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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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908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资

格认定管理办法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Qualification Recognition of Issuers, Responsible Persons and Licensors of Work Ticke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资格认定工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结合xx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内各部室、分公司及代管公司。

第二章部室、单位职责

第三条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以下简称“三种人”)资格认定过程中各部室、单位职责如下:

(一)公司安全监察部

1.监督三种人资格认定工作;

2.组织审查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

3.审核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二)公司生产技术部

1.指导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认定工作;

2.参与审查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

3.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培训考核工作;

4.监督各部室、单位三种人持证上岗。

5.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考核、阅卷、统计分析及培训考试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公司系统各单位发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各部室、单位

1.负责组织、参加三种人的培训考核;

2.根据三种人资格考核的情况,对本单位(部室)三种人资格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3.负责向本单位(部室)发布本单位(部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人员名单。

第三章培训考核程序

第四条参加三种人资格考核人员必须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基本常识,并且通过公司每年的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第五条各单位(部室)需担任三种人的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部室)组织的培训考核,参加培训考核人员的名单由各单位(部室)保存统计。

第六条资格考核时间为每年的一季度和三季度,分为初次考核和复审两种。因各种原因被取消担任三种人资格人员应参加初次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到期进行复审,初次考核不合者,直接参加下一期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按初次考核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部室)出题考核应以公司下发的考试要求(附3)和题库(附4)为参考,严格要求,不得未经过考核即

进行认证。

第四章认证程序

第八条各单位(部室)在三种人考核合格后,结合日常工作进行上岗资格认证,认证合格后,由本单位安监科(安全员)在《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证书》中考核栏和认定栏内盖合格章,并将此名单和证书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接收到单位(部室)上报的名单和盖有合格章的“证书”后,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确认合格后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在《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书》中备注栏内盖合格章。若生产技术部发现不合格的三种人时,在备注栏内注明不合格原因后要求原单位(部室)重新培训、考核和认证。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经公司公布的工作许可人可在本单位认证的站(所)办理发生在本站(所)内的工作票,有效期为认证公布日期起一年。

第十一条经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可在公司

内本单位和外单位按照专业类别签发(会签)或办理本单位的工作票,有效期为认证公布日期起一年。

第十二条经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在本单位和外单位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时,应首先出示本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证书》,经本单位或外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审核后(外单位应实行双签发工作票),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办理工作票。

第十三条运行单位发现有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或工作班成员违章工作时,有权立即制止,并加以纠正;由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运行单位或所在单位提出,公司安全监察部批准停止有关责任人的认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对经认证的三种人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暂停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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