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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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

第五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关系第六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和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法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由公司关联人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的法人。

(二)关联自然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类型和定价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劳务、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第九条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应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和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组成。

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合营企业及其它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

三、定义1.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拥有对公司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个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3.控制权: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

4.关联方交易管理委员会:指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关联交易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原则,遵循市场化、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六、关联交易申报、审批与公示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公示。

1.关联方交易申报涉及到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提前告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易方名称及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2)交易的内容及金额;(3)交易的时间及执行方式;(4)交易的有关情况。

2.关联方交易审批(1)公司应当设立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负责对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审批,确保交易内容符合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2)在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审批前,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以及有关文件等;(3)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关联方交易公示(1)公司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等信息。

(2)公司应当定期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执行情况、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公司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到期情况、金额和收益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有保障地处理。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1.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活动。

2.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4)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和商业利益关系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与审批1. 关联交易决策:(1)关联交易决策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关联交易决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关联交易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

2. 关联交易审批:(1)小额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大额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批;(3)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1. 关联交易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关联交易的种类、金额、交易对方、交易时间;(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条件;(3)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审议结果;(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应当在相关交易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1.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确保关联交易决策和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是指在一家企业中,与该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企业或关联关系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的交易行为。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利益输送和资源配置的问题,容易引发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背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基于对企业治理的要求和对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该制度的制定也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关联交易行为,减少潜在的违法违规风险,防止关联交易对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

二、适用范围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以及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其中,关联方企业是指与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合资、合作、品牌授权、投资等关联关系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界定和报备1. 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购销商品或接受服务;租赁及融资租赁;担保和抵押;资金借贷;资产转让;产权收益和知识产权许可;人员调动和协作;劳务外包等。

2. 关联交易的报备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要求各涉及关联交易的部门、项目或子公司需要向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报备。

报备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的性质、金额、方式、对象、市场价格依据等关键信息。

四、相关制度和要求1. 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符合公司治理原则和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并明确各层级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2.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涉及的决策程序应规范和透明,确保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具有公正性和合法性。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查、决策和监督关联交易事项。

3. 关联交易定价和市场原则公司应遵循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完整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背景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不同部门或个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这些关联交易可能会引发利益冲突、不公平交易以及潜在的财务风险。

为了确保企业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建立一套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明确关联交易的程序和标准,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保护企业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企业、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关联公司等之间的交易。

4.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所有关联交易需经过事先审批。

涉及金额较大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应包括详细的交易说明、金额、交易对方及利益分配等信息,以确保完整的决策依据。

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基于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遵循市场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与独立市场交易保持一致。

- 如无法根据市场行情参考进行定价的关联交易,应进行公正可行的定价方法,以实现平等交换和互惠利益。

6. 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披露关联方身份、交易内容、金额、利益分配等。

- 关联交易披露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

7. 监督和审计- 公司应设置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审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预警。

-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或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8. 处罚和追究责任- 对故意或滥用关联交易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在关联交易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9. 员工培训和宣传-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关联交易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理解,确保执行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企业内部控制之关联交易

企业内部控制之关联交易

企业内部控制之关联交易1 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受控状态制度名称关联交易回避制度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中的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第3条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本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7项交易。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销售产品、商品。

13.提供或接受劳务。

14.委托或受托销售。

1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17.法律法规认定的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2章关联交易回避规定第4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也不得代替其他董事进行表决。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关联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控制该交易对方的企业任职。

3.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与交易对方及其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由主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原因使企业的审议结果受到影响的人员。

第6条董事会因关联董事的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时,需将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7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审议。

第8条由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关联股东。

1.交易对方。

2.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3.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与交易对方同受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精品模板)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精品模板)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精品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维护公司及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公司《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公开招标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定价公允;(四)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五)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六)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应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及其关联人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所将视情节轻重按《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七章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第七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十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这种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定价等问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潜在的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至关重要。

一、关联交易管理的重要性关联交易涉及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经济利益分配以及市场交易公平性等方面,因此,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性:1.防范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容易导致资源流失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可以提前预防利益输送的发生,确保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

2.维护市场公平:关联交易存在利益集中和操纵市场价格的风险。

制定管理制度能够强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运营质量,增强股东信任和公司价值。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素1.关联交易的范围:明确关联交易的范畴,包括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对象等,避免“漏网之鱼”。

2.交易定价原则:建立合理的交易定价原则,例如市场公允价格、独立性原则等,确保交易定价的公正和合理性。

3.交易审批程序: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重要交易应报告给董事会或独立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策。

4.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包括关联方身份、交易金额、交易对象等,提高信息透明度,便于市场监督和投资者参考。

5.关联交易监测机制:建立关联交易的监测机制,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跟踪,确保交易的持续合规性。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1.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关联交易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落实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到位。

2.培训与宣传: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员工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发现潜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定义2.1 本制度适应股份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

2.2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由5.2.1至5.2.5界定的组织或人员。

2.3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5.2.6界定的交易。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3.1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3.2 《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3.3 《ABC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2》4 职责4.1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4.2 审计部负责收集并更新关联人信息,组织交联交易学习培训。

4.3 董事会秘书负责关联交易披露。

5 内容、要求与程序5.1 总则5.1.1 本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5.1.2 本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5.2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5.2.1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5.2.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上述第(1)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5.2.4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XX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活动,包括销售、采购、投资等,并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方法来规范和监控这些交易活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和运营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以下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首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明确关联方的定义。

关联方是指企业与其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任一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其他方之间的关系。

明确关联方的定义有利于确定哪些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

其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规定关联交易的程序和权限。

制度应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权限分配,确保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透明、公正。

例如,涉及高额金额或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制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的原则和标准。

制度应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例如市场定价、公允价值等,并明确避免非市场化和不公平定价的情况发生。

制度还应规定关联交易的条件,例如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确保交易条件公正合理。

第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加强监督和审计。

制度应规定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审计措施,例如定期抽样检查、内部审计或独立审计等,以确保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强化信息披露和报告。

企业应及时披露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息,包括关联交易的类型、金额、条件、风险等,以便外部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

制度应规定对违反关联交易制度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理,包括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合同或法律诉讼等措施,以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规范关联交易活动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控制和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适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执行,以确保关联交易活动的公正、合规和透明。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一)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所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应保持诚实信用,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关联交易的真实情况。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条件等应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开透明。

(四)商业判断原则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应基于合理的商业判断,遵循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一)一般关联交易对于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一般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层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二)重大关联交易对于金额较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概述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包括销售商品或服务、资本资金调拨、合作开发项目等。

由于关联方之间具有特殊的关系,这类交易往往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和潜在风险。

为了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许多公司都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目的与原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效防控潜在风险。

其原则主要包括真实性、公平性、公开性、利益或风险的最大化等。

2. 甄别关联方首先,公司需要明确哪些交易对象是其关联方。

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成员等。

在甄别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实质控制关系而非仅仅依靠股权比例。

3. 关联交易程序为了确保关联交易的公正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关联交易程序。

首先,在交易前应进行披露并征得独立董事或监事会的意见。

其次,交易应符合市场价格和合理交易条件,需要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审查。

最后,在交易完成后应定期进行审查和备案。

4. 利益冲突的防范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加强对利益冲突的预防。

首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应履行利益冲突披露义务。

其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核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交易进行独立评估。

5. 法律合规与监管要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公司治理准则。

同时,公司需要加强内部的自律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其公平公正。

总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防范潜在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明确原则与程序,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公司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可持续性。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三条公司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平等、自、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第五条关联方,是指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2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策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文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文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文案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公司利益。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利益共享和利益冲突的可能性,若不加以管理,可能导致公司为了满足关联方利益而做出不利于公司整体的决策,损害公司利益。

2. 防范风险。

关联交易可能存在不公平交易、转移资产、转移利润等风险,若不建立管理制度,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3. 改善公司治理。

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司运作效率和透明度。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内容及要求1. 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包括制定关联交易管理政策、明确关联交易的程序和流程、设立审核机制等。

2. 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应遵循独立性原则,关联交易应确保公平、独立、真实、合理,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4. 利益调整机制。

公司应建立关联方利益调查和评估机制,确保关联交易能够实现公平、合理的竞争,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

5. 监督和审计机制。

公司应建立监督和审计机制,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风险。

6. 法律合规性。

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顶层设计。

公司高层管理应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建立,制定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制度能够顺利实施。

2. 建立制度。

公司应组建关联交易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流程、程序、标准、方法等。

3. 培训和指导。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4. 审计和监督。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对关联交易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关联交易合规。

5. 不断完善。

公司应定期评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制度持续有效。

(完整版)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和管理机构关联交易,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并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合规行为。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关联交易活动。

2. 定义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定义为机构与与其有任何关系的实体、个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授权、款项转移、产品销售等。

3.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 确保机构的关联交易是在公正、公平、透明和合规的基础上进行的;- 避免潜在利益冲突对机构利益和声誉的负面影响;- 促进与关联方的良好沟通、协商和合作;- 确保关联交易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4. 原则机构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性原则:关联交易应具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和价格;- 透明性原则:机构应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关联交易的充分信息;- 独立原则:决策者应以机构利益为导向,避免个人利益干扰;- 合规性原则:关联交易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内部合规规定。

5. 流程关联交易管理的基本流程如下:- 申报: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方应及时向机构提交关联交易申报;- 决策:机构应成立专门的决策机构或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和决策;- 核查:机构应对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审核;- 记录:机构应详细记录所有关联交易的信息,包括交易条件、价格、决策过程等;- 监管:机构内部应设立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

6. 监督与风险控制为了有效监督和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检查等;- 内部披露:定期向机构内部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外部监管:配合相关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管和审查;- 风险评估:及时评估和分析关联交易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 处罚和补救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机构将采取适当的处罚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追究法律责任、恢复损失等。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导言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企业利益,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控制相关操作人员。

三、定义1.关联交易: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包括商业交易、资产交易、服务交易等。

2.关联方:指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拥有控制企业的权益的个人或机构(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机构或个人。

四、管理框架1.关联交易政策:企业应制定关联交易政策,明确关联交易的限制、权限和程序要求。

该政策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关联交易备案:企业应建立关联交易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关联交易事项都要备案,并录入相关系统中,确保所有关联交易行为可追溯。

3.交易标准及程序: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关联交易,审核相关交易的合规性。

所有关联交易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合规。

4.关联交易披露:企业应确保关联交易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披露,包括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财务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和对企业的影响等。

五、关联交易审批1.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应划分清楚,由相关部门审核,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2.审批流程应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评估、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3.高风险关联交易应提前报告给董事会,并根据情况进行投票表决。

六、关联交易风险防范1.关联交易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机制,按照风险大小划分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所有关联交易应按市场原则进行,确保价格合理、公平、公正,并进行审计核实。

3.风险提示与预警:企业应设立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定期监测关联交易风险,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七、内部控制监督与追踪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监督与追踪机制,确保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全程监控,并进行定期报告和评估。

八、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正文]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商品交易、服务交易、资金借贷、租赁等各种交易形式。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亲属、投资关系或者控制关系,这些交易常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公平性。

为了规范和管理关联交易,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股东利益,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企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管理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合理,减少利益冲突,保护股东利益。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则和指引。

二、适用范围和内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包括股权交易、资金往来、商品交易、授权使用等。

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申报、审批程序、价格确定、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1. 关联交易申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申报制度,确保所有关联交易都能够提前申报并主动披露给相关股东和监管部门。

2. 审批程序:明确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决策机构,规定关联交易最高审批权的产权,避免关联方滥用权力。

3. 价格确定:确保所有关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采用市场公允价格或独立评估进行定价,杜绝关联方互相偏离市场价格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4.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针对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确保企业不因关联交易而损害正常经营和股东利益。

5. 信息披露: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关联交易信息,保证投资者充分获得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和风险。

三、执行和监督机制为了有效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1. 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工作。

2. 独立董事监督:独立董事作为独立性较高的监督机构,应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监督,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投资基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在公司投资决策过程中,涉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等与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关联交易的认定与审批第四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首先认定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如下:(一)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或者担保的;(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等存在股权关系或者其他权益关系的;(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第七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关联交易的内容,不得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定价与支付第九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公允、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款项。

第五章关联交易的监督与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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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
各位股东(发起人):
以下是《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七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八条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九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七)购买或出售资产;
(八)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九)提供财务资助;
(十)提供担保;
(十一)租入或租出资产;
(十二)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三)赠与或受赠资产;
(十四)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五)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六)签订许可协议;
(十七)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信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十一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二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十三条关联交易价格的管理
(一)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二)在每一季度结束后进行清算时,如出现按照关联交易协议当中的约定,需要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前一季度清算价格的情况,则视价格变动情况依据下列规定办理:
1、如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清算价格与该协议中约定的基准价格相比变动不超过正负10%时,且最近连续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净资产20%,由财务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算。

2、如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清算价格与该协议中约定的基准价格相比变动超过正负10%时,由公司报董事会批准后进行清算。

3、关联交易协议价格要依据相关成本和利润来确定。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以本制度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准);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以本制度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准);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四)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十五条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一)以下关联交易属小额关联交易,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及额金额在6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以下;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下。

(二)以下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在6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5%以下的交易;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交易
(三)以下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所涉及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及本条前三款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本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以下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
(一)关联人按照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增发新股说明书以现金方式缴纳应当认购的股份;
(二)关联人依据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或者红利;
(三)关联人购买本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
(四)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由本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

第十九条本公司必须在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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