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标准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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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技术协议
1. 供货内容:
1.3专用工具清单:
1.4技术资料清单:
2. 适用标准:
◆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3.1 系统一般要求
系统应能进行数据运算、统计、存储、分类处理、数据合理性检查的功能。同时还需考虑其可靠性、可维修性、可扩展性。系统和各单位的逻辑设计采用校验技术,并留有适当逻辑余量。系统具有自检功能。
配置的软件要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外,还需配置在线故障诊断等。软件的统计遵循模块化原则。系统具有多级安全认证功能。
3.2 CEMS满足如下技术性能要求(按国家标准HJ/T76-2007执行):
◆烟气SO2连续监测:
零点漂移:≤±2%满量程
量程漂移:≤±2%满量程
响应时间:≤60s
测量范围:0~5600mg/Nm3(最小量程为0~570mg/Nm3,570mg/Nm3~5600mg/Nm3之间量程可自行设定)
◆烟气NO X连续监测:
零点漂移:≤±2%满量程
量程漂移:≤±2%满量程
响应时间:≤60s
测量范围:0~2800mg/Nm3(最小量程为0~260mg/Nm3,260mg/Nm3~2600mg/Nm3之间量程可自行设定)
◆烟气O2连续监测:
零点漂移:≤±2%满量程
量程漂移:≤±2%满量程
响应时间:≤60s
测量范围:0~25%
◆烟尘连续监测:
零点漂移:≤±2%满量程
全幅漂移:≤±2%满量程
测量范围:0~1000mg/Nm3
◆烟气温度测量:
测量范围:-50~350o C
准确度:±3o C
◆烟气流速测量:
测量范围:0~40m/s
准确度:±5%
◆烟气静压测量:
测量范围:-10kPa~10kPa
精密度:≤3%
3.3 远程传输与监测数据的输出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局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联网信号。如需联网或环保局验收需收费,乙方不负责费用。
3.4 监测数据的显示与记录
系统能显示任意时段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SO2、NO X、烟尘平均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t/d),并能显示所有相关参数,每天记录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小时平均结果。
3.5 自动校正系统校验结果输出
输出完整的记录校验日期、时间、监测仪器的测试值、精确度、偏差、零点漂移、标准值。
3.6 系统满足下列要求:
◆校正系统具备日常自动校验功能以及用于维护的手动检验功能;乙方提供系统的
零、满量程及自动和手动校正功能。
◆系统的诊断和报警: 系统中具有自我诊断功能和报警功能。这些诊断功能包括超出
量程情况、以及状态报警功能。
◆系统反吹: 提供系统的自动/手动反吹功能,清扫采样探头的积灰。
3.7 系统数据有效率(CEMS的有效监测时间与监测对象运行时间的百分比)不低于90%。
4. 现场安装条件:
4.1 分析小屋环境要求
设备的处理柜、仪表柜、标气瓶等放在分析小屋内。分析小屋内需安装空调系统,使温度保持在20~25℃。小屋结构应密封、隔热、防尘,具有通风换气设备。应按要求开启电缆气管的进口(墙壁上)和设备的排口(排出室外),并提供照明。小屋位置应由甲方负责人与安装指导工程师共同协商确定。
4.2 平台:
平台位于烟尘测试点、烟气取样点、流速测试点等的下方,是操作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维护等所需的承载平台,平台的宽度>1.1米,作防锈处理,栏杆的高度>1.2米,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平台的承重要求:500公斤,需考虑当地最大风力及降雪厚度。
4.3扶梯: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扶梯是操作人员从地面到平台的安全有效通道,扶梯的宽度应大于600毫米,作防锈处理,护栏高度1.2米(爬梯应有笼形护栏),符合国家标准。梯子要保证4人(100Kg/每人)同时上下扶梯的承载要求。
4.4 桥架:
电缆桥架(或线管)主要是用来承载和保护从平台到分析小屋的电缆、气管、伴热管,用来规范走线布管等,桥架室内外的高度、敷设路线要满足CEMS设备运行的要求。支撑物需牢固可靠(需考虑大风等因素)。钢制桥架规格为150×75毫米,(如是线管,线管的内径不小于100毫米),从平台到分析小屋必须要以不小于5°的下倾角沿程敷设(允许垂直段),以防积水堵塞采样管线,桥架直角接头边长不能小于0.5米。需参照相关电气安装规范。或采用穿管安装方式。
4.5 采样、监测点等的开孔及法兰的焊接与固定:
烟尘分析仪、烟气参数测量装置、烟气采样装置都通过法兰安装在烟囱或烟道上,各法兰与烟囱或烟道是相通的,因此要在烟囱或烟道上开法兰焊接孔。开孔数量、开孔尺寸及开孔间隔、位置应遵从乙方现场安装指导工程师的要求。孔开好以后,应将法兰按要求焊接或者固定在烟囱或烟道上。
4.6 平台接线箱、传感器箱、烟尘分析仪接线箱、净化风机箱、储气罐箱的安装支承:
应根据以上各机箱的安装孔尺寸,按安装指导工程师指定的位置要求,焊接安装固定螺栓或预埋膨胀螺栓,提供并安装机箱的安装支架。
4.7 电源、气源:
现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压缩空气源(压力不小于5公斤),并将压缩空气引至分析小屋,气管终端位置按安装指导工程师的要求来确定,气管终端为1/2″内螺纹手动铜球阀,管道铺设应按规范进行。
电源要求220V AC,总功率不小于10KW,配备稳压电源。要求将电源引到分析小屋,与设备的电源分配箱相接。电源线路需满足用电负荷要求。
4.8 通信线缆:
如甲方要求设备与厂控制中心或上级部门进行通信联网,则现场要求把相应的通信线缆引到分析小屋,并留有接线余量。
4.9 防雷接地:
分析小屋需做好防雷接地措施,接地线需引到设备仪表柜的接地排上,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接地线径不小于16 mm2。
5. 甲方责任:
5.1甲方负责提供合同执行的安装条件(具体要求为仪表小屋、平台、开孔、桥架、扶梯、
护栏和电源、网络、电话等接点的提供)以及烟囱或烟道的开孔、法兰的固定或焊接以及各种箱体固定支架的焊接。要保证本系统安装效果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必须保证现场安装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2分析小屋位置应由甲方负责人与安装指导工程师共同协商确定,乙方提供建设方案与
技术支持,甲方负责建造。
5.3乙方提供平台建设方案与技术支持,甲方负责建造.
5.4乙方提供扶梯建设方案与技术支持,甲方负责建造。
5.5甲方负责货到后提供卸货、安装所需的机动设备并提供相关协助,如果货到时,乙方
没有人员在场,甲方有临时保管的责任,防止设备丢失、淋雨等损坏情况的发生。5.6 甲方操作人员需按照《用户使用手册》规定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
6 乙方责任:
6.1乙方对乙方所供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保证新装CEMS按规范要求运行,
并符合环保主管部门数据联网要求的信号。对原有烟尘系统负责拆卸与重装,不负责保证原有烟尘系统的运行符合环保局要求。
6.2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烟囱开孔个数、孔径、在烟囱上的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