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中专团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成绩档案、学生奖惩档案、学生就业档案等。
2. 学生档案管理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2. 学院(系)负责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的接收、转出、归档等。
3. 教师和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档案的填写、修改和补充。
四、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入学时,由招生部门负责收集学生档案,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书等。
2. 学生入学后,由学院(系)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档案资料录入电子管理系统。
3. 学生在校期间,如需修改档案资料,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系)审核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4. 学生毕业或离校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生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并按照规定转出或销毁。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学生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学生档案内容。
4. 学生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利用与查询1. 学生本人、学校教职工及其他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复制学生档案。
2. 学生查阅本人档案,需提供有效证件,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复制学生档案,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七、档案销毁1. 学生毕业或离校后,其档案可按照规定销毁。
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档案内容准确无误。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团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团组织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是团组织的重要资料,是团员成长、发展、退团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加强团籍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团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入团材料;2. 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3. 团员的团员证、团徽、团旗等物品;4. 团员的奖惩记录;5. 团员的转正、退团材料;6. 团员的离校、毕业、复学等材料;7. 团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团委负责全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团籍档案管理制度;2. 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团籍档案管理工作;3. 组织团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4. 负责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定期对团籍档案进行审查、整理和归档;6.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团支部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团员填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2. 收集、整理、归档团员团籍档案;3. 定期向学校团委报送团员团籍档案;4. 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团员入团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入团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并填写《团员入团登记表》。
第八条团员转正、退团、离校、毕业、复学等环节,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填写《团员情况变动登记表》。
第九条各团支部应定期收集、整理团员团费收缴记录,并填写《团员团费收缴登记表》。
第十条各团支部应定期对团员奖惩记录进行整理,并填写《团员奖惩登记表》。
中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入学、学籍、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生档案是学生个人成长过程的重要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对外交流的重要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保密性原则。
二、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收集、整理、保管学生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3. 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学院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4. 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5. 负责学生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2. 按时收集、整理、归档学生档案;3. 配合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4.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档案收集范围:1. 学生入学登记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2. 学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奖惩记录等;3. 学生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等;4. 学生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生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进行整理;2. 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连续;3. 对破损、缺失的档案及时修复、补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学生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严禁擅自涂改、伪造、销毁档案。
第十条学生档案利用:1. 学生本人凭有效证件可查阅、复制本人档案;2. 单位、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学生档案,需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 学生档案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需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团支部和团员。
第三条学校团委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对各团支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团支部负责本团支部内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并配合学校团委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团员工作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五条团员工作档案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建立,包括档案封面、团员登记表、个人简历、个人事迹材料、奖惩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团员入团后,应当填写团员登记表,并随个人照片一起上交团支部。
第七条团员个人简历由团员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入团时间、学校、班级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团员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团员的思想汇报、工作汇报、社会实践报告等,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团员的奖惩情况由团支部记录并归档,包括荣誉称号、评优评先、处分等。
第十条团员工作档案应定期进行归档,每个学年结束后,由团支部书记进行整理,并交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第三章团员工作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十一条学校团委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并设立团员工作档案室。
团员工作档案室应当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二条团员工作档案室接受团支部书记的委托,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三条团员可以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查阅自己的工作档案。
查阅时应填写查看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团员可以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要求利用自己的工作档案。
利用档案需提出具体的利用目的和内容,经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团委对各团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团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各团支部对团员工作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七条团组织对团员工作档案的利用和查阅行为进行监督,严禁利用档案进行个人攻击或侵犯他人隐私。
中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篇:中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本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必须按照《档案法》和《贵州省档案管理条例》管理好档案。
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三)制定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本校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
纳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考虑做好档案工作。
二、档案工作的任务(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三)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四)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六)接受同级档案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培训全校各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七)完成本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档案人员的素质要求(一)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能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和其它相关学科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敬业爱岗。
四、档案的建立(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由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建立档案资料室,由办公室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
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应设档案柜,分别明确专职人员具体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保密管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入学登记表、学籍档案、成绩单、奖惩记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二)在校期间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证明材料。
(三)党组织关系、团员证、学生证等。
(四)其他与毕业生有关的重要材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程序:(一)毕业生在离校前,将个人档案材料整理齐全,提交给所在学院。
(二)学院对毕业生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学院将审核合格的档案材料报送至学校档案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馆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整理、检索和利用工作。
(二)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三)档案馆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鉴定,确保档案质量。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毕业生本人可凭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查阅个人档案。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需查阅档案的,应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经档案馆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馆应提供档案复制、打印、扫描等服务。
第四章档案安全与保密第八条档案安全:(一)档案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馆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档案保密:(一)档案馆应严格执行国家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管理,确保团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2. 团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3. 团员思想汇报、团内活动记录、团内表彰奖励材料;4. 团员违法违纪处理决定、团员退团、开除团籍材料;5. 团员其他有关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团委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团委组织委员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3. 各团支部负责本支部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4.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员工作档案,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团组织负责管理。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要全面、准确、及时。
收集时,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2. 档案整理:团员工作档案的整理要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整理时,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减或增加内容;3. 档案归档:团员工作档案的归档要及时、规范。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4. 档案保管:团员工作档案的保管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保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或被盗;5. 档案利用:团员工作档案的利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利用时,应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
五、档案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要求、措施等;2. 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团员和团组织对档案管理的认识;3. 定期对团员工作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4. 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5. 定期对团员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中学团委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中学团委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学团委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档案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中学团委成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绝对不得擅自修改、篡改、销毁档案材料。
第三条中学团委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中学团委档案管理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具体工作由团委秘书负责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保管第五条中学团委档案分为团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不同类别,必须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存放。
第六条档案存放地点必须为封闭、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的地方,禁止直射阳光或高温环境。
第七条档案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第八条中学团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必须事先向团委书记申请,并经过书记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查阅和借阅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不受损坏。
第十条对于机密档案,必须严格控制查阅和借阅的权限,确保信息不外泄。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和转交第十一条对于已经过期或无效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的转交必须在书面形式下进行,明确接收方的身份和接收内容,并签署移交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外借的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责任制第十四条中学团委的档案管理是全体团委成员的共同责任,团委书记应当负最终的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迅速查清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表现出色的成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归中学团委书记。
第十八条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学团委所有。
中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成长、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学生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学生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方便使用、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九条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学生档案的收集应包括学生的学籍档案、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十一条学生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学生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学生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条件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四条学生档案的借阅应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学生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档案的销毁应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职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职生档案的管理,包括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就业指导档案等。
第三条中职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便于档案的查阅、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室,负责中职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接收、登记、分类、整理、归档工作;2. 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维护工作;3. 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统计、分析工作;4.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5. 负责档案的销毁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职责:1. 负责提供中职生档案所需的相关材料;2. 负责档案的归档、更新工作;3. 负责档案的查阅、借用、归还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就业指导档案等;2. 收集方式: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及时归档。
第八条档案整理: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管理: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阅;3. 顺序排列: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1. 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室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2. 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3. 保密措施: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条档案利用:1. 查阅:查阅档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2. 复制:复制档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注明复制用途;3. 借用:借用档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学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方便利用原则:优化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校档案收集范围:(一)学校行政、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等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
(二)学校内部刊物、出版物、内部资料等。
(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的文件、资料、照片等。
(四)学校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认真审查,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规范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二)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安全措施。
(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查阅者需出示有效证件。
(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规章制度,不得随意翻阅、摘抄、复制。
(三)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四)档案室工作人员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协助查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九条学校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十条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检索、查询、统计等功能。
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等专业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生产、财务、基建、设备、人事、党团、学生等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档案。
2. 学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团体、个人交往中产生的档案。
3.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个人负责保管好个人档案,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档案。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形成档案材料时,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齐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3. 档案归档:各部门应在档案材料形成后的次月内,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程序进行销毁。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外有关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六、档案保密1. 档案保密原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保密措施: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档案泄露。
3. 档案查阅: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查阅人应遵守保密规定。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信息数据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职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中职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成长历程的记录。
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生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学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2. 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课程考核成绩、实习鉴定、技能鉴定等材料;3. 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4.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的记录;5. 学生违纪、处分等材料;6. 学生毕业证书、就业协议等材料。
第五条学生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分为学生基本信息档案、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就业档案等;2.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保持档案的连续性;3. 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对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方便查阅;4. 档案材料应当完整、准确,不得遗漏、伪造、篡改。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生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3. 档案室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档案安全;4.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学生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2. 档案利用者应当出示有效证件,说明利用目的;3.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档案查阅服务;4. 档案利用者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摄、借阅档案,确需借阅的,应当办理借阅手续;5. 档案利用者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损、丢失档案。
团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团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团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团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2. 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连续地反映团校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4. 利用原则:档案资料应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团校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团校档案管理员:负责团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员报送档案资料。
3. 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工作,按时提交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个人档案。
四、档案收集范围1. 团校工作文件:包括团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等。
2. 团校活动资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
3. 团校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教案、课件、教学日志、学生作业等。
4. 团校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证书等。
5. 团校人事资料:包括教职工简历、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6. 团校财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
五、档案整理与归档1. 档案分类: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建立分类目录。
2. 档案编号:对每份档案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检索和保管。
3. 档案装订: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和数量,采用合适的装订方式,确保档案的整齐、美观和便于保管。
4.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将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六、档案保管与维护1. 档案库房: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温湿度计、灭火器等。
2. 档案安全: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3. 档案维护: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和保养,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为健全团委档案管理制度,防止人走档案散失,保持共青团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1团员档案的构成内容
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组团内奖励决定、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组织决定等。
2.团员档案的转递
(1)新转入学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校团委规定的时间内转入。
(2)毕业生团员离校必须按校团委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团员档案随之转出。
3.团员档案管理要求
(1)建立团员档案袋;
(2)档案柜应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并应妥善放置,以防损坏或丢失;
(3)团员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检查;
(4)团委应严格妥善保管团员档案材料,严禁私自借阅、复制、涂改;
(5)如出现档案遗失,应遵照上级团委要求进行补办;
(6)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保证档案材
料完整不缺。
中专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中专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3.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坚持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人事档案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本单位及个人的人事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归档制度,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3. 档案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1. 建立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 加强档案信息资源整合,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 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奖惩与监督1. 对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中专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专学校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便于查阅、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人事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保密工作;(四)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和归还工作;(五)负责人事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负责人事档案的归档、销毁和整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任职时间;(三)工作经历、业绩和奖惩情况;(四)考核、考察、鉴定材料;(五)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排列;(二)档案材料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三)档案材料应装订整齐、牢固;(四)档案目录应编制规范、完整。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人事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室。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教职工查阅、借阅人事档案,应填写《人事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
第十三条查阅、借阅人事档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二)查阅、借阅档案应填写《人事档案查阅、借阅登记簿》;(三)查阅、借阅档案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完好;(四)查阅、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是我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宝贵的文化财富。
因此,爱护档案资料,人人有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切实保证其完整与安全。
一、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六、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2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制度。
一、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
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三、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中专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专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中专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学习、成长、就业的重要记录。
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规范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生部”)是中专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转递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学生部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入学档案: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二)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学籍卡、学生成绩单、学生奖惩记录、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三)毕业生档案: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等。
第八条学生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将学生档案分为入学档案、学籍档案、毕业生档案等类别。
(二)编目索引:为每份档案编制编号和索引,便于查找和管理。
(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学生档案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学生姓名、学号、档案类别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学生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档案室,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二)严格执行档案室出入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学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学生本人申请查询档案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二)用人单位、相关部门等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时,应出示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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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专团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2016年1月
第一部分团员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
一、团校委组织部
1、协助团校委书记统筹全校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指导、协助、检查各团总支组织部的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3、汇总、整理全校团员的团员资料等工作。
二、专业科团总支组织部
1、协助团总支书记统筹专业科的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各专业科团总支团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和转出。
3、负责发展新团员,开展业余团课,建立新团员档案。
4、负责各专业科团总支的团员档案常规管理等工作。
三、各班团支书
1、协助班主任做好团员管理工作。
2、配合团总支做好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新团员发展、本支部团员统计等工作。
第二部分团员档案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档案检查档案袋里的资料(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介绍信)是否齐全;
(2)如材料有缺,通知其回初中补
办团员档案①;
(3)进行档案签收、登记,形成一
份班级团支部电子版团员登记表
(见附件1);
(4)将同等人数的团员档案交给
专业科团总支接收。
支部书记
(班主任)
第二周
3团员关系
转入
(1)清点各团支部团员档案数量、
名单,保证与实际相符,形成纸质
档案签收表存档。
专业科团
总支组织
部
9月(2)将介绍信取出,统一处理;
(3)团员证接收组织关系转入盖
章②;
(4)将团员证、入团志愿书按团支
部分类整理,放入档案室各科的存
放点③;
专业科团
总支组织
部
(5)汇总专业科各团支部新团员名
单,上报至团委组织部。
专业科团
总支
4 更新全校
团员名单
汇总各专业科团总支新团员名单,
并挂校内网公示。
团校委组
织部
9月
①团员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同学,不认定其团员身份。
②团员关系转入,并在团员证上盖章(模板如下)
③团员档案归各专业科团总支管理,自行上锁,自己负责。
二、团员档案常规管理
流
程
工作内容具体操作负责人完成时间
1 团籍注册(1)收缴团费,注册团籍
①;
(2)每次团员档案往来,必
须做好档案转入/转出登记,
填写《中山中专团员档案往
来转入/转出登记表》。
见附件
1、2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9月/3月
2 民主评议表把每个学期期末填写的民主
评议表放进学生团员档案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9月/3月
3 检查新生团员
档案接收工作
抽检各专业科团总支的团员
档案中材料是否齐全、关系
转入是否规范。
校级团委组
织部
10月
4 检查团籍注册
工作
抽检各专业科团总支的团籍
注册情况。
校级团委组
织部
10月/4月
①收完团费之后,在团员证上盖注册章,每学期注册一次(模板如下)
三、新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序号工作流程负责部门时间
1
确定团校开课的时间,团员发
展的名额,发出业余团校开课团总支10月-12月
注:1、团课安排、考核成绩、发展名单团总支书记留底,发送一份材料至团委
臧秀源老师处。
2、团课的统一名称:中山中专第三十九期××科第十四期业余团课。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展业余团课。
四、新团员建档
流程 工作内容 具体操作
负责人 完成时间 1 填写入团志愿
书 根据《入团志愿书模板》的要求进行填写、审批。
见附件3
专业科团总支组织部 3-4月 2 制作团员证 专业科组织部按照合格人员名单来制作团员证。
①
专业科团总支组织部 3-4月 3
材料归档
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证归档。
专业科团总支组织部
5月
①团员证模板如下:
其中,团员证编号由各专业科根据相关规定编号:初中入团的团员证按照原团组织编号。
新团员的团员证编号为八位数(如20151001):前四位是年份(2015),第五位是专业科代码(1是财经科,2是艺术科,3是机械科,4是电子科,5是计算机科,6是基础科),后三位是顺序号,按照该年度发展的团员顺序进行编号(如001)。
新团员入团,免收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相关材料费用。
照片左下角四分之一处加盖钢印
五、毕业生团员关系转出工作
流
程
工作内容具体操作负责人完成时间
1 核对毕业班
团员名单
各团支书核对本班的团
员名单确保无漏缺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3月-5月
2 检查团籍注
册情况
查看团员证注册章是否
盖完。
填写团员关系转出
栏,并盖章。
①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3月-5月
3 制作介绍信根据介绍信模板的要求
填写、盖章。
②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3月-5月
4 整理团员档
案材料
检查入团申请书、入团志
愿书、团员证、民主评议
表、转出介绍信是否齐
全、符合规范。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3月-5月
5 随机抽检对转出团员档案进行抽
查。
团校委组织
部
5月
6 档案密封所有材料放入档案袋并
密封。
③
专业科团总
支组织部
6月
7 转交档案将团员档案转交给班主
任,核对数量和名单,进
行签领。
签领表由团总支
制作,签领后丢失应由班
主任负责。
各专业科团
总支
6月
①团员关系转出:
②介绍信模板如下:
③档案袋密封模板如下:
五、补办团员档案
流
程
工作内容具体操作负责人
1 提出补办申请填写《中山中专补办团员证、团员
档案申请表》,交到专业科团总支、
团校委签署同意补办意见。
附件4
专业科团总支
2 核实身份①核对团员信息。
专业科团总支
组织部
3 补办补发团员证、补填入团志愿书或出
具入团证明②。
专业科团总支
组织部
5 备案办理后将申请表交回团校委备案,
并于每学期向团校委提交一次《中
山中专团员档案补办登记表》。
见
附件5
团校委组织部
注:
①初中入团的学生,需回原入团学校补开入团证明,入团证明中需提供团员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
②补办者需准备两张小一寸相片补办团员证。
开具入团证明模板如下:
入团证明
兹证明我校xx科xxxxx班xxx同学,团组织关系转入时间为xx年xx月。
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团费缴纳至xx年xx月。
特此证明
共青团中山中专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注:办理团员证、介绍信等材料,务必字迹清晰、工整。
特别提醒:有学生因当兵等原因需要团员身份,而本身不是团员的,切勿予以办理。
附:
1、《中山中专新生团员档案往来(转入)登记表》
2、《中山中专毕业生团员档案往来(转出)登记表》
3、《入团志愿书模板》
4、《中山中专补办团员证、团员档案申请表》
5、《中山中专团员档案补办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