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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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
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增强农村公路抗灾能力,最大化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安全的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某某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某某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某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制度,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建立符合我县农村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县乡道县管、村道乡管”,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使用。
二、农村公路范围及管理养护内容
(一)农村公路范围为:一般县道、乡道、村道。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内容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1、日常养护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沿线设施维
护,公路绿化修剪,疏通边沟、涵洞,路面及桥梁病害处置等。
2、养护工程包括: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安保和示范路工程等。
(三)规范化养护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内部工作职责、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农村公路水毁防治应急措施、农村公路养护廉政建设制度、养护人员、路段、任务、联系方式公开等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内外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图标管理、规范的建档立卡,有规范的养护公示牌,有具体养护人员且每个养护人员有对应的管养路段,养护承包费按完成养护任务有支付记录,通村道路日常养护办法、养护人员基本情况、每条列养公路的管养档案、养护承包合同、通村公路巡查(含路政协管)记录表、乡村公路桥涵巡查记录表、乡村公路桥涵经常检查记录表、站长检查记录等。
三、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是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按照“县乡道县管、村道乡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养护管理具体责任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乡道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县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乡道养护登记及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方案制定,编制实施县乡道养护计划、审核村道养护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负责县道、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自评和抽查考核;监督、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所拨付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上,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道养护和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站职能,明确一名乡(镇)负责人分管,配备专、兼职养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配合好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对乡道实施养护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村道养护登记,筹集本级养护配套资金,编制村道养护计划,审核村道养护计划,组织实施村道养护计划;定期组织本区域内村道养护质量的自评和抽查考核;协助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开展乡道路政管理;监督、管理、使用好村道养护资金。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配合乡镇。村“两委”成员同时要兼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负责本区域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村道养护登记,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编制实施村道养护计划,定期组织本区域内村道养护质量进行自评,保护好村道路产路权。
四、强化养护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路养
护方针,坚持“干部包保、包养到户,全面养护、养护脱贫”的原则,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坚实、路拱适度、路肩整洁、边坡稳定、边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完善齐备、行道树齐全,使农村公路保持完好,畅通,并逐步建成高标准文明路。
1、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对现有管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各种执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管养人员的素质。
3、建立管养规划设计机制,实行统筹规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养护计划和大中修工程实施方案,要根据管养任务的轻重和管养线路的分布情况,认真落实养护料场,购置养护机械设备。
4、为加强县乡油路养护以及农村公路的应急保障,政府划拨资金用于购置摊铺机、压路机、装载机、挖机、运输机械、沥青拌合及相关的养护机械设备。由农村公路管理所组建一支专业的油路养护及应急抢险队伍。使我县的油路养护及应急抢险工作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养护效率,降低养护成本。
5、村公路的养护,要实行“六定”公路养护责任制,即;“定人
员、定里程、定料具、定经费、定奖惩、定时上路”采取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委托村民委员会牵头承包、个人分段承包或就近承包的方式进行,促进沿线农民增收,早日脱贫致富。
6、加大农村公路安保、水毁工程投入。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一
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安保、水毁工程,按国家标准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逐步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7、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按照“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结构合理、数据准确、上下衔接”的原则,建立管养档案台账,对辖区内每一条列养线路的建设情况,交竣工验收时间情况、路面状况、防护设施、养护技术等级、养护资金投入、管理责任人等基础性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一条一个档案进行管理,为农村公路管养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服务。
8、强化路政日常管理,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按照“队伍知识化、装备现代化、执法规范化、作业军事化”的要求,认真抓好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路政执法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有效解决执法缺位和路政监管难的问题,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有路必管、管必有效”的工作格局,有效维护路产路权。
9、建立涉路建设(筑)联合审批制度,路边建设(筑)项目须经县建设、国土、交通(公路)等部门和所在乡镇联合审批。违反规定审批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者负责取缔并恢复原状。
10、要加大路容路貌整治力度,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1)保证辖区内农村公路上的农贸市场、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