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行政监督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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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拍卖人——拍卖企业的管理 对拍卖人 拍卖企业的管理
拍卖活动中拍卖企业常见的十种违法行为: 拍卖活动中拍卖企业常见的十种违法行为: • 1、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擅自开展拍卖经营 、 活动。 • 2、拍卖人及其工作员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 、 与竞买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 3、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 、 者财产权利的。 • 4、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 、 关办理备案手续。 • 5、未公布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及向现场监督人员提 、 供工作条件的。
(一)加大合同行政执法力度,打 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规范合同交 易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合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及工 商机关查处的范围
• (一)《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介绍 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 • (二)《条例》第七、第八条这十一款内 条例》第七、 容分析
第七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合同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具备 的构成要件
• 前面从《条例》归类介绍合同违法行为和 工商查处范围,所谓合同违法,合同违法 行为怎么认定,它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 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受行政处 罚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必须具备 以下四个个方面要件:
三、工商加强拍卖市场监管的现实基础 • 目前、企业改制,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的罚没物质等国有资产是通过拍卖的形式进 行交易处理,处理这些物品环节复杂,价格 政策体系和机制不完善,拍卖物品利润空间 很大,竞争激烈,拍卖活动中操着程序不规 范、不透明、使拍卖活动中委托人,拍卖人 参与竞卖和竞卖人之间存恶意串通等违法行 为、违规事件屡屡发生。拍卖市场上大量的 大案要案存在,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 近年来,随着拍卖市场的迅速发展,我省各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有力地 维护了拍卖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还远远不够。
上述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上述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否则,不能构成合同违法行为。 否则,不能构成合同违法行为。
三、合同违法行为易发生领域的查 处方法与策略
(一)查处建设工程违法合同的法理基础和现 实基础 1、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 、 分包具备的条件: 分包具备的条件:
• • • 第一、 第一、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第二、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勘察人、 第二、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承包的部分工作。 设计人、施工人承包的部分工作。 第三、分包人需具备相应资质, 第三、分包人需具备相应资质,且只能分包 一次。 一次。
• 三、合同违法行为易发生领域的查处方法与策略 (一)查处建设工程违法合同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 • (二)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二 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 四、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大力查处合同欺诈案件
一、合同行政监督情况介绍
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 买行为。
• 认定依据:《拍卖法》第三十条。 认定依据: • 处罚依据:《拍卖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及幅度:拍卖无效。对参与恶意 处罚种类及幅度: 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 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串通的拍 卖人处以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 十以下罚款。
二、工商监管拍卖市场的法理基础
•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 于次年1月 日开始施行 日开始施行。 法》,于次年 月1日开始施行。该部法律明确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它的主要执法主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它的主要执法主体,代表国 家履行对拍卖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家履行对拍卖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 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 年 月 日 国拍卖市场,加大工商执法力度,颁布了第101 国拍卖市场,加大工商执法力度,颁布了第 号令,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号令,即《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法一 规章对拍卖主体、 规章对拍卖主体、拍卖活动和拍卖的各个环节作 了非常具体规定, 了非常具体规定,为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拍卖市场 提供充分的法理保证, 提供充分的法理保证,拍卖市场经过几年的培育 已初具规模。 已初具规模。
合同行政监督培训讲课提纲 2006年6月21日
合同监督管理处曾银凤
• 一、合同行政监管情况介绍: 合同行政监管情况介绍: • 二、合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及工商机关查处的范围
• (一)《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介绍 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 • (二)《条例》第七、第八条这十一款内容分析 条例》第七、 • (三)合同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具备的构成要件
• 6、举办拍卖活动之前未发布拍卖公告和对 、 标的物进行展示的。 • 7、拍卖企业以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 、 争揽业务。(目前拍卖业经营风险很小, 利润丰厚,竞争激烈贿赂以争揽业务处处 都存在) • 8、拍卖企业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 、 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9、捏造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商业信誉。 、 • 10、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
• (一)合同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 利用合同形式,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以 及由该行为所引起的危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结果。合同只是 被利用的形式,行为的实质是危害国家利 益百度文库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违法行为 与危害结果之间要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二)合同违法行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包 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同当事 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与合同当事人共同实施 合同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共同违 法主体,但第三人不能单独成为合同违法 行为主体。
• (三)合同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行为人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为牟取非 法利益,行为人往往希望积极追求危害结 果的发生。 • (四)合同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复杂客休体。 它既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又侵 犯了市场秩序,破坏了交易安全,同时也 侵害了受法律所保护的合同关系,损害了 合同相对人的财产、利益。
• (一)以欺诈、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以欺诈、贿赂、 和社会 • (二)利用合同经销国家禁止或者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物 利用合同经销国家禁止或者特许经营、 资; • (三)利用合同非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 利用合同非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 (后面讲案例时重点讲解 (后面讲案例时重点讲解) 后面讲案例时重点讲解) • (四)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 秩序; 秩序; • (五)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某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年利用房屋租赁合同造成国有资产 收益流失案 [案情介绍 案情介绍] 案情介绍
第八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有下列损害 他人利益的行为: 他人利益的行为:
• (一)以虚假的财产权利提供合同担保; 以虚假的财产权利提供合同担保; • (二)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虚构主体资格、虚构货源或合同标的行为) (虚构主体资格、虚构货源或合同标的行为) • (三)虚假广告或信息,以高额利润诱使他人订立合同, 虚假广告或信息,以高额利润诱使他人订立合同, 中介费、立项费、保证金、培训费、设备费等费用; 骗取 中介费、立项费、保证金、培训费、设备费等费用; • (四)当事人无实际履约能力,采取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履 当事人无实际履约能力, 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价款、酬金或者货物; 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价款、酬金或者货物; • (五)实施合同违法行为提供印章、营业执照、证明、银 实施合同违法行为提供印章、营业执照、证明、 行帐号、凭证及其他便利条件; 行帐号、凭证及其他便利条件; • (六)其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阅合同损害他人利益的 其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阅合同损害他人利益的。
(二)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二 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拍卖市场的基本情况 • 1、拍卖 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 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 、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 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 2、拍卖市场监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 、拍卖市场监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 行办法》规定,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 主要职责是: 理,主要职责是: • ⑴ 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 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 • ⑵ 监督拍卖企业、委托人、竞买人以及其他 监督拍卖企业、委托人、 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遵照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参与拍卖活动; 的规定参与拍卖活动; • ⑶ 查处非法拍卖行为; 查处非法拍卖行为; • 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有关案例分析: 有关案例分析:
法理基础分析: 法理基础分析: 现实基础分析: 现实基础分析:
2、案例分析 、
湖北某工程公司利用公路及桥涵施工合同非 法转包案: 法转包案:
关于本案处理意见的分析: 关于本案处理意见的分析:
(二)查处违法建设工程合 同的方法和策略
• • • • • • • • • 一、深挖掘“暗合同”。 深挖掘“暗合同” 查劳动工资关系。 二、查劳动工资关系。 查工程款走向。 三、查工程款走向。 查材料款及业务费报销主体。 四、查材料款及业务费报销主体。 查是否交管理费。 五、查是否交管理费。 查税金交纳和填补状况。 六、查税金交纳和填补状况。 查施工的责任风险由谁承担。 七、查施工的责任风险由谁承担。 查营业执照。 八、查营业执照。 查办公司地点。 九、查办公司地点。
(三)拍卖师的监督管理
• 第十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 • 第十五条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 业知识; •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 (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 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 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 第十六条 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 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 卖师资格证书。
• 违法行为:不具备拍卖师资格和非拍卖师 违法行为: 主持拍卖活动。 • 表现形式: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 表现形式: 卖活动。 • 认定依据:《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认定依据: 七条第(七)项。 • 处罚依据:《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处罚依据: 十七条规定。 • 处罚种类及幅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情 处罚种类及幅度: 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 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非法所 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委托人的规范管理 )、对委托人的规范管理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 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 委托人 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 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拍卖国有资产, 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 定需要评估的, 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评估, 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 价。 第三十条: 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 第三十条: 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 托他人代为竞买。 托他人代为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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