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以良法与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9年第4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研究的一道最重要、最根本的课题。
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法治的基础一定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法律是治国的根本遵循,良法是善治的基本前提。
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从这两个概念的阐释可以看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核心要旨在于以现代治理理念重构公共权力,实现国家治理的范式转换,中心内容则是行政体系的自我再造,直接目标则是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打造民主、法治、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为国家的“善治”创造条件。
鉴于政府治理的中心地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以“政府再造”和政府治理能力质的提升为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一、良法与善治的特点良法的特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从这段阐述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良法,是指符合法律的内容、形式和价值的内在性质、特点和规律性的法律。
良法在法的内容方面,必须合乎调整对象自身的规律;在法的价值方面,必须符合正义并促进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在法的形式方面,必须具有形式科学性。
目前,学术界达成共识,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
立法要坚持以民为以良法与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许怀君382019年第4期本、以人为本,努力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国情民情。
论国家治理中他治、自治、互治、善治及其关系
论国家治理中他治、自治、互治、善治及其关系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质就是善治问题。
严格讲,善治同时涵盖他治、自治、互治,但又是对后者的超越。
历史地看,他治、自治和互治是有史以来由低到高所形成的人类三大基本治理方式,三者既有历时性,又有共时性。
只有当自治和互治实现最优,善治之境才能显现。
而这对于中国梦的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至为关键。
关键词:他治;自治;互治;善治;关系D03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由此可见,国家和社会的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应对当前我国所处的改革深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的重要途径与方法,亟需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对治理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推动更多改革成果的取得。
从我国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来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改革的首要工作,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也就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另一角度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必须通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
当然,这里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比较宽泛、综合的概念,包括了社会中的多个主体及其运行规范问题。
本文即是在这一思路之下开展推衍下去,以就教于方家。
一、国家治理方式的演进无论是从世界范围或者具体国家来看,社会治理方式都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递进的历史发展过程,并大致可以划分为他治、自治、互治和善治四个阶段。
必须指出的是,这四个阶段不仅由低到高泾渭分明,而且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它们还越来越同时并存,共同存在并相互交织,这样既有可能达致善治之境,也有可能跌入混乱之地。
另外,以某一治理方式划分一个历史时段,也仅是说明这一治理方式在这一时段成为社会治理的主导方式,并不排斥其他治理方式的存在及发挥作用。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自治,即国家统治的一种方式,是指国家自身的组织和管理,不受其他方面的干涉。
自治国家是指能够自主决定自身政治、经济、文化的国家。
自治的概念在国家发展和政治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社会,许多国家都在鼓励自治,这种趋势不仅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更是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有着极大的价值。
自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在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自治才能够得以实践和落实。
精治,即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指国家对于自身管理方式的精密统治。
精治是一种管理方式,其核心思想在于高效、科学、合理。
在精治的管理下,国家能够更好的实现国家管理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精治的理念是为了让国家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使国家政府的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精治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更是一种管理理念,是在政治发展和管理中不断深化和完善的一种思想。
共治,即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指国家与人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在现代社会,共治的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共治的实践离不开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只有全体人民团结一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共治的目标。
共治是政府与人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方式,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更是一种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的思想。
共治的实践需要政府的引领,也需要全体人民的支持。
只有政府与人民相互合作,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实践中,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各个国家在政治治理方面的一种重要探索,是对于政治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和理念。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国家管理不断深化、完善的一种表现,是各个国家在政治治理方面不断追求的一种目标。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的理念通过政府的引领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通过不同的方法实现社会的有序发展和稳定进步。
下面分别介绍这四种社会治理方式:
自治:自治是指社区自己管理和治理自己的事务,社区居民通过协商、决策和执行来解决问题。
自治的优点在于加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自治意识,实现了民主参与和协商,减少了政府部门的干预和控制,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精治:精治是指政府强化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强调法制、安全和公正。
这种治理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
共治:共治是指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政府、社区居民、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在共同合作中实现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
共治的优点在于实现了多元化参与和合作,强化了社会各方的互动和协调,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率。
善治:善治是指政府在治理中强调公平、程序和效率,使政府以公正和透明的方式行使权力。
善治的优点在于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权,强调规则和程序,减少了腐败和违法行为,增强了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社会治理的四种方向,新时代要求我们在社会治理中发挥这四种方式的作用,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好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国家治理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任务之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国民的幸福。
在过去几十年中,全球各国纷纷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国家治理改革,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善治被引入国家治理领域,探索建立基于善治理念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将其与现代化相结合。
首先,善治视角下的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机构及其决策过程的高效与透明,同时重视民主参与和社会公平。
善治不仅要求政府职能的高效运行,还要求政府决策能充分公开透明,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有积极回应。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治理能力的提升不仅要求政府部门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也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形成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其次,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旨在符合当代社会的特点和需求,借鉴国际现代化实践,创新国家治理模式。
这其中包括政府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和服务的质量。
另外,国家治理现代化还需要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市民等多个主体参与到国家治理过程中,共同谋划国家事务,推动国家治理向包容性和创新性的方向发展。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还需要注重依法治理。
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基石,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善治视野下的法治建设,强调法律权威和公正,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同时也要求公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以及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可以提高国家治理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
此外,在善治视野下,国家治理能力和现代化还需要关注社会公平与公正。
社会公平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的理念和目标之一。
国家必须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贫富差距,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享有,提高社会整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确切行动,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
14.11.20 法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法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2014-11-20 09:58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作者:江必新作者: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次提出,是对“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全新社会形态”的重大历史命题的科学回答,是对如何解决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矛盾与问题的妥善应对,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高党执政能力的必由路径,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的根本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篇布局、协同推进。
那么,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项内容中,“法治”应当处于何种地位,如何实现法治的现代化进而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总称,其中蕴含着制度体系的重构、治理方式的更新以及价值观念的表达。
而这样的重构、更新或是表达需要一个平台来呈现、实施和保障,法治毫无疑问的充当了这个最佳平台。
因此,法治化理所当然的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或核心内容。
1.法治是制度现代化的基本载体所谓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是制度的现代化,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规则、机制、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总和。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别。
在现代国家,正式的制度都应当以法治的方式表达,制度的确立、调整和废除一般表现为相关立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到2011年3月,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就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体现的。
20857447_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的三个维度:法治、负责制与国家自主性
对策研究国家治理是在指一个国家当中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
国家治理能力是中国国家治理的核心所在,中国国家治理的成功有赖于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成功塑造。
而国家治理能力的成功塑造有赖于国家治理的三种性质的发展完善,即正当性、有效性与能动性。
而这三种性质的发展完善则分别对应了在法治、负责制与国家自主性三种维度上国家治理能力的完善。
下面笔者就国家治理能力本身的三种性质以及为什么要在这三种特点维度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进行分析。
一、国家治理能力的三种性质(一)正当性正当性又被称为合法性,是指政府以及以政府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与治理能力的权威被政府所治理下的民众由内心里被认可的程度。
政治上的正当性(合法性)最早是在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当中被提及,他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
政治正当性一方面内在地取决于民众对政府所代表的政权来源的合理性的信仰;另一方面则是外在地取决于民众所体会到的在政府治理下社会公平正义程度的感知与接受度。
当一个在政府治理下的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程度在外观上得到显著提升,其正当性也会得到相应提升。
而政府要保证在其治理下的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方面有赖于有效性的提高,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另一方面则必须通过为对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进行合理化,完善其程序,尊重与保障相应的人权,而这则需要法治的力量以及在其中的法律制度的规范化、系统化及其执行的到位,借以程序正义的外衣来弥补国家治理下不可避免的暂时性的分配正义的不公平与不均衡。
(二)有效性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效性是指在一个政府对社会进行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如何使被治理的社会民众对社会发展成果及其分配情况感到满意并且达到其所期望的程度。
有效性是合法性的基础之一,没有有效性,合法性则难以得到巩固与加强。
有效性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国家治理能力本身大小,包括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社会保障,还有种族平等、性别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对民众需求的及时了解与回应,对民众的需求进行知悉并且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重要性及其相互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是国家运行的基础和框架。
治理能力则是国家运用各种资源,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国家目标的能力。
而法治化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标志,它要求国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治理。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家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已经难以应对这些挑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内涵、现状、问题以及路径选择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其实质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发展目标,运用各种制度、机制和手段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完整系统。
这一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各个层面。
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是指这些制度、机制和手段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和提升,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法治化是基础和保障。
法治化意味着国家治理要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确保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稳定性。
通过法治化,可以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需要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的支持。
现代化治理要义
现代化治理要义作者:李军鹏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3年第24期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这是解决当前国家治理中存在着的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地方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以解决。
从世界上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来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有三个标志:一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则化与规范化;二是实现以多主体协同共治为特征的善治;三是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相适应,形成了稳定的国家权力结构。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一个国家在制度管理与战略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治理与秩序维护等各方面能力的整体体现。
一个治理能力优秀的国家,对外可以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对内可以使人民幸福富足、安居乐业,还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与巨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住一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我国现行的体制改革机制存在改革的部门化与碎片化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后,可以统筹全方位改革大业,从而为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领导小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应更多地引入利益相关方与相关权力主体参与改革,如引入民营企业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地方政府参与行政改革更好地形成推进各方面改革的合力。
树立多元共治的新理念,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
治理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共同实现良好的治理。
更加注重制度在重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与制度化程度。
及时将一些成熟做法制度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同时推进组织建设与组织创新,从而使国家治理体系日益现代化。
改革央地关系的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在国家治理中的两个积极性。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一个涵盖了治理理念、政治体制、社会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全面概念。
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在政府治理中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在社会基层自治、公民治理和社区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自治·精治·共治·善治是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理念,它旨在实现政府治理的转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下面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一理念的内涵和实践意义。
自治的概念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自治是指各种社会团体通过自愿协商、自我管理的方式,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治就是指人们自觉自愿地通过共同的协商、决策和执行,为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而努力。
而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自治更多地体现为社区居民通过民主程序自主管理社区事务,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自治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能够有效地发挥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精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
精治是指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通过科学、法治的手段,高效地管理社会事务,实现社会秩序井然。
精治主张政府要注重改进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率,提升治理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精治的实质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科学管理、法治思维、信息化手段,提高治理效能,实现社会的平稳发展。
共治是指政府与社会各方一道,协同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政府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而是与社会各方一起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
共治强调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的协商、合作和共建共享,实现政府和群众的利益共同体。
共治的实质是推进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的合作共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善治是指政府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和管理能力,为社会创造公平、公正、效率的治理环境。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善治是政府治理的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
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由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现代国家的发源地欧美等国的政治发展逻辑不同,中国本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存在着中国问题的特殊性。
一是超大型崛起。
作为有世界影响的发展中大国,具有超大型人口规模、产业规模、经济规模以及社会规模的中国的崛起是史无前例的。
超大型崛起本身不仅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力量,更会产生超大型治理所带来的巨大问题和困难。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是对以往大国崛起模式的超越,而不可能是简单的复制和模仿。
二是非均衡化发展。
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存在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其城乡差距、中西部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容易导致社会的裂变和分化。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要素,如国家工业化、市场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以有效的整合,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国家,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冲击下处于矛盾并发时期,因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方面出现非均衡化现象并产生矛盾。
三是跨越式转型。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现代制度体系的成长与成熟的过程。
中国承载着许多非现代化的历史负担,缺乏治理体系理性化的积累和治理方式民主化、法治化的传统。
而当下中国改革又步人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着一些重大的转型危机和治理风险。
可以认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场历史跨越的社会变革。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新目标和新任务。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落实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
在国家构建的理论范畴中,国家治理是对旧式统治,风格的一种根本性重构,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现代化建设工程。
构建一个成熟的现代治理体系,其核心是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四大关系。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应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前提下,从法治运行的全过程加以完善,从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善治”的价值目标。
一、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基本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陆续显现,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考验。
党中央在将现代国家发展逻辑规律及我国当前的国情充分分析和研判后,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这个决定中,将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部署,体现着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内容和作用两个维度的高度契合。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国家治理包括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两方面,而对于二者的概念界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外在表现体现在科学、合法、运行顺畅的法律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及法治保障体系;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集中体现在对规范及制度的执行能力及适用能力上。
论中国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维度
论中国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维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国家各项制度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法治化是题中之义,也是必由之路。
第一,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
宪法法律不仅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正当性依据,而且法治体系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
第二,法治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价值导向。
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善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安定社会秩序,这些法的价值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法治的价值理念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价值导向。
第三,法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它不仅为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执行力和运行力。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就要以法治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具体来说,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也就是要实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治化,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协商民主的正常开展,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制度,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必须坚持几点基本原则:要做到经验理性与建构理性的有机结合,统筹整体推进和部分提升的辩证关系,厘清民族传统和西方经验的逻辑关联,实现国家立法和全民守法的双向互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要素,强调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首先就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作的法治化,修改完善与之相关的宪法法律制度。
首先,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规范科学民主立法,完善地方立法权,进一步严密立法法的逻辑体系,以完善《立法法》。
其次,要实现主权在民理念,通过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改革完善人大会议制度、探索常委会委员专职化等途径,完善《组织法》。
再者,要提升人大组成人员的代表性,通过提升选举委员会独立性公正性、完善名额分配机制、规范直接选举程序、健全代表退出和监督机制等方式,完善《选举法》、《代表法》。
法治与善治
法治与善治作者:俞可平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01期中图分类号:DF2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60102“法治”与“善治”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里的一个重要论断,即“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政治学者对这个论断肯定非常高兴,为什么呢?因为政治学这些年来一直关注的重要概念“善治”,第一次正式进入了中共中央的文件。
在此之前,有一些文章里面出现过,但是在中共中央的决定里,“善治”这个概念还是第一次出现。
我们认为,这是政治学的一个贡献。
但是,今天在座有很多法学家,还有其他学科的学者,可能不会同意,会说“善治”怎么是你们政治学的贡献呢?古代不是就有“善治”一词了吗?确实,汉语中自古就有“善治”这个词。
但是有这个词,不等于就有这个概念,词和概念常常是不一样的。
比方说“共和”一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号中的“共和”,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学概念,然而,“共和”一词在古汉语里面早已有之。
西周就有“共和元年”。
大家想一想,这两个“共和”的意义一样吗?完全不同。
还有“民主”一词,现在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
在古汉语里面,也早已有“民主”这个词了。
但那个时候的“民主”与我们现在作为政治学重要概念的“民主”,其意义正好相反。
古汉语中的“民主”,是指“民的主人”,就是君主。
“善治”作为汉语词汇之一,它的一般意义就是“良好的治理”。
古今中外都有这个概念,谁不要良好的治理?但是作为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善治指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和治理活动。
它是一种官民共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
怎么解释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所有的公共治理可能会有四种效果,有两种效果是我们要追求的,有两种是我们要避免的。
我们要追求的第一种效果,就是所有公共政策的利益相关方都从这项政策中获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达到了最大化,这样的一种状态就是我们要追求的最佳的治理状态,也就是善治。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维度作者:王跃来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王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命题,它已经从学术界的学理性讨论走向了社会生活,并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产生重要的影响。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和能力是有着内在关系的两个方面,内容指向不同,但体系需要相应的能力去执行,能力又是在特定的体系下实现。
因此,国家治理能力问题必须结合国家治理体系进行研究。
下面拟从三个维度谈些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第一,国家治理基本制度的维度。
国家治理要通过一套制度化的设计来实现,这样的设计不是单一地通过政府的组织制度可以完成,而必须要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来使国家治理趋于完善。
这些制度设计很复杂,涉及的方面很广泛,其中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科学确定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当代中国,谈国家治理问题无法回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具有核心作用,而且它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是长期的。
宪法作这样规定的法理依据,一是尊重历史事实,二是适合现实要求,因此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选择的关键体现。
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决定了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问题是这样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如何在执政实践中得到实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成为重要的路径依赖。
科学、民主、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大要素,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这三大要素的功能实现。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党的治国理政必须真正和广泛地吸纳社会各种力量有效参政。
国家治理基本制度能不能保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关键看它能不能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畅通的规范通道。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创设和成熟一套好的制度并使之成熟不容易,使制度运转中社会各种力量产生出正能量更不容易。
俞可平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五个标准
俞可平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五个标准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社会政治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表征。
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五个标准:
其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
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
其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
其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其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
《知识产权基础问题研究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 吴汉东知识产权研究》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05
法学教育发 展的历史轨 迹与中国道 路
试论知识产权制度 建设的法治观和发
展观
新时代中国知识产 权制度建设的思想
纲领和行...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 中国知识产权法
二 国家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一 国家治理方式 的政治维度与向度
三 国家治理能力 的主体构造及其法
治要求
二 和谐善治
一 多元共治
三 文明法治
知识产权限制 1
制度的法律变 革
试论反不正当 2
竞争中的知识 产权问题
3
无形财产权的 若干理论问题
4
中国知识产权 法学研究30年
5 知识产权学理
研究与应用研 究的并进发展
01
一 私人财 产权:知识 产权的民法 理论分析
02
二 特别人 权:知识产 权的人权理 论分析
03
三 信息产 权:知识产 权的经济学 分析
总序 我与知识产权四十年
代前言 知识产权研究谈
第一编 基本范畴研究
01
知识产权的 多元属性及 其研究范式
02
关于知识产 权本质的多 维度解读
03
关于知识产 权私权属性 的再认识— —兼评 “知...
04
知识产权基 本理论范畴 研究——以 无体物、 无...
06
关于知识产 权若干理论 问题的思考
二 习近平关于知 识产权论述的基本
内容
一 习近平关于知 识产权论述的思想
基础
三 习近平关于知 识产权论述的实践
意义
1
导言
一 知识产权制 2
度建设的中国 问题导向与思 想...
3 二 中国知识产
权法治思想的 基本命题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深入,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这个背景下,“善治”成为了当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理念之一。
它强调政府有效运作、政策得到普遍支持和行政决策具有科学性,以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本文将从“善治”视野中探讨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的关键因素。
1. 公共治理观念的变迁在过去,国家治理往往被理解为对社会进行行为规范和资源配置。
然而,“善治”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理解。
它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政策的民主决策和公共参与的重要性。
这种变迁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2. 提升政府能力政府是国家治理的核心机构,提升政府能力是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
首先,政府需要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政策,以解决社会问题。
其次,政府需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的高效共享和利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民众。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 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行为的规范。
善治的核心要求是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公众对治理的信心。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 实现公共参与公众参与是善治的核心要素之一。
政府应主动倾听民意、接纳民意、尊重民意,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还应提供公共信息的透明化,提高治理决策的透明度,以便公众理解和评价政府的工作。
通过公共参与,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制定出更加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
5. 建设良好治理环境良好的治理环境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改进行政体制,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
同时,政府还应注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和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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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
与法治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由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现代国家的发源地欧美等国的政治发展逻辑不同,中国本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存在着中国问题的特殊性。
一是超大型崛起。
作为有世界影响的发展中大国,具有超大型人口规模、产业规模、经济规模以及社会规模的中国的崛起是史无前例的。
超大型崛起本身不仅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力量,更会产生超大型治理所带来的巨大问题和困难。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是对以往大国崛起模式的超越,而不可能是简单的复制和模仿。
二是非均衡化发展。
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存在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其城乡差距、中西部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容易导致社会的裂变和分化。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要素,如国家工业化、市场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以有效的整合,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国家,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冲击下处于矛盾并发时期,因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方面出现非均衡化现象并产生矛盾。
三是跨越式转型。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现代制度体系的成长与成熟的过程。
中国承载着许多非现代化的历史负担,缺乏治理体系理性化的积累和治理方式民主化、法治化的传统。
而当下中国改革又步人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着
一些重大的转型危机和治理风险。
可以认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场历史跨越的社会变革。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新目标和新任务。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落实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
在国家构建的理论范畴中,国家治理是对旧式统治,风格的一种根本性重构,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现代化建设工程。
构建一个成熟的现代治理体系,其核心是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四大关系。
围绕上述四大关系,国家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构造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多元共治
现代治理的核心特质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从国家统治走向国家治理,意味着从国家的一元之治向国家与社会的多元共治的变革。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急需构建一种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平等协商为基础的公共治理模式,具言之,即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国家治理机制,形成四者之间良性互动、有机合作基础上的网络治理结构。
多元共治的核心问题在于重构公共治理系统,实现治理权能的分化和转移,即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
在这里,治理机制和治理关系发生根本转化,社会组织和公民不再简单是公共治理的客体,而应成为治理主体,进而实现治理主体的自我统治,即治理方式的民主化重构。
对任何一个现代政治体系而言,公民和社会构成政治发展的内源动力,因此,塑造具有自
治能力的现代社会、培育具有民主品格的现代公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要件。
在这一意义上说,现代国家必然是民主国家,多元共治可谓是民主之治。
二、和谐善治
善治可以被看作是治理的衡量标准和目标取向。
①从语义学上说,善治,就是良好的治理。
达致善治目标的国家治理,是一种达成和服务于某种良好目标模式的现代国家建构过程和方式。
追求善治被视为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目标,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府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
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西方发达国家和重要的国际组织纷纷制定出自己的与善治密切相关的政府治理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
不仅如此,其中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试图以它们的标准测评其他国家的治理状况。
我国学者俞可平教授在其《全球治理引论》一文中,总结了善治的十个基本要素,即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参与、稳定、廉洁、公正。
上述十个善治的维度相互关联、相互表里,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民主和法治两个要件。
张文显教授则将和谐与善治联系在一起,以此作为21世纪法治文明的表征。
他认为,人类社会治理模式有过两次革命:第一次,从人治到法治;第二次,从依法而治到法的善治。
在当代中国,和谐是最高的善,现代国家的治理即是以和谐为善的治理。
和谐是法的终极价值,表现了一种配合适当、协调有序的理想动态,而在治理语境下的
和谐是一种科学、有效的目标系统。
实现国家和谐善治,其基本内容是重构传统政治统治体制下的公共权力,其主要目标是打造民主、法治、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
按照俞可平教授的说法,善治包含了传统的政治理想状态,也蕴意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大多数要素,更体现了国家现代化治理所需要的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
可以认为,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模式,和谐善治实为科学之治。
三、文明法治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是法治国家治理的民主之治与科学之治,最终将落脚在法律之治。
这是因为,多元主体并存的民主社会必然存在冲突和歧见,这就需要规则和法律进行规范、处理;而以和谐为善的现代治理模式,也需要法律制度的科学安排以及有效执行。
法治与国家治理、法治中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表现了某种内在的联系,两者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治理主体需要增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树立法治权威,保障多元共治和和谐善治的运行和实施,其目标就是致力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质上是国家法治的现代化。
这是因为,国家治理与法治运用有着同样的治理方式。
国家治理是制度之治,其中主要是法律之治。
制度作为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础性要素,包括以宪政体制为核心的基础制度,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基本制度,以及涉及体制、
机制的具体制度和非正式约束(如习俗、行规等)的行为规则。
在这里,制度的现代化或说是法律的现代化,是一个理性化、文明化的过程。
政治学强调善治需要优良的制度作保障。
法学则主张法治是良法之治。
从人民民主的逻辑规则来看,法治实质就是体现全体公民的利益和意志,从而得到人民认可的规则之治。
无论是优良的制度,还是良法,都是公共理性的产物,具有丰富的文明内涵和属性。
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化国家治理是法律之治,即文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