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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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安排意见
3、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评审纪律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是我校今年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工 作,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学校成立了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 应的领导组织。各单位评聘工作应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所规定的评聘程序和组织 办法操作。在整个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对于申报者的资格、 业绩和成果实行首审、终审责任制及领导问责制,负责材料的首审 工作,部门主管负责人为首审负责人,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 态度审核每一个申报者的资格、业绩和成果,做到谁审核、谁盖章、 谁负责;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四个审
一、指导思想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 指导,以“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评聘、评聘结合”为基本原 则,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试点方案》 (长中校发[2006]55 号)和《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臵办 法》(长中校发[2007]101 号)文件为主要依据,积极开展专业技术 职务的评聘工作。 二、评聘结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对高校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实行“评 聘结合”,即以学校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报上级部门评审,只 需报省人事厅、教育厅备案,由学校自行聘任。 三、评聘范围 1、凡现岗从事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按省里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 格的认定工作,凡在我校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 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 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 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 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 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各部门简介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各部门简介
党务和纪 检监 察工作 ,院内各所 室行 政事 务、重 大活 动和紧 急突 发事件 的组织 协调工 作 ,机要 、秘书 、行 政 接待 和信访 工作 ,档 案管理 、劳 资、人 员招聘 等人 事工作 ,对 外交流 、外事 接待等 工作 ,后 勤服务 和安
全 保 卫工作 ,领 导交 办 的其他 工作 等 。近年 来 ,参与 院调研 项 目并 撰写报 告 1 0 项 ,承 担各类 课 题7 项 ,获
《 现代 教 育科 学 》期刊社 组建于2 0 1 6 年6 月, 其前身是成立于1 9 8 4 年的 ‘ 吉林高教研究》编
辑 部 。现 有 工作 人员 7 名 ,社长 王野 川 ,主编 袁海 军 。 《 现代 教 育科 学》 是教 育类 综合 型学 术月 刊 。主要 栏 目包括 教育理 论 、教育 史、 比较教 育、教 育管理 、德 育研 究、教 学研 究、教 师发展研 究 等 ,涵 盖高 等教 育 、基础 教育等 各类 教育 。是 中国知 网、万方 数据 、维普 网等 数据库 收录期 刊 ,2 0 1 6 年吉林 省社 科期 刊3 0
林省教育 科研示 范基地 的遴选 、建设和表 彰工 作。 ( 3 )组织 全省 教育科研工 作 的检 查 ,以及 各类先 进 的评
选 和表 彰工 作 。 ( 4 )完成 全 国教 育科 学规 划领 导 小组 办公室 交 办 的各 项工 作 ,协 助本省 各 级各类 教 育机 构在该 办 的立项课题 管 理工作 。科研 办 的主要 部 门职 能有 :制定 科研 管理制度 、实施 科研 工作 考核 、组织 业务 学习、 开展科研 活动 、提供 科研信 息服 务 。2 0 1 6 年l 1 月 ,在 全 国教育科研 工作会 议上 获 “ 全 国教 育科 研 管理 先进单位 ”称 号 。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吉教科研〔2006〕2 号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管理,提高规划课题的研究质量,促进全省教育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第一条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的,由省教育厅、教育科研单位与学校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是具有对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等行政职能的领导机构,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各类课题的审批、督查、鉴定、推广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要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办”)是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第三条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

第四条课题的立项周期。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与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运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实行“五年一大年,两年一滚动”的申报制度。

规划工作一般以《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方式进行。

《课题指南》一般在前一个5年规划最后一年的第四季度发布并组织申报;在每5年规划第一年的第一季度评审和立项,第二季度开始实施。

在5年规划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每1—2年组织一次滚动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对于急需研究的少数重要课题,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可单独立项。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吉市教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8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现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8月28日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研学旅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着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研学旅行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各地各校要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实施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

二、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工作。

通过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让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中小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5•【字号】吉政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吉政发[2008]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韩长赋为省长,竺延风、陈晓光、金振吉、陈伟根、王祖继、房俐、王守臣为副省长。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王云岫为省政府秘书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

现将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省长韩长赋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副省长竺延风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分管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事、审计、税务、环保、统计、编制、应急管理、金融、发展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受省长委托分管)、省地方税务局、省环境保护局、省统计局、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调查研究室)、省行政学院、省农村信用社联社。

联系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吉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驻省各银行、驻省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省各保险公司、吉林银行、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

评审书(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研究)

评审书(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研究)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暨“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二○年二月申请者的承诺: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保证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同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及资料。

申请者(签章):填表说明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评审书》一式3份,填完后,请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封面左上方申报编号由组织单位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四、请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

单位所属领域请选择相应条目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职高专、中小学校、军队院校、其它;工作单位请填写到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二级单位,如:长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参加者必须是真正参加课题实质性研究的人员,不包括课题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预计完成时间指取得最终研究成果的时限。

此次课题研究时限为两个月内。

若有不明问题,请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五、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和主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六、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长春市湖波路65号(吉林省教育科学院)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391484电子信箱:jlsjkb@网址:/一、数据表—1—二、负责人近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科研成果三、负责人近年来承担的研究课题四、课题设计论证—3—五、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5—六、课题预期研究成果注:申报此次专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3万字以上。

研究报告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6—七、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八、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7—。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12.14•【字号】青教通字〔2021〕153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153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驻青各高校,机关各处室:《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教育局2021年12月14日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20〕2号)要求,提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提质增效,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引领教育工作者以研究的方式提升办学育人质量,为构建轻负高效的教育生态、建成高质量区域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2.工作目标。

构建区域特色鲜明、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教育科研体系,教育科研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具创新活力,原创研究和实践研究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立德树人和课堂教学更加有力,助推“双减”政策落地,大幅提升教育科研的社会贡献度。

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一批教育创新示范区(市)、示范校(园),催生一批影响力广、示范性强、理论实践水平高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doc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doc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名称:课题类型: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单位所属领域:填表日期: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一九年三月申请者的承诺: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保证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同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及资料。

申请者(签章):填表说明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评审书》一式3份,填完后,请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封面左上方申报编号由组织单位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四、请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

课题类型请选择相应条目填写:A.综合研究B.高等教育研究C.基础教育研究D.职业教育研究E.民办教育研究F.其他研究;单位所属领域请选择相应条目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职高专、中小学校、军队院校、其它;工作单位请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主要参加者必须是真正参加课题实质性研究的人员,不包括课题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预计完成时间指取得最终研究成果的时限。

此次课题研究时限为1—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若有不明问题,请与市(州)教科所、本院校高教科研管理部门、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五、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和主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六、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一、数据表—1—二、负责人近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科研成果三、负责人近年来承担的研究课题四、课题设计论证—3—五、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六、推荐人意见七、课题预期研究成果注:1.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论文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其中一篇应为核心期刊;论文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1部;3.预期研究成果中均需有结题研究报告。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吉教民字[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教民字[2011]9号)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为使吉林省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本人、培养学校、所在单位和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等部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履行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约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民族教育处联系。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吉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吉林省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少民计划研究生)相关方履约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8〕8号)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吉林省教育厅签署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本人、培养学校和相关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少民计划研究生由于各种原因欲到省外就业的须办理解约手续,除经省教育厅认定不以违约论处外,均须交纳培养成本费和违约金。

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限于5个民族自治区和青海、云南和贵州省)工作和被国内外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少民计划研究生,经省教育厅认定后,可以办理解约手续,免收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9•【字号】吉政办发[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已经中央编办同意备案,为全面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项工作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力度,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做好省政府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坚持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加快吉林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省政府机构改革要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高工作效率。

(一)制定部门“三定”规定。

1. “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

职责调整(包括取消、下放、整合、承接和加强职责的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名称和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

2.部门职能确定。

以国务院正式下发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按照“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加以确定。

国家明确规定的部门职责,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根据我省实际工作需要新增加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置。

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部门新增加的职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调整、下放和取消的职责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鉴定验收书
课题编号: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起止时间:
鉴定方式:
鉴定编号: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课题鉴定须知
第一条凡是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在完成研究工作后必须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办)组织验收。

第二条成果鉴定一般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和省教科办共同组织,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为主。

必要时,省教科办可单独组织对有关课题进行鉴定。

第三条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通讯评议和集中评议。

鉴定组专家一般为5—7人。

专家人选由课题负责人与省教科办共同商定。

第四条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省教科办提出鉴定验收报告。

课题组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课题申报评审书》复印件、《课题鉴定申请书》、《课题鉴定验收书》、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含成果自我评价及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如果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上述材料应提前半个月提交鉴定组专家审读。

第五条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报评审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个人评审意见,并由鉴定组组长形成集体意见。

第六条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将完整的鉴定材料二套,送交省教科办存档,由省教科办颁发《课题结题验收证书》。

第七条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从研究经费中开支。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吉市教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吉教办字[2013]112号),吉林市教育局编制了《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1月12日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彻底消除我市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一)基本情况。

1.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东北腹地长白山脉,长白山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幅员面积27120平方公里,下辖4个城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4个县级市(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1个县(永吉县)。

总人口426.24万,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50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3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60元。

2.本地区义务教育总体情况。

截止2015年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总数750所,按办学类型划分:小学607所、初中101所、一贯制学校4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13所、小学中心校103所、村小357所、教学点52所,按城乡划分:城区143所、镇区148所、乡村45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总数262042人。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四、课题开题结论(由开题专家填写)
填写内容:开题课题论证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日
五、开题论证专家数据表








姓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专家签名
六、所在单位意见
填写内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七、所在市(州)或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填写内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及部门
预期最终成果
预计完成时间
二、预期研究成果
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承担人
最终研究成果
序号
完成时间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负责人
三、课题开题报告(由课题主持人填写)
填写内容:问题提出、现状分析、课题界定、研究意义价值,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或理论假设)、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成员分工、经费管理、主要成果以及课题研究目前行动情况等,并附主要参考文献(表格不够可以自加页码)。
年度
编号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开题报告书
课题批准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吉Hale Waihona Puke 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
一、数据表(修订数据后由课题主持人填写)
课题名称
主持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吉教基二〔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基二〔2018〕1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吉林省教育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2018】1 号)要求,做好我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培训工作,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吉林省教育厅2018年5月23日附件吉林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深刻领会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确保全省高中教师准确理解新方案、新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2018]1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部署开展全省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各级教研部门负责人和普通高中各学科教研员、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和各学科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

1.通识培训:主要包括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意义、思路和要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的总体情况;区域与学校层面的实施策略;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和实践策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教育局,省教育学院: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吉林基础教育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教研工作的要求,构建更加完善的教研工作体系,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创新教研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健全科学合理的教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研水平,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服务学校教育教学。

着重在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加强课程、教材、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

——服务教师专业成长。

着重在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上下功夫,指导广大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研究、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能力。

——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着重在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

——服务教育管理决策。

着重在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体系(一)健全教研体系。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在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内独立设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机构的组织领导,上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教研机构要加强与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师培训、考试评价、电化教育、教育装备等单位的协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审批书
课题编号:
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结题编号: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课题结题须知
第一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完成研究工作后应尽可能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必须经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办)履行结题验收手续。

第二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省教科办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同时交报《课题结题审批书》、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主要成果材料、其他相关材料等一式三套,分别由课题负责人、主管科研单位和省教科办存档。

第三条凡是通过结题的课题,由省教科办颁发《课题结题验收证书》。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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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2012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我省实际,突出为教育决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 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申请人可参照2011年度下发的"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所提供的研究范围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自选课题研究。重点课题要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关注解决我省全局性的问题。
2012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助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三类。
四、 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各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教科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评审费用
课题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
三、 申报要求
1.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2012年度立项工作由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单位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均需到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各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我办电子信箱jlsjkb@,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申报题目、申报人姓名、单位)。
主题词: 教育科学 立项 通知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印发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吉教科办字 [ 2012 ] 2号
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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