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设备配备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一)教学设施
1. 根据课程的需要,应配备有相应的实训教室和实验室,确保存在必要的实训硬件设备、耗材及实验室测试仪器等;
2. 为促进学生思维,应配备有多媒体教室或报告厅;
3. 学校要建立语文、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课程的相关图书馆和资源库;
4. 根据当地的劳动就业市场需求,学校应努力建设和维护各个专业领域的实习基地。
(二)师资配备
1. 教师聘用,要求符合教师资格和学校师资素质要求,且专业领域经验丰富;
2. 教师应具备课题研究能力,能够在授课实践中将科研成果运用到课程教学中;
3. 学校也要配备心理咨询老师、体育教师,保证学生的身心发展;
4. 各科目最低老师师数比例:公共课教师比例一般1:8左右,专科教师比例应根据课程要求,重点专业和实验课程要求严格,一般达到1:4左右。
(三)学生管理
1. 学校要有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实施学生日常生活管理,促进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习惯和思想道德观念;
2. 学校应建立学习考试管理制度,考核学生知识综合理解能力,根据学生毕业成绩发放毕业证书;
3. 设立学生违纪管理制度,以及奖惩措施,规范学生行为表现,建立完整的纪律档案;
4. 学校要有学生就业指导制度,积极推动学生就业,协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职业规划,为他们准备就业材料,安排相关的就业实习活动。
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1.P(IV)系列;
2.内存≥512 MB;
3.显示器尺寸≥43 cm(17in);
4.显存≥256 MB;
5.以太网卡。
40
联网
35
CAD/CAM软件
1.企业使用;
2.使用界面清晰、操作简单、易学;
3.CAD/CAM集成。
40(节点)
网络版
36
服务器
工作站级
2
37
交换机
48口
2
38
数控加工仿真软件
1
(续)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序号
实训类别
主要实训项目
设备名称
设备主要功能(技术参数与要求)
数量
(台/套)
备注
26
数控加工实训
同上
立式加工中心
1.有效行程:X轴行程≥600 mm,Y轴行程≥400 mm,
Z轴行程≥500 mm;
2.工作台尺寸:≥800mm×400 mm;
全功能数控车床(斜床身)
1.最大回转直径:≥400 mm;
2.最大工件长度:≥400 mm;
3.主轴功率:≥5.5 kW。
数控系统配置及主要要求:
a) CNC数控装置位置控制分辨率≤0.001 mm;
b) X/Z轴交流伺服驱动;
c)主轴交流伺服驱动;
d)半闭环控制或闭环控制。
2
28
高速雕铣机
1.有效行程:X轴行程≥400 mm,Y轴行程≥300 mm,
1.回转直径:≥320 mm;
2.主电机功率:≥3 kW。
20
2
立式升降台铣床
1.工作台尺寸:≥250 mm×1000mm;
广西 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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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某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1. 引言某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是为了确保学校的各项设备设施达到统一的标准,并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本文将介绍某学校的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包括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设备等方面。
2. 教室设施配置标准2.1. 教室基本设备每个教室都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 - 教师讲台:提供给教师进行讲解和展示用的平台。
- 教学黑板/白板:用于教师书写教学内容。
- 教室座椅:提供给学生坐下的座椅,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舒适且具有调节功能。
2.2. 多媒体设备每个教室都应配备以下多媒体设备: - 投影仪及幕布:用于教师展示课件和视频等教学资源。
- 音响设备:为教学提供清晰的声音播放。
2.3. 空调及照明设备每个教室都应配备以下空调及照明设备:- 空调系统:确保教室内的温度适宜。
- 照明设备:提供足够的光线照明。
3. 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3.1. 实验室基本设备每个实验室都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 - 实验台:提供给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平台。
- 实验器材:根据不同学科和实验要求配置相应的实验器材。
- 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设备等,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3.2. 实验室仪器设备每个实验室都应配备以下仪器设备: - 实验仪器:根据不同学科和实验要求配置相应的实验仪器,如微型显微镜、离心机等。
- 实验仪表:如温度计、电子天平等,用于测量实验数据。
4. 图书馆设备配置标准4.1. 图书馆基本设备每个图书馆都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 - 书架和书桌:为学生提供阅读和学习的空间。
- 阅览椅:舒适的椅子,方便学生长时间的阅读。
- 图书柜:存放和管理图书的柜子。
4.2. 电子资源设备每个图书馆都应配备以下电子资源设备: - 电脑:提供给学生和教职员工上网查找资料和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 打印机/复印机:提供打印和复印服务。
5. 其他设备设施配置标准除了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某学校还应配备以下设备设施: - 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包括室内家具、卫生设施等。
中职学校设置标准
中职学校设置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标准
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为了保障中职学校的教学
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以下将从师资力量、教
学设施、教学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师资力量是中职学校设置的重要标准之一。
中职学校应
当配备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其中包括具有丰富教
学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教师,以及具有高学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
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
教育教学能力。
其次,教学设施是中职学校设置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中职学校
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实训
基地等。
这些设施应当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实践需求,保障教学
活动的顺利开展。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教学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长期有效使用。
此外,教学条件也是中职学校设置的重要标准之一。
中职学校
应当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包括食宿、医疗、体
育等方面的保障。
学校还应当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开展丰富
多彩的课外活动和实践教学,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中职学校设置标准涉及方方面面,师资力量、教学
设施、教学条件等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
行设置,才能够保障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共同
努力,不断完善中职学校设置标准,推动中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印发《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doc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发文单位:国家教委文号:教电[1992]1号发布日期:1992-2-29执行日期:1992-2-29生效日期:1900-1-1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设备的配备标准为:(一)小学按《小学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配备;(二)普通中学(含初中、高中及完全中学)按《中学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配备;(三)中等师范学校按《中等师范学校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配备。
第三条乡(镇)中心小学、初中电化教育设备的配备,一般不低于相应的二类配备标准。
第四条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电化教育设备的配备参照本标准,按不低于中学二类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各校可按开设专业课的特殊需要,自行配备所需电化教育设备。
第五条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电化教育设备的配备参照中等师范学校配备标准。
第六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配备学校电化教育设备,开展电化教学。
第七条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建设的投资和经常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还应把发展电化教育纳入到各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的计划中去,根据本地的财力条件妥善解决。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措施,加强学校电化教育设备管理,并做好电化教育软件的配套工作,充分发挥电化教育设备的效益。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电化教育设备配备标准┏━━┯━━━━━━━━┯━━━━━━━━━┯━┯━━━━━━━━━━━┓┃序号│ 名称│ 规格│单│ 配备数量┃┃│ │ │ ├───┬───┬───┨┃│ │ │位│ 一│ 二│ 三┃┠──┼────────┼─────────┼─┼───┼───┼───┨┃1│书写投影仪│ 250×250mm│台│18+(6)│10+(6)│4+(2) ┃┠──┼────────┼─────────┼─┼───┼───┼───┨┃2│自动幻灯机│ 135型│台│ (1) │(1) │ ┃┠──┼────────┼─────────┼─┼───┼───┼───┨┃3│手动幻灯机│ 135型│台│ 2+(2)│ 2+(1)│ 1 ┃┠──┼────────┼─────────┼─┼───┼───┼───┨┃4│照相机│ 135型│台│ 1 │ 1 │ ┃┠──┼────────┼─────────┼─┼───┼───┼───┨┃5│透视幕│ │幅│ 1│ 1 │ ┃┠──┼────────┼─────────┼─┼───┼───┼───┨┃6│银幕│ 1500×1500MM │幅│18+(6)│6+(8) │ 1+(2)┃┠──┼────────┼─────────┼─┼───┼───┼───┨┃7│收录机│ │台│18+(4)│6+(8) │1+(2) ┃┠──┼────────┼─────────┼─┼───┼───┼───┨┃8│立体声收录机│ 双卡│台│ 2 │ 1 │ (1) ┃┠──┼────────┼─────────┼─┼───┼───┼───┨┃9│录像机(或单放机)│ VHS │台│ 2+(1)│ 1│ (1) ┃┠──┼────────┼─────────┼─┼───┼───┼───┨┃10│彩色电视机│ 20"│台│ 2+(1)│ 1+(1)│ 1 ┃┠──┼────────┼─────────┼─┼───┼───┼───┨┃11│话筒│ │个│ 20 │ 1 │ (1) ┃┠──┼────────┼─────────┼─┼───┼───┼───┨┃12│录像带│VHS E-120(空白) │盘│ 30 │ 15 │ (8) ┃┠──┼────────┼─────────┼─┼───┼───┼───┨┃13│录音带│60分钟(空白) │盘│ 150 │ 80 │ 40 ┃┠──┼────────┼─────────┼─┼───┼───┼───┨┃14│计算机│ │台│12+(6)│ │ ┃┗━━┷━━━━━━━━┷━━━━━━━━━┷━┷━━━┷━━━┷━━━┛说明:1.配备数量以每校18个班计,各地可根据学校规模适当增减,加括号的数量为选配的数额。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
广西公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表
-1-
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学生住宿条件达不到所规定的面积、设施的按以上住宿收费标准下浮10%—30%。
加装空调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150元/人.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2015年秋季学期起,学校可在以上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根据新建学生公寓的实际设施配置情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确需突破最高收费标准的,需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2、非新建的学生公寓,加装空调后,可在原住宿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150元/人.年,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3、改建的学生公寓、按国家有关政策建设的特殊标准的硕士、博士生公寓、学生公寓房间结构特殊、无法套用附件1规定类别和标准的,由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收费标准。
4、学生公寓实际住宿人数超过规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每室每年住宿收费总额÷每室实际住宿人数;特殊情况下减少住宿人数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4人一室住宿1人或2人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可按每室每年住宿费收费总额分摊;其余情况导致实际住宿人数不足的,仍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
5、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原建的公办广西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的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按以上附表规定的定额标准计算,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装备配备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装备配备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7.23
•【字号】桂教规范〔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装备配备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水平,提升仪器设备配备的实用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教育装备配备标准,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装备配备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23日。
中职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门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设施分类与管理第四条设备设施分为以下类别:1. 教学设备:包括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2. 行政设备: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3. 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浴室等;4. 公共设施:包括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安全设施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所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教学设备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七条行政设备由后勤处负责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八条生活设施由宿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包括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设施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包括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安全设施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设备设施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装或拆解设备;2. 不得将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3. 不得将设备借给他人使用;4. 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归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1.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对损坏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3. 对易损耗的部件,应定期更换;4.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保持设备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第十二条设备设施达到报废条件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报废手续:1. 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2. 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报废条件;3. 报学校领导审批;4. 由后勤处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更新:1. 学校应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等需求,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2. 更新设备设施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二○○七年七月目录编制说明 (2)1 畜牧兽医(0106) (5)2 工业与民用建筑(0401) (8)3 建筑装饰(0402) (10)4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0) (13)5 数控技术应用(0511) (15)6 模具设计与制造(0512) (16)7 机电技术应用(0513) (18)8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0514) (21)9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0530) (23)10 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0615) (25)11 电子与信息技术(0701) (29)12 电子技术应用(0702) (31)13 计算机及应用(0711) (33)14 计算机网络技术(0713) (35)15 护理(0801) (37)16 药剂(0813) (40)17 中医(0814) (42)18 电子商务(0903) (44)19 商务外语(0905) (45)20 烹饪(0911) (46)21 旅游服务与管理(0916) (47)22 会计(1002) (48)23 金融事务(1004) (49)24 舞蹈表演(1110) (50)25 工艺美术(1116) (51)26 服装设计与工艺(1119) (53)27 文秘(1217) (54)28 现代物流管理(1305) (55)1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编制主要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0〕8号)、自治区教育厅《广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暂行规定》(桂教职教〔2000〕501号)等三个文件为依据。
二、设备配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所列的专业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是该专业设备配置的基本条件要求和示范条件要求,仪器设备为学校自有(不含租借的仪器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数量按一个教学班50人为基础配置,如专业人数增加必须相应提高设备的配备数量。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标准(暂行)桂教职成〔2009〕51号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确保学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一、实训基地办学方向(一)实训基地必须面向在校相关专业学生开展实训教学;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和各类社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二)实训基地要根据社会需要不断开发新培训项目,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训课程与内容应与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相结合,提高培训实效性。
二、实训场地与规模(一)实训场地。
1.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要满足专业实训需要:工科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1200平方米;财经与现代服务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600—800平方米(农村学校取下限、城市学校取上限);农类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农地面积30亩。
2.凡受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均要在实训基地或实训室入口醒目处悬挂“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或“自治区职教攻坚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标记,每台大型固定设备也要嵌、贴相应的标记.3.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布局合理规范,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实训室通道必须畅通无阻,工作环境保持清洁,设备摆放整齐,设备处于整洁、完好的状态;各实训室醒目处应张贴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和警示标志。
(二)实训基地办学规模。
1.实训基地核心专业年招生规模:城市学校200人以上,农村学校150人以上。
2.实训基地专业在校生:城市学校1000人以上,农村学校600人以上,并以核心专业为基础,扩大实训基地涵盖的专业群,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3.开展针对各类社会人员的培训(企业员工、下岗员工、待业人员、农民工等):年培训500人次以上.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城市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500人次以上;农村学校设立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300人次以上。
中职院校生均定额标准
中职院校生均定额标准一、教学设施设备1. 每间教室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2. 实验室、实训室应配备相应的实验仪器、实训设备,满足学生实验实训需求。
3. 图书馆应藏书丰富,提供电子阅览室,满足学生阅读需求。
二、教职员工配备1. 每班应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2. 每门课程应配备一名教师,负责课程讲授。
3. 每个实验室、实训室应配备相应的实验员或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验实训指导。
三、教学质量保障1. 学校应制定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2. 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3. 学校应设立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1. 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标准制定课程设置方案。
2. 应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3. 学校应设立课程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标准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五、实验实训条件1. 学校应提供充足的实验实训设备,满足学生实验实训需求。
2. 学校应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会。
3. 学校应与相关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实验实训项目,提高实验实训效果。
六、专业技能培养1. 学校应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制定专业技能培养方案。
2. 学校应设立技能竞赛机制,鼓励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3. 学校应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职业素质养成1. 学校应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制定职业素质养成方案。
2. 学校应开设职业规划课程,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
3. 学校应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八、就业指导与推荐1. 学校应设立就业指导机构,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2. 学校应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查询服务。
3. 学校应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九、社会实践与顶岗实习1. 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高职院校教学科研设备值标准
高职院校教学科研设备值标准
一、设备类型
高职院校的教学科研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实验仪器、科研设备等。
这些设备的类型和数量需要根据学校的学科设置和教学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二、设备性能
设备的性能是衡量设备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设备的运行速度、精度、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求,选择性能适当、品质可靠的设备。
三、设备用途
设备的用途是购买设备的重要依据,包括设备的适用范围、使用频率、使用时间等。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明确设备的用途,确保购买的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求。
四、设备数量
设备的数量需要根据学校的规模、学科设置、教学和科研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的数量,避免浪费和不足。
五、设备价值
设备的价值是衡量设备成本的重要指标,包括设备的购买价格、维护费用、更新换代费用等。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综合考虑设备的价值,确保购买的设备能够在成本和质量上达到平衡。
六、设备使用率
设备的使用率是衡量设备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
频率等。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考虑设备的使用率,确保购买的设备能够在教学中得到充分利用。
七、设备评价
设备的评价是衡量设备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设备的性能评价、用途评价、价值评价、使用率评价等。
在购买设备时,需要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购买的设备能够在各方面达到学校的期望。
中职学校设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精神,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
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
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
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中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中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1.引言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是保障学校正常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提高中职教育质量,确保学生接受到全面而优质的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在办学条件方面有着一定的规定和指标。
本文将介绍中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帮助各中职学校全面掌握基本办学要求,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2.标准化办学条件2.1教学设施要求-校舍建筑:学校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并满足中职学校办学规模的需要。
校舍要求整洁、安全,教室设施齐全,能够满足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
-实验室:中职学校应配置必要的实验室设施,以支持实践教学。
实验室要求按照教学要求进行布局,并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和材料。
-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应建立一定的图书库存量,提供丰富多样的纸质和电子资源,满足学生阅读和研究的需求。
-特色教室:学校可以根据专业设置和学校特色配备相应的特色教室,如计算机教室、艺术工作室等。
2.2教学设备要求-电子设备:学校应配备适当数量的电子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以支持教学活动的展示和互动。
-实验设备:中职学校需要提供相关专业所需的实验设备,确保学生能够进行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
-运动设施:学校应提供基本的运动场地和相关器材,以支持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
2.3师资力量要求-教师队伍:学校需要配备符合资质标准的教师队伍,包括教授主干课程的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等。
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教研活动: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教研机构,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办学条件评估与认证为确保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能够达到标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对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和认证。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定。
通过评估认证,可以有效推动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办学条件指标的重要性中职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提供高质量教育的前提。
只有学校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才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和学习环境。
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附件4: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供用电技术、电气设备安装、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等专业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
2分类本标准根据电工电子类专业涵盖的主要专门化方向和职业岗位(群)要求以及专业培养目标提出了实训基地设备配置基本方案,方案包括了电工技术基础、电工基本技能、机床电气控制、可编程控制器、液压与气动、电力电子及电力拖动、工业自动化、供配电、智能楼宇、空调制冷、家用电器、电子基础、电子器件及线路测量、电子整机维修、单片机应用技术、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应用、声像技术应用、表面组装生产技术(SMT)、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20个实训室。
各学校可根据所设专业及专门化方向,从20个实训室中选择若干实训室,组合成符合所设专业要求的具体设备配置方案。
参见附件。
3要求3.1 实训教学场所3.1.1 使用面积实训基地应根据师生的健康、安全和设备配置要求,确定其使用面积,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2 采光实训室的采光应按照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3.1.3 照明实训室的照明要求符合GB 50034的有关规定。
3.1.4 通风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要求。
3.1.5 电气安装应符合GB 16895的有关规定。
3.1.6 消防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
3.1.7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3、GB 2894的有关要求。
3.1.8 安全与卫生应符合GBZ 1的有关要求。
3.2 仪器设备3.2.1 实训室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见《电工电子类专业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3.2.2 各实训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数量,应能满足50人同时进行实训。
3.2.3 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其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
3.2.4 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附: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学校主管部门要依据《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实现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设置。
二、我厅将于2011年底依据《设置标准》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对不达标的学校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2012年底仍不达标的学校,停止其学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三、自《设置标准》印发之日起,各地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依照《设置标准》进行审批,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教育行政审定批准筹建立项,报我厅备案。
学校筹建期为2年,筹建期内,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由批准筹建立项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厅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合格者,我厅行文正式批准学校设置,取得我厅批准设置的学校方具有学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未通过评审的学校,其筹建资格自动取消,如继续申请办学,需按上述要求和程序重新进行筹建立项和评审。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通知抄报:教育部.抄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编办、人社厅、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11月16日印发(共印20份)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精神,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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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
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
设备配置标准
(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制定
二○○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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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制说明 (2)
1 畜牧兽医(0106) (5)
2 工业与民用建筑(0401) (8)
3 建筑装饰(0402) (10)
4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0) (13)
5 数控技术应用(0511) (15)
6 模具设计与制造(0512) (16)
7 机电技术应用(0513) (18)
8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0514) (21)
9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0530) (23)
10 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0615) (25)
11 电子与信息技术(0701) (29)
12 电子技术应用(0702) (31)
13 计算机及应用(0711) (33)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0713) (35)
15 护理(0801) (37)
16 药剂(0813) (40)
17 中医(0814) (42)
18 电子商务(0903) (44)
19 商务外语(0905) (45)
20 烹饪(0911) (46)
21 旅游服务与管理(0916) (47)
22 会计(1002) (48)
23 金融事务(1004) (49)
24 舞蹈表演(1110) (50)
25 工艺美术(1116) (51)
26 服装设计与工艺(1119) (53)
27 文秘(1217) (54)
28 现代物流管理(1305) (55)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
准(试行)》编制主要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教
职成〔2000〕8号)、自治区教育厅《广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设置暂行规定》(桂教职教〔2000〕501号)等三个文件为依据。
二、设备配备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所列的专业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是该专业设备配置的基本条件要求和示范条件要求,仪器设备为学校自有(不含租借的仪器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数量按一个教学班50人为基础配置,如专业人数增加必须相应提高设备的配备数量。
三、编制工作
(一)《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置标准(试行)》起草成员:畜牧兽医专业由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蒋漓生、彭少忠、李华慧起草;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苏桂明、曾繁锋、杨平起草;建筑装饰专业由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黄天明、莫坚义、李佳起草;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由南宁机电工程学校杨胜卫、潘帅东、覃小珍起草;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由广西机电工程学校黄荣亿、苏福业、黄宁健起草;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由广西机电工业学校许毅、罗伟贤、蓝松云起草;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由广西航运学校黄兆牛、秦俭修、闭福团起草;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专业由柳州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覃京翎、陈柳艺、黄善美起草;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由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刘源劲起草;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由柳州市交通学校韦弢勇、韦家壮、陈均起草;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由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曾俊华、吴世军、余向阳起草;电子技术应用由广西机电工业学校蒙俊健、刘名东、陈瓒贤起草;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由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韦忠坚、郭辉、韦贵波起草;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由梧州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陈里平、欧红涛、谭辉起草;护理专业由桂林市卫生学校蒋劲涛、伍利民、邓之玲起草;药剂专业由广西药科学校程一波、周小雅、韦超起草;中医专业由广西中医学校周琦、马秋平、赵英起草;电子商务专业由广西物资学校周树刚、莫海燕、莫丽梅起草;商务外语专业由广西华侨学校赖锦声、卢燕霞、李力力起草;烹饪专业由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苏海起草;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由桂林市职教中心陈莹、赵丽华起草;会计专业由广西商业学校刘继周起草;金融事务专业由广西银行学校莫文超起草;舞蹈
表演
专业由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殷强、徐志善、韩秀先起草;工艺美术专业由广西工艺美术学校朱俊璇、肖辽沙、李姮起草;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由广西纺织工业学校朱华平、刘云云、汪薇起草;文秘专业由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廖蓉、古宝雄、吴春芳起草;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由广西物资学校杨树干、朱政如、袁斌起草。
(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28个专业设备配
置标准(试行)》审核组:
组长:张建虹
副组长:李栋学黎家汉
成员:彭友生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学校
黄亮南宁机电工程学校
曾志励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陈均柳州市交通学校
黄兆牛广西航运学校
畜牧兽医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设备配备标准
建筑装饰专业设备配备标准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汽车摩托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注:专门化方向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应根据示范性教学指导方案的要求配备。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护理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药剂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电子商务专业设备配置标准
商务外语专业设备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