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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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是为了加强对中学学生公寓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样一份条例中的内容:
一、学生公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
1. 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

该机构应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力。

2.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公寓环境、设施、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二、学生公寓的使用规定:
1. 学生公寓只对中学学生开放,其他人员严禁入住或使用。

2. 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住宿费用、退房手续等应当在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并确保公正、透明。

3. 学生公寓禁止饮酒、吸烟、吸毒等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1. 学生公寓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

2. 学生公寓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公寓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学生公寓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四、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1. 学生公寓应保持干净整洁,强化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2. 学生公寓应加强季节性疫情和传染病的防控,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以上只是对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可能包含的一些内容进行的简要介绍,具体条例的制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寓住房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公寓住房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寓住房管理,保障公寓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的公共秩序,根据《公寓住房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寓住房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寓住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住户。

第四条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寓住房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公寓住房的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寓住房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住房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公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环保规范等。

第七条公寓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住户的居住需求,合理设置公寓配套设施。

第八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公寓建设竣工后,应当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公寓住房的分配与租赁第十条公寓住房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户。

第十一条公寓住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寓住房的租赁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公寓的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公寓住户有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公寓,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第十四条公寓住户应当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

第四章公寓住房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五条公寓住户应当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

第十六条公寓住户应当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公寓住户应当配合管理单位进行房屋检查、维修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寓住户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九条公寓住户应当合理使用水资源、电力等能源,节约资源。

第五章公寓住房的物业管理第二十条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寓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三条公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寓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保持公寓整洁。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寓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寓卫生、安全检查;3. 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处理公寓违纪事件;5. 协调公寓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各学院设立公寓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公开分配原则。

第六条学生申请入住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证复印件;3. 入住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良好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内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记录在案;2. 严重违规:书面警告,扣除一定分数;3.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份2024年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大致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和维护中学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中学学生公寓。

第二章:公寓管理机构第三条:每个中学学生公寓都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寓的管理、维护和服务。

第四条:公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章:住户管理第五条:学生住户应按规定经过身份验证后方可入住公寓。

第六条:学生住户应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保持公共秩序,不得扰乱公寓生活秩序。

第七条:学生住户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对公共设施进行正确使用和保护。

第八条:学生住户应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避免浪费。

第四章:公寓设施和服务第九条:公寓应提供安全、稳定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公寓应提供适当的学习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自习室、娱乐室等。

第十一条:公寓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保证学生的膳食营养。

第十二条:公寓应设立医疗卫生室,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寓应设立安全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学生住户应遵守火灾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和使用违禁电器。

第十五条:公寓应定期进行维修和消防设备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公寓应配备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寓规章制度的学生住户,经核实后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住户,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学生住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与公寓管理相关的事项,依法或者根据需要制定相应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项旨在规范公寓管
理行为的法规。

条例主要涉及公寓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旨在保障公寓的居民生活环境和安全,并维护公共利益。

第一章是总则,阐明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义务。

其中规定了对公寓的管理应该遵循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协调发展、依法管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规定了关于公寓的建设和使用,明确了公寓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标准,同时也要注重公寓的功能合理性、环保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居民的需求。

在使用方面,条例规定了居民应该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安静,同时应当遵守消防和用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共设施的可持续使用。

第三章是公寓维护管理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对公寓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及对公寓安全的管理和维护。

这部分内容涉及到快速响应居民投诉、加强设施维护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以维护公寓的正常运营。

第四章是关于公寓的收取管理费和管理责任的规定。

在管理费使用上,条例进一步规定了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应当透明公开,并定期进行公示。

同时,对于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也进
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保障居民权益、维护公寓环境卫生、规范管理行为等方面。

总的来说,公寓管理条例的制定,正是为了加强对公寓的管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实践中条例的执行是否得到了真正的落实,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监管,才能真正实现公寓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军队有关内务建设,并结合本院实际,在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基础之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我院学生公寓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内务建设,是学院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学习、生活和军事训练的重要保证。

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学生明确和认真执行,建设纪律严明、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文明和睦的生活秩序,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三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和门卫制度。

(一)开灯时间为早上6:00,熄灯时间为晚上22:30;(二)开门时间为早上6:30,关门时间为晚上22:00;第四条公寓门关闭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须向公寓管理员说明情况,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征得同意并予以登记后方可进出。

第五条学生严格按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迟到;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和床上吃东西。

第六条学生请假、周末或放假回家,需在辅导员处履行请假登记手续,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所属公寓楼栋宿管员处,否则按未归处理。

第七条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学生住宿确定后,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住宿的,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认可并签字,报由学工部根据住宿资源进行审核、调整。

若涉及费用变动的,由学工部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到财务中心办理补费手续,再到所住公寓楼栋值班室更换钥匙。

第九条学生严禁在寝室及公寓内吸烟,一经发现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及通报,并作出检查,累计被查到三次及以上者,根据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视情况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章内务标准第九条床铺应当铺垫整齐。

被子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

人才公寓管理条例

人才公寓管理条例

人才公寓管理条例
1.自觉保持公寓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晚上24: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严禁在公寓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在宿舍进行赌博、斗殴、酗酒及与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情节严重者自觉搬离公寓。

3.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和拆卸单位配置的电器、床铺及储物柜等物品,损坏严重不能修复者按价赔偿。

4.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寓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5.严禁使用一切非公寓配置的电器及有安全隐患的物件。

6.出入房间随手锁门,注意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7.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8、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

9.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10.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11.自觉节约用水用电。

12.严禁参与宗教活动。

13.人离灯熄,断电源。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公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寓的管理,维护公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寓的安全和居住环境的卫生,促进公寓的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寓是指由多个住房单元组成,可供单一或多个业主所有,具有共享部分和独享部分的一种房地产形式。

第三条公寓业主包括公寓的产权人和租赁人。

第四条公寓住户是指居住在公寓内的自然人或组织。

第五条公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公寓的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履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公寓具体管理规定。

第二章公寓的规划和设计第七条公寓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寓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和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公寓的共有部分和独有部分应有明确的界限,并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进行划分。

第九条公寓的共有部分包括电梯、楼道、楼道窗户、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由业主共同承担维修和管理费用。

第十条公寓的独有部分是业主和住户的私人住宅区域,享有独立使用权。

第十一条公寓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到住户的生活需求,合理配置公共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

第三章公寓的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公寓的管理责任由业主委员会统一负责,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制定公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经业主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并决定公寓事务,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对公寓共有部分的维修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营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协调邻里关系,维护公寓的和谐氛围,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向住户提供公寓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常识,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公寓的安全和卫生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组织住户定期检查公寓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寓的消防设备齐全,保持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住户应自觉维护公寓的安全和卫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二十一条住户应遵守公寓内的垃圾分类和处置规定,保持公寓的卫生环境。

公寓管理制度条例

公寓管理制度条例

公寓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管理,维护住户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寓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

住户应当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寓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公寓管理制度包括租赁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第四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报业主委员会审批,经住户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对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确保公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六条住户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纠纷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住户须签订租赁合同,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第八条住户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公寓房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九条住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临时性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十条住户必须定期检查自家的消防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住户不得在楼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乱丢杂物,不得使用明火。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二条住户必须保持自家环境卫生,定期打扫清洁并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第十三条住户必须爱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不得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住户居住环境的卫生。

第五章安全保卫第十五条住户必须关闭门窗,防范盗窃和入室盗窃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住户不得私自更换门锁,如需更换,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住户在外期间,应当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保持联系畅通。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安排专人巡查,确保小区安全和住户财产的安全。

第六章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九条住户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公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的管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居民的参与,以提高公寓居住环境,为居民的生活提供舒适、便利的条件。

第三条公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灾、防疫的设施设备,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公寓的管理机构和居民委员会第四条公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中小型公寓居民委员会。

第五条公寓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1. 组织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并向居民广泛宣传;2. 维护公寓的日常秩序和动态管理;3. 解决居民的投诉和纠纷;4. 加强公寓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5. 组织居民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6. 定期向居民公布公寓管理情况;7. 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寓居民委员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代表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寓管理的开展。

第七条公寓居民委员会应具备以下职责:1. 代表居民向公寓管理机构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2.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3. 对公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居民公布监督结果;4. 组织居民参与公寓管理活动,加强居民间的交流与沟通;5. 组织居民开展公益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与社区意识。

第三章公寓的日常管理第八条公寓管理机构应制定公寓规章制度,明确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并向居民公示。

第九条公寓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公寓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2. 居民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事项;3. 公寓内的安全防范措施;4. 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定;5. 公寓装修、搬迁等事项的规定;6. 公寓的物业维修和设备保养;7. 其他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居民应当按照公寓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公寓的管理规定,并配合管理机构的工作。

居民有权对公寓的管理情况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

第十一条公寓应设立保安,24小时进行巡逻值班。

公寓房管理规定(3篇)

公寓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寓房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寓房的安全、舒适和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寓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寓房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第三条本公寓房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寓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业主和使用人义务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

第六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

第七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九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保持公寓房内的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

第十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水、电、燃气等资源,节约能源。

第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寓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十二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装修、维修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职责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公寓房管理细则。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寓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组织业主和使用人参加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卫生等检查。

第四章公共区域管理第二十条公共区域包括电梯、走廊、楼梯、消防通道、绿化带等。

第二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电梯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不得擅自改变电梯结构。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公寓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生公寓是指为中学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地方,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图书馆等设施。

第三条中学学生公寓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并且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四条中学学生公寓的住宿条件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中学学生公寓应提供适当的学习环境,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第六条中学学生公寓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床铺、书桌、椅子、照明设备等。

第七条中学学生公寓应当制定相应的入住和退房规定,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中学学生公寓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安全检查,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第九条中学学生公寓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学生在中学学生公寓内应当遵守纪律和秩序,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二条中学学生公寓的管理条例由学校制定并公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公寓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条例适用于公寓的所有住户、访客、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寓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寓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寓住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八条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公寓出入口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住户安全。

第十条公寓内部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设施标识,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一条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乱扔烟头等。

第十二条公寓应设置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能够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公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确保在断电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公寓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警告、罚款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一)损坏、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二)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三)在公寓内乱扔烟头、乱丢垃圾的;(四)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的;(五)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条例的行为,造成公寓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条例由公寓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条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寓法律规定(3篇)

公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公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寓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寓,是指由住宅、商业、办公等多种功能组合而成的,具有独立产权和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设施。

第三条公寓建设、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寓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寓建设第五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遵循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六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二)项目规划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筑设计、消防、环保等规定;(三)项目配套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电梯、消防等设施;(四)项目开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七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三)办理规划许可证;(四)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公寓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

第九条公寓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公寓建设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寓销售第十一条公寓销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诚信、合法;(三)尊重消费者权益。

第十二条公寓销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寓建设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二)公寓项目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三)公寓项目配套设施完善;(四)公寓项目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

第十三条公寓销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寓销售合同;(二)公寓销售广告;(三)公寓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四)公寓项目配套设施及服务内容。

公寓运营管理方案条例

公寓运营管理方案条例

公寓运营管理方案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寓运营管理的规范,提高公寓的服务质量,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寓运营管理方案适用于所有经营性公寓,包括商务公寓、长租公寓、短租公寓等各类类型。

第三条公寓运营管理方案所称“经营者”包括公寓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具有经营管理资质的单位或组织。

第四条公寓运营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寓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住户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二章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寓经营管理应遵循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住户的需求,推动公寓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住户一视同仁,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身体条件、社会地位等因素歧视住户。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遵循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开展绿色环保活动,推广低碳生活方式,建设绿色公寓。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遵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第三章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营业执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寓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公寓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公寓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住户档案,记录住户的个人信息、房屋信息、合同信息等,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公寓进行维修维护,保持公寓的整洁、安全、舒适。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住户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提升住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住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住户有权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居住合同,享有合法居住权,有权利要求经营者提供合格的居住环境和设施设备。

公寓管理条例4篇

公寓管理条例4篇

公寓管理条例4篇高校同学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一、未经公寓中心允许,同学宿舍门及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同学公寓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扬品,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门帘、张贴对联等。

二、同学应敬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三、严禁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

违者将视情节的轻重赐予批判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寓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为作业场地。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未经公寓中心允许,严禁个人在公寓内私自进行文体、宣扬活动。

八、对在同学宿舍内及同学宿舍公共区域违章违纪同学的处理分为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将上报学校。

破坏严峻者将依据《**建筑高校同学违纪处分条例》及《同学公寓违纪惩罚条例细则》进行处理。

【第2篇】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条例为完善学院制度,加强同学管理,规范公寓秩序,切实保障同学人身平安和切身利益,依据《吉林工商学院同学管理规定》、《吉林工商学院同学公寓管理规定》,结合工学院同学特点现制定工学院同学公寓管理规定。

工学院于每日进行早检、晚检,每周进行大检不定时抽查一、作息时间同学公寓作息时间开寝:5:40,关寝:22:30。

同学应在同学公寓管理科调配的房间,床铺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严禁晚归、夜不归寝。

若私自离校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特别缘由需出示辅导员假条或相关证明,并在查寝人员处做登记。

晚归按时向舍务部销假,不销假者视状况按旷寝处理。

二、管理方面同学自觉养成清洁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好内务,做到文明、干净、美观、有序,格调健康高雅。

同学公寓卫生检查按统一标准执行。

详细标准如下:每个寝室选举一个寝室长,寝室长负责管理督促寝室人员打扫卫生。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公寓大厦的管理,维护公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寓大厦的正常运营,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二、管理机构公寓大厦的管理由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确保能够有效地管理和运营公寓大厦。

三、管理范围公寓大厦的管理范围涵盖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相关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化、路灯、门禁、消防设施等。

四、管理职责1.提供基础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确保公寓大厦的基础服务,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维护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3.组织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居民成立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共同参与公寓大厦的管理和决策。

4.协调解决纠纷: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居民解决因公寓大厦管理引发的纠纷,积极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和解。

5.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公寓大厦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监控和防范,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费用管理1.物业费用:根据居民的使用面积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收取合理的物业费用,并将费用用于公寓大厦的维护与管理。

2.费用公开:物业管理公司应向居民公开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确保费用使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七、居民权益保障1.住户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应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保护住户的居住安宁权,不得进行侵犯住户隐私、干扰住户日常生活的行为。

2.信息公开:物业管理公司应向居民及时公布公寓大厦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定、安全须知、应急措施、业主大会决议等。

3.投诉渠道: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合理的投诉渠道,接受住户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应,确保住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8、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和施行细则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限制使用权等,严重违规者可解除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

公寓运营物品管理条例

公寓运营物品管理条例

公寓运营物品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1.1 为了保障公寓运营过程中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秩序,促进公寓的安全、便利和舒适性,制定本管理条例。

1.2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公寓运营管理者和入住公寓的居民。

第二条:公共物品管理2.1 公寓内的公共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楼道、门禁系统、储物柜、洗衣房等。

2.2 公寓管理者应对公共物品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3 居民不得故意损坏公共物品,如有损坏需赔偿相应维修或替换费用。

2.4 公共物品的使用应遵循公共秩序,不得进行任何危险、违法或有损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个人物品管理3.1 居民在公寓内的个人物品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定期清理个人物品,确保卫生和整洁;•垃圾应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放个人物品,以免影响他人通行;3.2 如居民的个人物品超出存储空间,公寓管理者有权要求其限期整理回收或转移出公寓。

3.3 居民的个人物品应与公寓内其他居民的物品相互独立,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

第四条:家具和设备管理4.1 公寓内配备的家具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床、桌椅、空调、电视等。

4.2 居民应妥善使用公寓提供的家具和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或滥用。

4.3 居民不得私自更换或移动公寓内的家具和设备,如有需要应事先与公寓管理者协商。

4.4 如有意外损坏公寓内的家具和设备,居民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者,并赔偿相应的修复或替换费用。

第五条: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5.1 对于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公寓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使用某些设施或取消居住资格等。

5.2 如居民的行为导致公寓内物品损坏或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3 对于屡次违规的居民,公寓管理者有权解除其居住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6.1 本管理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6.2 公寓管理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并提前告知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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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
卫生:
1. 每周检查
凡A等(92分—95分)寝室,每人每次加1分。

凡B等(88分—91分)寝室,本周不加分,学生干部加扣0.5分。

凡C等(85分—87分)寝室,全寝室通报批评,每人扣2分,学生干部加扣1分每人每次。

2. 不服从公寓辅导员、管理员管理,在寝室内外窗外乱扔垃圾或废弃物的,一经查实,除按学生
手册规定外,对负责人每次扣10分。

3. 初次被评为较差寝室的给予改过机会,由值日生与寝室长于次日中午重新做卫生,让相应楼层
长进行审核,直到合格为止。

再次被评为较差寝室,成员扣德育分2分,寝室长和值日生扣3分,并再次于次日重新打扫,并罚扫寝室走廊。

如有严重抵制行为,将在评分栏通报批评,并翻倍惩罚。

4.寝室检查桌面不整洁的每人扣10分,寝室地面未打扫的值日生扣5分,不明确责任人的每人次
扣5分,寝室地面有烟头每个扣5分,不明确情况下每人每个扣5分。

阳台地面不整洁的值日生扣3分,不明确负责人的每人扣5分。

门后长期堆有垃圾不倒的,寝室每人扣5分。

纪律:
1. 每位学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各个楼层长的工作,若有辱骂工作工作人员者,将提交学院警告处
分;若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安全危害的,将提交学院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

2.一学期累计三次晚归视不归一次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

累计六次不归者严重警告处分,并
以此类推,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

晚归者或串门者归来后应立即到相应楼层长处划名。

否则视不归处理,且每次每人扣5分。

3.在公寓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电吹风机等大功率电器者,一经查实,对负责人每次
每人每支扣10分,对不明确责任人的寝室每人次每支扣15分,并没收电器,可于学期末递写申请取回。

如再有发现且被没收者将不再允许取回电器,且每人每次扣分翻倍。

4.寝室熄灯后,违反学院规定,私自偷接电源窃电的,一经查实,对负责人每人次扣15—20分,
对不明确责任人的寝室每人次扣20分。

5.就寝熄灯后,违反学院规定,通过翻越阳台、窗户、围墙等方式外出上网或夜不归宿者,一经
查实,对负责人每人次扣20分,并接受学院处理。

6.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通过各种方式违反规定进入异性学生公寓的,一经查实,对每人次扣
20分,并接受学院处理。

7.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焚烧垃圾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0分,并接受
学院处理。

8.在上课期间,不按照规定请假滞留寝室者,一经查实,对负责人每人次扣5分。

9. 就寝熄灯后,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在寝室内打球,开大音量音响、大声喧哗等干扰他人休息者,
经劝阻不改者,每人次扣5分且予以警告处分一次。

10.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赌博、盗窃者,一经查实,对负责人每人次扣20
分,对不明确负责人的情况下,参与人员每人次扣20分,并接受学院处理。

11.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在公寓未经许可擅自留宿他人者,一经查实,在考核中对负责人每人次扣
5分。

12. 未经他人允许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引起的矛盾者,一经查实,在考核中对负责人每人次扣5分。

13.未按照正常手续私自调换寝室者,一经查实,在考核中对负责人每人每次扣10分。

艺术系公寓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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