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用玻璃仪器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制定容量玻璃仪器的校验规程,规范容量玻璃仪器的校验,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准确量取容积的玻璃仪器,如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等。
3、责任:QC检验员负责校验。
4、规程:
4.1. 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每3年检验一次,碱液用容量下玻璃仪器每年校验一次,各种玻璃仪器校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贴校验合格标志。
4.2. 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破损或有裂痕,应报废不得使用。4.3. 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的校正:采用衡量法,是用分析天平称量纯化水的质量,然后根据该温度时水的密度将水的重量换算成体积。不同温度下水的密度已准测得,它为玻璃容器的体积校正提供了依据。不同温度下1ml水的重量见下表。(1ml是指在真空中,1g重的水在最大密度3.98℃时所占的体积。
4.4.容量玻璃仪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为B级。
1
4.5.玻璃容量仪器的校正应包括::水的流出时间、容量允差两部分,均应符合规定。
4.6.检定点:各种容量仪器应按各自的检定规程,取适当的检定点,各检定点的允量误差应为检定点占总容量误差的百分比计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