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办法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定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护理岗位上工作的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三、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的定义1. 护理差错:指在护理过程中,因护理人员操作不当、观察不仔细、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事件。
2. 护理事故:指在护理过程中,因护理人员严重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患者死亡、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3. 不良事件:指在护理过程中,虽未造成患者伤害,但可能影响患者安全、影响护理质量的事件。
四、报告程序1. 发现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给所在科室护士长。
2. 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告给护理部。
3. 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报告给医疗机构负责人。
4. 医疗机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报告内容1.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患者和护理人员。
2.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等。
3.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已经采取的或者拟采取的紧急措施。
4.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可能的原因、防范措施和建议。
六、报告时间1. 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给护理部。
2. 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给医疗机构负责人。
3. 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七、奖惩措施1. 对及时报告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的护理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或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护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健全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与分析制度,提高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指导护理人员妥善处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推动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患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护理过程中发生、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医院期间发生的跌倒、坠床、给药差错、管路滑脱、压疮、输液/输血相关事件、烫伤及其它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行为,均适用本管理制度范畴。
三、责权单位护理部负责统筹全院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承担。
四、相关定义1.护理不良事件:指在护理活动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3.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4.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5.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五、流程图六、工作要求1.事件发生后,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按照医院有关要求,实行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科室要主动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从中学习和吸取教训,属于主动上报的护理不良事件不扣科室质量管理分。
3.一般情况下,Ⅰ级事件、Ⅱ级事件、Ⅲ级事件发生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报告护理部,一周内通过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上报事件报告单;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每月填写并上报护理差错(堵漏)登记表。
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及处理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制度及处理流程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及分类1.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2.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1)用药错误:病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执行治疗性医嘱时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采血错误等。
(2)非计划性拔管: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或护理人员等因素发生的计划外拔管行为。
(3)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4)意外事件: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自杀等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预防措施:完善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安全。
2. 登记报告:对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当事人及处理均需详细登记,并报护理部。
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3. 事件报告: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根据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和上报时间填写不良事件报表。
三、护理不良事件处理流程1. 事件发生: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护理措施。
2. 护士长了解情况:护士长应及时了解情况,于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并及时在科室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
3. 组织讨论:护士长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4. 制定改进措施:针对不良事件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质量,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护理部审核:护理部对不良事件进行审核,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6. 跟踪评价:对实施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四、护理不良事件分级及处理标准1. 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精选篇)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精选篇)一、目的为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预防和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护理人员及与护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不良事件定义本制度所称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因护理人员操作不当、护理管理不善、医疗设备故障、药品问题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事件。
四、不良事件报告1.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一旦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2.护理人员应主动、及时、准确地报告护理不良事件,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
3.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时,应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五、不良事件调查1.护理部接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
2.调查过程中,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访谈涉及人员,客观、公正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3.对于重大不良事件,护理部应邀请医务科、院领导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查。
六、不良事件处理1.根据调查结果,对不良事件进行分类处理。
能够立即改进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问题或隐患;对频繁发生或产生严重负面结果的事件要进行重点分析,采用台账管理等方式重点督办。
2.对不良事件的处理结果,应进行跟踪监控,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对于涉及护理人员违规行为的事件,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不良事件反馈1.护理部应建立不良事件反馈机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报告人,增强报告人的获得感。
2.对于重大不良事件,应向全院通报,以便其他科室和人员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八、培训与教育1.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不良事件处理相关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识别、报告和处理能力。
2.护理部应加强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护理不良事件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安全管理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护理不良事件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手术部位或患者识别错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1、用药错误病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在为病人执行治疗性医嘱时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
2、非计划拔管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或护理人员等因素发生的计划外的拔管行为。
3、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4、意外事件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自杀等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病人安全管理规定1、责任护士需对新入、转入及病情突发变化的病人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见附件2、3),当评估分值≥10分时,告知患者及家属有意外风险的可能,需采取预防措施并在值班期间加强巡视及作为交班重点。
2、护士应将评估分值≥10分病人的安全情况在护理记录单上每班记录。
护士长每天对高风险患者的安全情况及护士对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护士长工作手册上,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及时记录。
3、如有不良事件发生,当班护士应及时赶到,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将损伤减少到最低。
4、上报程序: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主动报告、非处罚性的原则。
发生不良事件后,由当事人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病人安全报告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后24小时内交护理部。
遇重大、情况紧急事件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口头上报护理部。
5、处理方式: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医院护理质量控制委员会定期进行专题讨论,分析原因。
在全院护士长会上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通报,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主动报告自己和他人发生的不良事件者,护理部将对报告者和当事人保密。
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的缺点、一般差错不予追究,对隐瞒不报者、严重差错及事故视性质及程度由医院护理质量控制委员会研究后酌情处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预防措施1、加强对重点人员、时段的管理(1)工作3年以下的低年资护士是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高风险人群,应加强业务培训,并与高年资护士合理搭配。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不良事件可能包括诸如错误药物给予、手术失误、感染传播等各种情况。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和记录这些事件,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一旦发生不良事件,护理人员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医护人员和管理者,同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不良事件进一步扩大。
在处理不良事件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按照医疗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另外,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还需要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这需要护理人员和管理者共同合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改进。
同时,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还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事实真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患者的权益,避免不良事件的二次伤害。
总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是护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护理人员和管理者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培训,从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在整个医疗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的重要一员,需要时刻关注并参与护理安全的管理工作。
在护理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不良事件,如药物误用、感染传播、患者跌倒、手术失误等,这些事件都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构成了威胁。
因此,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护士需要及时发现不良事件的发生,通过记录并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发生不良事件之后,护士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制度和流程,及时通知医生和管理者,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
此外,护士还需要与医疗团队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找出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护士需要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不良事件的扩大和二次伤害。
同时,护士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患者及其家属坦诚交流,向他们说明事件的事实和处理情况,增加信任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总则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和预防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与分类(一)定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护理缺陷、药物不良反应、仪器设施所致不良事件、意外事件(如患者走失、安全防护情况下的跌倒)等。
(二)分类1. 级事件(警讯事件):指非预期的死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或医患斗殴。
2. 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指非预期的严重伤残或较大经济损失,或医闹。
3. 级事件(无后果事件):指事件发生但未造成患者伤害或经济损失。
4. 级事件(临界后果事件):指事件发生,但未造成患者伤害或经济损失,但有可能发生。
三、报告与处理(一)报告1. 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本,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重事故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患者、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患者目前的状况等。
(二)处理1. 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
2. 针对不同级别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对级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尽可能减轻事件的影响;对级事件,应进行深入调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医院领导;对级事件,应加强监控,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对级事件,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预防与改进(一)预防1. 加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护理工作的监管和检查。
3. 定期对护理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二)改进1. 对发生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
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
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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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办法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办法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根据《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修订管理办法。
一、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一)不良事件报告原则及意义
非惩罚性、主动性报告的原则: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报告其它人或其它科室的,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全院护理人员要提高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意识,经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存,能够使相关人员从她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二)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现护理不良事件后24小时内,当事人或发现者按照要求将不良事件做好登记,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2、紧急电话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并随后履
行书面补报。
(三)激励和处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给予报告人保密。
2、对发生事件且主动上报,对病人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原则上不予惩罚.
3、对发现事件,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搭班护士,将予以奖励;雷同事件科内一月内发生2起以上的扣护士长100-200元。
3、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100-200元。
4、其余参照《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及处理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
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陷。
(一)护理事故
1、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
2、分类:分一、二、三、四级
(1)一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护理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
3、评定标准(按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执行)
4、处理程序(按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执行)
(二)护理差错
1、定义:指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给病人造成精神及肉体的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者。
2、分类:一般护理差错和严重护理差错
(1)一般护理差错: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的错误,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严重护理差错: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者。
3、评定标准
(1)一般护理差错:错服、漏服重要药物或处理医嘱错误而有影响病人治疗者而无严重后果者;凡规定作皮试,未做皮试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青霉素例外),或做过了皮试未及时观察且又不重
做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占体表面积<0.25%的灼伤,或护理不到位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在短期内治愈者;抱错婴儿,在医院内纠正的,未引起纠纷者;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各种标本错留、贴错标签、丢失,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抽错血或急诊病人重要标本未及时送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过程中,发生抢救器械功能不到位或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不真实的护理文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复用穿刺针头于病人身上,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接错病人至手术室或记错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等。
(2)严重护理差错: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查对不严以致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发生异常未及时发现,延误抢救时机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