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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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每题0.5分,共22分)1、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B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人民法院2、预防职务犯罪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A)A、标本兼治综合治理B、惩防并举重在打击C、惩防并举重在预防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是(B)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的主体是(A)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国家工作人员C、一般人员5、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最大优势(A)A、查办案件的职能优势B、思想道德教育优势C、机构设置优势6、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B)4人民法院8、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7、(A)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形式。
A、职务犯罪B、危害国家安全犯罪C、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在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送达后(C)日内,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A、五8、十日C、十五9、2005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A)的监控机制,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A、权利运行B、法律和制度C、行政监察D、严厉惩治腐败1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A)罪。
A、贪污B、挪用公款C、私分国有财产1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B)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徇私舞弊罪12、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当为部门、单位、或者公职人员提供(C)A、检察建议B、法律服务C、预防咨询13、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并呈报(C)报告A、工作总结B预防调查C、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14、(C)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A、各级政府B、地方政府C、各级党委D、地方党委15、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B)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的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
论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t.叼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f叁箜!圭塾垒三竺竺!三里型...上....._:_.._:-■圈圄圈论职务犯罪&其预辨王忠国摘要职务犯罪阻碍经济发展,导致经济流失,甚至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严安全,所以必需阻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而妥彻底减少并最终杜绝职务犯罪最好的方法就是预防。
因gl:,-/&识职务犯罪的危害、特点、原因,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
预防,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
控制,必须采取各种手段综合治理,方可取得最佳的控制效果,通过政治,法律的手段实现预防。
关键词职务犯罪罪刑规范刑事责任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367.02一、职务犯罪的概述(一)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依照法律、依法授权或者合同约定而承担~定职务的人员,在进行相应的管理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依照刑法具体罪刑规范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我国职务犯罪的历史我国古代,官吏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一般被称之为赃罪。
西周时就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
战国时韩非提出了“明主治吏不治民”的观点,认为明智的国君只要把官吏治理好,老百姓也就自然好治理了。
秦朝统一中国后,采取了韩非治吏来治民的主张.建立J+严格的官僚管理制度:一是官吏任用,选贤任能:二是考核奖惩,赏罚分明;三是官吏惩治,严格细致。
到了唐朝,唐律对官吏的立法比较完善,达到了封建时代的最高境界。
唐代长孙无忌在《唐律疏义》中明确提出了“惩其未犯,防其未然”的预防犯罪理论,在依法惩赃的同时,积极预防官吏犯赃,把倡廉作为长期任务,实行预防和惩赃并重。
宋代,采取了升迁、连带、警示三策,以法律约束官吏,令其奉公守法,不敢贪污;以道德教育,启迪其道德良矢}l,不去越轨。
而到了明代,不仅用严刑峻法来打击贪官污吏,还利用民众的力量来监督、约束贪官污吏。
规定了民众有权捉拿害民官吏进京查办,也可以越级诉讼,直至赴京告状,并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以保证这一规定的落实。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在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预防该类犯罪的发生并提醒职工警惕风险,国有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探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及警示。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国有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企业职务犯罪的定义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国有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招聘、晋升和调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避免职务犯罪产生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对其进行正确认识和正确引导。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察机构。
该机构应由专业的监察人员组成,负责监督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引入第三方监察机构,对企业进行外部监督。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监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减少监察机构内部纠纷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为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国有企业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
这包括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常识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以及职业操守的教育等。
通过这些培训,可以提高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他们抵制诱惑的能力。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对重要岗位职工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执掌权力的能力和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结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及警示是一个长期且紧迫的任务。
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措施,国有企业可以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同时,在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进一步净化企业环境,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更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国有企业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素质,从而确保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基本原则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下;二是必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在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来展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实施,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特有职能,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四是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反馈预防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开展工作的效果,给党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涉及方面是纷繁复杂的,这就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多渠道、多层面、多手段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其中,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既是建筑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石,又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首先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广泛监督,具体表现为“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是对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开展实施预防行为的直接支持和参与,群众对防什么、怎么防,有着极大地热情,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起到作用,也极为关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职务犯罪是指“担任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固定基层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内部侵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或者提供非法利益,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现象的存在不仅会对社会、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损失,而且会削弱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降低国家的执政效能。
二、目的为了加强对职务犯罪现象的防控和预防工作,提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制定本方案。
三、基本原则1. 法制建设先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坚持法制建设先行的原则,守法从政、廉洁从政是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
2. 案前防范优先:案前防范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各类职务犯罪行为,采取有效防范和制约措施,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3. 依法严惩为重:职务犯罪是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攻击,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四、内容1. 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政法宣传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公民法制意识教育,提高居民识别职务犯罪的能力,强化公共道德建设,树立廉洁从政的正确价值观。
2. 从严管理。
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把职务犯罪“第一道门”。
3. 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各类职务犯罪线索、案件进行收集、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风险和问题。
4. 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纳入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的重要部分,通过内外部监督形成相互协调、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
五、落实措施1. 宣传教育。
开展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加强职务犯罪防范教育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会计知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和文化素质。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以违法或违纪手段获得非法的私利的行为。
预防职务犯罪是保护社会利益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论文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探讨,包括职务犯罪的种类、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和方法等。
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组织的日益复杂化,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职务犯罪不仅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深入研究。
第二部分:职务犯罪的种类职务犯罪可以分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徇私舞弊等多种类型。
贪污受贿是指公职人员以权力为工具,获取非法私利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将公款用于非法私利;渎职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是指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干预或放纵他人违法犯罪行为。
了解职务犯罪的种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预防。
第三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道德和法治建设。
通过有效预防,可以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社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预防职务犯罪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治原则:依法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教育原则: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制素养和职业操守。
3.监督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4.奖惩并举原则: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威慑,同时对预防职务犯罪作出激励措施。
第五部分: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1.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加强制度和规章的建设,明确公职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规范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
2.加强监督和审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公正和秩序的犯罪行为,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公正、法治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定义、特点、成因及预防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
二、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从而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
其特点包括隐蔽性、危害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
职务犯罪的危害不仅在于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更在于其对社会公正、法治和公信力的破坏。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健全,如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等;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缺乏法治观念,以权谋私;三是社会环境影响,如经济利益驱动、人际关系复杂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导致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规范其行使权力的行为。
同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潜在犯罪者望而却步。
(二)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审计制度、财务制度等,防止权力滥用。
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如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
(三)提高法治意识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四)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
应定期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同时,加强对新任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制度1. 引言在现代商业环境中,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公司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本文将介绍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制定该制度的基本原则。
2. 职务犯罪的定义和风险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的过程中,员工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职务犯罪可能包括贪污、受贿、内部操纵等行为,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声誉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公司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包括财务损失、法律诉讼、声誉受损等。
3.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制度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和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经济和声誉方面的损失。
其次,该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行为规范,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增强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最后,该制度可以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赢得股东、投资者和客户的信任。
4. 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4.1 法律合规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需了解并遵守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制度不违反相关规定。
4.2 综合性和全面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应该涵盖公司的各个方面,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该制度需要覆盖所有可能的职务犯罪行为,并给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流程。
4.3 风险管理导向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制定应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需要对职务犯罪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重点关注的领域和重要岗位,制定相应的预防和监控措施。
4.4 公开性和透明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公开,并确保其内容易于理解和操作。
公司可以通过员工手册、内部培训等方式宣传该制度,提高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理解。
4.5 监督与执法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机构。
公司需设立专门的内部监察机构或职务犯罪预防小组,负责监督员工的行为和制度的执行,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就由店铺告诉⼤家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吧!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 (⼀)民主法制建设⽅⾯的原因1.从⽴法⽅⾯看,⼀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些法理认识⽅⾯产⽣分歧,从⽽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是在确定相关国家⼯作⼈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作⼈员职责履⾏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年有了⼀些发展,但尚需进⼀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视民主、压制民主、甚⾄破坏民主的现象和⾏为在⼀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些地⽅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凌驾于组织之上,搞“⼀⾔堂”,听不进⼀点不同的意见,⽬⽆法纪,利⽤职权任意⾏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专权型职务犯罪,⼀些领导、⼲部在任职期间,个⼈权⼒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是某些检察⼈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素质、犯罪⼈各有特异的⾝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前⼈⼈平等,有罪必究,从⽽使⼀些⼈怀有侥幸⼼理,涉⾜犯罪。
⼆是对国家机关⼯作⼈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些领导⼲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员素质不⾼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予职务犯罪以滋⽣的⼟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些地⽅⽚⾯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要因素。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4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职务犯罪早期干预、预防和规范管理的综合工作。
第四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目标是切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原则是依法依规、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维护权益、公开透明。
第六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提高预防能力和效果。
第七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当坚持中央和地方相结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八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有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
第九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为加强统一领导、协调指导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工作机构是为具体组织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一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协作机构是为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的沟通协作而设立的机构。
第十二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协作机构应当密切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
第二章工作机构的职责第十四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进行职务犯罪预警和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和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和措施。
第十八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构应当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和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纪律约束。
如何预防预防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1. 理解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发生给组织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危害。
为了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确保职务犯罪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各个职务领域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工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在组织内设立投诉举报机构,鼓励员工举报职务犯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职务重要性较高的工作岗位进行轮岗制度,增加监督难度,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3.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措施之一。
通过为员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道德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以下是一些培训建议:•定期组织职务犯罪防范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提高员工对职务犯罪的认知水平。
•建立员工交流平台,鼓励员工分享职务犯罪的案例和防范经验,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4. 建立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各个职务岗位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以下是一些建议:•对各个职务岗位进行分级管理,根据风险大小设置相应的权限和审批程序,防止权力滥用。
•对人员招聘、晋升和调动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批,避免引入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
•建立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职务犯罪行为。
5.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员工进行激励和奖励。
以下是一些建议:•对于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机构应该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对职务犯罪行为的从严处置,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纪律处分等。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职务犯罪是官员腐败的极端表现,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无非就是金钱的诱惑。
下面店铺给大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职务犯罪的原因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
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4]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
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
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
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
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1、权力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现象的一个客观规律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在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易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用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
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的规范也往往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
江泽民同志说,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大问题。
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现实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
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下;二是必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在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来展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实施,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特有职能,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四是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反馈预防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开展工作的效果,给党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涉及方面是纷繁复杂的,这就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多渠道、多层面、多手段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其中,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既是建筑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石,又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606大队论文
浅论冶勘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606大队 611930)摘要:研究冶勘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冶勘单位特点,认真研究局、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的内容、形式、基本原则和经验等,对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经营,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前言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反腐倡廉效果,关键在于适应形势和任务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在已有预防职务犯罪成效基础上求实创新,推陈出新。
近年来,随着冶勘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事业单位体制转型加快,冶勘局、队两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始终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性,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结合冶勘单位特点,仔细研究局、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的内容、形式和经验等,对于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经营,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的目标定位预防职务犯罪是指采取教育、制度、机制和专项冶理等方式、方法有效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职权进行犯罪的活动,它的本质特征是防止权力的商品化,防止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防止因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而造成对社会及国家的危害。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冶勘经济中心,服务单位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内容、形式上求真务实,推陈出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局队冶勘经济建设、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的意义和作用近年来,随着冶勘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冶勘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日益艰巨,日趋复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变得日益突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16号)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4年9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预防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指为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其他职务犯罪所开展的工作。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坚持内部预防为主,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预防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单位监察部门或监察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检察机关指导、监督、协调,监察、审计部门协助,各预防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预防职责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之便谋取私利;(二)行使行政许可权或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进行权钱交易,为个人或团体谋取私利;(三)违反规定干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建设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的出让、转让,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从中谋取私利;(四)违反规定个人擅自决定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和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七)利用职权要求有关单位违规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贷款、拨款、借款或者提供担保;(八)纵容、包庇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九)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产;(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十一)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私放罪犯;(十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0.12.18•【文号】•【施行日期】2000.12.1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2000年12月18日)遵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要求,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要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这是检察机关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是通过检察职能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世纪检察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适应新世纪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原则1、坚持党中央关于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的方针。
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2、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
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和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中,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依靠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和参与,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增强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建设中心,结合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时确定和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措施,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的顺利实施服务。
4、坚持立足检察职能。
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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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 学社 会 科 学版 )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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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 0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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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的 十 七 届 四中 全 会 把 反 腐 败 作 为 党 必 须 抓 好 的 重 大 政 治 任 务 。 职 务 犯 罪 是 腐 败 的 一 种 典 型 表 现 , 现 党 表 出领 域 广 、 额 大 、 响 大 、 蔽 性 强 等特 点 , 重危 害 着 国 家 的 政 治 、 济 、 化 、 会 发 展 , 产 生 原 因 既 有 监 督 数 影 隐 严 经 文 社 其 不力 、 些 不 良的 社会 环境 等 客 观 原 因 , 有 人 心 私 欲 膨 胀 的 主 观 原 因, 们 要 以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 强 反 腐 倡 某 也 我 加 廉 教 育 , 强 制度 建 设 , 方 位 加 强监 督 , 措 并 举 预 防职 务 犯 罪 , 进 反腐 倡 廉 建 设 。 加 全 多 推
目前 , 务 犯 罪 领 域 从 原 来 的 “ 机 关 、 部 门 ” 职 三 一 ( 党 政 机 关 、 政 执 法 机 关 、 法 机 关 、 济 管 理 部 即 行 司 经 门 ) 金 融 、 通 、 育 、 生 等 领 域 蔓 延 , 其 是 经 向 交 教 卫 尤
来 为 人 民 谋 利 益 , 以 叫 做 “ 共 权 力 ” 另 一 方 面 它 所 公 ,
又 具有腐 蚀性 , 以使 掌 权 者腐 化 堕落 。公 共 权 力 可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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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
预防职务犯罪,同样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下;二是必须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在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来展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实施,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特有职能,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四是要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反馈预防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开展工作的效果,给党委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涉及方面是纷繁复杂的,这就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多渠道、多层面、多手段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其中,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既是建筑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石,又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首先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广泛监督,具体表现为“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是对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开展实施预防行为的直接支持和参与,群众对防什么、怎么防,有着极大地热情,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起到作用,也极为关注。
因此,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开展预防工作,能够聚集力量并形成态势触及到每一个角落;再次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社会评价,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衡量我们的工作是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任何人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将在群众中展现,是廉洁还是腐败?是“公仆”还是“贪官”?群众的眼睛是明亮的,心里是清楚的,评价是客观的。
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主要方式是“请进来”和“走出去”,“走出去”是深入到群众中开展宣传和听取意见,“请进来”是聘请群众代表作监督员,对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三、立足检察职能原则。
预防职务犯罪是国家整体预防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对于社会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反腐败的活动而言,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具有法律性、职权性和专门性,体现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般特点。
因此,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
立足检察职能的关键是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展开,即: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展开,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来展开,围绕“与职务有关的活动”来展开。
发挥检察职能的基本要求是,要充分发挥各个业务部门在预防工作中的综合作用,形成“上下齐动,左右互动,整体连动”的预防合力,建立“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综合评价”的预防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综合功能。
如果超越检察职能、脱离办案搞预防在实践中是行不能的,如果把预防工作当成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也是有害的。
[!--empirenews.page--] 四、坚持打防结合原则。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是预防职务犯罪最有力度、最能体现成效的办法。
“打击”,从广义上讲是一种特殊预防,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揭露、证实和惩处职务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势头,发挥惩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从而体现出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威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预防”,是打击的自然延伸和拓展,通过加强教育筑起思想防线,增强“免疫力”,树立“不想犯”的意识;通过加强管理健全防范制
度,规范办事行为,创造“不能犯”的机制;通过加强监督形成严密制约,编织监控网络,形成“不愿犯”的格局。
“打击”和“预防”虽然是两种表现方式,但两者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效地打击必将为预防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扎实地预防工作一定能巩固和拓展打击的成果。
因此,要充分发挥“打击”与“预防”的优势,该严格教育的时候不能“心慈”,该重拳出击的时候不能“手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同时,预防部门与办案部门要坚持信息共享,经常交流和定期分析职务犯罪的相关信息,相互协调。
要做到行动共通,对一些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预防部门可应侦查、起诉部门的要求,适时介入办案的某些活动,同步分析犯罪手段、特点和原因,共同研究实施个案预防的措施和方法。
五、坚持服务大局原则。
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坚持服从于大局、服务好大局,预防措施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和有效体现,预防工作才具有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增强全局观念,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和实施,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及时确定和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好地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加有力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健康的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首先是要根据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明确预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中去,做到方向正确,任务明确。
其次是要根据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在结合本地实际的情况下,确定预防工作的重点方面和重点部位,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和综合治理,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再次是要在大局中检验预防工作的成效,要通过有效地预防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弘扬正气,刹住歪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就是“务实”与“求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关键是要把预防工作的决策、措施和机制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用实劲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找到规律和特点,从而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结合本地实际,把上级的统一部署与自身的具体情况联系起来,把外地的成功经验与本地的现实状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确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和措施;二是要认真总结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弄清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找到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主要是开展典型个案、重点部门和行业、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及前瞻性问题的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四是要大胆开拓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在实践中必将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因此,要在预防理论、预防机制、预防措施上坚持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有效办法,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