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承揽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铝合金门窗工程承揽合同(参考范本)

合同编号:YF-HT-201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址:

1、工程名称:******建设项目办公大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 **************

二、承揽方式

由乙方包工程全部劳务费用、包工程全部材料及费用、包工程质量合格、包工程施工安全。

三、承揽工程范围

办公大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四、铝合金门窗工程面积及价款

1、承揽铝合金门窗工程总面积为:2700平方米(工程量以双方验收的实际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单价为280元,合计总价款为柒拾伍万

陆仟元整(¥756000元),工程结算时以双方验收的实际面积计算工程款。

五、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属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的,则按相应天数延迟工期。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乙方承揽的工程全部竣工后,工程质量必须经甲方、甲方项目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三方全部验收合格。

七、工程所用材料品牌、规格、质量等约定

1、铝合金品牌为“凤铝”牌铝材。

2、玻璃材料:门窗面积大于或等于1.5平方米的用钢化玻璃,门窗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用普通玻璃,所有玻璃厚度不得低于0.5毫米;玻璃安装要求为5+9+5,采用二层节能玻璃。

2、乙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八、工程所用材料的保管

1、铝合金门窗等材料运抵甲方工程施工地址后,由甲方、监理单位

等部门指派相关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的才能用于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所有材料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材料的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工程竣工图、相关资料、工程竣工资料两套及电子文档一套。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待甲方检验合格后视为竣工。如检验不合格,乙方须无偿返工。

2、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产品质量证书。

3、工程全部竣工后,由甲方、甲方项目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承揽的工程依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完毕,承揽的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甲方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三方联合验收合格后,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款总额的80%;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5%。余款(合同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期满后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结算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所有工程款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一、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工程质量质保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8小时之内进行维修,如无法进行维修的,由乙方负责对受损工程材料进行更换或返工,由此产生的维修或更换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的人员或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与后果;对质保期内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补偿甲方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继续主张权利。

十二、劳动安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作业规程,保障劳动安全。如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十三、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3.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其他法定事由导致的合同解除。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结算完毕后,甲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5%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2 个月内,如乙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乙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每迟延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由此引发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使用的材料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必须按该产品价款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使用伪劣产品造成甲方人身及财产等相关损失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与承担。

3、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内容,如工程逾期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