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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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范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 年零___月,出租方从 _____ 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
租方使用,至____ 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 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
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
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出租人应当支持
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元。
3 、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 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 元。
5 、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 1 份; 合同副本___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
_________ 年 ___ 月___ 日_________ 年___ 月____ 日
范文2
租赁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现住址: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现住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 1 甲方将坐落于区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私产,框架结构,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
1- 2 房屋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年付。
1-3 房屋交付时无装修、无家具,返还时约定现状返还,乙方确保在装修过程中按物业要求,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第二条租赁用途
2- 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 1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3- 2 甲方于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60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1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5000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3 租赁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 1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60 元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