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建工集团
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四建生产字〔2020〕19号
关于加强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各项目劳务分包统一管理、防范劳务分包产生的经营风险,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就加强项目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模式
1.项目承接后、进场施工前,公司应与有资质的劳务公
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公司所有项目的劳务分包,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单
价承包,劳务公司与劳务队组签订《劳务承包管理协议》或劳务公司与劳务队组、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务承包管理三方协议》。经过考察劳务公司未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和足够管理
力量的,严禁大包。
3. 《劳务承包管理协议》或《劳务承包管理三方协议》原件均需报备项目部。如果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变化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也均需报备项目部。劳务公司及其劳务队组须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4.劳务分包合同、承包管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具体作业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劳务承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及结算方式、同时须约定中途退场的结算单价、结算方式等事项。
二、劳务公司及其劳务队组资质审查
1.劳务公司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广联达信息平台上经生产处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合格劳务公司。
2.各分公司在满足劳务分包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择优推荐实际施工的劳务队组给劳务公司并优先使用。
3.劳务公司或项目部推荐的劳务队组由劳务公司提交申请表给项目部,并经分公司生产科、商务科、生产副经理及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处复核。
申请表内容包含劳务队组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及其诚信等。
4.被列入集团公司及公司劳务诚信黑名单中的劳务公司、劳务队组,各项目部禁止使用。
三、劳务公司及其劳务队组的管理要求
1.项目劳务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公司向业主单位负总责,劳务公司向公司负责,劳务队组向劳务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