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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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16•【字号】浙政办发[2000]147号•【施行日期】200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八月十六日浙江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8号),设置浙江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城市防洪职能,交给省水利厅。

2.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职能,交给省水利厅。

3.将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职能,交给省经贸委。

4.省测绘局改由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二)划入的职能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三)下放的职能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各城市人民政府,由其自行确定管理部门。

(四)转变的职能1.厅管各行业业务培训考核的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有关行业社会团体承担。

2.厅管各行业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有关行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建设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省***系统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在******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使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原则。

要紧密围绕全面贯彻***省***系统的中心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主动性、真实性和保密性的工作力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任务。

必须是反映******系统中心工作及发展中的重要情况,针对全系统的改革与发展、全局工作的部署和科学决策的实施,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服务;为贯彻落实******“1134”发展战略,特别是要围绕打造“诚信***、数字***和文化***”做好宣传服务。

三、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职责。

依据党和国家及***系统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正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各级领导在各个时期所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和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稿件;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指导下级单位的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人员培训。

四、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是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省***系统工作部署情况。

包括采取的措施,群众的反映,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上级领导同志检查工作时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

主要是“两烟”经营工作、专卖管理和全系统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问题和新经验;重要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监督与群众意见;重要信息资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3•【字号】浙政办发[2009]154号•【施行日期】200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管全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省建设厅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加快建立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智慧(数字)城管监管分析平台数据联网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智慧(数字)城管监管分析平台数据联网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智慧(数字)城管监管分析平台数据联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4.09•【字号】建城发〔2015〕131号•【施行日期】2015.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智慧(数字)城管监管分析平台数据联网建设的通知建城发〔2015〕131号各市智慧城管主管部门、城管局(建设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设部有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厅于2014年上半年正式启动“浙江省智慧城管省级监管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智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做好数据联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总体目标通过建设浙江省智慧城管省级监管平台,推进以各设区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为中心的辖区数据整合,全面掌握城市管理基础部件信息和案件处置信息,逐步实现对全省污水处理、环卫、供水、公园绿地、绿道、桥梁、隧道、路灯和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在线监管,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着力构建一个符合省情实际的省级“智慧城管”平台,同时搭建城管民生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全省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省城市管理由只关注案件处置的“问题导向型”模式向“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的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工作任务该项目将按照“统一规划、统筹组织、分布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将按照项目实际和经费安排分期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有:建设全省智慧城管数据中心:汇聚各市智慧城管数据于省级平台数据中心,将数据进行融合重构,将数据化繁为简,帮助全省智慧城管建设提炼数据价值。

建设全省智慧城管平台网络:在各市原有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各市智慧城管系统与省级监管平台网络上的互通。

建成后,各市通过政务外网连接省级监管平台,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访问公众服务平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浙建〔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1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规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从业主体备案管理。

在浙江省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申请备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发放备案证(见附件1),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

鼓励从业人员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估价、建筑、法律、财务等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经纪机构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经纪服务”等字样;(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的执业资格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经纪从业注册证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纪机构备案后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二、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实名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动态信息数据库。

系统建成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备案后7日内,组织从业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取得全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统一编码。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____年是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胜之年,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为决胜现代化呐喊助威,加油鼓劲,为高新区全力争当决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排头兵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一、一条基本主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____、中央外宣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提升精气神、转型促发展、冲刺现代化”为主线,着力宣传高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实践,全面展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大力创新对外宣传的新途径,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团结向上、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二项总体原则坚持“整合资源、拓展平台”,“完善机制、扩大影响”的二项总体原则,围绕决胜现代化的工作大局,努力形成在对外形象展示上有思路,在外宣精品制作上有新突破,在文化外宣活动上有新动作,在对外宣传渠道上有新拓展,在外宣队伍素质上有新提高的大外宣格局。

三、三方密切联动着力构建全面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三方密切联动机制,形成高效、有力、灵活的对外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四大宣传重点1.围绕决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展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是突出不断增强的综合实力。

重点关注招商引资、经济开放度、服务业增加值、强化有效投入、促进消费拉动等方面内容。

二是突出不断推进完善的社会建设。

大力宣传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社会保障提升工程实施、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等工作。

三是突出不断优化的民主法治建设。

大力宣传党建工作的成效,打造便捷优化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政务环境。

四是突出不断改善美化的城乡环境。

加大对确立“科技新城”理念、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

2.围绕“区镇合一”新体制,大力宣传高新区成为全市科技创新主战场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大力宣传“区镇合一”的深远意义和发展新思路,集中展示高新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科技创新中的主战场地位和主力军地位。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日益增加,对外宣传工作对于一个国家或组织的形象塑造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____年,我国将迎来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内外重大活动和会议,这是我国对外宣传的重要时刻。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全面、有效的对外宣传工作方案,以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二、宣传目标1. 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了解和认同。

2. 宣传我国的政策理念和发展成果,展示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实力和成就。

3. 打造我国的旅游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外国游客来华旅游、投资和合作。

三、宣传内容1. 国际形象宣传:通过政府推广、新闻媒体报道、公众平台传播等方式,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重点宣传我国的文化传统、社会治理制度、国际合作倡议等,让世界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

2. 政策宣传:着重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的政策理念和发展战略,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扶贫攻坚等内容。

通过制作宣传片、举办推介会等方式,向各国政府、媒体和企业宣传我国的政策优势和发展潜力。

3. 经济与科技宣传:通过举办经济论坛、科技展览等活动,宣传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成果。

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展示我国科技领先地位,吸引国际科技人才和资本来华投资。

4. 文化交流宣传:开展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宣传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艺成果。

组织中国的文艺团体出访,举办文化展览和演出,增进各国人民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5. 旅游宣传:通过旅游推介会、旅游产品展示等活动,宣传我国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旅游资源。

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国外旅游杂志、网站等,广泛传播和推广中国的旅游品牌形象。

四、宣传渠道1. 媒体渠道:包括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和在线视频平台等。

通过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合作,发布新闻稿件、专访和报道等形式,全面传播我国的宣传信息。

2. 政府渠道:通过外交部门和驻外使馆的渠道,向各国政府和媒体传达我国的政策和立场。

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

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

附件3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行意见》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旳规定,切实推进本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制定《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供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实行时使用。

一、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一)省级专栏1、省级专栏旳设计开发和平常运维工作由省信用中心负责,各地区、各部门须协同配合,做好各类信息旳公开、汇集和共享等工作;2、依托政府网站开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名称为“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并在省政府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专栏链接图标,点击可链接至省级专栏;3、省级专栏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共享、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征询投诉等栏目(一级栏目);4、依托省级专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布署完毕省级目录注册管理系统和省级目录采集终端系统建设;5、开通专线实现省级目录注册管理系统与国家目录注册管理系统旳连接,实时采集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目录元数据,向国家传播注册目录信息;6、省级专栏内须设置项目信息搜索栏。

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对专栏内公开旳项目信息进行全文检索。

(二)地区专栏1、杭州市和萧山辨别别制定专栏旳市、县级综合示范模板,并派出专人参与试点工作经验简介,各市、县(市、区)要参照综合示范模板完毕专栏建设;2、各地区须依托其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行政区域名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并在其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专栏链接图标,点击可链接至当地区专栏;3、各地区专栏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共享、组织机构、工作动态、征询投诉等栏目(一级栏目),视情设置对应旳二级栏目;4、各地区专栏中有关项目信息公开旳栏目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及实行规定》集中公开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和重要从业人员信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等内容,并开放链接端口;5、各地区专栏中有关信用信息共享旳栏目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指导目录及实行规定》设置当地区“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旳获取功能,通过省公共联合征信平台获得信用信息;6、有条件旳地区可依托其专栏建立当地区目录注册管理子系统,实时采集当地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目录元数据,向省级目录注册管理系统传播注册目录信息。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浙建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建监〔2008〕40号)建立健全我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方针、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中纪委“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以及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建设系统的特点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的,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以及创建和谐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和解决在房屋拆迁、房产交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公用服务事业、住房公积金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企业改制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社会听证、民主评议行风等制度体系,全面推行“阳光建设”深入推进“数字城管”,着力打造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采集建筑业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采集建筑业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采集建筑业企业代表工
程业绩历史数据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统计
【发文字号】建办办字[2016]10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采集建筑业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历史数据的通知
(建办办字〔2016〕102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建设政务事项网上办理进程,补全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数据,高质量地完成政务办理“应进俱进”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进行建筑业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历史数据全面采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所完成的相应代表工程业绩历史数据。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自5月中旬开始,以绍兴市为试点,试点完成之后全省各设区市同时开展,于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三、采集方法
企业登陆省信息平台企业端,在“企业业绩补全和采集”模块中填报代表工程信息,填报完成后携相关材料原件(见附件)至审核现场,经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录入工程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宣传单位形象、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途径,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各科室、稽查分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息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两不误。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信息宣传工作放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多关注、多过问。

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抓,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始终保持在全省系统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信息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

(一)注重信息宣传的质量。

信息宣传体现着一个单位的整体形象。

从往年报送的信息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对信息宣传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不认真,只图数量,不重质量,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有的上报信息类似于原始素材或草稿;甚至有的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等等。

为此,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本着严谨求实、认真细致的工作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全体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和调研,不断提升工作素质和能力,力争多出精品。

(二)注重信息宣传的时效。

不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宣传将失去其原有价值。

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敏锐性,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措施)、工作动态、重点事件、突出成绩等。

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完成信息,并及时上报。

防止“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发生。

(三)注重信息宣传的价值。

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增强政治敏锐感和洞察力,善于捕捉工作、事件中的最佳新闻点,使其具有可读性和使用价值。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范文(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范文(2篇)

对外宣传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____年对外宣传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加深,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有了巨大的提升。

同时,国内外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需要通过对外宣传来提升我国的形象和影响力。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且有效的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对于实现我国国际交往和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置1. 提升国家形象:通过对外宣传,全面展示中国的文化、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成就,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和认可。

2. 扩大国际影响力:通过对外宣传,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 拓展国际合作:通过对外宣传,吸引外商投资,促进贸易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其他国际合作项目的落地。

4. 推进国际交流:通过对外宣传,加强与外国政府、机构、民众的交流和合作,提高互信度,促进和深化友好关系。

三、策略与措施1. 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如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移动应用等渠道来传播我国的形象和信息。

通过制作精美的宣传片、企业宣传片、微视频等形式,吸引更多国际媒体和受众的关注,增加曝光度和传播效果。

2. 增加外媒报道:加大对国际主流媒体的新闻发布、采访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国际媒体的采访活动,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解答,增加我国在国际媒体上的曝光度和话语权。

3. 加强文化和教育交流:通过举办文化节、展览、演出、电影节等活动来推广中国文化,并邀请外国政府官员、学者、艺术家等参与交流活动。

同时,加强与国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鼓励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4. 推进旅游宣传:利用旅游宣传片、旅游合作推广活动等方式,向外国游客介绍我国的旅游资源和优势,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来华旅游,增加旅游收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5. 建立国际媒体中心:在国际重要城市建立国际媒体中心,为海外媒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

提供便利的信息查询和采访条件,及时回应国际关切和疑虑,并促进外国媒体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增加对外宣传的持续影响力。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浙建〔2023〕8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建〔2023〕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和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规划建设集成改革方案精神,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城市更新的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两个先行”的决策,围绕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域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统筹联动,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乡品质建设的省域样板。

(二)工作原则坚持共富导向、统筹谋划。

突出功能完善、产业带动、百姓增收、治理优化等共富元素,一体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活力秩序等方面高品质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有机更新。

推进与城市有机更新、土地综合整治、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融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

注重山水林田湖草、城镇、乡村一体化整治提升。

注重规划引领、片区统筹,倡导微改造的“绣花”功夫。

注重城镇衰退地区功能复兴、活力重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能。

坚持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更新完善,加快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注重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建造、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设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公告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设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公告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设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1998.11.30•【字号】•【施行日期】199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设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公告(1998年11月30日)我厅是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建设事业(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的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厅机关依法行政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总体要求,现将我厅政务公开项目予以公布。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投拆电话:厅办公室(电话:0571--7052821)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571--7052803)具体负责受理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及查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厅1998年11月30日浙江省建设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公告一、审查转报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服务内容凡根据规定,需要由国家和省审批立项的城市基础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行业管理的角度,对项目建议书提出预审意见,对可研报告经咨询评估或专家评估后提出项目审查意见,报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建设部审查。

(二)主要依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浙政[1998]2号)。

(三)服务程序1、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的材料(1)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文件并附项目单位的报告;(2)由项目法人编制或与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共同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3)城市专业规划或规划说明;(4)资金承诺书;(5)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可研报告);(6)其他有关材料(区域性项目有关责权利分工确认意见书等)。

规范和加强城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知

规范和加强城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知

规范和加强城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知规范和加强城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知摘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建设阳光政府、沟通服务大众、主动引导舆论、推动科学发展,特别是在促进突发公共事件妥善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市人民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建设阳光政府、沟通服务大众、主动引导舆论、推动科学发展,特别是在促进突发公共事件妥善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新闻发布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再次重申,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认识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的形势对我市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做好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要求;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要求;是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对外展示良好城市形象的要求;是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消除误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市高度重视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自年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实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相比,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仍存在发布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等问题。

特别是今年3月,个别部门未按程序报批和备案,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在重大、敏感信息发布的时机上把握不准,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和规范化的认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政策解读、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7 2.1 节支率分析 .......................................................................................................................7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8 三、采购供应商 ...........................................................................................................................11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1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1 四、采购代理机构........................................................................................................................13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3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3 五、信用风险 ...............................................................................................................................14 附录 .............................................................................................................................................14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对外宣传工作对外宣传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一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对外宣传,无论是有声宣传、无声宣传,还是口头宣传,作为一种方式,它是通往外界的途径,联络思想与情感、传递信息,是地区与地区之间最重要的交流方式。

我们党近百年的宣传史,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探索和思考的东西。

下面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我州的对外宣传工作,浅谈一点个人的见解。

一、积极树立和维护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全面介绍我州的区位优势、气候优势、热区土地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旅游资源优势、矿产资源优势、水资源优势,展示我州巨大的发展潜力、良好的的投资环境和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

抓住XX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契机,大力宣传我州以哈尼梯田为主的旅游业,打造旅游强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宣传我州蕴藏着深厚历史文化和饮食文化底蕴的“过桥米线”、反映云南对外开放和近代工业文明的“滇越铁路”;大力宣传我州坚持科教兴州战略,推进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新进展。

及时准确地报道州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掌握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主动权。

二、大力开展全民对外宣传意识教育。

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关系XX州形象”的意识,不断提高全州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充分展现XX州人民的良好形象。

特别是XX、XX等涉及XX州旅游的县市和景区景点、涉外口岸要把对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经营管理全过程,使之成为宣传XX树立XX良好现象的一个窗口。

三、努力提高对外新闻宣传水平。

建立州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秩序,提高新闻发布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凡涉及重大政治问题和敏感问题、突发事件都要由州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四、充分利用重大活动开展对外宣传。

以在XX举办的XX 哈尼梯田文化旅游节、在建水举办的“孔子文化节”等民族节日为载体,把对外宣传贯穿于经济、文化等领域,找准结合点,搭建对外宣传平台,明确对外宣传主题,加强媒体协调运作,精心策划和组织对外宣传,努力提高我州的对外影响,充分展示XX 的良好形象。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是部门形象和所做工作的集中反映。

为了明确各部门责任,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强整体联动,切实做到工作、宣传同步推进,经研究,决定对我局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奖励措施,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奖励对象各科、室、队、所、协会。

二、考核奖励范围_、政务信息。

被国家总局、省局、××局工商简报及经各级局转报被××市级以上政机关简报录用的政务信息。

_、对外宣传。

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宣传报道。

_、理论研讨。

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调查报告、理论研究等文章。

_、基层信息网和工商文化网数据更新、维护。

三、考核奖励办法(一)考核_、对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考核管理。

同时作为分局月度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测评。

_、各部门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理论调研具体月度目标及市局考核计分方法参见《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二)奖励_、政务信息各部门上报的政务信息经转报被××市级以上简报条目录用的,按以下奖励:××局简报条目录用的,每条__元;××局上报信息每条__元;省局简报条目录用的,每条__元;省局上报信息每条__元;××市委市政府简报条目录用的,每条__元;省委省政府简报条目录用的,每条___元;国家级简报条目录用的,每条___元。

被各级简报录用为简讯的,减半奖励。

上报的政务信息经转报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按相应级别另外给予双倍奖励。

_、对外宣传各部门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非地方版或专版)发表的宣传报道,按以下奖励:××市级机关报刊发表的,每篇按稿酬金额_倍奖励;省级行业部门报刊发表的,每篇按稿酬金额_倍奖励;部、省级机关报刊发表的,每篇按稿酬金额_倍奖励;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按稿酬金额_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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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
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

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行业协(学)会。

第三条考核内容。

被《浙江建设》、浙江建设信息港、《浙江建设动态》采用的信息及被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

第四条记分办法。

(一)及时报送信息。

1、投稿未采用的每条记1 分。

2、《浙江建设》采用的信息、稿件,每条记8分。

3、《浙江建设动态》采用的稿件,每条记5分。

4、浙江建设信息港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

5、调研文章被《浙江建设》录用可加记5分。

6、被两个以上刊物同时采用的,按较高标准记一次分;领导有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采用的信息,在此基础上每条另加10分。

7、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中国建设报》等中央、省党报和相应中央或省级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录用本部门有关建设工作的宣传稿中央级每条记20分,省级每条记10分。

8、标题信息及综合、动态信息采用以基准分记,专刊录用每条以双倍分记。

(二)实行分类考核。

即按各市、县(市、区)、厅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各行业协(学)会五类分别记分。

先进单位分别取每类得分前四名、前六名、前四名、前五名和前五名。

(三)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每发生一次扣减10分。

(四)报送的信息内容严重失实,每发生一次扣减20分。

(五)坚持创办政务信息并每年出刊4期(含4期)以上者加计10分。

第五条考核办法。

采取累积记分办法,其结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每月适时在《浙江建设动态》和“浙江建设信息港”上公布各地报送信息的数量、录用和得分情况。

年底将根据累计总得分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若干个和优秀信息员若干名,由我厅予以表彰。

同时,为督促各市指导县(市、区)信息报送工作,县(市、区)信息采用情况与各市信息采用情况挂钩,每月给予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办法是:(该市所辖县市区信息采用总分÷县市区数量)×2。

第六条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由浙江省建设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员资料填报表
注:填写好后请加盖公章于6月20日前传真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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