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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简称的通知-建人教发[2010]202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简称的通知-建人教发[2010]202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简称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简称的通知(建人教发〔2010〕202号)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54号),我厅内设机构设13个职能处室和直属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方便表达,经研究,现将《厅机关各处室简称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厅机关各处室简称一览表排序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简称1办公室办公室2政策法规处法规处3住房保障处保障处4城乡规划处(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牌子)规划处5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产处6城市建设管理处城建处7村镇建设管理处村镇处8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科技设计处9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公积金处10稽查办公室稽查办11对外经济联络处外经处12综合计划与财务处计财处13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人教处14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结束——。

慈溪购房备案合同查询

慈溪购房备案合同查询

一、背景介绍慈溪市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宁波市的下辖县级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慈溪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购房者。

购房备案合同是购房者购买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件,记录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房屋信息以及交易过程等重要内容。

为了方便购房者查询备案合同,本文将详细介绍慈溪购房备案合同的查询方法。

二、查询途径1. 官方网站查询(1)登录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

(2)在搜索框中输入“购房备案合同查询”,选择相应的查询模块。

(3)按照提示输入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合同编号等信息,提交查询。

2. 房地产中介查询(1)联系购房时合作的中介公司,说明查询需求。

(2)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协助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

3. 开发商查询(1)联系购房时开发商的客服,说明查询需求。

(2)开发商客服协助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

4. 窗口查询(1)前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说明查询需求。

(2)窗口工作人员协助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

三、查询所需材料1. 购房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者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查询注意事项1. 确保提供的查询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查询失败。

2. 在查询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3.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交易情况以购房合同为准。

4. 如查询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或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五、总结购房备案合同是购房者购买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件,查询备案合同有助于购房者了解房屋交易情况。

本文详细介绍了慈溪购房备案合同的查询途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希望对购房者有所帮助。

在购房过程中,请务必关注备案合同的查询,确保自身权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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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预受理操作说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使用说明书第一章系统进入打开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地址,如图:在页面中点击办事大厅,跳转到用户登录窗口,如图:第二章用户注册初次到网上进行受理的企业或个人,先要注册用户,点击页面“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弹出注册页面新窗口,如下图所示:选择相应的会员,点击“个人会员”,弹出注册需知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页面下方“同意”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填写页面信息,若注册的用户原先数据已有存入则无需上传扫描件,新用户则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如下图所示:注:身份证附件图片大小需小于100KB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注册”按钮,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框,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注册反馈单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注册反馈单注:注册审核由系统管理人员在后台审核,请注册人员等待开通。

第三章网上申报返回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办事大厅页面,在页面左侧登入框,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入”按钮,登入系统,如下图所示:进入系统页面,在列表显示当前用户已操作过的记录,包括预登记、不予受理、办结状态,如下图所示:点击列表上方“更多”按钮,进入子页面,如下图所示:如上图所示,在页面中可根据限有的搜索条件,进行准确查询和模糊查询;在复选款前打勾,点击“上报”按钮,可实现记录批量上报;点击记录后面“删除”按钮,可删除该记录。

点击页面左方“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对应按钮,进入该分类。

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展开事项子菜单,如下图所示:事项类型事项名称点击子项,进入预登记单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填写页面信息,点击页面上方“保存”按钮可保存所填表单,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预登记单,点击“上报”按钮可直接上报就,点击“关闭”按钮,关闭页面。

第四章关于小于100k图片的处理方法首先必须确认一下图片的基本属性,可以用鼠标右按钮单击图片,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属性”,点击打开图片属性对话框,选择“摘要”,记下图片宽度和高度的大小。

浙江购房合同网上查询

浙江购房合同网上查询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服务开始在网上提供,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在浙江省,购房合同的查询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完成,这大大节省了人们的时间和精力。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是指购房人与开发商或者二手房卖方之间,就购买房屋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详细记录了房屋的买卖过程,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时间等,是购房者了解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浙江,购房合同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通过“浙里办”APP查询。

市民只需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安居”,通过刷脸认证后,进入业务界面,就可以找到商品房合同查询的功能入口。

该功能可以查询2017年以后个人名下已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

2.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购房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不动产智治”进行在线申请,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台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然后,根据购房情况选择全款或按揭办理通道,接着查询房屋信息、当事人信息,并输入交易金额等必要信息。

3. 通过“浙里办”APP查询公积金贷款合同号。

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服务,点击添加账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

在住房公积金办事页面,选择公积金贷款”,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

网上查询购房合同的优点显而易见。

首先,它节省了人们的时间。

不需要亲自跑到相关部门,只需要在手机或者电脑上轻轻一点,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购房合同信息。

其次,它提高了查询的效率。

传统的查询方式,可能需要排队、等待,而网上查询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大大提高了效率。

最后,它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比如,可以通过手机APP查询,这意味着即使在出门在外,也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购房合同信息。

总的来说,浙江购房合同的网上查询是一种方便、快捷、高效的查询方式,它为购房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让购房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

在未来,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相信网上查询购房合同的功能会越来越完善,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浙建〔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2020〕14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为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提升商品住宅品质,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设置要求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应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板房。

不同装修标准的,应分别设置交付样板房。

分期预售的项目,上期设置的交付样板房可以沿用。

交付样板房一般应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并在预售前建造完成、提供展示。

确需在预售住宅房源以外设置的,其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装修标准应与待交付的预售住宅房源保持一致。

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照户型、工艺等类别对交付样板房的数量及位置作出具体规定。

二、关于保留时间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保留时间内,不得将交付样板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或者作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

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外的交付样板房,可以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建成新的交付样板房后拆除、移位或调换,但应确保新的交付样板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装修标准与原交付样板房一致,并在拆除原交付样板房前告知已购房源的全部购房人。

三、关于质量管理交付样板房的装饰装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承担。

交付样板房应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工艺、材料及设施设备进行施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城管委,杭州市园文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品质,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是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行为。

(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适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三)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

(四)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

二、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管理部门(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环卫主管部门)是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工作。

浙里办掌上办事平台服务便民

浙里办掌上办事平台服务便民

特别报道Special Reports浙里办掌上办事平台服务便民近年来,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

特别是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迭代推出全新“浙里办”A P P,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浙里办”A P P汇聚“社保公积金查询”“健康医保卡申领”“交通违法处理缴款”“不动产权属证明”“结婚预约登记”等便民服务应用468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率超过80%。

目前,“浙里办”A P P注册用户数破3000万,日均活跃用户数达到60万。

夯实办事应用“地基”打造和完善跨部门协同、闭环管理的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办事应用提供坚实的基础能力支撑。

大力推行电子文件归档、证照快递送达,加快联通条块信息系统,推动“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

明确“浙里办”A P P为全省“掌上办事”的统一入口,要求各地、各部门基于“浙里办”A P P统单位提供14.7亿次数据调用,是2018年的2.1倍,切实减少了办事过程中“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繁琐证明等现象。

提升群众“获得感”重点聚焦用户体验,省大数据局对“浙里办”A P P进行了版本迭代。

突出应用、办事、咨询、投诉等功能板块,进一步完善线上交互设计,使界面更简洁明了、操作更方便快捷,实现“掌上办”服务标准化、体验人性化。

基于省数据共享平台的归集数据,创新引入智能服务,在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引入智能搜索和智能推荐技术,为用户智能推荐相关服务事项,让用户搜索更精准。

“浙里办”A P P推出一系列暖心服务,进一步实现“服务找人”。

如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到期提醒,通过个人中心消息推送等方式,主动提醒用户续办证件。

依托邮政速递、顺丰等快递企业建立政务服务快递送达体系,2019年为办事群众提供快递送达服务4000多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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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预受理操作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
使用说明书
第一章系统进入
打开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地址,如图:
在页面中点击办事大厅,跳转到用户登录窗口,如图:
第二章用户注册
初次到网上进行受理的企业或个人,先要注册用户,点击页面“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
弹出注册页面新窗口,如下图所示:
选择相应的会员,点击“个人会员”,弹出注册需知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页面下方“同意”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页面信息,若注册的用户原先数据已有存入则无需上传扫描件,新用户则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如下图所示:
注:身份证附件图片大小需小于100KB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注册”按钮,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注册反馈单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注册反馈单
注:注册审核由系统管理人员在后台审核,请注册人员等待开通。

第三章网上申报
返回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办事大厅页面,在页面左侧登入框,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入”按钮,登入系统,如下图所示:
进入系统页面,在列表显示当前用户已操作过的记录,包括预登记、不予受理、办结状态,如下图所示:
点击列表上方“更多”按钮,进入子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在页面中可根据限有的搜索条件,进行准确查询和模糊查询;
在复选款前打勾,点击“上报”按钮,可实现记录批量上报;点击记录后面“删除”按钮,可删除该记录。

点击页面左方“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对应按钮,进入该分类。

找到对应事项,点击展开事项子菜单,如下图所示: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点击子项,进入预登记单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填写页面信息,点击页面上方“保存”按钮可保存所填
表单,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预登记单,点击“上报”按钮可直接上报就,点击“关闭”按钮,关闭页面。

第四章关于小于100k图片的处理方法
首先必须确认一下图片的基本属性,可以用鼠标右按钮单击图片,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属性”,点击打开图片属性对话框,选择“摘要”,记下图片宽度和高度的大小。

常用方法如下:
方法一:使用photoshop,在photoshop中的“图像”——“图像大小”中调整宽度和高度,注意保持宽度和高度的大小同比减少,使之达到480x350左右的清晰图像,然后另存为jpg图像,图像质量选择4;或者存为gif图片;
方法二:使用计算机“开始”程序中“附件”下的“画图”:打开画图中“图像”下的“拉伸/扭曲”,选择拉伸,保持水平和垂直的百分比同等减少,比如原图像大小960x700,则水平垂直均改为50%,使之达到480x350左右的清晰图像,然后另存为gif图像;
方法三:使用acdsee,在acdsee中选择“编辑”中的“调整大小”,调整大小像素至480x350左右的清晰图像,然后另存为jpg图像;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图像调整要根据实际情
况缩小图片,特别是图片长宽的减小,可以多试几次,找到最佳的大小,重点要保持文字图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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