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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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司法局司法行政

工作总结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赤峰市松山区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松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重心,认真组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化解矛盾防激化,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建设。在区交警支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覆盖面。结合去年村委会换届,及时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一步夯实了以区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柱,以村和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企事业调委会为辅助,包括村民组、信息员在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础,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攻坚活动的积极效应,进一步整合共享了矛盾纠纷调处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工作制度,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突破口,大力开展了“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大力加强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结合《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围绕“六统一”、“六落实”工作目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面达100%,并统一为乡镇村级人民调委会印发了格式用纸,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638起,调解成功4,450起,成功率

95.9%,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或其他程序的88起;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

(二)普治并举强宣传,普法治理工作凸显新亮点。一是精心筹划“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成4个检查验收组,利用2周时间,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102个部门、12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调研。4月中旬,我区顺利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二是组织开展了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区普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侵权责任法》《保密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大型宣传活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各乡镇、街

道、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突出各自特色、创新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全区社会矛盾增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实际,大力开展了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以案说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了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聘请律师讲授依法行政知识,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提高在校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为目标,重点开展了校园安全教育活动,保障了辖区校园的安全。四是以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法治松山”创建活动。把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列入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专项推进,重点突破。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级事务合同范本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建立了全区契约化管理合同库。五是加强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监控,推动了普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到10月末,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班2期,参训820余人次;举办专业法律知识讲座6期,参训1,900余人次;举行法制宣传月、周、日和重大纪念活动20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80块,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32台次,法制文艺演出5场次,广播、电视宣传12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5,300余本,受教育群众达22万余人。

(三)完善装备提素质,基层基础工作开创新局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年初以来加大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力度,创建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斥资128万多元,为全区14个乡镇司法所配齐了警用车辆,新购置了14台电脑,实现了司法所人手一台电脑,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能力,提升了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对工作相对薄弱的司法所负责人予以调整,大胆起用新人,充实业务骨干;同时,大力强化了司法所工作和运行机制建设,推动了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

(四)强化管理抓落实,矫正帮教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大力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积极推行村(社区)调委会主任或治保主任、社区矫正志愿者(村民组长)和矫正对象近亲属“三帮一”工作新模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有效开展。结合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与矫正对象帮教责任人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进一步强化了帮教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予以动态调整,区别对待,因人施矫。根据各个等级矫正对象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在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设定不同教育目标和方法,分段施矫。与此同时,大力推行人性化矫正措施,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六必

须”、“五清楚”。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必须见一次面、谈一次话、建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访察、出现家庭变故必须过问、本人及家庭出现生产生活困难时必须帮困解难。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9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170人,正在进行矫正的269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帮教安置工作。加强了与乡镇、街道和公检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接茬帮教、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宗旨,深入落实了帮教工作责任,注重抓好“三项教育”,切实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联网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全面掌握了2006年至2010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进一步加强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控制。认真总结探索帮教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因人施教与分类施教相结合、社会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一般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努力提高帮教效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85名,其中、新接收191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安置175人,安置率92%,有效的预防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创新工作惠民众,法律援助工作推出新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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