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背景介绍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院工作的重要一环。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信息化的推广,医院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为患者的隐私权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尊重。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1.自愿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在患者的自愿和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2.需要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或过度收集。
3.合法原则:医院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的合法授权。
4.安全原则:医院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公开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告知患者收集目的、收集范围、使用方式等,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保护患者隐私的具体措施1.信息收集: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收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传输和存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2.信息使用:医院应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使用制度,仅限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科研等合法目的,严禁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销等非法用途。
3.信息传输:医院在个人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的技术手段,如加密传输、安全协议等,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窃取。
4.信息存储:医院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个人信息的存储方式和安全策略,确保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严防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5.信息披露:医院应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披露范围,仅限于医疗需求、法律要求等合法事宜,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6.信息销毁:医院应制定个人信息销毁的规范,对于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及时进行安全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员工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隐私保护培训,加强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知识,确保员工遵守隐私保护制度。
五、保护患者隐私的监督和处罚1.监督机构:医院应设立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志愿者等。
全部员工在工作中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保密、限制和授权。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为患者隐私保护供应技术、制度和管理上的支持。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第四条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和用途,并取得其同意。
医院不得擅自收集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收集和存储机制,对患者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医院应合理使用患者信息,并遵从数据最小化原则,即仅在诊疗过程中必需的环节和供应医疗服务时使用相关信息,不得超出合理需要范围。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障第七条医院应对患者信息进行合理的安全防护,采取技术、物理和管理等多层次的措施,确保患者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访问、泄露、窃取或窜改。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系统访问权限掌控机制,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设置不同的权限,严格掌控和监管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妥当处理泄露、丢失或被窜改的患者信息,并自动采取挽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第四章信息共享和转移第十条医院在患者信息共享和转移中应遵从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经过患者明示同意或法定途径,确保共享和转移的信息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目的、范围、方式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禁止未经患者及其监护人同意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患者的个人信息转移给其他医院或机构。
第五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样本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患者隐私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报告以及其他与患者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承诺尊重患者个人隐私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对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医院在收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告知患者收集的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六条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隐私保护教育培训,加强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投诉,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九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个人信息的情况,并有权对不准确、不完整、非法收集和使用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删除不合法或者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医院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者做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将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在重要位置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公开患者隐私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医院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给公安等相关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患者如发现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者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实施不力等情况,可以向医院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并报医院领导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样本,医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医院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医患隐私保护与管理制度
医患隐私保护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保护医患双方的隐私权,维护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医患隐私:指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病历记录、疾病诊断、检验报告等。
2.医院信息系统:指医院内部使用的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包含病历系统、影像系统、药品管理系统等。
第二章医患隐私保护原则第四条责任主体医院是医患隐私保护的责任主体,负有保护患者隐私的法定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医院全部工作人员都有保护医患隐私的义务,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六条隐私知情权患者有权选择是否供应个人隐私信息,并在供应隐私信息前了解使用目的和范围。
第七条权限限制医院工作人员只能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使用患者隐私信息,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信息安全保护医院应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医患隐私信息不被泄露、窜改和丢失。
第三章医患隐私管理规范第九条隐私保护措施1.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隐私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
2.医院应订立认真的隐私保护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医院应定期开展医患隐私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十条隐私信息收集和使用1.医院只能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患者个人隐私信息,并明确告知患者收集的目的和使用范围。
2.医院在收集和使用患者隐私信息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必需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隐私信息访问和披露1.医院工作人员只能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访问患者隐私信息,未经授权不得随便查看或披露。
2.医院应建立权限管理制度,对各类信息系统进行权限掌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特定的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隐私信息安全保护1.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泄露。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1、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2)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2、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1)医务人员在向患者家属履行告知义务时,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公开的而不愿他人知道的个人隐私。
(2)在公共场所不得讨论患者的疾病信息,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3)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向他人泄漏可能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缺陷及有损个人名誉的信息,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将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公布或传播。
(5)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6)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7)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8)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9)住院病室要做到男、女患者分开,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保护患者隐私设施。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部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12)心理咨询和治疗应在相对封闭环境中进行,保障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医院病人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病人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医院病人的隐私权,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病人:指在医院就诊、住院或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2.病人隐私:指病人的个人信息、疾病诊断、治疗信息等不应公开的内容。
3.相关人员:指在医院从事医疗、护理、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病人隐私保护的原则第四条敬重隐私权原则医院应敬重病人的隐私权,不得未经病人同意擅自公开、泄露病人隐私信息。
第五条保密原则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病人隐私信息在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不泄露、不受到非法侵入。
第六条权责明确原则医院应明确相关人员的隐私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隐私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病人隐私保护的措施第七条个人信息手记和使用1.医院在收集病人个人信息时,应事先告知病人目的、范围以及可能的后果,取患病人的同意。
2.医院在使用病人个人信息,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病历保密1.病历属于病人隐私信息的紧要构成部分,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在处理病历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泄露、传播病人隐私信息。
第九条通信保密1.医院应建立安全可靠的通信系统,确保病人个人信息在通信过程中不被泄露。
2.相关人员在使用医院的通信设备时,应妥当保管设备,不得私自传播病人隐私信息。
第十条病人访问权限管理1.医院应设置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限制非授权人员访问病人隐私信息。
2.相关人员在处理病人隐私信息时应严格依照权限要求,不得超出权限范围。
第十一条外包和委托管理1.对于涉及病人隐私信息的外包和委托服务,医院应与服务商建立合同商定隐私保密条款,并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应与服务商建立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病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保护患者隐私与信息安全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与信息安全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内部对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以便供应安全、可靠和便捷的医疗服务。
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是医院的法定责任,同时也是患者信任医院的紧要条件。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2. 患者隐私保护2.1 患者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医院仅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收集与医疗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应当经过患者本人明确同意方可收集,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患者供应个人信息。
•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滥用、窜改等风险。
2.2 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共享•只有授权人员才略使用患者个人信息,且仅限于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
•医院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供应给与医疗服务无关的第三方,除非患者本人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3 患者隐私的保密•医院全体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院不得在公共场合或患者无关人员面前讨论患者的隐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病历、诊断结果等。
2.4 电子设备和纸质文件的安全保管•全部电子设备应当安装必需的安全软件和防火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纸质文件应妥当保管,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
不再需要使用的纸质文件应当及时销毁。
2.5 员工培训和责任追究•医院应对全体人员进行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患者隐私保护规定的人员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当法律责任。
3. 信息安全保护3.1 系统和网络安全•医院应定期评估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性,发现漏洞和风险时应及时修复和处理。
•敏感数据和医院内部信息存储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2 访问掌控和权限管理•医院应对各类信息系统建立访问掌控和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信息仅可被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
病人信息保密与隐私制度
病人信息保密与隐私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病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维护医院的声誉和社会信任,本制度旨在规范病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披露。
全部医院的工作人员都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病人的信息保密负有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病人信息的收集1.医院将在病人的就诊、住院、手术等过程中收集必需的信息。
信息收集应以供应医疗服务为目的,而且应经过病人本人的同意。
2.医院应遵从最小化原则,仅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信息,并不得随便收集或使用病人的个人敏感信息。
3.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医院工作人员应以病人的需求为重,敬重病人的自主权和隐私权,确保取得的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第三条:病人信息的使用1.医院仅在必需的情况下使用病人的信息,用于供应医疗服务、推断诊断与治疗方案、开具医嘱和做出医疗决策等。
2.医院不得将病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用途、广告宣传、数据分析等,除非取患病人明确的同意。
3.医院应确保病人信息的安全,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病人信息的非授权使用、泄露、窜改或丢失。
第四条:病人信息的存储1.医院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病人信息的存储安全。
病人信息的存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取得。
2.医院应定期对存储的病人信息进行备份,以防止因系统故障、灾难等原因导致信息的丢失或损坏。
3.当病人的信息不再需要存储时,医院应及时删除或销毁相关信息,确保病人信息不被滥用。
第五条:病人信息的披露1.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病人本人提出明确要求,医院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病人的信息。
2.在必需的情况下,医院可以向其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披露病人的信息,但必需以供应医疗服务为目的,并经过病人本人的同意。
3.医院应对病人信息的披露进行记录,并对披露的时间、目的和接收方进行审查和监控。
第六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有意泄露病人隐私信息的人员,医院将立刻进行停职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可擅自泄露患者隐秘资料。
患者住院期间经治医生应全面掌握患者的病情,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2.患者住院期间的病例档案不得随意外借。
若需要复印可复印部分,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科室应严格按照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执行)。
3.保持病房环境安静、整洁、通风,不得大声喧哗,做到:检查轻、脚步轻、关门轻、讲话轻。
医生查房时,严禁大声汇报病情和讨论病情。
4.对女患者隐私部位的检查,若检查者为男性工作人员,应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现场。
5.对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患者,医护人员不得歧视,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随意暴露患者的病情。
6.门诊诊室接诊时,应一对一的方式进行。
7.病房应设有屏风等设施,治疗或检查时,注意使用屏风隔离。
8.在医院公共场所(电梯、食堂等)严禁谈论病人的病情,不得与病人治疗无关的其他医务人员谈论病情。
患者隐私保护与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确保医疗机构内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患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与患者信息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三条患者信息的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信息的目的是为了供应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资源、开展科研与教育,并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2.医院只收集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必需信息并经患者同意,信息收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询问、书面问卷、医疗记录等。
3.医院禁止收集患者的个人信仰、政治观点、家庭背景等不必需的信息。
4.医院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第四条患者信息的使用1.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依法要求始终遵从合法、正当和必需的原则。
2.患者信息只能被授权人员使用,而且仅限于开展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工作。
3.患者信息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不得私自向第三方供应,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交易患者信息。
4.对于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如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医院将依照法律要求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必需的措施。
第三章患者信息的保护与存储第五条信息安全责任1.医院要成立信息安全管理团队,负责订立信息安全策略、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管理团队成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信息存储与备份1.患者信息必需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数据库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2.医院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七条信息访问掌控1.医院要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患者信息。
2.授权人员只能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访问患者信息,而且对访问行为要留下相应的日志。
第八条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对于患者信息的泄露、丢失、窜改等安全事件,医院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医院要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事件,并依据法律规定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益,保障医院信息的安全性及完整性,订立本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有关患者隐私保护的工作,包含该医院内的全部职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患者隐私保护是医院的基本原则之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侵害患者的隐私权益。
第二章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管第四条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确保遵从以下原则:1. 自己乐意原则:患者信息的收集应基于患者的自己乐意,患者有权选择是否供应信息。
2. 公正原则: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公开、公正、合法,在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信息收集。
3. 限制原则: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明确收集目的,确保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管仅用于医疗服务和法律要求,并尽可能限制信息的范围和数量。
4. 安全原则:医院应采取必需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第五条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 用途限制原则: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明确用途,仅限于医疗服务和法律要求,不得超出必需范围使用。
2. 共享限制原则:医院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确保不向无关第三方共享,除非依法获得患者的明确同意或法律要求。
3. 信息安全原则:医院应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取得、修改、损坏、泄露、丢失等,采取必需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六条医院应订立认真的患者信息保管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严禁将患者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患者信息的访问、修改和删除机制,患者有权随时查阅、修改和删除本身的信息。
第三章患者隐私的保护措施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患者隐私保护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人员管理措施:医院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隐私保护的培训,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技术安全措施:医院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如防火墙、密码掌控、加密等。
3. 管理掌控措施:医院应建立信息访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限制患者信息的访问权限,记录和审计信息的访问和使用情况,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患者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就诊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患者就诊隐私的保护,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及其下属各部门、科室,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和志愿者在内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第三条合法目的原则患者的个人信息只能依照合法、正当和必需的原则收集、使用和处理。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收集、使用或转让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条最小限度原则在收集、使用和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应仅收集、使用和处理与医疗服务和管理相关的信息,而且收集的数据应满足最小限度原则。
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供应非必需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合理安全措施原则对于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管理,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窜改或损毁。
第六条公开透亮原则医院应公开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自动告知患者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和有关权利,让患者了解个人信息的取得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七条个人信息范围患者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病史、体征、诊疗记录、支出信息等。
第八条个人信息手记方式医院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手记患者个人信息。
线下方式包含诊室、医生站、护士站等;线上方式包含医院网站、移动应用等。
第九条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医院仅在医疗服务和管理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个人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供应。
第十条个人信息的保密医院要求全体员工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给医院外部人员或向外界披露,除非得到患者本人明确授权或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安全措施医院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并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流程: 接到停电通知一备好应急灯一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案一突 然停电后一采取措施保护抢救仪器的正常运行一开启应急灯一与电工联系一查询停电原因一加强巡视一安抚患 者一防火防盗 洗手注意事项、指征 注意事项: .当手有血液或其他液体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用清洁剂和流动水洗手,当手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用快速手 消代替洗手,同洗手方法相同。 .洗手方法正确,受的各个部位都需洗到、冲净、尤其要清洁指背、指尖。 .注意调节合适的水温、水流、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指征: 1.直接接触患者前后。 .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和伤口前后。 .解除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前后
.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穿脱隔离衣前后,脱手套之后。
.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处理药物和配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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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患者时,正确使用轮椅、平车。 .候诊区接诊护士要巡视观察患者、评估患者跌倒的因素,病情转严重者优先安排。 .青年文明号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大厅来就诊的患者,有行动不便的患者要上前扶助或用轮椅、平车运送。 .指导患者及家属看护好孩子,不能乱跑、不能攀爬、远离锅炉及电闸。 .有明显的预防跌倒标识。 门诊患者摔伤的应急预案及流程1 应急预案: .患者不慎摔伤,第一时间发现人,立即通知门诊部。 .门诊部值班人员立即赶到患者身边,迅速迅速就地进行全身检查,先查患者神智、四肢、躯体、活动度、测血 压、判断有无危机生命的症状,如无大碍,检查一下看看无外伤,通知相关可是医生。 .如有出血,则应先止血、包扎。 .如判断为骨折,则应先固定,然后根据伤情,选择适当的搬运方法和工具进行搬运。 .判断有无内伤和其他部位多发伤,应紧急处理呼吸循环紊乱,给予氧气吸入,立即送往急救中心救治。 .病情为重,来不及送急救中心的患者就近在注射室抢救。 .根据伤情及时进行对症检查和治疗。
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引言:在医院日常运营中,患者的隐私权利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医院作为患者治疗和护理的场所,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
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医疗数据的处理和传输已经越来越方便和快速。
然而,这也带来了患者隐私泄露的风险。
医院应该确立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
二、目的:制定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维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同时,也是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患者隐私泄露的风险。
三、内容:1.患者隐私的定义:明确患者个人隐私的概念和范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疾病信息、诊疗方案等。
2.患者知情同意:明确医院在收集、处理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必须获得患者明确的知情同意。
医院应当向患者解释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告知患者可以随时撤回同意。
3.保密责任:明确医院员工在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的保密责任,禁止未经授权的查阅、传播或使用患者信息,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
4.数据安全保护: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信息安全系统和访问控制措施,确保患者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篡改。
5.数据共享与转移:明确医院在共享或转移患者个人信息时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医院应使用加密和安全通道进行数据传输,仅与授权单位或个人共享有关信息。
6.监督与制度完善:设立监督机构或职务,定期对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根据监督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宣传与培训:1.宣传活动:开展患者隐私保护宣传活动,加强患者的隐私保护意识,普及患者隐私保护知识。
2.培训措施:定期对医院员工进行患者隐私保护培训,加强员工的隐私意识,使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五、违规处理与补救措施: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医院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的行为,医院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工资和奖金等。
患者信息保护与隐私管理制度
患者信息保护与隐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患者信息的保护与隐私管理,充分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患者信息收集与使用第三条信息收集原则1.医务人员在患者初诊或治疗过程中收集患者信息时,应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和必需性,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2.医务人员应在医院指定的信息系统中记录患者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3.患者个人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
第四条信息使用原则1.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使用患者信息,严禁超出患者供应的目的范围和权限使用。
2.医务人员应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患者信息被窃取、窜改或丢失。
3.医务人员在使用患者信息时应尽量采用匿名化处理,对于敏感信息应特别谨慎处理。
第三章患者信息保护措施第五条系统安全保护措施1.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信息安全岗位设置、权限管理、安全防护等,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2.医院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
第六条岗位责任制度1.医务人员应依据岗位需要,调配不同权限,确保信息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2.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信息时,应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查阅、使用或泄漏患者信息。
第七条教育培训制度1.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患者信息保护和隐私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医务人员应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信息保护措施。
第四章患者信息披露与共享第八条信息披露原则1.患者信息披露应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权益。
2.患者信息披露须患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书面同意,并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披露。
第九条信息共享原则1.医院可与其他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患者信息共享,但必需事先获得患者的明示同意。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就诊于本院,并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移动电话号码、病历等信息。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医院收集、存储、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程序。
第二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五条信息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是为了供应医疗服务,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的方式包含口头询问、在线咨询、病历记录等。
第六条信息使用1.医院只能在供应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禁止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医院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遵守医疗纪录的分类、整理和归档要求,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信息披露1.医院不得未经患者许可,披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亲属、伙伴、其他医务人员等。
2.在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披露患者个人信息,但应确保披露行为的合法性和必需性。
第八条信息保密责任1.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2.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定期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九条信息存储1.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安全。
2.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信息安全1.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技术手段和管理流程,防止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窜改和丢失。
2.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需的措施除去或降低风险。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应当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敬重患者的隐私权,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严禁任何违反隐私保护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患者隐私权保护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患者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共享、披露等规定。
第六条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当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仅用于医疗服务和相关用途。
第七条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应采取安全措施,禁止将患者信息存储在未经授权的设备或网络上。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使用权限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略访问和使用患者信息。
第九条医院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信息用于非医疗目的,不得将患者信息向第三方供应,除非得到患者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患者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防止患者信息被非法取得或窜改。
第十一条患者有权知晓医院收集、使用、共享、披露患者信息的目的和方式,并有权拒绝医院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受理患者的隐私权投诉,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复。
第三章员工管理和责任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员工的隐私保护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遵守隐私保护制度。
第十四条医院应对员工进行背景审查,特别是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岗位。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员工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略访问和使用患者信息,严禁员工私自查阅、泄露、窜改患者信息。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违反隐私保护制度的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第十七条员工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向未经授权的人员透露患者的任何个人信息。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一、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二)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研究及宣传,提供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或家属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四)强化保密意识,提供职业自律性。
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执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五)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自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
患者个人隐私与信息保护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与信息保护制度1. 前言本医院订立本《患者个人隐私与信息保护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医院与患者之间的诚信、透亮和互信关系。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的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储存和销毁过程中的管理和保护。
2. 患者个人隐私的定义患者个人隐私是指患者的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医疗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网络身份信息等。
3. 信息收集与使用3.1 患者信息收集原则•本医院在收集患者个人信息时,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并明确告知患者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法。
•患者个人信息收集应严格限制在医疗服务所需的合理范围内,不得过度收集和使用。
•未经患者明确同意,医院不得非法取得或取得患者个人信息。
3.2 患者信息使用原则•患者个人信息应在医院内部严格保密,仅用于供应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医学研究和统计分析等目的。
•不得私自传递、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将患者个人信息供应给非关联方。
•患者可以要求医院停止使用或删除其个人信息,医院应及时响应并予以执行。
3.3 患者信息保管原则•患者个人信息采取严格的物理和电子安全措施进行保管,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医院应订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和防护。
•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
4. 患者个人隐私权保护4.1 患者个人隐私权保护措施•医院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患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保证患者个人隐私得到妥当保护。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岗位,负责患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工作,并向患者供应相应的咨询和投诉渠道。
4.2 患者个人隐私权的行使•患者有权要求查阅、复制、更正和删除本身的个人信息,并有权要求医院停止使用和传播本身的个人信息。
•医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响应患者的个人隐私恳求,假如无法响应患者的恳求,应向患者说明原因。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制度。
第二条患者隐私保护2.1 患者有权对其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过程等保密。
医院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
2.2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与诊疗无关的用途。
第三条保密措施3.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3.2 医院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患者病情。
3.3 医院应当设立保密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患者和工作人员反映和处理隐私泄露问题。
3.4 医院应当对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保障4.1 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方案、病情、费用等相关信息。
4.2 医院不得隐瞒患者病情,不得误导患者。
4.3 医院应当及时解答患者疑问,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条培训与宣传5.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5.2 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隐私保护知识,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条监督与检查6.1 医院应当设立隐私保护监督机构,对医院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2 医院应当定期对隐私保护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
第七条法律责任7.1 违反本保密制度,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7.2 违反本保密制度,给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8.1 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保密制度范本,医院可以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诊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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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制定本制度,科室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患者隐私权主要涉及内容包括:
(1)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
(2)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
(3)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
(4)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第三条科室工作人员有意识和无意识侵犯患者隐私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以书面形式(撰写病案管理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患者隐私。
(2)以口头形式宣扬患者隐私。
(3)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患者隐私泄露。
(4)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或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电子病历系统,患者隐私被泄露。
(5)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
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患者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第四条科室工作人员对患者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宣扬、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HIS)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管理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
第六条在病历借阅、复印等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院病历管理规定》,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造成患者隐私泄露的交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