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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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与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就是指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

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与其她费用等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

(一) 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与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公司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公司董事会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分解建设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公司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与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职工因公借款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第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得预提,除竣工验收费用可按规定预计纳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必须据实例支。

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不得突破项目概算和按工程规模分档计算的总额控制数。

特殊情况需超过开支标准的,须事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开支规范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第六条建设单位管理费与项目概算的独立费用中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以及工程管理经常费的部分项目之间,形成直接的对应关系。

第三章费用控制第七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预算控制。

单位内设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提交管理费用的支出项目和相应的标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审核、汇总;财务部门结合以前年度管理费用实际开支情况,对各部门的费用预算进行综合平衡。

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汇编本单位年度管理费用支出预算,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或个人,实行分级归口的控制。

第八条建立并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人员。

审批权限。

预算内支出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限额审批,限额以上以及财务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审批程序:⑴经办人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对原始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所辖各建设办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过程。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范围。

开支范围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咨询审计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住房公积金、机动车使用费、劳动保护费、印花税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原则。

(一) 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一) 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 建设办公室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 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总体计划、建设单位管理费年度计划、建设单位管理费分解到的月度计划等。

1.建设单位管理费总体计划要求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并由建设办各部门汇同审核,建设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字后上报公司审批。

2.建设单位管理费年度计划及月度计划要求在上年度的12月20日之前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并根据建设办管理费实际开支情况进行计划调整,确保在预算内控制管理费开支总额。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一) 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一) 职工因公借款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常务指挥审批,然后报财务主管审核。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项目管理费(《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一、建设单位(业主)项目管理费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不含招标文件及标底或造价控制值编制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建设项目审计费、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以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计算表二、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障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各种税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2. 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财政部2016年7月6日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支出。

第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施工现场津贴、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维修使用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职工教育经费;建设单位的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及其他管理性开支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原则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分档计算。

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一)办公费支出原则。

办公费是指工程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费用。

包括办公软件、报刊费、复印费、冲洗费、印刷费等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原则。

会议费是指工程管理部门因业务需要而举办或参加的各种发生在本地及外地的会议支出,会议费的支出要附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安排等相关资料。

(三)差旅费支出原则。

差旅费适用于工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协助配合工程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出差费用。

1、差旅费支出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2、差旅费报销标准参照《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招待费支出原则。

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务制度

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务制度

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务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收支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加强预算控制,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费的定义和范围1.管理费,简称“费用”,是指用于建设单位正常运营、管理和维护的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2.管理费的范围包括建设单位对内部机构、人员以及外部服务机构等支付的各项费用。

三、管理费的预算编制1.管理费的预算应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并报经财务部门审批。

2.预算编制应考虑到不同部门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设定各项费用的预算限额。

3.建设单位各部门应根据预算编制实施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不得超出预算限额。

四、管理费的支出管理1.建设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费用支出,确保经济合理、科学管理。

2.费用支出应符合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挥霍。

3.建设单位对费用支出应进行专人负责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五、管理费的监督和审计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费监督制度,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检查核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对费用支出进行审计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当行为。

3.建设单位应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管理费使用符合法规和制度要求。

六、管理费的分类和核算1.建设单位应按照费用性质和用途分类核算管理费,确保费用核算准确、真实。

2.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对管理费的分类和核算进行规范和规范。

3.建设单位应做好财务数据的记录和报表编制,及时反映管理费的支出情况和使用效果。

七、管理费的调整和补充1.建设单位出现工作变动或特殊情况时,需对管理费进行调整和补充。

2.管理费的调整和补充应经过相关部门协商和财务部门审批,确保合理、合规。

3.管理费的调整和补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监督和指导。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和修改,另行制定。

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示例×××(水利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第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得预提,除竣工验收费用可按规定预计纳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外,其他费用必须据实例支。

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不得突破项目概算和按工程规模分档计算的总额控制数。

特殊情况需超过开支标准的,须事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章开支规范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第六条建设单位管理费与项目概算的独立费用中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以及工程管理经常费的部分项目之间,形成直接的对应关系。

第三章费用控制第七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预算控制。

单位内设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提交管理费用的支出项目和相应的标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审核、汇总;财务部门结合以前年度管理费用实际开支情况,对各部门的费用预算进行综合平衡。

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汇编本单位年度管理费用支出预算,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或个人,实行分级归口的控制。

第八条建立并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手续。

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批人员。

审批权限:预算内支出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限额审批,限额以上以及财务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审批程序:⑴经办人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对原始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一)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一)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2.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财政部2016年7月6日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主要包括:(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三、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落实责任:各级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费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3.精细管理:建设单位要合理制定预算,精确掌握工作需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及时进行核算。

4.审计监督:建设单位应接受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5.定期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公示管理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管理要求1.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单位每年度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各项费用预算和使用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资金使用范围(1)单位设备的维护、更新和设备购置;(2)管理办公费用,包括管理员工资、办公用品和办公场所租金等;(3)技术交流和培训费用;(4)其他与管理工作相关的费用。

3.预算编制和执行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合理的管理费用预算,各级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逐级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

4.财务管理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稽核和合规,建立资金盘点制度和账务核对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5.审计监督建设单位须接受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做好审计审计整改和内部控制的工作。

6.公开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对管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方式可以包括公告、网站公示、报刊发布等。

7.监督检查监察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违规处理对于挪用、私分、滥用和浪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将严肃追责,包括责令退还资金、暂停资金拨付、记过记大过处分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

财建[2016]50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2. 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财政部2016年7月6日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使用,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建至竣工验收及后评估全过程所需的管理费用。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费的收取、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收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定标准向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二)施工单位在收到管理费后,应及时上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三)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对收取的管理费进行审核、登记,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使用范围与标准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差旅费;(二)项目管理机构办公及业务经费;(三)项目咨询、监理、检测、验收等费用;(四)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管理等费用;(五)项目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等费用;(六)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管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使用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制定。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费使用的合规、透明。

第十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挪用管理费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项目管理费(《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一、建设单位(业主)项目管理费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不含招标文件及标底或造价控制值编制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建设项目审计费、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以累进办法计算。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计算表二、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障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各种税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本文制定了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

该办法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并规范了报销程序。

本办法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支出。

第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施工现场津贴、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维修使用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职工教育经费、建设单位的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及其他管理性开支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原则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分档计算。

在规定的限额内严格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第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一)办公费支出原则办公费是指工程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费用。

包括办公软件、报刊费、复印费、冲洗费、印刷费等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原则会议费是指工程管理部门因业务需要而举办或参加的各种发生在本地及外地的会议支出,会议费的支出要附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安排等相关资料。

三)差旅费支出原则差旅费适用于工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协助配合工程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出差费用。

1、差旅费支出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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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建管费的开支范围
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建管费开支原则
(一) 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殊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
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第六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 职工因公借款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常务指挥审批,然后报财务主管审核。

(二) 经办人员凭手续完备的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三) 除备用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四) 所有借款应及时到财务报账,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七条报销管理规定
(一)报销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常务指挥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

(二) 属于消耗品要有验收人签名;属于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要附有资产验收单据。

(三) 当月费用当月核销,跨月报销相关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四)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真实合法的统一发票,对票面残缺、过期和虚假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五) 统一发票应注明日期、收付款单位名称,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并有清晰可见的公章,对项目填列不全,金额涂改,大小写不符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
(一)办公费支出原则。

办公费是指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费用。

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软件、办
公耗材、报刊费、复印费、冲洗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邮电费等费用。

1、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对未列计划或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2 、水费、电费、电话费等按照计划实行指标控制。

(二)会议费支出原则。

会议费是指指挥部因业务需要而举办或参加的各种发生在本地及外地的会议支出,会议费的支出要附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安排等相关资料。

(三)差旅费支出原则。

差旅费适用于指挥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协助配合指挥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出差费用。

1、差旅费支出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2、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3、指挥部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承包商转嫁差旅费。

4、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规定职务和任务缓急选择交通工具,凭正规票据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用除飞机、火车、轮船等票面金额外,还包括订票费、退票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每人每次一份),行李托运费和寄存费。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应严格控制乘坐飞机、软卧、软席等档次的交通工具。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常务指挥批准。

5、住宿费、补助费及差旅费。

参照分公司标准执行。

6、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时,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按照会议、培训主办单位开具的正规票据报销。

(四)招待费支出原则。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需要,合理招待客人而开支的费用,业务招待费支出必须与指挥部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真实发生。

1、招待费使用范围:因公务活动需要招待的上级机关、行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指挥部执行公务,或有关业务单位洽谈业务活动等必须支付合理的用餐费用。

2、招待费使用原则:一是工作需要,二是从简节约,三是执行标准,四是领导批准。

3、招待费总额:年度招待费要控制在当年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划的10%以内。

(五)职工薪金及补助发放管理。

一、职工薪金及补助发放的原则。

1、根据《劳动法》和《关于公路建设人员补助费年发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内指挥部工资及补助的通行办法,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2、工资及补助费总额按照与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相匹配的原则、按照与省内职工平均工资相匹配的原则、按照与物价上涨指数相适应的原则进行控制。

3、职工薪资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定酬,倾斜一线,兼顾公平。

4、指挥部职工是指有正式借调手续和正式聘用的职工,不含临时性、季节性的临时用工。

二、开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财政厅制定统一的公路建设管理人员补助费发放办法和标准。

1、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吃住在工地,每人每天补助15元。

不在工地住宿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元。

2、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3、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休息日被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4、指挥部根据岗位设置岗位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总指挥500元、副总指挥500元、常务指挥500元、副指挥450元、总工程师450元、总支书记450元、部长400元、工作人员350元。

第九条本办法由指挥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筹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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