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一、填空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2.断路器是指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
3.隔离开关是指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
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低(电)压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5.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6.从事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7.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8.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9.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0.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13.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14.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
15.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16.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
17.330 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18.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要求。
19.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
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2011-07-29发布,2012-06-01实施目次前言 2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作业要求 45安全组织措施 56安全技术措施 97电气设备运行 11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139 带电作业 14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16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712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7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1714 电气试验工作 1815 电力电缆工作1916 其他安全要求19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20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24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26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气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27附录E(资料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28附录F(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33附录G(规范性附录)电气倒闸操作票格式 341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和7.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T/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竟成、蔡崇积、刘亨铭、张雷、陆懋德、戴克铭、王尚顺、胡翔、聂宇本、林勇刚、何沿锟、赵亚维、李智勇、卢建明、葛乃成。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电力安规(电气部分)
10、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应 视作高处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环境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期进行检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四、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13、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 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4、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电容器 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
15、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 进行检修和试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三、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不停电的工作: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 导电部分的危险者。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 分上进行的工作。
2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四、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接地分类: 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为了保证电气
设备的可靠运行,而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接地称为工作 接地。 保护接地: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 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进行接地称为保护接地。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5、生产场所应有明显的逃生路线标识。工作人员应熟悉 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事故 应急处置措施。
。 高压: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一、总则
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 反《安规》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 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 报告。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一、单选题1.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
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A.安全措施B.注意事项C.技术措施D.组织措施答案: a2.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的标示牌。
A.止步、高压危险B.在此工作C.禁止攀登,高压危险D.从此进出答案: d3.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监护操作,是指()监护的操作。
A.有人B.无人C.电话答案: a4.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工作人员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一次)。
A.至少B.约C.最多D.必须答案: a5.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高压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遮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的标示牌。
A.禁止合闸、有人工作B.止步,高压危险C.禁止攀登、高压危险D.在此工作答案: b6.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带电作业时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并采取()。
A.护目眼镜、防护措施B.手套、消弧措施C.眼镜、隔离措施D.护目眼镜、消弧措施答案: d7.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A.可以B.必须C.不应D.应该答案: c8.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的标示牌。
A.止步、高压危险B.在此工作C.禁止合闸,有人工作D.从此上下答案: a9.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50kV电压等级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米。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 范围**
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以及在电力工作场 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 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 相关场所 ;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 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
除5.7.2条情况外,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 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 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6 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要求: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 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 的技术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 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 求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 应按 下列条件进行: a)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 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 和标示 牌,恢复常设遮栏; c) 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 行加压试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5.7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5.4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 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 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2018年修编版
(修编版)2018—10—26发布2018—11—01实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总体要求 (3)5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7)5.1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7)5.2高压设备的巡视 (9)5.3电气操作 (10)5.4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分类和相关规定 (15)6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5)6.1工作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5)6.2工作票制度 (16)6.3工作许可制度 (21)6.4工作监护制度 (21)6.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3)7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4)7.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技术措施 (24)7.2停电 (25)7.3验电、装设接地线 (26)7.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9)8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30)9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和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31)9.1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1)9.2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34)10在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5)10.1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室及工作环境的基本要求 (35)10.2GIS、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巡视、检修等工作的基本要求 (36)10.3六氟化硫气体管理、操作基本要求 (37)11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9)12在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0)12.1在二次系统上工作填用工作票的规定 (40)12.2在二次系统上工作填用安全措施票的规定 (41)12.3二次系统工作前的准备 (42)12.4二次系统工作中的安全规定 (43)13电气试验 (45)13.1高压试验 (45)13.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7)13.3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8)13.4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8)14电力电缆工作 (49)14.1电缆工作基本要求 (49)14.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50)14.3电力电缆试验安全措施 (51)15其他安全措施 (52)附录A (资料性附录)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54)附录B(规范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73)附录C(规范性附录)登高安全工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77)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气操作票格式 (78)附录E(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79)附录F(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82)附录G(资料性附录)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卡格式 (84)附录H(资料性附录)检修设备试运行申请单格式 (86)附录I(资料性附录)检修设备试运行后恢复工作申请单 (87)附录J(资料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88)附录K(资料性附录)电气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90)前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家电投安环〔2016〕399号,以下简称2016版电气安规)于2016年10月份实施,在加强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编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气部分).doc
.标准编号 Q/HN-1-0000.08.012-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4-04-12目录1 总则 (4)2 电气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5)2.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 (5)2.2电气设备的巡视 (5)2.3 倒闸操作 (6)2.4 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分类和相关规定 (7)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8)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8)3.2 工作票制度 (8)3.3 工作许可制度 (11)3.4 工作监护制度 (11)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1)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4.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2)4.2 停电 (12)4.3验电、装设接地线 (13)4.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标示牌式样见附录P) (14)5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4)6带电作业 (15)6.1 基本规定 (15)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5)6.3 等电位作业 (16)6.4 带电断、接引线 (17)6.5 带电短接设备 (18)6.6 带电水冲洗 (18)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19)6.8 感应电压防护 (19)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19)6.10 保护间隙 (19)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0)6.12 低压带电作业 (20)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0)7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22)8 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 (23)9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4)10 在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25)11 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讯、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25)12 电气试验 (26)12.1 高压试验 (26)12.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27)12.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27)12.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27)13 电力电缆工作 (28)14 其他安全措施 (29)附录A 紧急救护法 (30)附录B 常用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一览表 (39)附录C 登高安全工具试验一览表 (43)附录D 倒闸操作票格式 (43)附录E 操作票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卡 (44)附录F 电气工作票格式 (44)附录G 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 (47)附录H 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49)附录I 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50)附录J 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51)附录K 作业危险点(源)辨识预控措施卡 (52)附录L 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53)附录M 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54)附录N 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 (55)附录O 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56)附录P 标示牌式样 (57)附录Q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58)附录R SF6新气质量标准 (59)附录S 水电厂电气工作票格式………………………………… ………………………………………………………………………… .60附录T 水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 ………………………………………………………………… .62附录U 水电厂电气二次作业措施票格式………………………………… …………………………………………………… … . 641 总则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各生产性企业的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华能集团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安规变电1.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等救护法。
A.野外生存B.高处作业C.机械伤害D.触电急救答案: d答案要点: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2.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本标准适用于()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A.10kV B.35kV C.110kV D.220kV答案: b答案要点: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3.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代替临时遮栏。
A.玻璃隔板B.木板C.绝缘隔板答案: c答案要点: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
4.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停电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的操作机构。
A.断路器B.隔离开关C.熔断器答案: b答案要点:停电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5.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A.直接方式B.间接方式C.打开设备答案: b答案要点: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6.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已装设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试题库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晓第一部分:单选题1 为规定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国标版安规将从( A )起施行. A. 2012年6月1日 B. 2011年6月1日 C。
2011年12月1日 D。
2012年1月1日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由( )提出,是( )标准。
( D ) A。
国家南方电网公司,企业 B。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企业 C. 国家电网公司,行业 D。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3 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标版)中,低压定义为: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 A )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3.6条)A。
1000 B. 250 C。
380 D. 2204 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中,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500kV安全距离为( )米,±800kV安全距离为()米。
( D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5.2.2条) A. 5。
00,8.00 B。
5。
00,9。
30 C. 6.00,8。
00 D. 6。
00,9。
305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500kV安全距离为( C )米,±800kV安全距离为()米.( C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6。
2。
1条) A。
6.00,9.30 B。
6.00,10.10 C。
6.80,10。
10 D. 6.80,9。
306 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 A ),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6.4.5条) A. 使用绝缘棒 B。
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C。
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 D. 穿绝缘靴7 成套接地线应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C )mm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版)第6.4.8条) A。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
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华电电气安规—2013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电气部分)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目次1总则 (1)2一般安全措施 (2)3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5)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7)5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8)6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2)7带电作业 (22)8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维护 (24)9变压器、断路器的检修与维护 (27)10SF6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28)11母线的检修与维护 (30)12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与维护 (30)13电力电缆 (31)14盘柜上的工作 (33)15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计算机监控、通信等二次回路的检修与维护 (33)16电气试验 (35)17绝缘安全工器具 (38)附录A(规范性附录)触电急救技术规范 (40)附录B(规范性附录)创伤急救技术规范 (46)附录C(规范性附录)溺水急救技术规范 (51)附录D(规范性附录)高温中暑急救技术规范 (52)附录E(规范性附录)有害气体中毒急救技术规范 (53)附录F(规范性附录)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54)附录 1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55)附录2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56)附录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57)附录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60)附录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62)附录6 操作票 (63)附录7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与要求 (64)附录8 安全警示标志牌式样 (67)附录9 SF6气体质量标准 (68)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电气部分)(2013年版)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2005年2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测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测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测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测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和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 背景电力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为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必要的。
2.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及相关人员。
4. 职责与义务4.1 发电厂和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
4.2 电力设施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和报告。
4.3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并且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4.4 若发现电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5. 安全措施5.1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调试。
5.2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器接线的牢固性和电缆的绝缘性能。
5.3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建立监测系统,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5.4 在必要时,应装备自动断电装置和紧急停电按钮,以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6. 应急预案6.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制定电力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7. 外部合作7.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2 需要外部承包商进行设备维护和修复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合作。
8. 罚则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9. 其他规定本规程中涉及未尽事宜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解释。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条文修改对照说明
序号
a)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 b) 确认工作的安全性。
条文内容
c)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d)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足够。 6.2.12.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 a)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确认工作班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c)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 件,必要时予以补充;检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票 所列安全措施一致。 e)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 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6.2.12.3 工作许可人: a)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 件。 b) 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 c) 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 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2.12.4 专责监护人: a)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 项。 c) 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 为。 6.2.12.5 值班负责人(值长) :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以及工作票 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2.12.6 工作班成员: a)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 并履行确认手续。 b)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 现场检修专业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 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指定能胜任的人 员临时代替, 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 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 离开工作地点超过 2h 者,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如没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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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HN-1-0000.08.012-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4-04-12目录1总则52 电气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62.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62.2电气设备的巡视72.3 倒闸操作82.4 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分类和相关规定10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3.2 工作票制度113.3 工作许可制度163.4 工作监护制度16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7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4.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184.2 停电184.3验电、装设接地线194.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标示牌式样见附录P)205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16带电作业226.1 基本规定22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36.3 等电位作业246.4 带电断、接引线266.5 带电短接设备276.6 带电水冲洗27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296.8 感应电压防护29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06.10 保护间隙30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16.12 低压带电作业31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27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48 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工作369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3710 在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动机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3811 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讯、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3912 电气试验4012.1 高压试验4012.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4112.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4212.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4213 电力电缆工作4314 其他安全措施45附录A 紧急救护法47附录B 常用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一览表55附录C 登高安全工具试验一览表61附录D 倒闸操作票格式62附录E 操作票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卡62附录F 电气工作票格式63附录G 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66附录H 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69附录I 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71附录J 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72附录K 作业危险点(源)辨识预控措施卡73附录L 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74附录M 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76附录N 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77附录O 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78附录P 标示牌式样79附录Q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81附录R SF6新气质量标准84附录S 水电厂电气工作票格式………………………………… ………………………………………………………………………… .60附录T 水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 ………………………………………………………………… .62附录U 水电厂电气二次作业措施票格式………………………………… …………………………………………………… … . 641 总则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各生产性企业的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华能集团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 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
1.4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生产性企业。
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光伏发电的电气安全工作执行本规程。
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5 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6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
1.7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7.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1.7.2现场使用的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定期检验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7.3各主控室、值班室、化验室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7.4作业人员应掌握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8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8.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8.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8.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A),特别要掌握触电急救。
1.9 教育和培训1.9.1电气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1.9.2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9.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1.9.4外单位参与华能集团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本企业有关人员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0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11 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B、附录C中的要求。
2 电气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2.1.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高压电气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2.1.2.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 m的遮栏,遮栏通道门加锁;2.1.2.2 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2.1.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注:①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4 10、20、35 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2.1.5户外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注:①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米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米校正。
2.1.6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7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或连接线已经连上母线,但出线或出线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的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运行管理范围。
其隔离开关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2电气设备的巡视2.2.1经本企业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电气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电气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3高压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人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2.2.4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关闭;离开时,必须将门锁好。
2.2.5配电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配电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2.3 倒闸操作2.3.1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长(运行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
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3.2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一个操作任务,系指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和几个地点。
2.3.3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3.4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紧急情况时,需短时间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的,必须经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单人操作时,严禁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2.3.5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2.3.5.1 应拉合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装置)。
2.3.5.2 检查拉合后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装置)的位置。
2.3.5.3 验电,装拆接地线。
2.3.5.4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
2.3.5.5 切换保护回路和安全自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