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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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2011年第3期●金融研究

摘要:广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有10

年的时间,特别是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以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针对改革的实践,有必要立足于中国经济的发

展阶段,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着眼于

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构一个功能完整、

运行高效、多层次的新农村金融体系。

关键词: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193-03

2003年以来的这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主要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主要是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改革方向是“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目标模式是“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于农民、农业、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

下面结合广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展情况,对2003年以来的改革成果进行评析。

一、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

2.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银行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对信用社的监管,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

3.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改革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信用社通过改革建立自身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而政策扶持的目的,也在于通过帮助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轻经营负担,通过“花钱买机制”,使信用社能够得以轻装上阵,转换经营机制,从而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的功能,为支持“三农”提供更好的服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广西农信社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

1.加快了统一法人社改革进程。改革以来全区89家县(市、区)联社中,69家统一法人社已全部挂牌开业,17家两级法人社经过综合治理后正加快实施统一法人社改革,2008年全面完成统一法人的申报组建工作,2009年统一法人社已全部挂牌开业。县级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顺利推进。自2007年4月,广西首家农村合作银行——

—鹿寨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已来。目前全区已有19家县级联社达标组建农村合作银行,14家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5家县级联社正在申请筹建农村合作银行工作,占全区合作金融机构数的21.35%。

2.初步构建了“三会一层”管理体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区各县级联社基本上建立完善了社员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初步构建"三会一层"管理体制。各县级联社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不断规范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各个流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管理体系。

3.实行一级法人管理机制,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基层社与县级联社合并为一级法人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优化配置了资金、网点、人员、技术、管理、成本等要素,合并重组机构网点,招聘引进了高素质人员,统一核算管理,统一运筹资金,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管理成本,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全区农村信用社原有机构网点2333个,其中:法人社1268个,非法人社1065个,改制后,取消了871家基层社法人资格,现有397个法人社和1936个非法人社,营业网点覆盖县域以下所有乡镇及部分较大村屯,改变了原来基层法人社规模小、数量多、经营散、管理松的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好转,高风险信用社减少,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

4.改革使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强了抵抗风险能力。通过清产核资和增资扩股,在原有股权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提高入股额度,广泛吸收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实现股权多样化、入股主体多元化。建立资本补充机制,规范稳定股金管理,合理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自然人股和企业法人股,不断提高投资股比例和企业法人股占比,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资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取得股金分红、获得贷款优先权和利率优惠权,由此促进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方向、以提高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激活经管和加强管理。改制后,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8%和4%以上,注册资本金达2000万元以上;统一法人社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4%和2%以上,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元以上。

5.全区农村信用社勇于解放思想,进一步开拓创新,业务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改革以来,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坚持贡献第一,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全系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业务总量的进一步扩大。截至2009年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1573亿元,与改革前的2004年相比,增加了1113亿元,增幅达243%;各项贷款余额1193亿元,增加了866亿元,增幅达265%。2006年至2008年存款、贷款增量连续三年居全区同业首位,2009年9月末,存款存量居同业第二位、贷款存量跃居同业第一位;2008年末资产总额比2004年末增长了134%,2008年的经营利润是2004年末的12.42倍。2007年末五级不良贷款率下降1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排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第五位,资本充足率提高了10.8个百分点,提高幅度排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第二位;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无百万元案件发生,百万元案件下降率为100%.

6.全区农村信用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逐年提升,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2005年底以来,全区农信社“三农”贷款余额一直占广西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90%左右,2005年、2006年广西农信社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政府授予“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2006年初到2007年8月,全区农信社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300.92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299.84亿元,比2006年初增加11

7.59亿元,增长64.52%。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从2005年至2009年连续五年荣获自治区政府授予“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和2007年度“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7.全区农村信用社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员工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经营业绩作为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完善县级联社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机制。目前,县级联社领导班子经过调整充实,在年龄和学历结构上都有了较大改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其中40岁以下的占47.1%,比区联社成立前提高了12.5个百分点;本科以上学历占29.7%,提高了8.5个百分点。坚持“逢进必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先后五次招聘人员2136人,改善了员工学历、年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员工队伍素质。坚持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实行全员聘任制,推行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逐步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形成与工作业绩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评析

●经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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