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使用年限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灭火器的使用年限
公安部颁布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 95-1995》中规定,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但是灭火器每年需要送到正规修理厂进行年检: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e.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f.手提式1211 灭火器——10 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h.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i.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j.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k.推车式1211 灭火器——10 年;
l.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报废标志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
a.“报废”两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
b. 报废年、月;
c. 维修单位名称;
d. 检验员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