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泉政办[2013]105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6
【实施日期】2013.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年5月6日泉政办〔2013〕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泉政文〔2006〕40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结合市委提出的“增强忧患意识、推动长远发展”大讨论活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为推进泉州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泉州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顾问:郑新聪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庆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主任:周真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员:舒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少锋市社科联主席
庄玉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国防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调研员
徐昌裕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
王瑞钦市教育局副局长
洪进星市财政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
颜细财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黄雄彪市委党校副校长
张禹东华侨大学副校长、教授
林华东泉州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俞正明仰恩大学副校长、副教授
沈文锋黎明大学副校长、高级编辑
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奖办),设在市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吴少锋市社科联主席
副主任:谢伯辉市社科联副调研员
朱芳强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