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2.1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3.1决策原则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依权限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重要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力资源配置优化,落实管理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根据相关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研究院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
3 定义人事任免是对员工进行聘任、调配、解聘的管理。
4 职责4.1研究院院长办公会对员工的聘任、调配或解聘具有决定权;4.2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提出人事任免申请;4.3学术委员会及部门技术专家负责对任免人员专业经验及能力进行考核评价;4.4人力资源负责组织选拔活动、建立任免考核流程及报批手续,拟定任免文件,对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5 管理规定5.1任免前提人事任免需依据研究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进行,因战略调整、业绩增加、人员流失等相关因素需要临时增加编制的,需求部门需提交临时人力需求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执行;5.2 任免流程5.3 任命规定5.3.1 由人力资源负责任免条件的审核,由总经理及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简历评价、性格测试、民意测评、工作总结、现场答辩;5.3.2 员工需要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并在试用期期转正评价中评价优秀,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及以上领导评定工作表现优秀;5.3.3 员工在本年度无不诚信事件发生,无违反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行为,未直接或间接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因个人原因给研究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未受到研究院公开警告、处分;5.3.4 因工作需要,研究院各部门均可申请在研究院内部进行人员调动,但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事调动一律不予办理;5.3.5 通过审批且下发任命红头文件后,方可执行或者根据审批手续中到岗时间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动;5.3.6 因研究院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特批的其他情形的任命;5.3.7 在任职期间,研究院有权根据任职者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能力等情况进行职务调整或免职;5.4 免职规定5.4.1 员工如发生重大事故给研究院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或给研究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经院长办公会判定不具备继续合作条件的,由人力资源发布免职通知,履行离职手续。
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用来管理员工任免、调动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组织内人力资源,使员工在不同岗位上发挥其所长,从而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下面将详细介绍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一、人事任免调动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人事任免调动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绩效优先原则:优秀员工应得到更好的任免和调动机会,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灵活适应原则: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任免和调动,以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4.尊重员工原则:组织在进行人事任免和调动时,应尊重员工的意愿和需求。
二、人事任免调动的流程1.收集信息:组织应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绩效评估等相关信息。
2.需求分析:组织应分析当前岗位的需求,确定需要哪些能力和素质的员工。
3.调动计划:根据岗位需求,制定调动计划,明确哪些员工需要任免或调动。
4.公示公告:组织应将调动计划进行公示公告,给员工一个了解情况和提出异议的机会。
5.选拔任免: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适合的员工进行任免。
6.安置调动:组织将被调动员工的工作安置到新的岗位上,并安排培训和适应期。
7.监督评估:组织应对调动后的员工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以确保调动的效果。
三、人事任免调动的具体操作1.岗位发布与申请:将需要调动的岗位发布,并让有意向的员工向组织提出申请。
2.申请审核与面试: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3.任免决策与公示:对通过审核和面试的人员进行任免决策,并进行公示。
4.调动安置与培训:将任免决策的人员安置到新的岗位上,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5.调动后的跟踪和评估:对调动后的员工进行跟踪和评估,以确保调动的效果。
四、人事任免调动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1.员工不适应新岗位:组织应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员工适应新的岗位。
2.岗位需求变化频繁:组织应及时调整任免计划,以适应岗位需求的变化。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组织效率,促进员工稳定发展,制定本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员工人事调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晋升、降职、调岗、辞退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人事调整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避免主观任意性。
(二)依法依规:人事调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三)公开透明:人事调整应公开透明,员工有权知情,并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激励:人事调整应注重员工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人事调整程序(一)申请: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事调整申请。
(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员工的绩效表现、发展潜力和组织需求等因素。
(三)决定: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评估结果,作出人事调整的决定,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实施方案。
(四)通知:人力资源部将人事调整的决定通知员工,并告知调整后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
(五)执行:人事调整决定一经通知即生效,员工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人事调整的类型(一)晋升:员工在绩效表现突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适应组织发展需求等情况下可被晋升。
(二)降职:员工在工作绩效不佳、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降职。
(三)调岗:员工根据组织需求进行岗位调整,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四)辞退:员工因不符合公司要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辞退。
第六条人事调整的保障措施(一)薪酬待遇:人事调整后,员工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二)培训发展:人事调整后,组织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三)福利保障:人事调整后,员工仍享有公司规定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权益。
第七条人事调整的监督与评价(一)人事调整工作应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对人事调整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二)员工对人事调整工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人事管理程序,确保教职员工的选拔、任免、评价和解聘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法。
一、背景介绍学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而人事任免管理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整体运作至关重要。
由于学校内部存在着多种利益关系和权力分配问题,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以确保公正、透明、合理的选拔和任免决策。
二、意义与目标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的意义在于:1. 增加公正性: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和任免程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教职员工的选拔和任免是基于公正的标准进行的;2. 提高透明度:明确岗位要求和选拔标准,公开选拔程序和结果,让任何有关方面都能了解选拔和任免的具体过程,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可能;3. 优化人才结构:有针对性地选拔和任免人员,使学校的教职工团队具备多元化的能力和素质,促进学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然而,目前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 缺乏标准化:不同学校对于人事任免的标准和程序存在较大差异,缺乏一致性和统一性;2. 慢速运行:由于程序繁琐、审批层级多,人事任免决策的处理时间长,影响服从和积极性;3. 利益冲突:一些不当因素,如个人关系、政治关系等可能对人事任免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正性问题。
四、改进方法为了改进学校人事任免管理办法,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统一的准则:制定一套统一的人事任免准则,明确选拔和任免的标准,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公正性;2. 简化程序:简化人事任免审批程序,缩短处理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执行效率;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对人事任免决策的监督力度,确保过程的公正性;4. 强化师德师风: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并建立相关的监督和惩戒措施。
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一、制度的起源与意义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教育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行,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如公平公正原则,即在选拔、任免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个体或团体;能力优先原则,即干部的选拔任用应该以能力为重要依据,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评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既要通过激励措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又要通过严格的约束机制来规范干部行为。
三、任免程序与流程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程序与流程应当包括职位空缺的公示、报名申请、资格初审、面试或考核、干部评议、考察调研、决策公示等环节。
其中,干部评议环节应当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征求意见,并能够充分尊重评议结果。
四、任免标准与条件教职工干部的任免应当根据所担任职务的要求和岗位需要,进行全面综合评估。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
五、考核与奖惩制度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考核应当定期进行,以评估干部工作的成效和表现,通过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分级管理和培训安排。
在奖惩方面,应当根据干部的表现,及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职业发展与晋升通道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管理制度应该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晋升通道。
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更多的机会和晋升空间,鼓励其在教育教学领域中发展并取得更高的成就。
同时,在晋升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发展需求与实际丰富经验的积累。
七、民主决策与参与机制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管理制度应该建立明确的民主决策与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干部的意愿和权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3•【字号】荆政办发〔2015〕44号•【施行日期】2015.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15〕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23日荆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办法为健全荆州市人民政府序列人事任免制度,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需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由市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二、市政府任免下列工作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副职、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正副职。
三、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市政府工作人员,由市人社局根据市委或市委组织部的干部任免文件,拟定人事任免议案,再由市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市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员,由市人社局根据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干部任免文件,拟定市政府人事任免方案,报请市政府领导签批后发文。
四、市政府工作人员的任职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由市政府任命的,自市政府发文之日起计算。
五、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盖章后反馈市委组织部。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实施管理办法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决策适用本办法。
市委、市国资委管理任免的经营管理人员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要指非市委、市国资委管理任免的经营管理人员,即公司部门正副负责人。
(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主要指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与销售、重大项目主管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领导人员后备人选主要指推荐为由市委、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后备人选。
第三条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一)依法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依权限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民主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第二章决策内容与形式第四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二)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
(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第五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形式为董事会及办公会。
(一)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
(二)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免由公司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一般应符合以下决策程序:确定人选、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会议决定、任职回避与任前公示。
员工任免管理制度

员工任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员工的任免程序,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公平、科学地对员工进行任免,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推动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任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干部任免、员工选拔、考核评价、晋升晋级等。
三、任免程序1. 任免申请:员工任免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员工本人或其直接上级可提出任免申请。
2.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提供个人履历、考核评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审核评定: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员工的履历、考核记录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提交给企业领导审批。
4. 任免通知:经企业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会与员工进行沟通,正式通知其任免结果。
5. 任免生效:员工接到通知后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新员工须按照行政安排接受培训。
四、任免原则1. 公平公正:任免过程要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歧视。
2. 任免准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评定。
3. 信息公开:员工任免的决策过程要有明确的依据,对员工的任免结果要及时通知。
4. 合理安排:任免过程需合理安排,员工的个人隐私和权益要得到保护。
五、任免管理1. 干部任免:干部任免按照企业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涉及重要职位的干部任免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2. 员工选拔:员工选拔应根据招聘启事、应聘程序进行,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3. 考核评价:员工在任免之前需要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客观评定。
4. 晋升晋级:员工在评定优秀且符合晋升条件时可获得晋升机会。
六、其他规定1. 员工违纪:员工如有违纪行为,人力部门有权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调岗、降职等。
2. 员工调动:员工调动需履行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手续,新任命及任免手续需按规定办理。
3. 员工辞职: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提交辞职申请,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七、制度监督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企业领导需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国企背景-实操性强)

********************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任免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人事任免工作要求,结合《**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决策规定》和《**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8岗以上管理人员(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干部除外)人事任免决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并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
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人事任免决策遵循充分调研考察、班子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明确决策规则和任免程序。
第二章决策内容与形式第四条公司人事任免包括:8岗以上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纪律处分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人事任免。
第五条公司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形式为公司党委会。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事宜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六条公司人事任免应符合以下决策程序:确定人选、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会议决定、任职回避与任前公示。
第七条确定人选。
(一)确定人选可以是部门推荐、民主推荐、人力资源配置建议、总经理提名或市场化招聘等多种方式。
(二)对于公司内部拟提拔任用、调任的员工,均由人力资源部在充分征求公司分管领导和员工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后提报方案,并准备以下材料:1、部门推荐报告或人力资源配置建议(包括岗等薪级);2、拟调整的职务任职要求或岗位说明;3、员工基本情况介绍及员工任职匹配条件;4、员工近三年绩效考核情况及奖惩记录.5.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组织考察。
(一)公司选派考察组或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调阅绩效档案、考察谈话、测评等方式),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人选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二)对于经市场化招聘方式确定的管理人员人选需通过笔试、面试或其他招聘考核方式进行选拔考察.1.笔试。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人事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人事任免工作,促进工作稳定和良好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人事任免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人事任免,包括调动、晋升、降职、辞退、开除等行为。
第二章人事管理程序第四条人事任免,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申请:人事任免事项需由相关部门或者个人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二)核实审批:人事部门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必要的调查取证,征询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的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公示提醒:对于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人事任免事项,应当进行公示提醒,并接受社会监督;(四)实施任免:经过批准的人事任免事项执行后,应及时在人事档案和任免表上进行记录。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本单位的人事任免工作相关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职责和义务:(一)人事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二)申请人:提交真实材料,如实反映事实情况,遵守相关规定;(三)下属单位:依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情况、材料和意见;(四)审核审批部门:严格审查材料,按程序合法地审批各项人事任免事项;(五)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人事任免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薪资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薪资标准应当合理、科学,并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吸引和激励人材。
第七条本单位员工薪资范围应该通过市场调查和行业比较确定,具体执行方式由财务部门制定并执行。
第八条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应当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具体情况赋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事部门。
第十条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便处理。
第六章所涉附件如下:1. 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2. 人事任免申请表3. 人事任免审批表4. 人事档案第七章所涉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人事管理:是对社会劳动力的招聘、利用、培养、管理等的行为管理。
公示提醒:是指信息披露,通过各种媒体对公众公开披露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决策。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人员任命管理行为,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任命管理活动。
第三条任命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任命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人员任命管理,确保各项任命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第五条任命管理应当通过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成效为要的用人导向,坚决抵制一切违规干预和乱揽提拔等不正之风。
第六条任命管理应当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人才,动态管理,强化激励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任命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任命管理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命管理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八条组织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员任命管理档案,保证人员任命信息安全、真实、完整,为人员任命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持。
第二章任命管理基本原则第九条任命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原则,任人唯贤,公平选拔,择优任用;(二)公开原则,郑重公开公正的考试招聘程序,发布招考信息,并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三)竞争原则,落实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坚持招、面、录三个环节的竞争机制;(四)激励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手段,激励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创造业绩;(五)公正原则,坚决防止人情、特殊关系等非法或不正当因素的干扰和干预。
第三章任命管理程序第十条任命管理程序包括:(一)编制人员任命管理计划。
在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各项人员任命计划任务,确定具体的人员任命需求和任命条件。
(二)开展人员任命需求分析。
根据业务发展、科技进步、组织结构调整等情况,确定对新人才的需求和岗位设置。
(三)确定任命条件。
根据任命岗位性质、任务要求等确定任命的条件,并进行公示和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示招聘信息。
将待任命岗位的招聘信息公示,包括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酬待遇、招聘程序等。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一、概述人员任免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确保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符合岗位要求和组织需要,建立起的一套规范和科学的任免程序和流程。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组织的运转效率,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有效发挥员工的潜力,最终达到企业发展和个人职业成长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人员的任免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个人身份、亲友关系等不合理因素作为决策依据。
2. 知识能力:任免应以个人的知识和能力为核心,确保岗位需求与个人素质的匹配。
3. 选拔标准化:任免应有一套统一的选拔标准,明确评估和比较候选人的依据,避免主观判断和片面倾向。
4. 激励机制:任免应与激励机制相结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程序与流程1. 岗位需求评估:在确定人员任免前,组织应对岗位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和技能等,以明确需求。
2. 岗位描述和人员要求:根据岗位评估结果,制定岗位描述和人员要求,明确所需技能、经验和学历等条件。
3. 招聘和筛选:通过内部招聘、外部招聘或者内外部结合的方式,广泛地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人才申请,并进行初步筛选。
4. 选拔和面试:根据筛选结果,组织面试环节,通过面试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形成初步候选名单。
5. 激励与考核:在最终确定人员任免前,应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个人在组织内的表现以及激励机制,确定最终的任免名单。
6. 通知和录用:将最终确定的任免名单通知到相关人员,并进行录用手续办理,确保人员的入职顺利进行。
7. 监督与审查:组织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人员任免程序和流程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1. 岗位需求评估应充分参考团队和组织发展的战略规划,确保任免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
2. 选拔和面试环节应注意公平公正,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判断的干扰。
3. 激励和考核机制应与任免流程紧密结合,形成合理的员工激励体系。
4. 监督和审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优秀的任免案例进行总结和复制推广。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一)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二)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编制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管理人员人事任免。
四、任免权限(一) 集团总部:(二)分子公司注: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须由分子公司事先与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沟通后按审批权限办理。
五、人事任免内容(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二)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
(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优秀员工的评选。
(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五)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六、任免程序(一)通过招聘形式的任命程序:(二)通过提名形式的任命程序:内部拟升职、调任的员工,在编制内,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充分征求公司分管领导和员工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后提交,并提供以下材料:1.拟调整的职务或工作;2.员工绩效考核表;3.主管领导为其所做的全面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有关测评材料。
(三)组织考察1.对于确定为岗位候选人的后备干部人选,分管部门领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候选人相关材料:如拟定调整人员的职务或工作、员工绩效考核表、主管领导意见、主要工作业绩等;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审核的人不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3.对于经外部招聘方式确定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选需通过笔试及面试进行选拔考察;4.对考核通过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起草上会讨论的议案材料会议决定;5.如前款决策形式所述,人事任免最终决策按管理权限和职责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和研究决定,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表决及形成决定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2.1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提请董事会聘用或者解职公司副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XXX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3)负责被聘用人员绩效考核;4)负责上报聘用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12.3分管副总裁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3.1决策原则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依权限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代价,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供给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强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和监督,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各级事业单位,包括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原则如下:(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按照岗位需求、能力胜任原则。
(三)激励干部职工增强工作积极性原则。
(四)人事管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人事机构第四条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人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人事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流程。
(二)组织开展招聘、选拔、任免、调整、考核等人事活动。
(三)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培训、评定等计划。
(四)维护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系统。
(五)解决和处理人事争议和纠纷。
第三章人员录用与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在进行招聘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录用。
具体步骤如下:(一)编制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和程序。
(二)组织面试、笔试等选拔环节,评选合格人员。
(三)组织体检、考察等环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要求。
(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对录用人员进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人员职责。
(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估人员工作表现。
(三)激励优秀人员,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
(四)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工作不称职的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人事任免与调整第七条事业单位在任免人员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
(一)人事调动: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进行岗位调动。
(二)晋升晋级:优秀人员应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逐步提升职务。
(三)处分和解聘:对违法、违纪、职务失职等行为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和解聘。
第五章人事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人事考核制度,评估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
二、选拔任用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七)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懂经营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吃苦耐劳和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担当、敢闯敢试、积极作为。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真抓实干,工作业绩优秀。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提拔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离退休年限原则在2年以上;3.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正职的,应当担任内设机构或相应工作岗位副职2年及以上或相关工作岗位5年以上;4.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副职的,应当具有区属国有企业或相应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5.公司党组织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要点:人事任免工作是组织机构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是确保组织机构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人事任免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组织内部的事务,更是一个关系到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社会治理问题。
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首先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论是制定人事任免的标准、程序,还是选派合适的人选,都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行,确保所有的任免决策都是合法合规的。
只有依法操作,才能保证人事任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也要遵循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
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人事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人事任免的各项程序、流程和标准。
在进行任免决策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定,确保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只有依规操作,才能避免人事任免过程中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还需要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
在进行人事任免决策时,应以公正、客观、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估和选择。
要根据应聘者的能力、经验、道德品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选派的人选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品质。
同时,要进行细致的考察和评估,避免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的决策。
最后,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还需要注重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在人事任免过程中,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公布选任标准、程序和结果。
透明公开的信息可以增加决策的公信力,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猜测。
同时,也可以让组织内部的员工了解选任决策的依据和原因,增加员工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总之,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是组织机构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
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制度,注重科学公正和信息透明,才能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1.2 文章结构文章主要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
引言部分(Introduction)对主题进行概述,介绍人事任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可以提及人事任免工作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合规性在人事任免过程中的重要性。
人事任免制度

人事任免制度人事任免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内部对员工进行任免的管理办法,它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转和员工合理发展的重要依据。
下面,我将就人事任免制度的重要性、流程以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人事任免制度对于组织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人事任免制度可以确保人员的公正选拔和合理优化,从而提高整个组织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和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可以确保公司拥有最适合的人才。
同时,任免制度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其次,一个完善的人事任免制度需要明确的流程和环节。
首先,公司应该明确任免的对象,即谁可以被任命或解聘。
然后,公司应该明确任免的程序,包括申请、面试、选拔和确定人选。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应该制定各种考核和评价方法,以便客观地评估每个候选人的能力。
最后,确定了合适的人选后,公司应该尽快给予反馈并正式任命或解聘员工。
最后,人事任免制度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公平公正是任免制度的核心原则,公司应该遵守这一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公司应该将任免与员工的培训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只有员工有发展空间和机会,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潜力,促进组织的成长。
第三,公司应该及时调整任免制度,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
随着公司的发展,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职位或组织结构的变化,因此公司应该灵活地调整任免制度。
总之,人事任免制度对于公司或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要。
一个合理公正的制度可以确保公司拥有最适合的人才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也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个人发展机会。
因此,公司应该重视人事任免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并注意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
人事管理规定

五、人事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聘用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试用及报到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5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壹)交学历证;□保证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职务任免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迁调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解职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第六条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交卸手续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壹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四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五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壹)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壹拾柒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考核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2.记过一次减发20%;3.记大过一次减发60%;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奖惩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着成绩者;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第二条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2次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四条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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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任免:经转正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提交任命审批。
流程图
责任人
工作说明
相关文件
2
提交任命请示及任命 审批表
初步审核 审批 复核 批准
拟任命文件 进入公文处理
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 力资源部
董事长
按任命权限进行流程审 批。
转正相关资料,含工 作总结,绩效考核表
等
人力资源部 行政办
(2)提名任命:由董事长提名的任命,人力资源部拟定任命文件,进入行政办公文 处理。
1
6、 任免程序
6.1 通过招聘形式的任命程序:
组织招聘
面试
试用
转正
请示及任命审批表
任命文件
6.2 通过提名形式的任命程序:
请示及任命审批表
考察征求意见
见见见
决定任命
任命文件
7、 相关部门权限管理规定
7.1 人力资源部: (1)负责拟定请示任免文件; (2)负责被任命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工作; (3)负责被任命人员绩效考核资料; (4)负责被提名人员申报流程办理; (5)负责上报任命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6)所有人员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7)负责优化本管理制度。 7.2 行政办:按相关规定负责任命文件公文处理、下发及备案。 (1)副经理、主管(含)以下人员任命,由行政办根据人事任命审批表 (附件一)拟定人事任命通知(附件二)后下发至工作所关联的部门。 (2)经理(含)以上人员任命,由行政办根据请示文件及人事任命审批 表拟定红头文件作为任职通知并下发至上下工作关系所关联部门。 7.3 任免审批流程
人事任命审批表
填报时间 岗位 转正时间 拟任命后职务
财务总监 意见
总经理意见
年月日
董事长意见
备注:审批权限
职位
部门
主管级以下 副经理、主管级
经理级 总监级 副总级以上
直属部门 负责人
建议权
部门第一 负责人
决定权
建议权 决定权
/
建议权
/
/
/
/
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
复核权 复核权 复核权 建议权 建议权
总经理
望全体员工知悉并予支持配合,希望各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尽职尽
责、再接再历,更创佳绩。
特此通知!
XXX 公司行政办(部) 年月日
5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 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原则
2.1 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 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2 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经理级
/
建议权 复核权 决定权
总监级
/
/
建议权 核准权
副总级以上
/
/
建议权 核准权
董事长
/ / 知情权 决定权 决定权
5、 人事任免内容
5.1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5.2 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调动)。 5.3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优秀员 工的评选。 5.4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5.5 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8、 附则
8.1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8.2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9、 附件
9.1 附件一:人事任命审批表 9.2 附件二:人事任命通知
人事行政管理中心 年月日
3
附件一:人事任命审批表
姓名 入职时间 原担任职务 人力资源部意
见 用人部门 主管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总监
意见
2.3 鼓励员工敬业、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 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
等管理人员人事任免。
4、 任免权限
职位
主管级以下
部门
直属部门 负责人 建议权
部门第一 负责人 决定权
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
核准权
总经理 /
副经理、主管级
建议权 决定权 复核权 知情权
/ 知情权 决定权 复核权 复核权
董事长
/ / 知情权 决定权 决定权
4
附件二:人事任命通知
人事任命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也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经研究
决定,作以下人事任命:
任命 XXX 为 任命 XXX 为
,负责 ,负责
工作。 工作。
....... 以上任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