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 GB50160等标准规X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7 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X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 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X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X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篇一:化工行业使用相关设计规范化工行业使用相关设计规范1、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3、 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4、 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 SHSG-052-20036、 SHSG-033-20087、 SHSG-053-20038、 HG/T205189、 HG/T2056810、 HG2053211、 HG2053512、 HG/T2066213、 HG/T2056014、 GB50189-20(来自: 小龙文档网: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0515、 GB50029-200316、 GBJ87-8517、 GB50242-200218、 GB50274-9819、 GB50174-9320、 GB50176-9321、 GB50235-97《化工固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士规定》《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士规定》《化工固体物料装卸系统设计规定》《化工粉体物料机械输送设计技术规定》《化工机械化运输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22、 GB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23、 GBJ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24、 GB/T4072-2008《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25、 SH/T3004-2011《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6、 SH/T3160-2009《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27、 GB/T 13279-2002 《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28、 SH/T3143-2004《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29、 JB 8935-1999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安全要求》30、 SH/T 3144-2004《石油化工离心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31、 API 673-2002(2nd) 《石油、化学及气体工业用离心通风机》32、 JB/T10563-2006《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33、 API 610-2004(10th) 《石油、石化及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34、 API 682-2004(3rd) 《离心泵及转子泵轴封系统》35、 ASME B73.1-2001 《化工用卧式端吸离心泵技术规范》36、 ASME B73.2 《化工用立式离心泵技术规范》37、 SH/T 3139-2004 《石油化工重载离心泵工程技术规定》38、 SH/T 3140-2004 《石油化工中轻载荷离心泵工程技术规定》39、 JB/T 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40、 JB/T 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41、 JB/T 10378-2002 《固定式消防泵》42、 GB 6245-2006《消防泵》43、 API 675-1994(2nd)《容积式泵-计量泵》44、 SH/T 3142-2004 《石油化工计量泵工程技术规定》45、 JB/T 8697-1998 《隔膜泵》46、 JB/T 4330-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音的测定》47、 GB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48、 GB50274-19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9、 GB50275-19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51、 GB/T 2625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52、 HG/T20505-2000 《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53、 HG/T20507-2000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54、 HG/T20508-2000 《控制室设计规定》55、 HG/T20509-2000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56、 HG/T20510-2000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57、 HG/T20511-2000 《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58、 HG/T20512-2000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59、 HG/T20513-2000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60、 HG/T20514-2000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61、 HG/T20573-201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62、 HG/T20699-2000 《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63、 HG/T21581-2012 《自控安装图册》64、 HG/T20700-2009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定》65、 GB50093-2002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6、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67、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68、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69、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70、 GB/T50102-2003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71、 GB50050-200772、 GB50335-200273、 GB/T50109-200674、 SH3015-200375、 SH3016-199076、 SH3034-199977、 SH3095-200078、 CECS 09:198979、 GB50343-200480、 GB50395-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二:厂区规范2.2 工厂总平面布置2.2.1 设计依据《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化工企业建设节约用地若干规定》 GB50187—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HG20546—2009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12-872.2.2 总平面布置的一般规定化工企业厂区总图运输设计,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大汇总
一、危险化学品仓库的选址和布局1.仓库选址要求根据《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第4.4.1条,化工区内的仓库的布置,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标准的要求,宜靠近服务对象,并应有较好的运输和装卸条件。
第5.4.1至5.4.10条,规定了不同类别的仓库布置要求。
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2.1条,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仓库的防火间距如何定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3.5.1条和3.5.2条要求,仓库与相关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3.5.1、表3.5.2的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GB 50160-2008)表4.2.12,《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表4.2.9,《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428-2021)表4.2.5也详细规定了仓库的防火间距要求。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结构1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其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确定仓库的火灾危险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3.1.4条,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第3.1.5条,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2仓库的耐火等级划分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不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也不同,如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3.2.7至3.2.15条对仓库的建筑构件耐火等级有详细的要求。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要点及优化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要点及优化摘要:化工企业在进行总图运输设计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再进行厂址选择、总体布局、竖向设计、管线综合等,因此总图运输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和合规性要求很高的工作。
设计人员要掌握各种领域的学科知识,并且具备较强的综合和创新能力,才能完成较高质量的总图工程设计。
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且设计人员在理念上存在差异,需要设计人员具备全局观念、安全环保理念,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保证设计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一个更具可行性的总平面布置预案,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方向,是确保项目建设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要点;优化引言:我国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随着工业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也获得了进步和完善。
化工总图设计被广泛地运用在石油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油库等相关重点领域中。
化工企业的总图运输设计接触范围广,涉及学科多,包容着丰富多样的元素,这就要求总图运输设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与综合职业素养,同时还要把控全局,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协调统一。
1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的特点分析1.1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具有参与性特点总图运输设计的参与性包括两方面内容:操作过程的共享性、多学科的干预性。
首先,在总图运输设计中,需要设计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设计过程,一个优秀的化工总图设计人员,应该对各大类的化工生产特点和工厂组成有所了解,并对各相关专业和总图布置相关的要求比较熟识,利于前期总图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提高工作效力。
此外,总图运输设计过程具有开放性,其基本环节为:设计→成果→评估→反馈→设计。
因此,开放、共享、联系、争执是总图运输设计参与性的主要表现特征,一个好的总图设计人员可以是总工和项目经理得力助手,可以引导项目的总体实施,减少方案评估的工作量;其次,在总图运输设计中需要多个学科参与,设计过程与经济、政治、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知识相关联,仅凭某一学科是无法单独完成设计工作的,这就意味着总图运输设计必须加强专业合作,对各专业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9.03.1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0号
•【施行日期】2009.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6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9-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4、5、6、8、9、11、12)、3.2.5、3.2.6、4.1.14、4.2.5、4.3.3(2)、4.4.2、5.3.6(2)、5.3.9、5.4.3(6)、5.4.6、5.4.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运输设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可以用来制定运输设计规范。
1.运输设备选择
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非常重要。
应当考虑到物料的性质,重量,体积等因素,并选择合适的车辆或船只进行运输。
2.运输设备维护
运输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非常重要。
必须确保运输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以减少可能的故障和事故。
3.货物包装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泄漏和污染。
包装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4.运输路线选择
选择适当的运输路线非常重要。
必须考虑到道路或航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避免通过居民区等敏感区域。
5.运输速度和时间
运输速度和时间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必须确保货物按时送达,并避免过度加速或减速对货物造成损害。
6.运输过程监控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运输过程监控机制,以确保运输过程的全程监控。
必要时,可以使用GPS追踪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实时跟踪。
7.事故应急预案
在制定运输设计规范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这将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并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保障化工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更新设计规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和法规要求。
厂区道路管架限高标准规范要求
厂区道路管架限高标准规范要求1、GB 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7.3.8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2、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3.4 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占地大于80000m²的装置或联合装置及含有单罐容积大于50000m³的可燃液体罐组,其周边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
7.1.2 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线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在跨越铁路或道路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3、SHT 3011-2011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4.5m。
4.2.3 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GB 50984-2014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5.4.7架空管线、管架、栈桥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表5.4.7 架空管线、管架、栈桥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m)注:1 表中最小净空高度计算点:管线自防护层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位算起。
2 铁路一栏的数字,不适用于电力牵引机车的铁路线路。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 GB50016 、GB50160 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 号, 2011 年 7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 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 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100 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 20 米;( 2)省道不少于 15 米;( 3)县道不少于 10 米;( 4)乡道不少于 5 米。
(完整版)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3)3厂址选择 (4)3.1一般规定 (4)3.2技术要求 (5)3.3居住区 (6)4化工区总体布置 (6)4.1一般规定 (6)4.2交通运输 (7)4.3公用工程设施 (8)4.4仓储设施 (9)4.5居住区 (10)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4.7固体废物堆场 (10)5总平面布置 (11)5.1一般规定 (11)5.2生产设施 (13)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5.4仓储设施 (16)5.5运输设施 (17)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6竖向设计 (19)6.1一般规定 (19)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6.4场地排水 (21)6.5土(石)方工程 (22)7管线综合布置 (22)7.1一般规定 (22)7.2地下管线 (23)7.3地上管线 (24)8绿化设计 (30)8.1一般规定 (30)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1)8.3卫生防护林带 (33)9运输设计 (33)9.1一般规定 (33)9.2企业铁路 (34)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7)9.4企业码头 (40)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0)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2)A.1投资强度 (42)A.2建筑系数 (42)A.3厂区利用系数 (42)A.4工厂容积率 (43)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4)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5)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had001导则
had001导则
HAD001导则一般指《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89-2009,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一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化工企业的总图运输设计和建设,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要求、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内容,包括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运输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这一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化工企业的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确保企业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化工企业的总图运输设计提供了指导和规范,促进了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安全检查表
第3.2.4条
19.
当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会引起爆炸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扩散时,其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型化工企业的企业规模应按提高两级确定。
2 特大、大型化工企业,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第3.1.10条
11.
事故状态泄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液体工厂的厂址,应远离江、河、湖、海、供水水源防护区。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第3.1.11条
12.
产生环境噪声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规定的工厂,不应在噪声敏感区域内选择厂址;对外部噪声敏感的工厂,应根据其正常生产运行的要求选择厂址。
3 化工区内运输量大的厂外道路和厂外铁路,不应穿越工厂厂区;运输量较小的厂外道路和厂外铁路,不宜穿越工厂厂区。生产关系非常密切的两个工厂不宜分别布置在厂外道路和厂外铁路的两侧。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第3.1.4条
5.
厂址宜靠近主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产品主要销售地及协作条件好的地区。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第3.1.5条
6.
厂址应具有方便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临江、河、湖、海的厂址,通航条件能满足工厂运输要求时,应充分利用水路运输,且厂址宜靠近适于建设码头的地段。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第3.1.6条
7.
厂址应有充分、可靠地水源和电源,且应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工厂总图运输布置
第九章总图运输9.1设计依据《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化工工艺设计手册》2003年版《化工企业建设节约用地若干规定》GB50187-93《工厂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HG20546.2-929.2编制原则1.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理念,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远近期发展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3.根据生产特点合理规划生产区和生活区,确定通道宽度,人、货分流,互不干扰,保证交通顺畅,生产高效,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4.力求工艺流程顺畅,管线简捷,使各规划区有机结合,方便生产管理。
5.充分考虑风向因素,行政管理区尽可能远离生产装置区,保证人身安全及生产安全。
6.厂区道路和场地的布置充分考虑装置的施工、设备安装、检修及消防通道。
9.3设计范围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交通运输设计、厂区绿化9.4厂址概况我厂位于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内。
锦界工业园区距神木县城35公里,距榆林市75公里,行政区划分属瑶镇乡和高家堡镇。
厂址位于204省道(榆林—神木)和神延(神木—延安)铁路之间,西侧毗邻6×60万kw锦界大电厂。
锦大(锦界—大柳塔)公路入口位于北侧。
9.5总平面布置9.5.1总平面布置原则从工程角度来看,工厂总平面布置应该注意满足以下要求:1.工厂总平面布置应该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2.工厂总平面布置应该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3.工厂总平面布置应该考虑工厂发展的可能性和妥善处理工厂分期建设的问题;4.工厂总平面布置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5.工厂总平面布置应考虑各种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6.工厂总平面布置应为施工安装创造有利条件。
9.5.2厂区总体布局概述9.5.3厂区面积9.5.4总平面布置各项技术指标:Table2-1化工厂总平面布置设计的各项技术指标9.5.5布置理念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管道回转次数,节省管线,整个厂区布置采用了“L”“一”字形理念,在精馏车间的西面,预留20m×20m 作为工厂预留空地。
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工程设计统一规定一、设计规范:1、工艺专业:1)《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6)《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1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2)《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1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14)《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200915)《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6-200916)《管架标准图(一)~(五)》HG/T21629-199917)《钢制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件》HG/T20592~20635-20091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19)《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20)《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21)《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T 3003-200022)《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系统和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3009-200123)《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SH 3010-200024)《石油化工工艺装置设备布置设计通则》SH 3011-20002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 3024-199526)《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32-200227)《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 3035-200728)《石油化工管道伴管和夹套管设计规范》SH/T 3040-200229)《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30)《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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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21630-199034)《鞍式支座》JB/T4712.1-200735)《腿式支座》JB/T4712.2-200736)《耳式支座》JB/T4712.3-200737)《支承式支座》JB/T4712.4-200738)《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HG/T21574-200839)《塔顶吊柱》HG/T21639-200540)《塔器设计技术规定》HG20652-199841)《丝网除沫器》HG/T21618-19983、总图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1995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SH/T3013-20006)《石油化工厂内道路设计规范》SH/T3023-20057)《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T 3033-20078)《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9)《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1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2)《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SH/T3054-20051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1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1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1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1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4、土建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4)《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002 年局部修订)GB50003-2001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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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4-20055、电气1)《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3)《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0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7)《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938)《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2008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年版)1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14)《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12476.3-2007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7)《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18)《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200819)《标准电压》GB/T156-200720)《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21)《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200822)《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9545-200823)《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动》GB12326-200324)《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9625)《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GB/T15544-9526)《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4208-20082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28)《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 3038-200029)《石油化工企业电气图形和文字符号》SH 3072-199530)《石油化工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SH/T 3031-200231)《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HG/T 20666-199932)《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33)《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934)《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056-199635)《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3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37)《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401-200238)《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20066、仪表1) 《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HG/T20638-983) 《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HG/T20507-20004) 《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5)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09-20006)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008)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009)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20513-200010)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T20514-200011) 《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T20515-200012) 《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定》HG/T20516-200013)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700-200014) 《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系统监测控制设计条件技术规定》CD100A19-8915) 《调节阀口径计算设计规定》CD50A12-8416)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17) 《用差压装置测量液体流量第一部分安装在充满流的园形截面管道中的孔板,喷咀和文丘里管》ISO5167-118) 《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201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7、消防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 年版)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5)《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9)《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实施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部分)8、给排水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50106-20013)《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年版)》GB50015-2003(2009 年版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8)《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039)《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0653-1998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14)《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1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1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7)《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9)《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1998 20)《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1998 21)《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1~S3(2008 年版)9、暖通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 20698-200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9)《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1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13)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详细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HG/T 20656-1998二、工程名称、工程号:工程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过氧化氢装置项目工程号:BH1136三、施工图图号编制规定工艺:系统设计阶段:BH1136-G01-XX安装设计阶段:BH1136-G02-XX设备:BH1136-S XX总图:BH1136-ZXX土建:BH1136-T XX电气:BH1136-D XX仪表:BH1136-K XX消防:BH1136-X XX给排水:BH1136-P XX暖通:BH1136-NXX四、工艺管道编号原则:。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l5号院l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iOOlOi,传真:010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为统一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方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除矿山外的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
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引言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输安全,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减少事故隐患,保护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本规范制定。
本规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化工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适用于化工企业总图的运输设计。
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企业总图中的运输设计,主要涉及道路、铁路、水路、航空等方面。
1.2 化工企业总图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按照本规范规定进行运输设计。
1.3 化工企业总图的运输设计应考虑生产工艺、产品特性、库存量、客户需求、运输方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气候等因素。
二、道路运输设计2.1 道路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2.1.1 道路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道路的通畅性。
2.1.2 道路运输中,车辆的装载量和速度应按照化工产品的特性来确定,并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
2.1.3 道路运输中,车辆的装载应符合装卸要求,并经过检查和确认。
2.1.4 道路运输中,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指示行驶,不得擅自变换车道或超车。
2.2 道路运输中,化工产品的装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产生任何泄漏或溢出,必要时应设置泄漏应急设备。
三、铁路运输设计3.1 铁路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3.1.1 铁路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和线路通畅性。
3.1.2 铁路运输中,车辆的装载量和速度应按照化工产品的特性来确定,并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
3.1.3 铁路运输中,车辆的装载应符合装卸要求,并经过检查和确认。
3.1.4 铁路运输中,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指示行驶,不得擅自变换车道或超车。
3.2 铁路运输中,化工产品的装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产生任何泄漏或溢出,必要时应设置泄漏应急设备。
四、水路运输设计4.1 水路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4.1.1 水路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船舶的安全性和水路的通畅性。
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9.4企业码头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1总则1.0.1为统一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方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于除矿山外的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
1.0.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对流层中出现的气温随高度增加而升高的大气层。
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3)3厂址选择 (4)3.1一般规定 (4)3.2技术要求 (5)3.3居住区 (6)4化工区总体布置 (6)4.1一般规定 (6)4.2交通运输 (7)4.3公用工程设施 (8)4.4仓储设施 (9)4.5居住区 (10)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4.7固体废物堆场 (10)5总平面布置 (11)5.1一般规定 (11)5.2生产设施 (13)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5.4仓储设施 (17)5.5运输设施 (18)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6竖向设计 (19)6.1一般规定 (19)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6.4场地排水 (21)6.5土(石)方工程 (22)7管线综合布置 (22)7.1一般规定 (22)7.2地下管线 (23)7.3地上管线 (24)8绿化设计 (30)8.1一般规定 (30)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1)8.3卫生防护林带 (33)9运输设计 (33)9.1一般规定 (33)9.2企业铁路 (34)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7)9.4企业码头 (40)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2)A.1投资强度 (42)A.2建筑系数 (42)A.3厂区利用系数 (42)A.4工厂容积率 (43)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4)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5)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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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3)3厂址选择 (4)3.1一般规定 (4)3.2技术要求 (5)3.3居住区 (6)4化工区总体布置 (6)4.1一般规定 (6)4.2交通运输 (7)4.3公用工程设施 (8)4.4仓储设施 (9)4.5居住区 (10)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4.7固体废物堆场 (10)5总平面布置 (11)5.1一般规定 (11)5.2生产设施 (13)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5.4仓储设施 (16)5.5运输设施 (17)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6竖向设计 (19)6.1一般规定 (19)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6.4场地排水 (21)6.5土(石)方工程 (22)7管线综合布置 (22)7.1一般规定 (22)7.2地下管线 (23)7.3地上管线 (24)8绿化设计 (31)8.1一般规定 (31)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2)8.3卫生防护林带 (34)9运输设计 (34)9.1一般规定 (34)9.2企业铁路 (35)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8)9.4企业码头 (41)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3)A.1投资强度 (43)A.2建筑系数 (43)A.3厂区利用系数 (43)A.4工厂容积率 (44)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5)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6)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力求有较强的适应性,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能起到指导作用,大力推进我国的化工总图运输设计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的实践,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和成熟理念,总结了几十年来我国总图运输设计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化工、石油、医药及铁路等行业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l5号院l号楼中乐大厦406房间,邮政编码:iOOlOi,传真:010一5137278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总则1.0.1为统一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方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矿山外的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
1.0.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逆温层inversion layer对流层中出现的气温随高度增加而升高的大气层。
2.0.2化工区chemical works area由多个化工企业和相关联的企业组成自成一体的区域。
2.0.3管理服务区management service area化工区内为多个化工厂服务的行政管理、商贸和生活服务区域。
2.0.4居住区residential area具有一定人口和用地规模,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地方。
2.0.5仓储设施storage facility化工区或化工厂内公用的仓库、堆场、储罐区。
2.0.6固体废物堆场solid waste dump field化工区暂时不能处理的固体废物存放区。
2.0.7施工基地construction base化工区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集中的临时生产和生活区。
2.0.8自备热电站self—supply heating and power station化工区或化工厂内以供热为主要功能的热电厂。
2.0.9集中供热锅炉房central heating boiler house为化工区或化工厂的各厂或车间供热的锅炉房。
2.0.10厂区plant area由生产设施或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设施、仓储设施、运输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组成的区域。
2.0.11生产区production area指为完成生产过程的生产设施或装置集中布置的区域。
2.0.12工艺装置process units按工艺流程完成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的组合体,包括生产区(含若干个生产单元)、装置储罐及棚库、控制及配电室、污水预处理等设施。
2.0.13辅助生产设施auxiliary production facilities配合主要生产装置完成其生产过程而必需的设施,如罐区、中央化验室、污水处理场、维修间、火炬等。
2.0.14公用工程设施public engineering facilities指水、电、气、汽、冷冻水等设施的统称,如循环水系统、变配电所、锅炉房、空压站、冷冻站等。
2.0.15运输设施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为完成特定物流而设置的专用铁路、道路、码头等相关的设施及装卸机具。
2.0.1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administration office andliving servicing facility area在厂区内为工厂生产调度、经营管理而独立设置的行政办公楼、食堂、浴室、急救站、倒班宿舍、行政车库、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区域。
2.0.17罐组tank group布置在一个防火堤内的一个或多个储罐。
2.0.18罐区tank yard由两个或多个储罐组集中布置的区域。
2.0.19通道access街区间设置的全厂系统性的道路、管廊、管线和进行绿化的地带。
2.0.20街区block指用通道分隔成的独立区域。
2.0.21工厂绿化9reen for plant为防止工厂污染扩散,改善和保护自然环境,在厂区内选择不同的植物(树木、花卉、草皮等)种植绿化。
2.0.22厂区绿地率greening rate for plant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计算面积的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23投资强度investment strength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2.0.24建筑系数building coefficient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25厂区利用系数utilization coefficient for plant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铁路和道路用地面积,露天设备及堆场、操作场地用地面积,工程管线用地面积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26工厂容积率.plot ratio for plant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
3厂址选择3.1一般规定3.1.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工业布局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厂址选择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
3.1.2厂址选择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业协同对建厂条件进行调查,并全面论证和评价厂址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同时应满足防灾、安全、环境保护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3.1.3厂址选择应充分利用非可耕地和劣地,不宜破坏原有森林、植被,并应减少土石方开挖量。
3.1.4厂址选择应同时满足交通运输设施、能源和动力设施、防洪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及生活等配套建设用地的要求。
3.1.5厂址宜靠近主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产品主要销售地及协作条件好的地区。
3.1.6厂址应具有方便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
临江、河、湖、海的厂址,通航条件能满足工厂运输要求时,应充分利用水路运输,且厂址宜靠近适于建设码头的地段。
3.1.7厂址应有充足、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且应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3.1.8厂址应位于城镇或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9可能散发有害气体工厂的厂址,应避开易形成逆温层及全年静风频率较高的区域。
3.1.10事故状态泄漏或散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工厂的厂址,应远离城镇、居住区、公共设施、村庄、国家和省级干道、国家和地方铁路干线、河海港区、仓储区、军事设施、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国家重要设施。
3.1.11事故状态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液体工厂的厂址,应远离江、河、湖、海、供水水源防护区。
3.1.12产生环境噪声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l2348规定的工厂,不应在噪声敏感区域内选择厂址;对外部噪声敏感的工厂,应根据其正常生产运行的要求选择厂址。
3.1.13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地段或地区:1地震断层及地震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
2工程地质严重不良地段。
3重要矿床分布地段及采矿陷落(错动)区。
4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5对飞机起降、电台通信、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天文、气象、地震观测以及军事设施等有影响的地区。
6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7易受洪水危害或防洪工程量很大的地区。
8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在库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9在爆破危险区范围内。
10大型尾矿库及废料场(库)的坝下方。
11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影响区。
12全年静风频率超过60%的地区。
3.1.14设置洁净厂房的医药化工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在大气含尘、含菌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储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2技术要求3.2.1厂址应具有建设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于建厂的地形,并应根据工厂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3.2.2厂址的自然地形应有利于工厂布置、厂内运输、场地排水及减少土(石)方工程量等要求.且自然地面坡度不宜大于5%。
3.2.3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