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碰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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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1、对遵守规则各条的任何疏忽:

指在遵守规则各条时,疏忽职守或应引起注意的问题而疏忽大意,或者片面理解规则条文、片面强调规则中的某些条文而不顾及其它条文。①对号灯、号型或声响和灯光信号没有按时显示或鸣放或解除;或者没有按规定显示或鸣放;或者显示或鸣放错误;或者损坏而未发现或未及时修复等。②没有保持正规的了望,对碰撞危险未作出充分的估计。③没有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安全航速。④没有遵守避免碰撞的行动规定。⑤没有认真遵守狭水道或分道通航制的规定。⑥没有认真遵守互见中或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2、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指海员缺乏应有的航海知识和技能,或者应该做到的没有做到或应该预料到的却没有戒备、没有采取预防措施。①对舵令不复诵,不核对;②在对周围环境和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交接班;③在狭水道航行或进出港时没有备车备锚或没有加派了望人员等;④在强风强流中没有远离他船抛锚,未松出足够链长以防走锚;⑤锚泊时风大流急没有备车备另一锚;⑥在狭水道弯头或地段会船;⑦狭水道中被追越船不同意追越时强行追越;⑧对本船操纵性能不了解;⑨在避碰过程中交接班;⑩没有注意风、流、浅水等外界因素对船舶操纵的影响;海员通常做法中还包括:

①在航船让锚泊船;②逆水船让顺水船(进口船让出口船);③单船让拖带船组;④雾中不盲目摸航或转向;⑤有强风急流时不从锚泊船的上风或上水驶过;⑥不在危及附近来往行驶船舶的地方下锚;⑦进入锚地时注意给正在抛锚或起锚的船留有足够的活动水域;⑧锚泊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以避免碰撞;⑨离泊起航时应选择适当时机;⑩遵照非强制性的规定和要求行事等

3、对当时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指对当时的特殊情况(异于一般正常情况)缺乏应有的戒备。①对避让他船而与第三船构成紧迫局面这种情况缺乏戒备;②对他船可能背离规则的行动缺乏戒备。

4、为保证安全值班应采取的措施:

1)船长和大副应合理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的工作和休息,避免值班人员在未得到足够休息的情况下,继续值下一个班,造成连续疲劳,以保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具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

2)当值班与正常工作规律由于某些原因被破坏时,船长应对值班人员的疲劳程度进行观察和判定,以确定是否影响安全值班。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的症状,但仍能担任其职责时,在值班的组成上应考虑配备精力充沛的其他人员配合其值班。4)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因疲劳的影响难以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进行调整,使之得到适当的休息,以利于下一个班次时能够胜任职责的要求。5)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如在航行值班时,由于工作强度过大,感到疲劳以至于难以保证安全值班的情况下,应毫不犹豫地通知船长。

6)为保证安全值班,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值班。

5、制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②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③各转向点的经纬度;④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⑤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⑥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6、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

①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②对预定的航次,应在研究所有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出计划,并应在航次开始前对制定的任何航线进行核实。

③大副、轮机长应与船长协商,预先确定计划航次的需要,并考虑对燃料、淡水润滑油、化学品、消耗品和其它备件、工具、供应品的需求及任何其它需求。④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7、值班安排应考虑的因素

1.在任何时候,驾驶台不许无人值守;

2.天气情况、能见度以及是否白天或黑夜;

3.邻近航行危险物的程度,因通过航行危险物时可能需要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执行额外的航行职责;

4.助航仪器如雷达或电子定位仪以及任何其他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设备的使用和工作状态;

5.船上是否装有自动操舵装置;

6.是否需要履行无线电职责;

7.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控制装置、警报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

8.特别的操作环境可能采取对航行值班出乎寻常的任何要求。

8、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做到:

1)在驾驶台保持值班;2)在正式交接班之前,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开驾驶台;3)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继续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责,直至被明确告知,船长已承担此责任并彼此领会时为止;

4)在对为了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疑问时通知船长。

9、下列情况下,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1)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2)对通航状况或他船的动态发生疑虑时;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4)到预定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发生变化时;6)主机、推进机械的遥控装置、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指示仪发生故障时;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8)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9)船舶遇到任何航行危险时,诸如冰或海上弃船;

10)其他紧急情况或感到疑虑时。

10、了望的目的

1.针对操作环境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利用视觉和听觉以及所有其他可用的手段保持连续戒备状态;

2.全面判断碰撞、搁浅和其他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

3.探明遇险的船舶和飞机、船舶遇难人员、沉船、残骸和其他碍航物。

11、在下列情况下,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白天可以是唯一的了望人员:

1.对局面作了充分估计,确信无疑这样做是安全的;

2.充分考虑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切有关因素:—天气情况—能见度—通航密度—邻近的航行危险物—航行在分道通航制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3.当局面的任何变化需要时,能立即召人到驾驶台协助。

12、保证正规了望应考虑的因素

在判定航行值班的组成是否足以保证能连续保持正规了望时,船长应考虑所有的有关因素,其中包括值班安排、值班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所述的因素,以及以下因素:

1.能见度、天气情况和海况;

2.通航密度和发生在船舶航行区域内的其他活动;

3.当航行在分道通航制或其他定线制水域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4.由船舶功能的性质、即时操纵要求和预期操纵所引起的额外工作量;

5.应召并被指定为值班人员的任何船员适于值班的情况;

6.船舶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专业适任知识和自信心;

7.每个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经验和对船舶设备、程序和操纵能力的熟悉程度;

8.任何特定时刻船上发生的活动,包括无线电通信活动和必要时召唤人员立即到驾驶台给予协助的可能性;

9.驾驶台的仪器和控制器,其中包括报警系统的工作状况;10.舵和推进器的控制以及船舶操纵特性;11.船舶尺度和指挥位置的视野;12.驾驶台的结构、这种结构可能对值班人员利用视觉和听觉探测外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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