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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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规定

一、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词汇

(一)

为了制订和应用质量标准以及便于国际交流中的相互理解,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有关质量概念的基本术语,它们适用于所有领

(二)

下列定义中,凡引入字母索引中的术语都用半黑体字印刷,在每个术语的定义中所引用到的其他术语都列出了它们所在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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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可以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事物

——

——

——

(2)

(3)

注1 许多情况下,程序要形成文件(如质量体系程序)

注 2 已成文的程序,常用“书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

注 3 “书面程序”通常包括:某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做什么和谁来做,何时、何地和如何做;要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

(4)

注 1 产品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

注2 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注 3 产品可以是有意生产的[如提供给顾客或无意中形成的( (5)

为了满足顾客需要,在供方和顾客接触之间的活动和供方内

注1

注 2 顾客与供方接触时的活动对于服务提供可能很重要。

注 3 有形产品的提供或使用可构成服务提供的组成部分。

注4

(6)

(7)

具备自身职能和独立经营管理的公司、社团、商行、企事业或公共机构,或其一部分,不论是否是股份制,也不论是公营的

注: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EC指南2中对术语

(8)

某组织为行使其职能按某种格局而安排的职责、权限及其相

(9)

注1

注 2 顾客可以是诸如最终消费者,使用者、受益者或需方

注3

(10)

注1

注 2 “供方”可以是诸如生产厂、销售商、进口商、装配

注3

(11)

(12)

注1

注 2 在法文中,有时将“titulaire contrat”称之为“contractant

(13)

注1

注 2 在法语中,“分承包方”亦可称为“sous-traitant”或“sous-commmandier 2.

(1)

注1 在合同环境或法规环境(如核安全领域)下,“需要”是

注 2 许多情况下,需要随时间而变化,因而应对质量要求

注 3 需要通常要转化成有规定指标的特性。需要可以包括

如特性、实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

注 4 “质量”这个术语既不能从比较意义上作为一个单独术语去表示相对优良程度,也不能在定量意义上用作技术评价。为了表达这些含意,应采用修饰性形容词,例如可以组成下列术

a)“相对质量”在优良程度或相对意义上,对实体按有关基准进行排列时使用(不要与“等级”混淆)

b)“质量水平”用于定量意义上(如验收抽样时),而“质量

度量”用于精确的技术评价。

注 5 总的来说,令人满意的质量成效是通过“质量环”各阶段的活动来取得的。各个阶段对质量的作用有时是为了强调才单独地标明的,例如归因于确定需要的质量,归因于产品设计的质量,归因于符合性质量,归因于全寿命周期产品保障的质量。

注6 在某些资料中,质量被称之为“适用性”、“适应意图”或“顾客满意”或“符合要求”。按上述定义,这些提法仅表示

(2) 等级

对功能用途相同但质量要求不同的实体所作的分类或分级。

注 1 等级反映了预定的或公认的质量要求上的差异,它强

注 2 等级高的实体(如豪华饭店)的质量不一定令人满意,

注3 当等级用数字表示时,最高等级通用1表示,较低等级依次为2、3、4等,而当等级用符号。例如,用星号表示时,

(3)

对需要的表达,或将它们转化成对某实体特性的一组定量的

注 1 重要的是,质量要求应能全面地反映顾客规定的或潜

注 2 “要求”这个术语包括市场的、合同的以及一个组织内部的要求,这些要求应在计划的不同阶段加以展开、细化和修

注 3 对特性的定量要求包括公称值、额定值、极限偏差和

注 4 质量要求必须用描述功能的词汇表示并且形成文件。

(4)

法律、条例、规定、法规、法令中规定的义务及其他方面的

注1 “其他方面的考虑”要特别注意包括环境保护、健康、

注2

注 3 社会要求包括管辖权限和法规性要求。这些要求可以

(5)

是一集合性术语,它用来表示可用性及其影响因素:可靠性、

注1 可信性仅用于非定量条款中的

注2

注3 上述可信性定义及注1来自IEC50(191),该标准亦包

(6)

为满足有关要求,几个实体在特定条件下能一起使用的能力。

注: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EC指南2中对术语“相容性”的定义与此定义不同。

(7)

一个实体不加改变即可替代另一个实体以满足同样要求的能

注 1 根据特定情况应使用限定词如“功能互换性”或“尺

注2 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EC指南2对术语“互换性”的定义与此定义不同。

(8)

把伤害(对人)或损坏的风险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内的一种状

注1

注2 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CE指南2中对术

(9)

注:上述定义适用于质量标准,在ISO/IEC指南2中对术语“合格”的定义与此定义不同。

(10)

注该定义包括对规定要求来说偏离或缺少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

(11)

不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有关安全性方面。

注:

(12)

用来阐述生产者或其他人由于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

注:由于法规不同,产品责任中关于法律和财务上的规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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