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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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培训资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培训资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培训资料第一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概述1. 海洋石油开采的重要性2. 海洋石油事故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3. 政府和行业对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重视4.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风险和挑战第二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1. 国际海洋石油开采安全管理标准2. 国内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法规3.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则和要求第三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体系1. 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2. 人员培训和素质要求3. 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和管理4. 应急响应和事故应对预案第四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实践1. 安全生产文化和意识培养2.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3. 安全检查和监督4. 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第五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执行和改进1. 细则的执行和监督2.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 管理细则的改进和优化4. 安全管理细则的未来发展方向通过以上培训资料,员工可以了解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学习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实践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最终实现海洋石油开采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部分: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1. 分享国内外海洋石油开采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2. 分析海洋石油事故案例,找出教训和改进方向3. 探讨海洋石油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挑战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让员工更深入地了解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应对不同挑战的有效方法,从而在实践中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部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执行和改进1. 制定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执行计划2. 监督和评估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3. 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探讨如何将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付诸实施,通过监督和评估,不断优化调整管理细则,确保其有效执行,并能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升。

第八部分:海洋石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 如何进行海洋石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2. 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该如何应对3. 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流程这一部分将重点介绍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相关流程和程序,使员工了解如何在事故发生时应对,以及在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减少事故对环境和生产的影响。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安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发布日期】2009-09-07【生效日期】2009-1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九月七日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2024年海洋石油现代安全环保管理体制(三篇)

2024年海洋石油现代安全环保管理体制(三篇)

2024年海洋石油现代安全环保管理体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根据xx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成立的国家公司,享有代表国家统一负责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责任。

海洋石油工业作为我国第一个全面对外开放的行业,经过二十年的对外合作及自营作业,使发展迟缓的海洋石油工业进入了高速高效发展的新时期。

二十年来,经过海洋石油人的不断摸索,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发展、提高,逐步形成了海洋石油工业自成体系的安全、环保管理体制,找到了适应海洋石油工业改革和发展的安全管理形式和模式,安全管理正朝着符合其自身规律的方向发展着,正成为企业整体管理的一部分,企业整体素质的一种表现。

安全管理是海洋石油工业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海洋石油作业具有环境恶劣、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投资大、风险大的特点,其风险大不但指投资风险、经济效益风险、资源风险,而且,由于恶劣的自然环境,海洋石油作业所需的高科技、高质量的设备、高素质的人才,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包括各类船舶、钻井平台、采油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长距离输油气管道等等,面积狭小,风险因素多而集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事故一旦发生,海上施救十分困难,极易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这些因素,就决定了海洋石油工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十分特殊、十分复杂、综合性、技术性、科学性十分强的工作。

概括的说有以下几个特点:1.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等活动。

如钻井、采油、注水、油气处理和集输、维修、人员生活和其他活动全部集中在海上设施狭小的空间,风险集中,施救困难;2.海上油气生产设施远离陆地,或浮于海面或固定于海床,其生存与周围的海况、气象密切相关,如台风、冰、波浪以至海啸、地震、地层滑移等恶劣的海洋环境条件对海上设施都有极大的影响甚至破坏作用;3.海上油气生产设施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易流动的特点。

在海上生产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管线进行油气仓储转移或处理,稍有不当,则易发生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

中海油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中海油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中海油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效应对。

4. 加强对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7. 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和储存,防止事故发生。

8.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9.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加强对外聘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全
面覆盖。

1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3.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性强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

14. 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综合评估,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15. 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总局令第25号)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总局令第25号)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一、前言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也不可忽视。

为了确保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二、海洋石油开发许可1.海洋石油开发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开发许可。

2.开发企业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并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3.开发许可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三、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机构1.设立国家级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海洋石油开发的监管和安全管理。

2.当地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海洋石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协调本地海洋石油开发工作。

四、海洋石油安全质量监测1.开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测部门,对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2.监测数据必须向相关部门报送,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开发情况,做出相应的决策。

五、海洋石油事故应急预案1.开发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海洋石油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油污清理等。

2.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环境保护1.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

2.开发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计划,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七、职业安全1.开发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证。

八、违法行为处罚1.对于违反本管理细则的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开发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监督与问责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海洋石油开发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结:本《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旨在确保海洋石油开发的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问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中海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海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海油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中海油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海油所有生产、施工、科研、辅助等作业活动,以及涉及第三方作业的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中海油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中海油各级领导对本单位作业安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承担作业安全责任。

第五条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第三章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七条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风险评估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方面,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三)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损害的程度;(四)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

第九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一)技术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风险;(二)管理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三)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四)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作业许可与审批第十条作业单位应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对作业过程、人员管理、风险辨识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审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二)作业人员资质、安全培训情况;(三)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四)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置措施。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检查与监督
检查内容与标准
设备设施检查:包括 船舶、钻井平台、储 罐等设备设施的安全 状况和合规性
人员资质检查:对从 事海洋石油作业的人 员进行资质审核,确 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 和知识
操作规程检查:检查 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 程是否符合规范,防 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检查:对 企业的应急预案进 行检查,确保在紧 急情况下能够迅速、 有效地应对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 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 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 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明确各级职责与权限
明确各级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人
培训方式与时间安排
培训方式:线上培训、线下培 训相结合
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灵活 安排,确保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包括海洋石油安全 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 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对象:包括海洋石油从业 人员、管理人员等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度 培训后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程度 培训后员工技能掌握情况 培训后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评估风险: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实施控制措施:对制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实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 性
海洋石油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对象与内容
培训对象:海上石 油作业人员、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等
培训内容:海洋石 油安全法律法规、 海上石油作业安全 规范、应急救援与 自救互救技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的管理,保障海洋石油作业中的人员生命及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的海域内,按照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合同或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经营的石油作业,以及进行相应石油作业的设施和负责实施相应石油作业的作业者向作业者提供服务的承包者。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以下称石油部)是负责监督实施本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

石油部设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称安全办公室)作为实施本规定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为便于有效地实施本规定,安全办公室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并由安全办公室委派的地区代表(以下称地区代表)执行授权范围内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作业许可和作业认可第五条在本规定第二条所述的适用范围内,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首次进入并开始钻井作业前、固定式钻井平台开始钻井作业前、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开始投产前、海底长输油(气)管线及陆岸输油(气)终端开始投用前,作业者或承包者应为其上述作业向安全办公室申请作业许可。

在本规定第二条所述的适用范围内,物探船、铺管船、固井船、酸化压裂船首次进入并开始作业前,作业者或承包者应为其上述作业向安全办公室申报作业认可。

第六条作业者或承包者在向安全办公室申请作业许可或申报作业认可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以下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其它各项有关手续。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1. 引言海洋石油开采是一项复杂而高风险的任务,涉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安全和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海洋石油开采过程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非常重要。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目标是确保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的工作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的履行。

2.2 原则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 安全第一:将工作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 环境保护:致力于保护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 法律合规: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 持续改进:通过不断学习和改进,提高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的水平。

3. 海洋石油开采流程安全管理3.1 前期准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设备安排、工作步骤等;•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确定应对措施;•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3.2 设备安全管理•遵守设备操作手册,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3 工作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建立作业区域划分和禁止区域,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危险作业的预警和引导,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4.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4.1 污染预防•建立污染防控机制,预防石油泄漏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外溢;•使用先进的污染防控技术和设备,及时处理污染物。

4.2 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生态环境调查和监测,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在开采过程中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衍条件。

4.3 废物处理•合理处理石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确保其不对海洋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推行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治理,提高废物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5. 社会责任履行5.1 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众及相关利益相关方及时披露石油开采过程中的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中海油安全管理制度

中海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海油(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组等各级机构。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正式稿,25号令)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正式稿,25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九月七日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5号令)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5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已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九月七日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

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中海油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中海油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海油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海油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在岗人员。

第三条安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3. 系统培训,分层实施;4.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第二章安全培训内容第四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3.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4. 事故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5. 心理健康与职业安全;6. 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7. 应急救援与演练。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第七条安全培训分为以下层次:1. 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概况、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2. 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等;3. 在岗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应急演练等;4. 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应急管理等。

第八条安全培训方式包括:1. 理论培训:课堂讲授、讲座、研讨等;2. 实践操作:现场观摩、模拟演练、实操考核等;3. 考试考核:笔试、实操考核等;4. 在线培训:网络课程、远程教育等。

第四章安全培训考核与评估第九条安全培训考核分为以下几类:1. 入职考核:新员工入职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2. 定期考核:在岗员工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培训考核;3. 特殊岗位考核:对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岗位特点,定期进行专项考核。

第十条安全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晋升、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评估工作由安全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中海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海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中海油(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董事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投入1. 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优先保障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和维护;(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5)应急物资储备。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海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PDF 58页)

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PDF 58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石化股份安〔2010〕244号《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第4号令)及《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安监总局第25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所属从事海(水)上石油作业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海上石油作业系指海(水)上石油作业单位利用生产设施、作业设施等石油设施进行的石油作业活动。

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系指海上石油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通称,包含作业者和承包者。

第二章领导承诺、目标、责任第四条领导承诺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海上作业安全做出承诺,并提供人、财、物的保障。

第五条安全目标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确定安全目标,并对公众发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目标进行分解,纳入各级领导、部门年度计划,并定期考核和评审。

第六条安全责任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均应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名员工均应承诺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应建立安全职责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通过考核促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机构与人员(一)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设臵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基层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同级副职安全管理职权。

关键装臵、要害部位应根据倒班轮休方式按一岗双人设臵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人员要求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中国海油的十大hse管理理念

中国海油的十大hse管理理念

中国海油(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简称CNOOC)的十大HSE(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管理理念如下:
1.安全第一:将安全置于最高优先级,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2.领导承诺:公司领导层要积极参与并承诺推动HSE管理,树立榜样作用。

3.制定明确的政策与目标:制定具体、可衡量的HSE政策和目标,确保其贯彻执行。

4.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减少事故和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
全。

5.培训和培养人才:为员工提供必要的HSE培训,增强他们的意识和技能,提高HSE管
理水平。

6.参与与沟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HSE管理,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
问题解决。

7.持续改进:不断寻求改进HSE管理系统和实施措施,以不断提高绩效和防范风险。

8.性能评估和监测: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监测和报告HSE绩效,及时纠正问题。

9.合规与法规遵循:遵守当地和国际的HSE法规、标准和最佳实践,保证在法规框架内
运营。

10.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平衡。

这些HSE管理理念旨在确保中国海油在其业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员工和环境安全,并致力于持续改进和社会责任。

这些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其HSE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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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摘要]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既是中海石油自身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文化系统工程及其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文化的高度去认识,依靠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整体安全文化素质,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时空、每一个环节,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理念,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

[关键词] 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本质安全化国企文化1前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弘扬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安全形象,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动力。

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所有时空,让安全生产保证原油的稳定增长,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理念,营造企业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依靠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整体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在做强做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发展的同时,为企业打好坚实的人文基础。

这既是中海油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中海油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并在迎来又一次合作开发高峰后,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2 中海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必然性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

它是以人为本,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安全价值的文化,是企业安全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凝聚员工的强力磁石和树立企业安全精神的动力。

中海油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的石油能源生产企业,它是在水深几十米、几百米的大海中,在不足半个足球场的钢铁小岛上,将深埋海底几千米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出来的能源生产企业。

建造一个钢铁平台最少也得投资上亿元,一个油田群一般需投资几十亿、几百亿元。

在保证不发生跑、冒、滴、漏等险情,保证不污染海洋环境的同时,每天与带压的、甚至是高压的、易燃易爆的石油、天然气打交道,其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其危险程度和所承担的风险是巨大的,因此,对安全的要求是第一位的、非常严格的。

作为一家已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的国营大型石油能源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已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首先是来自国家指令的变化,政府不仅要求企业提供能源、创造利润、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还要求企业保护蓝色海域,在确保不污染海洋环境的前提下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其次是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的变化,企业不仅需要健康稳定的发展,确保国际大型能源公司的地位,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利润,而且股东也以国际大型能源公司要求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向股东发放丰厚红利的同时,保证股东手中的股票稳定升值,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考虑发展问题,考虑绿色的能源生产企业问题,还要想方设法取信股东、回报股东;再次是来自员工的需求变化,员工的需求早巳超越了解决温饱的时代,他们对获得尊重、实现价值、自身发展及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都非常重视,他们需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舒适、安全的软硬件工作环境;最后是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中海油过去的行业垄断地位即将消失,国外大型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市场后,在人才、市场占有率等诸多方面跟国内的竞争更趋于复杂、激烈,而现代的市场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培养、留住人才,是关系到企业盛衰存亡的大事。

这些变化都要求中海油人以发展的、市场竞争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自觉的改变观念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自觉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可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中海油在引进、运用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必须学习核能工业企业,把安全高于一切、超越一切的先进经验,树立大安全观的思想,增强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让高素质的员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这既是中海石油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3 中海石油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历程文化是有继承性的,它不可能、也绝对不会被人们简单地扬弃。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并构建中海石油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从中海石油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其企业文化发展进程人手,吸收其中优秀部分并继承下来,扬弃自身文化中制约发展的、不健康的成分,再注入符合时代要求、充满活力的创新文化,形成当代企业的安全文化的内涵。

3.1 1965年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典型的前国企安全文化1965年2月,石油部六四一厂成立海洋勘探室,开始了中海石油开发的筹创时期。

从1965年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海石油企业的文化是典型的前国企文化。

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在大庆精神的鼓舞下,在服从大局、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等前国企文化优秀成分作用下,中海石油企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创业历程。

当时,安全文化并未得到健康发展,凭政府热情,靠精神鼓励,忽视科学、不怕死、冒险为荣的言行占了上风。

3.2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变革中的国企安全文化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政策使中海石油企业成为了第一批受益者,埕北油田的成功合作开发,不但为中海石油培训输送了许多的高层管理人才,获得了中海石油“黄埔军校”的美誉,而且也使中海石油人真正接触到了现代石油开采的先进技术。

此时,中海石油的企业文化充满了强烈的学习变革精神,在新、旧文化体系激烈的碰撞和冲击下,各种思维方式和理念也在发生着革命性改变。

此时,企业安全文化已蕴藏在企业文化中,开始出现模仿和学习国外企业文化构建行为。

因未能摆脱前国企文化的影响,只是吸收了部分适用的安全文化,在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惨痛教训中,开始重视、回避或减少政治色彩过强、缺乏科学精神、效率意识差、缺乏个性化等典型的前国企文化的不良成分,但忽视职工个人利益、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等国企文化的特色并没有改变,前国企文化仍占据着重要地位。

3.3 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正在健康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在不断学习掌握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现代先进科技,在不懈努力并成功在海外分拆上市的推动下,为走出国门,中海油不得不在取得诸如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0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DNV(挪威船级社)第三方认证等各种国内、国际资格认定证书的同时,强制改变了许多根深蒂固的旧思想理念和管理模式。

在不断运用各种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和手段(如正在大力推行的HSE管理体系,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等),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过程中,在不断总结和改进的过程中,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中海油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现代化发展,使企业安全文化的现代理念,正慢慢渗透到企业生产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

4 中海石油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海油在挖掘和发扬自身优良文化(如无私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完善和优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同时,十分重视总体规划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不但要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的社会形象,而且要在内部树立起奋发向上,“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氛围,使每一个成员在正确的安全心态支配下,在本质安全化的“机—物—环”系统中,注重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使人人参与安全文化建设成为一种风气和时尚,让中海油人引以自豪的同时,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安全形象,自觉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用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行动保证原油产量的稳定增长,使文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贡献。

4.1 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社会公众对现代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的认识和评价,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企业的竞争能力、生存能力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大事。

作为海洋石油能源勘探开发的生产企业,如何塑造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企业精神,是现阶段中海油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既是由中海油的企业特征决定的,也是中海油持续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到倒班期,中海油人就乘船或飞机来到了既无绿叶又无地气的钢铁平台上,在单调、紧张、危险中,开始了二十多天的石油勘探开采作业。

在大海多变的环境中,从事寂寞和艰辛的劳动,稳定的情绪和高度的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这种精神和力量来自于中海油对职工的爱护和关心,中海油一直把“珍惜生命,文明生产”及“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企业的根本政策;也正因为如此,中海油必将把“关心员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与安全”、以及“以人为本”作为中海油长期不变的立企宗旨,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中海油的生产必须是绿色的生产,安全生产必须是百分之百的,不但不能污染海洋环境,还应为清洁海洋环境作出贡献。

为达到这些目的,必将牺牲许多既得利益,这既是时代和社会赋予的使命,也是中海油必须利用现有的科学文化技术去努力实现的目标,更是中海油向广大股民和社会公众所作的最好的安全承诺。

所以,建立“绿色的、环保的海洋石油能源安全生产企业”既是奋斗的目标,也是中海油最好的安全文化形象标志。

中海油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的总体规划:在内部通过宣传、教育,通过自上而下的宣贯活动,通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贯彻执行这一宗旨,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名符其实;在外部通过宣传和举办各种活动,向社会展示企业,使社会了解中海油,使“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光辉形象深入人心。

4.2 坚持不懈地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建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本质安全化”和“物的本质安全化”是预防事故的最有效的手段。

人是生产、生活中的动力之源,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全员养成“我要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达到人的本质安全化,是追求事故为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必由之路。

因此,企业在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同时,必须不断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如采取宣传栏、专题安全知识讲座和竞赛、制作安全教育片、安全运动会、建立企业安全互联网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科技文化水平和安全意识,在企业内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使新老职工都能自觉地遵章守纪、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其既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又能确保各类生产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在中海石油企业的钻井、生产平台上,各类仪器、仪表和报警系统既是员工视觉等感觉器官的延伸,也是必不可少的监视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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