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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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适应常熟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整合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5、《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7、《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
8、《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 [2002] 35号)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
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1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规[1994]36号)
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规[1994]533号)
1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5、《苏锡常都市圈规划》
16、《苏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17、《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
18、《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9、《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常熟岸段水域利用规划报告》(2002)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促进常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中心,提出合理的发展战略,并在空间上加以落实。
2、满足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协调城乡整体发展。
3、构建中心城区长远发展框架,优化空间布局,重视城镇和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研究城市发展时序,确定各阶段建设重点。
4、建立适应城市长远发展需求的综合交通体系,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
5、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形成山、水、城、林融于一体的城市特色景观系统。
6、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重点
1、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空间布局。
2、制定长江岸线利用等重点空间管治措施。
3、研究综合交通体系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确定城市合理发展方向和形态,优化布局结构。
4、保护并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结合旅游业发展,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城市规划区
常熟市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136.5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X年。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7条经济发展目标
第8条社会发展目标
第9条城市建设目标
第10条环境保护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市化目标与战略第11条市域总人口
现状(2000年):114万人;
近期(2005年):120万人;
中期(2010年):125万人;
远期(2020年):135万人。
第12条城市化目标
现状(2000年):城镇人口54万人,城市化水平47.5%;
近期(2005年):城镇人口66万人,城市化水平55%;
中期(2010年):城镇人口75万人,城市化水平60%;
远期(2020年):城镇人口95万人,城市化水平70%。
第13条城市化发展战略
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大力发展沿江经济和第三产业,建立适应城市化需求的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节城镇等级规模与定位
第14条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期末形成“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的3级城镇等级结构,其中:中心城市1个:常熟城区;
重点中心镇3个:梅李、海虞、沙家浜;
一般建制镇8个:支塘、练塘、徐市、辛庄、古里、白茆、冶塘、大义。
第15条城镇人口规模
常熟市城镇规模等级规划一览表(2020年)
第16条城镇职能定位
1、中心城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的商贸城市和港口工业城市,山水城一体的风景旅游城市。发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建设成为充满活力、适宜人居、富有品位的新兴中心城市。
2、重点中心镇
梅李——市域东北部传统中心镇。积极吸纳城区产业转移,强化工业重镇的优势地位。
海虞——市域北部新兴中心镇。省级氟化学工业园建设的重要依托,发挥私营经济活力,强化特色产业。
沙家浜——市域南部旅游特色镇。发挥“沙家浜”和“阳澄湖”品牌优势,发展旅游业和水产养殖业,以常昆工业园为基础,加快第二产业发展。
3、一般建制镇
支塘——市域东部商贸重镇,提升副食品批发市场的层次,促进第二产业发展。
练塘——市域西部工业重镇,发挥紧邻区域中心城市无锡的区位优势,塑造常熟市西部门户形象。
徐市——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为龙头,发展特色农业,发扬化纤之乡的特色优势,促进第二产业的发展。
辛庄——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骨干作用,突出以生物工程和轻纺为主的产业特色。
古里——城区东部以轻纺、建材、机械为主要特色的城镇。
白茆——突出羽绒制品的优势地位,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冶塘——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大义——培育以稀土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依托临近城区的优势,全面提高综合实力。
第三节城乡空间利用
第17条城乡空间利用原则
满足常熟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规模拓展需求,适时进行小城镇建设空间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空间调整;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划定范围明确、布局合理的生态敏感区,保障空间的可持续利用。
第18条城镇空间组织
以城区为核心,依托水、陆交通线路,形成“中心放射形”市域城镇空间组织。
第19条城镇建设用地
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9400公顷;重点中心镇镇区建设用地按120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1800公顷;一般建制镇镇区建设用地按110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200公顷。
第20条独立工业用地
独立工业用地规模调整为4570公顷。
第21条农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