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效力和风险如何
代办营业执照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选择通过代办营业执照的方式完成注册登记。
代办营业执照作为一种便捷的注册方式,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便利。
然而,代办营业执照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代办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二、代办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1. 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1)代理机构资质问题代办营业执照的代理机构如果资质不合格,可能会导致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如代理机构无权代理、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等。
(2)信息泄露风险在代办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涉及企业及个人的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
若代理机构未能妥善保管这些信息,可能导致信息泄露,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财产损失。
(3)代理机构违约风险代理机构在代办营业执照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时办理营业执照、未按约定收费等,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办理成功后的法律风险(1)营业执照被撤销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时申报税务、虚假注册等,相关部门有权撤销其营业执照。
(2)法律责任承担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若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营业执照存在瑕疵,如代理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等,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企业与代理机构之间可能因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服务范围等产生合同纠纷,若协商不成,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应对措施1. 选择正规代理机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代办营业执照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代理机构,避免因代理机构问题导致法律风险。
2. 了解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在签订代理协议前,详细了解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范围、费用、保密条款等,确保自身权益。
3. 加强信息保密企业与代理机构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在代办营业执照过程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4. 审核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应仔细审核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理
It is the employees that feed the compan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理导读:1、民事方面,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
2、行政方面,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需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一定金额的罚款。
而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可以直接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一、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理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
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
2、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效力对于企业法人超出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此点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一、罚款。
对于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公司,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数额根据超出经营范围的情节轻重和公司经营规模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罚款数额较为显著,以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二、责令停业整顿。
对于严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公司,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一段时间。
停业整顿期间,公司将无法正常经营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利润。
责令停业整顿是一种严厉的处罚措施,对公司的打击较大。
三、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长期且严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公司,相关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公司将无法再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的法人地位也将受到影响。
吊销营业执照是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最严厉处罚,对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
综上所述,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对于公司来说,严格遵守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
因此,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做到合法合规,避免因超出经营范围而遭受处罚。
希望各公司能够加强对经营范围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避免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公司法对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是什么?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谓经营范围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般以工商登记中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的企业章程中的范围为准。
众所周知,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都需要填写和注明公司的经营范围。
换句说法,公司必须在所填写的经营范围中从事商业交易和商业活动。
如果超出其经营范围,违反了法律章程,需要承担法律处罚。
那么公司法对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是什么?▲一、何为超经营范围所谓经营范围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般以工商登记中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的企业章程中的范围为准。
例如:某某成立个企业,在工商执照上经营范围上是卖西瓜的,结果企业不仅卖西瓜,还卖红薯,就是超经营范围了。
▲二、超经营范围是否受法律处罚《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超范围经营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规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旧的文件对于超出经营范围规定了处罚,然而新的相关文件中将这些超出经营范围处罚的条款予以了废除。
也就是说,按新文件的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处罚。
▲三、关于超范围经营注意事项第一是如果公司主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例如从卖西瓜变为卖红薯,则需要办法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果不依法办理,则可按工商登记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是如果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从事的是法律法规禁止或需核准审批的行业,则相关行业规定会对此进行处理处罚。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对“公司法对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是什么?”这一问题已经具体了解。
违法经营的法律风险
违法经营的法律风险违法经营指的是在商业和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论是规模小的个体户还是大型企业,违法经营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违法经营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一、违法经营的法律风险违法经营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多方面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金融风险:违法经营会涉及到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客户维权、索赔,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 行政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一旦被相关监管部门发现,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暂停经营或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在某些严重情况下,违法经营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涉及国家安全、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将会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4. 营业执照风险:违法经营有可能导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进而无法正常经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5. 品牌声誉风险:违法经营的企业将会受到社会各界的谴责,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可能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二、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为了避免违法经营带来的法律风险,合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
合规经营意味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诚信经营。
以下是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所在:1. 法律合规:合规经营意味着企业在商业行为中合法合规,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此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资金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有助于减少经营活动中的金融风险,维护企业的财务稳定,保护投资者和客户的利益。
3. 可持续发展:合规经营可以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品牌声誉,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 合作伙伴信任:合规经营可以赢得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信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5. 社会责任:合规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三、保证合规经营的措施为了确保合规经营以减少违法经营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健全内部合规体系: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员工的合规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企业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设立、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包括其含义、法律依据、效力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公司营业执照的含义公司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设立公司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审查后,颁发的证明其合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文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我国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管理和使用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营业执照的申请、颁发、变更、注销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违反公司营业执照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1.证明公司合法设立: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2.证明公司具有经营资格: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3.证明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营业执照表明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
4.证明公司享有合法权益: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行使合法权益的凭证,公司可以根据营业执照行使诉讼权利。
五、公司营业执照的效力范围1.地域效力:公司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期限效力: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为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至公司营业执照注销之日止。
3.变更效力:公司营业执照在变更后仍具有法律效力,但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六、违反公司营业执照法律效力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公司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公司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与异地经营之实务界定与处理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与异地经营之实务界定与处理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与异地经营之实务界定与处理作者‖黄璞琳‖首先,何谓经营行为?现行法律法规中,未见对“经营行为”的明确定义。
一般来讲,贸易行为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职业性买卖活动的行为,或者因职业性买卖活动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行为,包括促销、为销售而储存、承诺销售等行为。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将“经营者”界定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类似地,可考虑将“经营行为”界定为,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从事职业性商品生产、商品买卖、服务提供的行为,以及因前述职业性营利活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行为(包括促销、为销售而储存或展示商品、承诺销售等行为)。
‖其次,何谓无证无照经营?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无照经营是指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证经营,则是指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审批证件,擅自从事相关许可经营项目的行为。
这里的“证”,是指相对于营业执照的许可审批证件,包括工商营业登记前置许可证件,也包括工商营业登记后置许可证件。
目前,工商营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得到较大控制,大量地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
无照经营与无证经营,经常会大量交叉,存在单纯无照经营(仅需办照无需办证,如从事服装零售等)、既无照也无证经营、有照无证经营、有证但无照经营等情形。
‖第三,对无照经营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查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授权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行为适用该《办法》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第一款,设定了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第二款,则明确了转致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要是专项行业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另设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如《文物保护法》、《拍卖法》、《邮政法》、《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将“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与无照经营行为一道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管辖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国务院授权投资的公司;(三)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投资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四)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五)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施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公司;(三)国务院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四)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登记的公司。
第八条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记,具体登记管辖由施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第三章登记事项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的基本性质及法律适用探讨.
上海工商注册: 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的基本性质及法律适用探讨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已经形成共识。
但在执法实践中,工商机关查处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法律适用目前还存在较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笔者认为,分析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应首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有相同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也有相同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二)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的;(三)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如何处理
经营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经营活动时,⼀般要向⼯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的,申领营业执照时,要确定经营的范围,营业执照要载明经营范围的,那么经营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怎样处理?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经营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超越⾏政许可范围进⾏活动的情形,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法经营罪处罚。
《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第⼋⼗条被许可⼈有下列⾏为之⼀的,⾏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法转让⾏政许可的;(⼆)超越⾏政许可范围进⾏活动的;(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为。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五条【⾮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法经营⾏为之⼀,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或者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许可证、进出⼝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法从事资⾦⽀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法经营⾏为。
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可以怎么写每个公司经营的侧重点不同,您可以借鉴⽹上同⾏的,不过经营范围需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您可以按照您实际的情况来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是填写的越多越好,经营范围⼴⽽全,很有可能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税率确定,甚⾄还会导致企业⽆法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造成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公司后期发展。
工商登记管理风险防范
2、工商登记法律风险防范
◆重视行政许可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为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 特大型综合石油石化公司,地域分布散,经营范围广,业务种类多。 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行政许可范围,涵盖了项目审批、市场准入、自 然资源及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不同层级和类别的行政许 可事项。各单位应该对本单位工商登记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许可 条件、期限等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办理,防范法律风险。
2、工商登记法律风险防范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当使用营业执照的行为主要表现还有两种情况: 一是直接将营业执照出租、出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 二是以承包、租赁经营等形式将营业执照交给承包方 ,承包方在对营业执照进 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后, 持该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与承包方签订经营协议,约定承包经营期间一切债权债务 由承包方承担。但是,实际上,企业并不能因该约定免责。首先, 根据合同的相 对性规则, 合同只能设定相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承包协议的性质应界定为发包 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内部约定, 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承包方负责的约定属无效 约定,对第三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 承包人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其行 为属表见代理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承包期间第三方与承包方发生的债 权债务由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只能依据协议向承包方追偿。
2、工商登记法律风险防范
2)、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是指未经设立登记而从事营业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经营活动→无证无照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无照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 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有证无照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 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证照失效
企业在工商登记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企业在工商登记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12-12-1410:18:00]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企业参与的各种经济交往日益增多,企业登记工作已成为企业保护自身交易安全和秩序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管理企业的重要渠道企业登记是由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后对外公示的行为,企业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企业年检等登记行为。
企业的登记系申请行为,申请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仍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申请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及其合适的方案将成为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
下面着重介绍各种登记易产生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范一、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一)设立登记概念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二)企业名称不适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
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三)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
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
(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
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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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合作主体审查不严,导致投资款被骗 公司设立协议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法律风险防范 虚假出资法律风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股权变动程序错误 公司变更登记不及时 股东协议及章程理解分歧 公司清算没有依法进行 侵犯小股东利益 股东会议决议不符合要求 机构设定违反法律规定
2、减少法律救济支出。在企业中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纠 纷的发生,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因采用法律救济措施的费用支出。所谓法律救济是指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投资、担保、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签订重大合同、接受行 政管理、行政处罚等活动中,与平等的民事主体和行政管理机关发生纠纷或争议后, 通过复议、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法律行为。为降低或避免企业法律风险的发 生,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 防范研究,全面系统地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企业抵御和转嫁法律风险的 能力与水平。
(2)明确股权的转让操作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不能自由地向股东之外的人 转让股权,章程应当规定详尽的操作程序,避免引起股东间纠纷。
(3)明确股东会的决议事项。对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需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解除 任中董事职务条件等事项应当作出详细规定,避免章程内出现模糊字样。
(4)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关系。明确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的具体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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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协议中保密条款缺失。 对于一些具有特定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 殊经营方法或者服务理念的公司,保密问题更显重要, 这些信息一旦被他人恶意利用,对未来公司的损害可 能难以估量的。同时,公司成立以后。一方面,要避 免公司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另 一方面,也要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 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在设立协议当中 设置恰当的保密条款,可以降低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 风险。
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
公司超范围经营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5月13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第十三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有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有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第451号公布)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不宜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14经营范围不宜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长期以来,招标投标业界对经营范围能否决定投标人资格争执不下。
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规定“三个不得”(即: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明确回复上述问题。
笔者非常赞同该政策,并从法律和实务两个层面谈谈个人不成熟的理解与认识。
现行法律并不否定超越经营范围投标的法律效力经营范围是营业执照中的必要记载事项,记载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及服务项目,反映其经营活动内容、方向和业务范围。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严格管控市场主体经营范围,随商事主体登记一同对其核准审批。
经营范围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是衡量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之一,企业法人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当时的法律,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986年公布的《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49条进一步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第11条也强调“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对于企业法人违反上述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是否超越经营范围问题的复函》(法经[1990]101号)明确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企业超越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其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据此,企业法人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投标;超越经营范围投标的,其不具有合格的投标人主体资格,投标无效,故招标文件将经营范围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挂靠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选择通过挂靠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来开展业务。
然而,这种做法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就挂靠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挂靠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1. 违反公司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挂靠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非法设立企业,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旦被查处,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2.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挂靠行为可能导致被挂靠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方面,被挂靠企业可能因为挂靠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被挂靠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可能被侵犯。
3. 增加经营风险挂靠企业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经营风险:挂靠企业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被挂靠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风险:挂靠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可能因为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无效。
(3)税收风险:挂靠企业可能因为未履行纳税义务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4. 影响市场秩序挂靠营业执照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
这不仅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5. 消费者权益受损挂靠企业可能因为产品质量、服务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困难,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三、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走上违法道路。
2. 严格审查合作企业企业在选择挂靠合作企业时,应当严格审查其资质、信誉等,确保合作企业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3.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挂靠合同过程中,企业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等,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超资质经营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超资质经营,是指企业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从事超出其资质许可范围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我国,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这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企业仍然存在超资质经营的现象。
本文将探讨超资质经营的法律后果,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超资质经营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
未经许可,公司不得从事超出其资质许可范围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许可证。
申请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超资质经营的法律后果1.行政处罚对于超资质经营的企业,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行政处罚的力度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所得的数额等因素确定。
2.民事责任超资质经营的企业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3.刑事责任在超资质经营的情况下,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给国家、社会或者他人造成严重损失,涉嫌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4.声誉损失超资质经营的企业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损害企业形象,降低企业信誉。
这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长远影响。
5.市场秩序混乱超资质经营的企业往往缺乏必要的经营能力和资质,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这将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权益。
6.行业信誉受损超资质经营的企业可能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导致行业信誉受损,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论超资质经营的法律后果严重,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损失,还会影响整个市场秩序和行业信誉。
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
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营业执照是企业法定经营证照,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可能会存在违规行为,给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威胁。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一、背景介绍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旨在明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与处罚程序,防止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违规行为的分类与种类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虚假登记、变相开业、不按规定经营、经营超范围等;一般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未办理延续手续等。
三、处理与处罚程序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理与处罚程序,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接受举报或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的发现可以通过举报渠道,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巡查工作。
2. 确认违规行为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确认违规行为。
3. 发出告知书对于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向企业发出告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 违规行为整改企业收到告知书后,应按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5. 罚款与撤销营业执照如果企业未按要求整改或屡教不改,相关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罚款、暂停营业或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四、配套措施为了更好地实施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还应采取一些配套措施,以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1.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3. 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建立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的信息平台,便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五、制度的意义营业执照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超出执照范围经营该如何处罚
超出执照范围经营该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产、经营活动时,要按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进⾏经营活动,如果超出经营范围的,会受到相应处罚,那么超出执照范围经营该怎样处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超出执照范围经营该如何处罚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证经营的⾏为,由⼯商⾏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商⾏政管理部门对涉嫌⽆照经营⾏为进⾏查处取缔时,可以⾏使下列职权:(⼀)责令停⽌相关经营活动;(⼆)向与⽆照经营⾏为有关的单位和个⼈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照经营⾏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五)查封、扣押专门⽤于从事⽆照经营活动的⼯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体健康、存在重⼤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照经营场所。
第⼗四条 对于⽆照经营⾏为,由⼯商⾏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法经营罪、重⼤责任事故罪、重⼤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照经营⾏为规模较⼤、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照经营⾏为危害⼈体健康、存在重⼤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于从事⽆照经营的⼯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照经营⾏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证经营的⾏为,由⼯商⾏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店铺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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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效力和风险如何
春丽说劳动人事管2008-06-26 18:26:35 阅读19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新公司规定公司章程记载经营范围,并应当登记。
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而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那?在公司交易中,交易方往往担心对方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签定合同,担心合同是否因此会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本文作一下探讨:
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而从事经营,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关系:其一,公司和相对人即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此为私法上的关系;其二,公司和有关机关的关系,此为公法上的关系。
因而,对于公司超范围经营的法律后果,就从私法后果和公法后果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私法上的法律后果
关于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而签订的合同,相关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公布并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
该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是对民法通则和旧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突破。
按照这个解释,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并不因这种“超出”而当然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则当然无效。
但同时,《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该条规定的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法人内部规定的权限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公司的商事权利能力,而不是公司民事权利能力的全部,在经营范围之外,公司作为普通民事主体,依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依然可以签订合同。
该合同是否有效,应就该合同本身作判断,而和公司对经营范围的“超出”本身没有任何关联。
至于公司对于经营范围的“超出”本身,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合同因违反强行法规定而无效。
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实施,新旧《公司法》最显著的差异就是:旧《公司法》第11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而新《公司法》则取消了此条规定。
这样一来,既然法律不再要求公司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那么公司超范围经营的,就不再是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其超出经营范围而签订的合同,均不因这种“超出”而当然无效。
二、公法上的法律后果
关于公司超范围经营在公法上的后果,相关的立法主要有《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的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05年10月,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在2005年12月做了相应的修正。
经过2005年10月修正后的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
这样一来,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就不再是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不应受到任何处罚。
与此相适应,经过2005年12月修正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就取消了对公司超范围经营进行处罚的规定。
总之,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而经营的,其对外所签订的合同不因这种违反而无效,也就是说,对外签订的合同与这种“超出”本身并没有任何关联。
至于对其“超出”本身,则另行处理:如果违反相关强行法规定,合同就无效,并可能受到相关机关的处罚。
因此,交易时还是要慎重。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知名税务律师、财税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对财税法、公司法有较深的研究。
春丽看法的观点:
赞成上述文章的观点:合同的效力不因公司是否超过营业执照的范围而改变。
公司也不因超范围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
但是,与超经营范围、超资质范围的公司合作,还是有一定的风险:
一、需要具备特种行业资质,否则可能有行政处罚后果。
二、不需要特种行业资质,分包人、发包人明知或应知的,则要对该承包人的员工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