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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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 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赔付金。如果工伤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的,依照 有关民事法律应当给予赔偿的,从业人员或其倾诉有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赔偿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相 应的赔偿义务。否则,受害者或其亲属有向人民法院起诉 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 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义务。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1、权利 •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主要规定了各类从业人
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 最基本的五项权利。 • ①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 ②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 ③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 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 ⑤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公司安全教育幻灯片
主要内容
一、公司概况 二、安全培训的必要性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安全基本知识
一、公司概况
• 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都昌县土塘 镇,是由厦门三虹等公司出资组建的采选联合企 业,所开发矿山为阳储山钨钼矿,采用露天开采。 矿山设计采选规模4500t/d。基建工程于2011 年初 开始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开始投入试生产。
•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 度,设置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管理 人员,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 了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生产安全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 日常工作。
二、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安全培训ຫໍສະໝຸດ Baidu必要性和依据
•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 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 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 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 赔偿的权利,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义务。《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规定:“生 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此外,法律还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规 定该协议无效,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的投资 人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关于这项权利的四个问 题: ①、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法律 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须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 确认。没有依法载明或者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 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是一种 非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 ,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已任何 形式免除该项义务,不得变相以抵押金、担保金等名义强 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
• 第十五条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 间不得少于20学时。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安全培训的目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指出,
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 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 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 要作用。 • 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 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 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二、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和依据
• 2、法律法规关于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 • 安全生产法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 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
•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 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培训的必要性和依据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十三条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 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 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 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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