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结合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等颁布的有关准则、制度、规定。
2.会计年度: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事先报经集团批准,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记账原则和记账基础:除补贴收入(对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当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时,记入补贴收入)外,按权责发生制记账,以历史成本为记账基础。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会计期间内确认。
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当时实际成本计量。
每季度末对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每会计年度末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核算应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限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涉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模版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三、企业会计核算指对本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四、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五、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六、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七、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八、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可靠性原则。
企业会计核算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相关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并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原则。
企业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能清楚的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可比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境外子企业在向境内报送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办法及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11 中国X集团(央企)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一、货币资金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五)可比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及时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明晰性原则,即要求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资产重组的,按照本办法中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企业在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方法、程序等应按照《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之《坏账准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可根据管理需要制定内部管理报表。
十一、本办法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有关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第二章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三)相关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遵循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会计期间。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会计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法。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三章负债第七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第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第十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第五章收入第十一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十二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十三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六章费用第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
前言《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原办法”)自2003 年在各公司实施以来,对规中国电信的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中国电信在海外的成功上市和集团外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相应的修订,以满足外部信息披露和公司部管理的要求。
(一)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公司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 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 号),这些问题解答的陆续发布,对于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为公司理解和运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规定提供了帮助。
同时,对规公司会计核算行为、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中国电信部管理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电信行业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
一方面信息新技术不断出现,推动电信行业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以及为积极引导消费需求,中国电信先后出现一系列新产品和新业务,如:PHS 无线接入业务(小灵通业务)、中国电子口岸卡、合作分成业务及电信卡业务等。
这些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信息需要在会计核算办法中进行相应反映。
其次,随着中国电信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举措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中国电信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措施也需要在修订后的会计核算办法中加以反映。
最后,中国电信正在推广实施的MSS 需要和会计核算实行对接。
MSS 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本身也有相应的核算科目,在本办法中需要建立MSS 核算科目和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之间的相应关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2)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2)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9.22•【文号】财会[2002]17号•【施行日期】2002.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续(1)资产类┌──────────┬────────────────┬─────────────┐│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1132│营业款结算│││││├────┼─────┼────┼───────────┼────┼────────┤│1212│库存材料│││││├────┼─────┼────┼───────────┼────┼────────┤│1245│出租商品│││││├────┼─────┼────┼───────────┼────┼────────┤│││124501│出租商品原价│││├────┼─────┼────┼───────────┼────┼────────┤│││124502│出租商品摊销│││├────┼─────┼────┼───────────┼────┼────────┤│1501│固定资产│││││├────┼─────┼────┼───────────┼────┼────────┤│││150101│固定本地电话网固定资产│││├────┼─────┼────┼───────────┼────┼────────┤│││││150101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1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1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1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105│电源设备│├────┼─────┼────┼───────────┼────┼────────┤│││││150101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1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108│其他设备│├────┼─────┼────┼───────────┼────┼────────┤│││││150101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2│长途电话网固定资产│││├────┼─────┼────┼───────────┼────┼────────┤│││││150102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2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2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2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205│电源设备│├────┼─────┼────┼───────────┼────┼────────┤│││││150102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2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208│其他设备│├────┼─────┼────┼───────────┼────┼────────┤│││││150102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3│数据通信网固定资产│││├────┼─────┼────┼───────────┼────┼────────┤│││││150103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3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3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3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305│电源设备│├────┼─────┼────┼───────────┼────┼────────┤│││││150103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3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308│其他设备│├────┼─────┼────┼───────────┼────┼────────┤│││││150103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4│移动通信网固定资产│││├────┼─────┼────┼───────────┼────┼────────┤│││││150104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4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4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4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405│电源设备│├────┼─────┼────┼───────────┼────┼────────┤│││││150104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4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408│其他设备│├────┼─────┼────┼───────────┼────┼────────┤│││││150104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5│卫星通信网固定资产│││├────┼─────┼────┼───────────┼────┼────────┤│││││150105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5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5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5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505│电源设备│├────┼─────┼────┼───────────┼────┼────────┤│││││150105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5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508│其他设备│├────┼─────┼────┼───────────┼────┼────────┤│││││150105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6│无线寻呼网固定资产│││├────┼─────┼────┼───────────┼────┼────────┤│││││150106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6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6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6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605│电源设备│├────┼─────┼────┼───────────┼────┼────────┤│││││150106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6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608│其他设备│├────┼─────┼────┼───────────┼────┼────────┤│││││150106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7│专用通信网固定资产│││├────┼─────┼────┼───────────┼────┼────────┤│││││150107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7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7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7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705│电源设备│├────┼─────┼────┼───────────┼────┼────────┤│││││15010706│房屋及建筑物│├────┼─────┼────┼───────────┼────┼────────┤│││││15010707│运输起重设备│├────┼─────┼────┼───────────┼────┼────────┤│││││15010708│其他设备│├────┼─────┼────┼───────────┼────┼────────┤│││││1501070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08│管理用固定资产│││├────┼─────┼────┼───────────┼────┼────────┤│││││15010801│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802│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803│电源设备│├────┼─────┼────┼───────────┼────┼────────┤│││││15010804│房屋及建筑物│├────┼─────┼────┼───────────┼────┼────────┤│││││15010805│运输起重设备│├────┼─────┼────┼───────────┼────┼────────┤│││││15010806│其他设备│├────┼─────┼────┼───────────┼────┼────────┤│││150109│共用固定资产│││├────┼─────┼────┼───────────┼────┼────────┤│││││15010901│通信电子设备│├────┼─────┼────┼───────────┼────┼────────┤│││││15010902│通信线路设备│├────┼─────┼────┼───────────┼────┼────────┤│││││15010903│办公设备和家具│├────┼─────┼────┼───────────┼────┼────────┤│││││15010904│电子计算机系统│├────┼─────┼────┼───────────┼────┼────────┤│││││15010905│楼宇自动化系统│├────┼─────┼────┼───────────┼────┼────────┤│││││15010906│电源设备│├────┼─────┼────┼───────────┼────┼────────┤│││││15010907│房屋及建筑物│├────┼─────┼────┼───────────┼────┼────────┤│││││15010908│运输起重设备│├────┼─────┼────┼───────────┼────┼────────┤│││││15010909│其他设备│├────┼─────┼────┼───────────┼────┼────────┤│││││15010910│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50110│租出固定资产│││├────┼─────┼────┼───────────┼────┼────────┤│││150111│未使用固定资产│││├────┼─────┼────┼───────────┼────┼────────┤│││150112│不需用固定资产│││├────┼─────┼────┼───────────┼────┼────────┤│││150113│土地│││├────┼─────┼────┼───────────┼────┼────────┤│1902│特准储│││││││备物资│││││└────┴─────┴────┴───────────┴────┴────────┘损益类┌───────────┬────────────────┬─────────────────┐│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编号│科目名称│├────┼──────┼────┼───────────┼────┼────────────┤│5101│主营业务收入│││││├────┼──────┼────┼───────────┼────┼────────────┤│││510101│固定本地电话网业务收入│││├────┼──────┼────┼───────────┼────┼────────────┤│││││51010101│本地电话业务收入│├────┼──────┼────┼───────────┼────┼────────────┤│││││51010102│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51010103│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51010104│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51010105│出租设备业务收入│├────┼──────┼────┼───────────┼────┼────────────┤│││││51010106│装移机收入│├────┼──────┼────┼───────────┼────┼────────────┤│││││51010107│其他收入│├────┼──────┼────┼───────────┼────┼────────────┤│││510102│长途电话网业务收入│││├────┼──────┼────┼───────────┼────┼────────────┤│││││51010201│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收入│├────┼──────┼────┼───────────┼────┼────────────┤│││││51010202│国际电话业务收入│├────┼──────┼────┼───────────┼────┼────────────┤│││││51010203│港澳台电话业务收入│├────┼──────┼────┼───────────┼────┼────────────┤│││││51010204│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51010205│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51010206│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51010207│出租设备业务收入│├────┼──────┼────┼───────────┼────┼────────────┤│││││51010208│其他收入│├────┼──────┼────┼───────────┼────┼────────────┤│││510103│数据通信网业务收入│││├────┼──────┼────┼───────────┼────┼────────────┤│││││51010301│国内数据业务收入│├────┼──────┼────┼───────────┼────┼────────────┤│││││51010302│国际及港澳台数据业务收入│├────┼──────┼────┼───────────┼────┼────────────┤│││││51010303│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51010304│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51010305│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51010306│出租设备业务收入│├────┼──────┼────┼───────────┼────┼────────────┤│││││51010307│其他收入│├────┼──────┼────┼───────────┼────┼────────────┤│││510104│移动通信网业务收入│││├────┼──────┼────┼───────────┼────┼────────────┤│││││51010401│基本通话业务收入│├────┼──────┼────┼───────────┼────┼────────────┤│││││51010402│月租费收入│├────┼──────┼────┼───────────┼────┼────────────┤│││││51010403│移动数据业务收入│├────┼──────┼────┼───────────┼────┼────────────┤│││││51010404│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51010405│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51010406│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51010407│出租设备业务收入│├────┼──────┼────┼───────────┼────┼────────────┤│││││51010408│其他收入│├────┼──────┼────┼───────────┼────┼────────────┤│││510105│卫星通信网业务收入│││├────┼──────┼────┼───────────┼────┼────────────┤│││││51010501│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51010502│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收入│├────┼──────┼────┼───────────┼────┼────────────┤│││││51010503│卫星移动通信业务收入│├────┼──────┼────┼───────────┼────┼────────────┤│││││51010504│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51010505│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51010506│出租设备业务收入│├────┼──────┼────┼───────────┼────┼────────────┤│││││51010507│其他收入│├────┼──────┼────┼───────────┼────┼────────────┤│││510106│无线寻呼网业务收入│││├────┼──────┼────┼───────────┼────┼────────────┤│││││51010601│无线寻呼收入│├────┼──────┼────┼───────────┼────┼────────────┤│││││51010602│电话信息收入│├────┼──────┼────┼───────────┼────┼────────────┤│││││51010603│计算机信息收入│├────┼──────┼────┼───────────┼────┼────────────┤│││││51010604│其他收入│├────┼──────┼────┼───────────┼────┼────────────┤│││510107│专用通信网业务收入│││├────┼──────┼────┼───────────┼────┼────────────┤│││││51010701│本地电话业务收入│├────┼──────┼────┼───────────┼────┼────────────┤│││││51010702│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收入│├────┼──────┼────┼───────────┼────┼────────────┤│││││51010703│国际及港澳台电话业务收入│├────┼──────┼────┼───────────┼────┼────────────┤│││││51010704│数据业务收入│├────┼──────┼────┼───────────┼────┼────────────┤│││││51010705│其他收入│├────┼──────┼────┼───────────┼────┼────────────┤│5102 │其他业务收入│││││├────┼──────┼────┼───────────┼────┼────────────┤│││510201│出售通信商品收入│││├────┼──────┼────┼───────────┼────┼────────────┤│││510202│出租通信商品收入│││├────┼──────┼────┼───────────┼────┼────────────┤│││510203│代办业务收入│││├────┼──────┼────┼───────────┼────┼────────────┤│││510204│其他收入│││├────┼──────┼────┼───────────┼────┼────────────┤│5401│主营业务成本│││││├────┼──────┼────┼───────────┼────┼────────────┤│││540101│固定本地电话网业务成本│││├────┼──────┼────┼───────────┼────┼────────────┤│││││54010101│工资│├────┼──────┼────┼───────────┼────┼────────────┤│││││54010102│职工福利费│├────┼──────┼────┼───────────┼────┼────────────┤│││││54010103│折旧费│├────┼──────┼────┼───────────┼────┼────────────┤│││││54010104│修理费│├────┼──────┼────┼───────────┼────┼────────────┤│││││540101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106│业务费│├────┼──────┼────┼───────────┼────┼────────────┤│││││540101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2│长途电话网业务成本│││├────┼──────┼────┼───────────┼────┼────────────┤│││││54010201│工资│├────┼──────┼────┼───────────┼────┼────────────┤│││││54010202│职工福利费│├────┼──────┼────┼───────────┼────┼────────────┤│││││54010203│折旧费│├────┼──────┼────┼───────────┼────┼────────────┤│││││54010204│修理费│├────┼──────┼────┼───────────┼────┼────────────┤│││││540102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206│业务费│├────┼──────┼────┼───────────┼────┼────────────┤│││││540102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3│数据通信网业务成本│││├────┼──────┼────┼───────────┼────┼────────────┤│││││54010301│工资│├────┼──────┼────┼───────────┼────┼────────────┤│││││54010302│职工福利费│├────┼──────┼────┼───────────┼────┼────────────┤│││││54010303│折旧费│├────┼──────┼────┼───────────┼────┼────────────┤│││││54010304│修理费│├────┼──────┼────┼───────────┼────┼────────────┤│││││540103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306│业务费│├────┼──────┼────┼───────────┼────┼────────────┤│││││540103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4│移动通信网业务成本│││├────┼──────┼────┼───────────┼────┼────────────┤│││││54010401│工资│├────┼──────┼────┼───────────┼────┼────────────┤│││││54010402│职工福利费│├────┼──────┼────┼───────────┼────┼────────────┤│││││54010403│折旧费│├────┼──────┼────┼───────────┼────┼────────────┤│││││54010404│修理费│├────┼──────┼────┼───────────┼────┼────────────┤│││││540104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406│业务费│├────┼──────┼────┼───────────┼────┼────────────┤│││││540104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5│卫星通信网业务成本│││├────┼──────┼────┼───────────┼────┼────────────┤│││││54010501│工资│├────┼──────┼────┼───────────┼────┼────────────┤│││││54010502│职工福利费│├────┼──────┼────┼───────────┼────┼────────────┤│││││54010503│折旧费│├────┼──────┼────┼───────────┼────┼────────────┤│││││54010504│修理费│├────┼──────┼────┼───────────┼────┼────────────┤│││││540105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506│业务费│├────┼──────┼────┼───────────┼────┼────────────┤│││││540105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6│无线寻呼网业务成本│││├────┼──────┼────┼───────────┼────┼────────────┤│││││54010601│工资│├────┼──────┼────┼───────────┼────┼────────────┤│││││54010602│职工福利费│├────┼──────┼────┼───────────┼────┼────────────┤│││││54010603│折旧费│├────┼──────┼────┼───────────┼────┼────────────┤│││││54010604│修理费│├────┼──────┼────┼───────────┼────┼────────────┤│││││540106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606│业务费│├────┼──────┼────┼───────────┼────┼────────────┤│││││540106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107│专用通信网业务成本│││├────┼──────┼────┼───────────┼────┼────────────┤│││││54010701│工资│├────┼──────┼────┼───────────┼────┼────────────┤│││││54010702│职工福利费│├────┼──────┼────┼───────────┼────┼────────────┤│││││54010703│折旧费│├────┼──────┼────┼───────────┼────┼────────────┤│││││54010704│修理费│├────┼──────┼────┼───────────┼────┼────────────┤│││││54010705│低值易耗品摊销│├────┼──────┼────┼───────────┼────┼────────────┤│││││54010706│业务费│├────┼──────┼────┼───────────┼────┼────────────┤│││││54010707│电路及网元租赁费│├────┼──────┼────┼───────────┼────┼────────────┤│5403│共同费用│││││├────┼──────┼────┼───────────┼────┼────────────┤。
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doc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前言《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原办法”)自2003 年在各公司实施以来,对规范中国电信的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中国电信在海外的成功上市和集团内外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相应的修订,以满足外部信息披露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
(一)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公司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 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 号),这些问题解答的陆续发布,对于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为公司理解和运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规定提供了帮助。
同时,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行为、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中国电信内部管理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电信行业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
一方面信息新技术不断出现,推动电信行业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以及为积极引导消费需求,中国电信先后出现一系列新产品和新业务,如:PHS 无线接入业务(小灵通业务)、中国电子口岸卡、合作分成业务及电信卡业务等。
这些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信息需要在会计核算办法中进行相应反映。
其次,随着中国电信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举措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中国电信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措施也需要在修订后的会计核算办法中加以反映。
最后,中国电信正在推广实施的MSS 需要和会计核算实行对接。
MSS 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本身也有相应的核算科目,在本办法中需要建立MSS 核算科目和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之间的相应关系。
会计核算办法(精品)
会计核算办法1总则1.1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处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以及集团的会计核算办法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1.2本会计核算办法为以下单位所适用:“本公司”及所属区区域公司。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并根据准则有关规定,选择以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为计价原则。
2.2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2.2.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
所借入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和汇兑差额,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当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物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应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如果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分别购建、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区别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2.2.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是至当期末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以其占用的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而取得的银行利息收入或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使用一般性借款的,其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用其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3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2.3.1本公司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3.2本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根据已颁布或在结算日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付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项,加上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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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中国电信集团会计核算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原办法”)自2003 年在各公司实施以来,对规范中国电信的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中国电信在海外的成功上市和集团内外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相应的修订,以满足外部信息披露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
(一)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出台对公司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 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 号),这些问题解答的陆续发布,对于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为公司理解和运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的规定提供了帮助。
同时,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行为、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中国电信内部管理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电信行业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
一方面信息新技术不断出现,推动电信行业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以及为积极引导消费需求,中国电信先后出现一系列新产品和新业务,如:PHS 无线接入业务(小灵通业务)、中国电子口岸卡、合作分成业务及电信卡业务等。
这些新业务和新产品的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信息需要在会计核算办法中进行相应反映。
其次,随着中国电信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举措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会计核算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如《中国电信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和措施也需要在修订后的会计核算办法中加以反映。
最后,中国电信正在推广实施的MSS 需要和会计核算实行对接。
MSS 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本身也有相应的核算科目,在本办法中需要建立MSS 核算科目和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之间的相应关系。
在中国电信改革和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满足政府监管和公司管理层决策的需要,增强财务对业务活动的支撑力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需要在原办法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电信实际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2目录释义........................................................................................................................................................ . (5)第一部分总则 (7)第二部分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0)第1 章货币资金 (10)第2 章短期投资 (10)第3 章应收及预付款项 (14)第4 章存货 (20)第5 章长期投资 (30)第6 章委托贷款 (43)第7 章固定资产 (44)第8 章在建工程 (63)第9 章无形资产 (68)第10 章长期待摊费用 (75)第11 章税项 (77)第12 章应付债券 (79)第13 章拨款、补贴、补偿及接受捐赠 (80)第14 章员工薪酬及福利 (83)第15 章所有者权益 (87)第16 章收入 (89)第17 章成本及期间费用 (99)第18 章研究及开发费用 (103)3第19 章所得税费用 (104)第20 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111)第21 章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12)第22 章外币业务 (113)第23 章借款费用 (117)第24 章或有事项 (122)第25 章承诺事项 (124)第26 章租赁 (125)第27 章债务重组 (131)第28 章非货币性交易 (138)第29 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42)第30 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48)第31 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53)第32 章财务报告的结账方法及批准、报出程序 (155)第33 章合并会计报表 (156)第34 章中期报告 (168)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76)一、会计科目总说明 (176)二、资产类科目使用说明 (176)三、负债类科目使用说明 (269)四、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使用说明 (305)五、损益类科目使用说明 (315)第四部分财务报告及编制说明 (394)一、财务报告说明及相关要求 (394)二、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394)4三、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396)四、会计报表附注编制说明 (417)附录部分 (43)8附录一:中国电信集团会计科目表附录二:会计报表格式附录三:会计科目与MSS 科目对接表5释义(一)资产本办法所指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公司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负债本办法所指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公司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本办法所指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公司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四)收入本办法所指收入,是指公司在提供通信服务、销售商品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通信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五)成本费用本办法所指成本费用,是指公司为提供通信服务、销售商品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六)会计政策本办法所指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公司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原则,是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所制定的、适合于本公司的会计制度中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对于诸多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中所选择的、适合于本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
(七)会计估计本办法所指会计估计,是公司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公司为了定期、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将公司延续6不断的营业活动人为地划分为各个阶段,如年度、季度、月度,并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定期确认和计量。
在确认、计量过程中,当计入的交易或事项涉及未来事项不确定性时,如关于未来事项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关于未来事项的影响或时间的不确定性,必须予以估计入账。
(八)账面价值本办法所指账面价值,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九)账面余额本办法所指账面余额,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十)简称含义集团公司:指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股份公司: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各省电信有限公司。
电信公司:指已经上市省公司的存续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西藏自治区电信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
公司:泛指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电信公司等独立会计核算主体。
7第一部分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行为,统一集团会计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通信业务的中国电信各级所属单位,包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电信公司等独立会计核算主体。
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子公司等单位,应按照当地的会计核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但在向集团公司呈报相应的会计报表时,应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任务与基本程序会计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决策和业绩评价提供有效的信息。
会计核算程序是公司为编制特定会计期内财务报表而必须经过的全部过程。
包括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种类、格式,会计凭证与账簿之间的联系方法,由取得原始凭证到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组成。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一)公司应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公司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或事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三)公司应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会计核算前提。
(四)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五)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8(六)公司进行会计电算化所采用的会计软件系统应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并定期打印总账和明细账。
(七)公司应按会计期间编制财务报告。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其他会计报表,属于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报送。
(八)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一)客观性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相关性原则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一贯性原则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可比性原则公司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及时性原则公司会计核算应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明晰性原则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应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9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配比原则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