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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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差 管 理 办 法 一、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出差展业管理程序见表: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行政部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目

,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刻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负责人初审,呈请总经理刻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

向行政部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到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因公务特别而私自请车、宴请等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经审批后按实凭证报支。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成7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

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八、员工出差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的情况,最轻的处罚是对当事人按报销金额的10倍

处罚,同时对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按5倍进行处罚,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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