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防排烟系统设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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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 庭。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 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 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 室
(2.) 系统布置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 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3)排烟口布置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 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 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距地面高于2米。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 距离不应小于1.00m。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 超过30m。 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 装置。
对建筑进行防烟分隔或建立防烟封闭避难区。 对建材和家具进行阻燃、消烟处理; 喷洒化学消烟剂或水雾消除烟气中的有毒成分及烟 尘粒子。
三.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概念

1.防火分区的目的是:防止火灾的扩大,设置防火墙、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 防火分区按方向可分为:垂直防火分区及水平防火分 区. 2.防烟分区是烟气控制的基础手段,防烟分区内不能 防止火灾的扩大,只能有效地控制火灾产生的烟气流动, 是为有利于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有组织排烟而采取 的技术措施,主要依靠采用挡烟垂壁(帘),挡烟梁 (墙)等形式来实现。 规范规定: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500m2,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分隔区内的 排烟量,在人员疏散的短时间内,必须大于或等于该区 内产生烟的数量。
2.机械排烟 分为局部排烟和集中排烟两种方式,也叫负压机械 排烟方式。利用排烟机把着火房间中产生的烟气通过 排烟口排到室外的排烟方式。 局部排烟方式是:在每个需要排烟的部位设置独立 的排烟风机直接进行排烟;其初投资高,而且日常维 护管理麻烦,管理费用也高。 集中排烟方式是;将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区,在每个 区内设置排烟风机,通过排烟口和排烟竖井或风道利 用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排烟风机,排至室外。排烟稳 定,投资较大,操作管理比较复杂,需要有防排烟设 备,要有事故备用电源。
注:
(2) 正压标准:
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 (间)为25Pa至30Pa。
(3.)风口 楼梯间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 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平时宜常开。 前室加压送风口平时宜常闭,火灾时打开与 着火层上下相邻层的风口送风。当前室采用带 启闭信号的常闭防火门时,可设常开式加压送 风口 。
(4).排烟风机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 不应采用电机内置式的普通轴流、混流风机。 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 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风机宜设在建筑物的顶部,烟气出口宜朝 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 距离不应小于3m或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 自行启动
中庭防排烟设计方法
中庭的定义与分类 高度三层或三层以上,且平面尺寸中短边长度 不小于6米的大容积空间称之为中厅。 从防排烟的角度,中庭可以分为三类: 屏蔽式中庭、回廊式中庭、混合式中庭。
(5).
防烟分区的划分
1 应在防火分区内划分防烟分区。 2 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 3 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梁划分防烟分区,其 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且应满足疏散所需的 清晰高度。下垂高度通常不小于500mm。
地下汽车库
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 系统。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排气系统合用。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 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汽车库内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 当疏散出口邻近地上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时,为防止地 下汽车库失火时向上部蔓延,该出口设置防火卷帘门。 此类防火分区若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也应同时设置进 风系统。
3.机械加压防烟系统的组成 机械正压送风系统由: 加压送风机、风道、 送风口以及风机 控制柜等组成。 该系统的风源必须 吸自室外,且不应 受到烟气的污染。 一般情况该系统与 排烟系统共同存在,图示。
排烟风机 排烟口
楼 梯 间
前室走道
加压送风风量,通过送风机和管道送入防烟区,宜每 隔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 加压送风机,应设有备用电源。 送风管道上不应装防火阀。
3.防烟加压送风 对疏散通路的楼梯间进行机械送风,使其压力高于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而这些部位的压力 又比走道和火灾区高些。从而可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4密闭防烟方式 对于面积较小,楼板耐火性能较好、密闭性好并采 用防火门的房间,可以来用关闭防火门使火灾区与周 围隔绝缺氧而熄灭。 当发生火灾时将着火房间密封起来,这种方式多用 于小面积房间。
(1)部位: 对于高层建筑: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 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 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封闭避难层(间)。
1、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可以不设防烟 2、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 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3、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 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 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 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第二节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中规定:建筑物高度大于24m设有防烟楼梯及消防电 梯的建筑物均应有防、排烟设施。 建筑物以下部位需设置防、排烟设施: ①防烟楼梯间以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 ②一类或32m以上的二类建筑物面积超过1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设固定窗 扇的房间和地下室房间。 ③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长度大于20m的内 走道,或虽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但长度大于60m 的内走道。
2.减光性:烟气极大降低可见度,使人易于失去正确的疏散方向,降
低了人们在疏散过程中的行进速度.
3.恐怖性:火灾现场往往使人感到惊慌失措,秩序混乱,形成巨
大的心理恐惧,使人失去正常的行为能力 ,严重影响人们的迅速疏散,重 则导致伤亡,轻则影响人们身心健康。
二.防烟、排烟设计的目的是: 将火灾产生的大量烟气及时予以排除以及阻止烟气 向防烟分区以外扩散,以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顺利疏 散,安全避难和为消防队员创造有利扑救条件。 因此防烟、排烟是进行安全疏散的必要手段。 设置自然防排烟设施,利用烟气的热浮力特性采用自 然排烟和防烟。 设置机械送风、机械排烟系统,对保护区域的实行正 压送风防烟和机械排烟。
(4.)风机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 心风机,风机位置应保证新风入口不受火、烟 威胁 送风机的进风口宜直接与室外空气相联通;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宜与排烟机的出风口设在同 一层面。如必须设在同一层面时,送风机的进 风口应不受烟气影响;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的风机房内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隔墙和 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 甲级防火门; 设常开加压送风口的系统,其送风机的出风管 或进风管上应加装单向风阀;当风机不设于该 系统的最高处时,应设与风机联动的电动风阀。
四wenku.baidu.com防排烟系统分类
防、排烟系统一般分为四种方式: 1.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产生的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力 作用,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烟气排至室 外的排烟方式.实质是热烟气和冷空气的对流 运动。 在自然排烟中,必须有冷空气的进口和热 烟气的排出口。烟气排出口可以是建筑物的外 窗,也可以是专门设置在侧墙上部的排烟口。 对高层的建筑来说,可采用专用的通风排 烟竖井,
排烟机 280° c排烟防火阀
<=30
<=60
<=30
当排烟风机负责一个防烟分区时,应按该防烟 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 当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 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根据计算所得的排烟风量,选择排烟风机,并
附加漏风系数,一般取10%一30%。 房间和走道的排烟系统与防烟楼梯间、消防电 梯前室以及台用前室的排烟系统应分开设置。 并且每个排烟系统,排烟口数量不宜超过30个。
L3 L2
L1
L<30m L1+L2+L3<30m
L
L1
L1 内隔墙或顶棚下 突出50cm以上的 挡烟垂壁、挡烟梁
L
L L<30m L1+L2<30m
L
2.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 该系统是使用排烟风机进行强制排烟。由挡烟(活动 式或固定式挡烟壁,或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 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 如图所示。
2.机械防烟部位
加压送风系统: 对疏散通路的楼梯间进行机械送风,使其压力 高于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而这些 部位的压力又比走道和火灾区高些。从而可阻 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方法:向保护区域机械加压送风。
组成:由加压送风机、风道、送风口以及风
机控制柜等组成。该系统的风源必须吸自室外, 且不应受到烟气的污染。一般情况该系统与排 烟系统共同存在。
防排烟系统 设计与施工
2018修订版

学而不思则罔, 思而不学则殆。
第一节防烟排烟系统的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烟雾是阻碍人们逃生和进行灭火行 动、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火灾烟气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
1.毒害性:烟气包含高浓度的一氧化碳(CO)及其他各类有毒气体
如氢氰酸(HCN),氯化氢(HCI),对人体产生的直接危害。
(2)设施: 与外界大气直接相通的洞口、可开启的外窗等。 (包括电动开启的外窗)
开口位置:空间的上部
(3)开口面积: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 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 不应小于2.00m2。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 道面积的2%。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 的2%。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 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1.自然防排烟建筑条件的限定
以下建筑中可以采用自然防排烟手段: 除 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一类 公共建筑 以外的建筑。 (1)部位: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 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 长度在20米~60米之内的内走道; 地面上和地下室的房间;
3、机械排烟部位
机械排烟: 将建筑物分为若干防烟分区,在防烟分区内设置防烟 风机,通过风道强制排出各房间或走廊的烟气。 特点: 排烟稳定,投资较大,操作管理比较复杂,需要有防 排烟设备,要有事故备用电源。 组成:由挡烟壁、排烟口、防火排烟阀门、排烟风机 和排烟出口组成。
(1.) 排烟部位: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 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 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 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五、防排烟系统的组成与原理
1 自然排烟系统的组成
(1).自然排烟口的面积,一般可取地板面积的1/50。 排烟口应设置在距顶棚800mm以内,如图。
顶棚面
800mm
排烟口设置的有效部分
(2)排烟口的平面位置应按以下两个规定: 1.每个防区面积按500m2划分; 2.防区内任何地点到排烟口水平距离小于30m , 排烟口 挡烟垂壁 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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