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抵押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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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抵押借款协议
今有抵押人: (身份证号: )将车抵押给,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特制定以下抵押协议:
抵押人: (身份证号: )
抵押权人:
抵押人将车(车牌号码:)抵押给,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
1、抵押人将抵押汽车的原件证件: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的关税证明、汽车全套车钥匙暂时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个人车需提供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并留复印件。
2、抵押车辆经抵押权人评估并经双方共同的评估价值为
元整(大写元整)。
3、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抵押期
4、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借款请求,以方式
银行帐号一次性付清给抵押人。
4、抵押人因隐瞒抵押车辆的合法性如盗抢、套牌、走私、伪造证件或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抵押人除依法归还本金以及支付服务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部借款30%的违约金。
5、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间的服务费用,并按每天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间的利息,另抵押人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1%的违约金。
6、抵押人 (身份证号: )应在抵押到期后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服务费用与利息,逾期不还的视为违约,参照本合同第五条执行。若抵押人在抵押到期后15天内不归还借款,则抵押权
人有权不需要经过抵押人
同意,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理此车辆,(备注:包括对此车辆进行出售或出租)所卖车款扣除本金及服务费用与利息、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若所卖车款不足以清偿本金及服务费用与利息、违约金的,抵押人保证以自有的其他资产和未来收入对本协议承担还款的无限连带责任。
7、为保证抵押权人借款资金安全,抵押人需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担保人给予此借款合同担保,并承担还款无限连带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一份,经各方签字或
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交同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抵押人车主签字:
抵押权人签章:
年月日
车主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
号: )
受托人:
委托人在受托人处,抵押贷款的车辆:
机动车登记证书证照号码: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备注:
如果此车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委托人同意将车出售,并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售上述车辆并签署相关文件,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交纳相关费用。
本委托书在抵押期间不可撤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