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学教务科主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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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教务科主要工作流程

一、调课工作流程

1、教师网上填写调课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2、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所属学院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3、教师将调课申请表交至教学教务科及学院存档。

4、教师通知学生按调整后时间、地点上课。

二、代课工作流程

1、教师网上填写代课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2、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所属学院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3、教师将代课申请表交至教学教务科及学院存档。

4、任课教师通知代课教师按调整后时间、地点上课。

三、教学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1、当事人填写经过说明。

2、当事人所在教研室、学院进行核实、做出初步处理意见。

3、教务处审核,形成处理意见。

4、教务处将教学事故相关材料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5、教务处根据校领导意见对教学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6、二级学院、人事处根据学校意见进行处理。

7、教务处将教学事故相关材料存档。

四、新开公共选修课开课工作流程

1、教学教务科每学年第二学期发布新开公共选修课申报通知。

2、教师填写新开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开课报告,报教研室、学院审批。

3、教学教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新开公共选修课评审会,对新申报课程进行评审。

4、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发布批准新开课程通知。

5、获准开课教师撰写课程大纲报教务处存档。

五、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流程

1、教学教务科向思政部、各学院和凤凰岭校区发布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2、各学院根据通知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教务处按通知内容检查各学院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思政部、各学院和凤凰岭校区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报教学教务科存档。

六、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开课工作流程

1、教学教务科根据“共同体”整体工作安排发布开课通知。

2、教学教务科与开课教师协商确定开课时间、地点、课容量等信息。

3、教学教务科将开课信息上报“共同体”,并在“共同体”进行相关开课设置。

4、教学教务科将学生选课情况反馈给开课教师,并通知教师是否开课。

5、开课前,教学教务科将“共同体”课表报送至场馆管理中心及总务处物业服务中心。

七、本科生实习组织管理工作流程

1、各学院分配学生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带队教师,制定检查实习计划,并将实习工作相关文件报教学教务科。

2、教学教务科根据各学院实习工作安排,与各学院协调检查实习时间、地点,制定实习检查计划。

3、教务处联合各学院根据实习检查计划检查各专业学生实习。

4、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并将实习总结材料报教学教务科存档。

5、教务处牵头组织召开实习工作研讨会。

八、教室借用工作流程

1、教室借用人到教学教务科查询教室信息,填写教室借用登记表。

2、教室借用人将教室借用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自行交至总务处物业服务中心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媒体资源部值班室。

九、本科课表编排工作流程

1、教学教务科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筛选各专业课程,生成《教学执行计划》(草表)。

2、各学院核实教学执行计划内容

3、教学教务科编排《课表》(草表),并将《课表》(草表)与修订后的《教学执行计划》发放至各学院。

4、各学院下发《教学执行计划》及《课表》(草表)至所辖各教研室。

5、各教研室根据《课表》(草表)分配教师工作任务。

6、教研室主任可代表教研室与教学教务科协调《课表》编排,在合理的范围内微调本教研室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

7、教学教务科根据各教研室意见修改《课表》,并将《课表》发送至各学院。

8、各教研室根据《课表》填写《教师工作聘任表》,并报教学教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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