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尘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尘制度
1、通风科在通风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2、通风科要配齐测尘人员,测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通风科配足配齐粉尘测定设备。
4、建立健全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5、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
6、粉尘浓度的测定主要包括粉尘(亦称全尘)与呼吸性粉尘。总粉尘是指从生产环境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后能沉积在不同区域的粉
尘粒子的总和;呼吸性粉尘是指粉尘中可吸入人体肺泡区的粉尘。
7、测尘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8、采样地点应接近作业人员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带附近,并按规定采集平行样品。
9、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采样工作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0、生产作业产尘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也要测定一次。
11、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12、根据测尘结果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粉尘浓度超标点要加强管理。
13、测尘人员要爱护测尘设备,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或破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4、粉尘测定设备要定期进行强检标校,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