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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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的规定

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的规定

证监会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应当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

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还应当提供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

盈利预测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此项规定既针对资产也针对股权•审计报告关注事项−标的资产是否提供最近两年经审计的标的资产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非标准审计报告:对于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关注保留事项所造成的影响是否已消除;对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关注强调事项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关注近两年经审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对各项财务指标的说明及指标匹配情况•关注盈利预测报告−假设前提是否合理,是否难以实现;预测利润是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对未来收入、成本费用的预测是否有充分、合理的分析和依据;−盈利预测报告中是否存在预测数据与历史经营记录差异较大的情形,相关解释是否合理−盈利预测报告中的预测盈利数据与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的预测盈利数据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涉及的预测数据是否相符,相关解释是否合理•其他关注事项:−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相关项目及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对应−标的资产涉及的产品交易是否存在公开市场且能够实现正常销售−标的资产涉及的产品或业务是否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具有不确定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公司一致;−该项资产或业务是否在同一管理层下运营两年以上;该项资产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补偿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a. 是否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了切实可行的补偿协议,补偿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现金补偿方式或股份补偿方式) b. 股份补偿协议是否包含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内容,包括减值测试的具体方式是否可行,以及补偿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注入资产是否会带来新的关联交易或潜在关联交易,还需特别关注注入资产中非业务配套设施及服务是否会带来新的关联交易,主要关注点:−上市公司内部是否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明确判断,履行相应程序并予以披露−重组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本次重组前后的关联交易变化情况−重组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经营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重组方案是否严格限制因重组而新增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重组完成后无法避免或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规范,相关各方是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承诺或签订了完备的协议,以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是否已审慎核查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注入资产的独立性是证监会审核要点之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做到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独立•财务方面独立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以及独立做出财务决策•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比率是否过大(如超过70%),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很高•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将承担重大担保或其他连带责任,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明显偏高•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上市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担保•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如存在,是否已就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合理安排•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收入是否严重依赖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重是否合理•相关申报文件的齐备性,涉及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关注内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并提供保密制度说明,以及与所聘证券服务机构签署的保密协议和交易进程备忘录−是否出具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是否出具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记录•相关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如果相关人员有股票买卖记录,根据其交易时间及数量判断是否属于内幕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注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活动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人员与评估机构、人员是否能够保持独立性,包括:−公司聘请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与对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是否存在主要股东相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双重任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等情形−是否由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对同一标的资产既执行审计业务又执行评估业务。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18-015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营业总收入(万元)368,612.12 210,275.26 75.30% 营业利润(万元)48,687.57 22,496.97 116.42% 利润总额(万元)49,990.44 23,818.92 109.88% 净利润(万元)40,172.21 18,697.50 1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35,424.68 18,578.17 90.68% 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0.34 0.18 8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0% 8.28% 2.02%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总资产(万元)1,050,172.36 602,881.45 7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375,913.84 288,721.71 30.20% 所有者权益(万元)股本(股)1,042,954,038 508,560,160 10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3.60 5.68 -36.62%每股净资产(元)注:本表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了每10股派0.5元现金(含税)和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用调整后的股份数重新计算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2016年原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模板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模板

5.2.3Ⅰ级响应措施 ......................................................................................................... 12
5.3 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运输方案 ........................................................................................... 12
1.2.1 法律法规依据
1
1.2.2 政策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 1
6 应急保障 ........................................................................................................ 14
6.1 人力资源保障 ................................................................................................................... 14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 14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61,312.1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23.80%,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19,151.96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有较强的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经营业务是比较安全的。

2、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的带息负债为80,128.35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1.04。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101,566.17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长期投资86,288.55 14.65 84,264.01 -2.35 69,884 -17.07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本为101,566.1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0,390.1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36%。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27,587.06万元的流动资金。

而企业投融资活动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52,324.55 41.43 46,269.53 -11.57 36,150.33 -21.87 应收账款99,915.88 -18.76 100,344.77 0.43 105,316.36 4.95 其他应收款0 - 0 - 0 - 预付账款13,047.93 1.34 7,071.77 -45.8 4,985.48 -29.5 其他经营性资产41,469.95 -6.42 28,981.66 -30.11 20,136.34 -30.52 合计206,758.31 -4.8 182,667.73 -11.65 166,588.5 -8.8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82,961.81 3.94 89,213.11 7.54 0 -100 其他应付款0 - 0 - 0 - 预收货款0 - 123.31 - 35.75 -71.01 应付职工薪酬11,041.55 -5.37 12,813.17 16.05 13,471.12 5.13 应付股利311.08 -87.96 385.81 24.02 638.84 65.58 应交税金2,624.96 -20.84 755.11 -71.23 2,071.18 174.29 其他经营性负债32,294.75 26.72 31,727.44 -1.76 122,784.56 287 合计129,234.14 5.18 135,017.95 4.48 139,001.44 2.95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金需求为27,587.0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7,649.7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2.1%。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浙大网新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48,736.52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8,970.44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23,890.76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24,845.77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由于该企业当前经营业务亏损,无法从发展的角度对该企业的合理负债规模做出正确判断。

静态来看,该企业可以新增的短期贷款为65,740.91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由于该企业当前经营形势缺乏创造现金的能力,无法对长期贷款额度做出正确判断。

长期贷款额度取决于对该企业未来盈利状况的判断。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该企业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大概需要1.11个分析期。

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4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00,288.19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37,092.22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13,188.74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3,375.66万元,预付款项增加2,173.48万元,存货减少13,395.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46.0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610.86万元,共计减少2,065.35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10,440.68万元,预收款项增加132.75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109.13万元,应付股利增加141.16万元,应交税费减少1,160.59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6,238.4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6,602.59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减少370.88万元,共计增加2,251.89万元。

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6,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77,031,918股的0.0939%。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00797 _ 浙大网新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600797 _ 浙大网新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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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3-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通知,对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2013年6月6日,网新集团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办理质押情况
因经营资金需要,网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1%)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3年6月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网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35,196,05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06%,其中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3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89%。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企业信用报告_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30 5.11 股权冻结..................................................................................................................................................30 5.12 清算信息..................................................................................................................................................30 5.13 公示催告..................................................................................................................................................31 六、知识产权 .......................................................................................................................................................31 6.1 商标信息 ....................................................................................................................................................31 6.2 专利信息 ....................................................................................................................................................34 6.3 软件著作权................................................................................................................................................36 6.4 作品著作权................................................................................................................................................38 6.5 网站备案 ....................................................................................................................................................38 七、企业发展 .......................................................................................................................................................38 7.1 融资信息 ....................................................................................................................................................39 7.2 核心成员 ....................................................................................................................................................39 7.3 竞品信息 ....................................................................................................................................................40 7.4 企业品牌项目............................................................................................................................................41 八、经营状况 .......................................................................................................................................................42 8.1 招投标 ........................................................................................................................................................42 8.2 税务评级 ....................................................................................................................................................43 8.3 资质证书 ....................................................................................................................................................43 8.4 抽查检查 ....................................................................................................................................................43 8.5 进出口信用................................................................................................................................................43 8.6 行政许可 ....................................................................................................................................................4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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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
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6次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召开。

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智能滑雪机、电力巡检机器人两项新增业务相关预测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维持高毛利率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9月19日
来源: /fg/detail2049156.html。

浙大网新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浙大网新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浙大网新(600797)-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目录投资要点我们可以确信未来几年浙大网新(600797)将进入持续的盈利增长期。

过去几年虽然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不断增长,但是过高的费用影响了公司盈利增长。

现在公司的高投入期已经过去,到了收获的季节。

从2005年开始,由于业务整合已完成,公司的费用支出将得到合理控制,盈利将会与业务收入成匹配地增长。

现在公司最为突出的业务是烟气脱硫,正进入全面收获期,目前公司在建的烟气脱硫项目14个,今年上半年公司又获得的合同金额高达12.52亿元,累积合同金额已超过30亿元。

烟气脱硫业务正在成为公司重要和稳固的盈利增长来源。

公司正在进入项目的施工和交付的高峰期,2004年公司包含烟气脱硫的机电总包业务收入不过5700万元,2005年上半年已急剧增长到2亿元,全年预计实现主营收入9.1亿元,2006年则可实现17.5亿元的收入。

另外公司正在试图获得大型电厂的建造项目,公司还在进入地铁建设总包领域,至少公司在杭州市的竞标将会有优势。

一旦中标,这些项目规模十分巨大。

公司另一高增长领域是软件外包服务,这一直是公司重点发展方向。

今年软件外包实现收入可达到1亿元,其总中对日本约6000万元,对美国约4000万元。

2006年软件外包业务量可实现翻番。

公司的软件外包服务偏重于高端市场,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目前国内软件外包服务市场已进入起飞阶段。

按照CCID的统计和预测,2001年到2004年,软件外包服务市场规模平均每年增长52%,未来5年的复合增长率仍将保持在48%的高水平。

公司旗下的移动增值业务尚未进入合并报表,2005年将会形成公司投资收益1300万元,预计2006年增值业务收入规模增长约100%。

如果我国政府颁发3G牌照,对于公司的移动增值业务将是巨大促进。

我们注意到2005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将增长150%。

我们预测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1.3%、35.7%和13.7%,股权分置改革(10送2.8)后的预期P/E分别为25.3、18.7和16.4。

浙大网新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智泽华

浙大网新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智泽华

浙大网新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一、资产结构分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浙大网新2018年资产总额为673,4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07,724.99万元,主要分布在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32.75%、26.63%和13.45%。

非流动资产为365,708.91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商誉,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38.93%、33.18%。

资产构成表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43.37%,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

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30.21%,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

但应当关注货币资金的投向。

流动资产构成表3.资产的增减变化2018年总资产为673,433.9万元,与2017年的653,267.6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09%。

4.资产的增减变化原因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增加:长期投资增加13,535.84万元,存货增加12,222.5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7,619.6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6,730.52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6,171.31万元,应收账款增加3,712.2万元,货币资金增加2,162.96万元,应收票据增加1,679.9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553.63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增加407.4万元,开发支出增加381.78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16.25万元,工程物资增加50.73万元,共计增加55,444.67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减少:应收利息减少186.58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718.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4,261.28万元,商誉减少5,076.94万元,预付款项减少5,413.2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7,583.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468.72万元,共计减少33,708.35万元。

【原创】中国2017 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年度报告

【原创】中国2017 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年度报告

【原创】中国2017 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年度报告目录第一章2017年证监会审核情况及监管政策分析一、2017年证监会审核概况二、2017年被否案例分析三、审核趋势及监管政策分析第二章2017年上市公司经典并购案例一、中鼎股份(000887)海外收购二、太阳鸟(300123)34亿收购军工资产三、友利控股(000584)收购跨界资产四、东阳光科(600673)发行股份购买同一控制下H股上市公司的内资股五、360借壳江南嘉捷(601313)六、南洋科技(002389 )类借壳七、新疆城建收购卓郎智能(600545)八、高新兴(300098)向并购基金及标的管理层收购中兴物联九、昆百大(000560)收购我爱我家十、山东矿机(002526)收购游戏代理商附录:一、2017年有条件通过目录二、2017年无条件通过目录第一章2017年证监会审核情况及监管政策分析一、2017年证监会审核概况伴随着360借壳江南嘉捷顺利过会,2017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市场落下帷幕。

总体来看,2017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环境跌宕起伏。

2016年9月修订的号称“史上最严”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使得2017年1-5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受影响较大,审核节奏全面放缓,自2017年6月起,由于监管层面频频发声鼓励并购重组发展,鼓励产业整合类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逐渐回暖并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回顾2017年,证监会全年共召开了78次会议,审核了共169家企业的重组案例,因中通国脉、恒力股份、北部湾港被否后均二次上会,金冠电气则一年内发起两次重组且均过会,故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共审核了173例重组;而2016年,证监会全年共召开了10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了共266家企业的重组案例,因升华派克、天晟新材、唐人神、神农基因被否后均二次上会,而万润科技、思美传媒、正业科技、鲍斯股份则一年内发起两次重组且均过会,故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6年共审核了275例重组。

企业信用报告_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12 1.5 联系方式 ....................................................................................................................................................12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600797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2,105.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191.16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3.90%。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净资产收益率(%) 3.52 1.89 2.24 -0.2浙大网新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2.65%,总资产报酬率为1.69%,净资产收益率为2.24%,成本费用利润率为2.56%。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437,079.93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1.95%,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9.44%。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133.1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625.1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8.74%。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其他收益增加78.7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09.88万元,投资收益增加2,523.4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0.6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147.21万元,财务费用减少178.05万元,研发费用减少1,361.23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3,963.91万元,共计增加18,523.05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32.6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减少307.76万元,销售费用增加55.81万元,管理费用增加309.48万元,共计减少805.68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减少492.05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行业均值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为1.71,与2022年三季度的1.57相比有所增长,增长了0.14。

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比2022年三季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季度流动资产为244,605.3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49,394.24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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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0-01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
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80%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8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通云数据8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8月18日,华通云数据完成了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华通云数据100%股权,华通云数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7年9月12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华通云数据原股东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嘉越云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云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云计端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统称“补偿义务人”)承诺华通云数据2017-2019年度实现的累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0,237.50万元。

(二)补偿安排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当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未达到当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标的公司当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不足当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的部分以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股份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补偿股份数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

在逐年计算应补偿股份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补偿义务人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补偿义务人承担的补偿比例为在资产交割日前各自拟转让标的公司的出资额占补偿义务人在资产交割日前合计拟转让标的公司出资额的比例。

(三)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若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业绩承诺期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等的影响数。

补偿义务人对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按下述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股份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

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新股进行补偿,若
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从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新股中扣减。

补偿义务人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减值补偿的股份数时出现非整数股份情况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因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减值补偿的股份数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三、业绩承诺实现及减值测试情况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8号),华通云数据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742号)。

[注2]:系公司与华通云数据原股东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7名法人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的业绩。

(二)减值测试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末减值测试报告》(天健审〔2020〕744号),减值测试结论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华通云数据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79,000.00万元,华通云数据80%股权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43,200.00万元,低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36,800.00万元。

四、华通云数据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由于千岛湖二期机房使用进度未达预期,且华通云数据部分机房根据需求进行改造,造成IDC业务收入不达预期。

同时,由于广电提速降费的持续影响及其加大自建力度,华通云数据互联网资源业务收入不达预期。

导致2019年度华通云数据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五、补偿方案
(一)应补偿的股份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经计算,补偿义务人因华通云数据未完成业绩承诺共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6,092,140股,因华通云数据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3,016,369股。

公司拟分别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现金分红返还情况
鉴于华通云数据2019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安排的约定,若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补偿义务人应随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因此,上述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16,092,140股股份对应的2017年现金红利804,607.00元将返还给公司。

2、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因此,上述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16,092,140股股份对应的2018年现金红利482,764.20元将返还给公司。

六、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华通云数据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且资产发生减值,预计本年度将对收购华通云数据8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具体金额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同时本次补偿义务人因华通云数据业绩未达预期及标的资产发生减值需补偿公司股份数合计19,108,509股,对应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9,242.27万元。

上述事项已在公司2020年1月18日发布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中进行披露,与业绩预告的说明基本相符。

七、致歉声明
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华通云数据2019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公司董事长、总裁对此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努力提升业绩以回馈股东,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八、内部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及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8号);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9年末减值测试报告》(天健审〔2020〕744号);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
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0〕第0066号)。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史烈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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