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质监发〔2009〕28号关于印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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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质监发〔2009〕36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关于举办演讲比赛的通知

路质监发〔2009〕36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关于举办演讲比赛的通知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文件路质监发…2009‟36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关于举办演讲比赛的通知各科(室)、直属单位:为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丰富学习活动的载体和平台,推动质监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展示当代质监人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关于举办“东森杯”廉政故事演讲比赛的通知》(路纪发…2009‟17号)和《关于举办全市质监系统青年演讲比赛的通知》(台质办发…2009‟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演讲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演讲主题(二者任选其一)1、“践行科学发展演绎质监风采”2、“树廉政建设之风筑防腐拒变之墙”- 1 -二、参赛对象各(科)室、直属单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赛人数安排如下:办公室1人;质量科、综合业务科共同推荐1人;特设科、食品科、监督稽查科等三个科室共同推荐1人;稽查大队1人;咨询部2人;质检分院2人。

三、演讲要求主题1: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以“践行科学发展演绎质监风采”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质监工作,如何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中把握机遇,发挥质监部门在服务地方经济和保障科学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也可以宣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等。

演讲稿必须是原创作品。

主题2:要认真改编廉政故事,充分体现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要求,争创创作一批高质量的讲演作品。

演讲时,要注重对演讲形式的创新和包装,精心设计演讲化解,增加演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提倡用普通话演讲,语言清晰、优美,形体协调自然,表情丰富到位,时间控制在5-8分钟,要求脱稿。

四、比赛安排- 2 -各科(室)、直属单位于8月12日前将演讲人员名单及演讲题目上报办公室,8月17日前上报演讲稿,8月24日举行演讲比赛。

五、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鼓励奖4名,对获奖者予以奖励。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1.30•【字号】浙质量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印发《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质量发〔2015〕12号各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现将《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印发你们,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1月30日关于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的通知》(浙质法发〔2013〕251号)的要求,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质量,现就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的事中监督管理(一) 切实提升承接能力。

不断细化和完善制造计量器具行政许可作业指导书,切实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市、有关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市、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加大保障力度,全面增强省级委托计量行政许可业务能力,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加强人员培训和行风廉政建设,严禁一切借行政许可名义搭车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借口增加企业负担,严禁以行政许可名义签订服务协议,严禁吃拿卡要。

(二)严格遵守受理范围。

各市、县局要按照省质监局(以下简称省局)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和型式批准行政许可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实施许可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受理内容。

对企业主动申请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145号公告)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的,一律不得违规受理。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浙政办发〔2015〕75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关于印发《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5号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各有关单位:《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12月31日关于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5号),现就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包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切实加强对有关机构和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执法,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信用管理、群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使我省计量检定、校准等量值传递和溯源活动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二、监管的重点和内容(一)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环节工作质量。

重点检查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行政许可和计量校准机构备案中,是否存在超范围受理、违规作出许可决定或备案等情况,案卷归档及保存是否规范;技术评审中,考评员及考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实施考核并遵守行风有关规定。

(二)计量检定机构履职及规范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否有效履行强制检定等法定职责;计量检定工作中是否存在《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否持续满足原许可条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于客户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台政办发[2008]98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43号),以及台州市政府《台州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台政发〔2002〕44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长质量奖是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台州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批准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决定拟奖企业名单,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表彰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表彰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表彰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0.01.28•【字号】浙质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表彰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质发〔2010〕2号)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机关处室、各直属单位:2009年,我省质监系统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经济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企业服务年”(简称“两个年”)活动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地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基础、做贡献、树形象,“两个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开展“两个年”活动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在“两个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质监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省局决定,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等16个单位为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严鸣涛、邵聚樟等25名同志为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珍惜荣誉,不断开拓进取,继续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努力做好质监工作。

全省质监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推动质监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提高我省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名单2. 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1: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集体名单杭州市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市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鄞州分局温州市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州市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吴兴区分局嘉兴市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绍兴市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华市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衢州市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舟山市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州市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椒江分局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丽水市松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特种设备处标准化处稽查总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附件2:全省质监系统“两个年”活动先进个人名单杭州市严鸣涛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钱惠军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处处长王小丽(女)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拱墅分局局长宁波市邵聚樟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竺海芳奉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邹本壮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仑分局特设科科长温州市吴学军(女)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陈亲辉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吴文珍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湖州市沈斌华省木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浔检测所所长张义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嘉兴市沈伟嘉兴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主任刘增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督稽查处处长绍兴市范晓明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卫龙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金华市季荣贵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处长黄东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办主任衢州市饶文胜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朱晟常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舟山市卢波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陀分局局长陈皑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院长台州市梁林聪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质量科长郑隽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品办主任丽水市夏家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窗口负责人潘瑞芳(女)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省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白洪球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调研员龚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科长吴巧丽(女)省局办公室借用人员孙家东省局挂职干部楼才英(女)浙江省纺织测试中心主任助理余时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郭伟灿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部门主任。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29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171号)要求,我厅于2009年12月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标准化工地建设进行了考核评比。

现将有关考核评比结果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09年度,全省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普遍推行了标准化工地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力度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狠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陆续出台了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的各项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不断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施工单位都将标准化工地建设纳入了责任范围,通过抓标化工地建设,极大地改变了部分工地原来存在的管理松、现场乱、环境差的状况。

标准化工地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工程质量的优良率、文明施工程度等迈上新台阶,全省高速公路科学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考核情况2009年是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的第一年。

参与本次考核评比共11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82家施工单位。

2009年底建成或春节前建成的舟山大陆连岛工程、申嘉湖杭练市至杭州段、温州绕城北段和诸永高速公路南段等项目已基本处于扫尾阶段,项目部及施工人员已逐步撤离现场,故不纳入考核。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3.09.09•【字号】浙质监发〔2013〕215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质监发〔2013〕215号各市、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技术机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9月9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9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息分类内容第三章信息审查与发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督抽查信息的管理,规范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以下简称监督抽查信息),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

因调查、核实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而开展的质量监控、质量评价和比对等活动,不属于监督抽查信息发布范围。

第三条发布信息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客观、及时。

第四条监督抽查信息按监督抽查任务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主动发布;监督抽查逾期未改正企业的公告由省局负责。

第五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

第二章信息分类内容第六条监督抽查信息发布职责分工:(一)省局负责发布的监督抽查信息:1.省局组织实施的飞行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信息;2.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逾期未改正的公告;3.其它有关监督抽查工作的信息(二)市、县局负责发布的监督抽查信息:1.市、县局组织实施的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信息;2.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复查信息;3.其它有关监督抽查工作的信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等4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等4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等4项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3.19•【字号】沪质技监标〔2015〕143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等4项地方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上海名牌(财务评估)评价准则》、《上海名牌(服务)评价通则》、《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886-2015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DB31/T887-2015上海名牌(财务评估)评价准则DB31/T888-2015上海名牌(服务)评价通则DB31/T889-2015 室内环境治理服务规范本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3月19日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143号)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143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上海名牌(财务评估)评价准则》、《上海名牌(服务)评价通则》、《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上海名牌(财务评估)评价准则》、《上海名牌(服务)评价通则》、《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规范》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886-2015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业DB31/T887-2015上海名牌(财务评估)评价准则DB31/T888-2015上海名牌(服务)评价通则DB31/T889-2015 室内环境治理服务规范本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28•【文号】国质检监[2010]575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0年10月28日国质检监[2010]5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有效性,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法函[2009]29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食品(包括食品等相关产品、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产品以及进出口产品的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通过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努力做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着力提高风险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力争减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机构(一)总局监督司负责国内生产企业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门的工作处室承担相关工作。

总局相关司局依据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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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核,4家法人和其他组织、7家自然人列入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附件:
1.法人和其他组织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
2.自然人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பைடு நூலகம்
——结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8.11•【字号】浙质量发〔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质量发〔2015〕81号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各省级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关单位:《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8月11日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项第三章起草第四章审定第五章批准与发布第六章修订和废止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的管理,确保我省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提高计量依法行政水平,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计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校准规范的制定(含修订,以下同)、批准、发布、复审和废止。

第三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或《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确有迫切需要的,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可制定浙江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检定规程”)。

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或《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可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计量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浙江省地方计量校准规范(以下简称“校准规范”)。

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统一管理和解释工作。

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起草单位负责已发布的技术规范的有效性跟踪和宣贯培训的配合工作。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浙质办发[2010]5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浙质办发[2010]5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浙质办发〔2010〕5号)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日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和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落实质监系统的“十五字方针”,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省”这条主线,结合质检总局“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部署,全面深化质量提升工程,努力推进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建设,依法履职、科学监管、注重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开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10年全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一、以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目标,着力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1.积极做好“质量强省”各项工作。

要加强调研,提出“质量强省”的明确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要借助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宏观质量管理的研究,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抓紧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

要主动协调,推动建立“质量强省”工作机制。

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要出谋划策,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质量强省”的政策建议。

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交质量形势报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工作各类先进的通报-台政发[2014]8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工作各类先进的通报-台政发[2014]8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工作各类先进的通报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工作各类先进的通报(台政发〔20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奖”、“质量强县”、“质量先锋”创建活动和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质量建设,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台州市政府质量奖荣获企业或组织、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强县”“质量先锋”单位、2013年度新创浙江名牌产品和台州名牌产品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努力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为促进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和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台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11日附件12013年度台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或组织名单一、2013年度台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或组织(6家)浙江省台州医院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塑料品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2013年度台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3家)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附件2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67个)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台州市农业局台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与信息化局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椒江分局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椒江区医化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岩分局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局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路桥区委区政府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路桥分局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金清质量技术监督所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翔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第三产业办公室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环境保护局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温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玉环县财政局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玉环县楚门镇人民政府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玉环县阀门行业协会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台县人民政府始丰街道办事处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环境保护局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门县环境保护局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三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浙江英士利卫浴有限公司台州市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先进个人(57个)花文杰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小平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凯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葛乾辉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劲松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葛卫云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陈增鸿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郑琳彬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金笛台州市政府办公室尚小星台州市委宣传部郑端钦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卢善昌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吕明台州市统计局何平曼台州市旅游局朱玲凤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医院张磊台州日报社高洁台州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江卫台州市质量强市办公室丁鹏台州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潘德荣台州市质量强市办公室陈璋台州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施玉五椒江区人民政府林航迅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椒江分局王建明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陈世青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林路增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王玺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王晟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岩分局卢明宇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郭文青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程伦观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礼治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谢招森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罗国根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蔡亦安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义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王攀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彭敏芬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杨小军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任娇云温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仙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管敏成台州豪贝泵业有限公司石凤艳玉环县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耿玲姜玉环县沙门镇人民政府苏光明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郑隽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吉勤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何伟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雅斐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贤慧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张奔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朱海勇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陈攀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陈洁三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洪米三门县蛇蟠乡人民政府丁君键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杨仙方浙江西玛电机有限公司附件32013年度台州市“质量强县”、“质量先锋”名单一、台州市“质量强县”(3个)仙居县人民政府天台县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二、台州市“质量先锋”(35个)椒江区下陈街道办事处黄岩区澄江街道办事处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临海市涌泉镇人民政府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玉环县清港镇人民政府玉环县龙溪乡人民政府天台县始丰街道办事处仙居县福应街道办事处仙居县安洲街道办事处三门县高枧乡人民政府温岭市鞋革业商会城北分会玉环县阀门行业协会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黄岩天雁塑胶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西诺模具有限公司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浙江云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富岭塑胶有限公司台州豪贝泵业有限公司台州迈得科技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达柏林阀门有限公司浙江欧宜风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一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州金晟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亚手套有限公司浙江西玛电机有限公司台州瑞玲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附件42013年度新创浙江名牌产品和台州名牌产品企业名单一、2013年度新创浙江名牌产品企业名单(24家)(一)新创工业产品(14个)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盈昌眼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云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马园林机器有限公司台州富凌电气有限公司温岭市鑫磊空压机有限公司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字机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保尔力胶带有限公司扬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新创农业产品(4个)台州市黄岩区瓜农协会临海市羊岩茶厂玉环县垟根文旦专业合作社天台县九穗儿生态种植园(三)新创服务产品(5个)浙江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台州市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智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陆通物流有限公司(四)新创区域块状(1个)天台县特产技术推广站二、2013年度新创台州名牌产品企业名单(63家)(一)新创工业产品(46个)浙江欧森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厦光涂料有限公司浙江山峪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永耀灯饰有限公司浙江新菱电机有限公司浙江科佳模架制造有限公司西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清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台州市中豪机械有限公司浙江肯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浙江巨鼎包装有限公司浙江西玛电机有限公司浙江盈昌眼镜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元方塑胶有限公司临海市压力表厂(有限公司)台州市双马塑业有限公司浙江四兄绳业有限公司浙江家利乐机电有限公司台州市钱涛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亚泵业有限公司浙江劳士顿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紫光电器有限公司温岭市福德隆鞋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洋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兴坤动力有限公司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比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康意洁具有限公司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翔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九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利水铜业有限公司台州永安转向器有限公司台州建业阀门有限公司玉环县万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金晟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三星特种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浙江鸿盛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普利金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宏元工艺有限公司浙江三门维艾尔工业有限公司(二)新创农业产品(8个)浙江海味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临海市丰甜水果专业合作社浙江神奇蓝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环县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和盈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县咸洋柑桔专业合作社三门县铁场牡蛎专业合作社三门县绿岙山庄果园(三)新创服务产品(9个)台州市陶瓷城实业有限公司台州锦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临海市江南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台州东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海西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山琼台仙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三特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结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7.09.05•【字号】浙质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质发〔2017〕8号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省纤检局:现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9月5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法治质监建设,预防行政争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备案、清理、异议审查等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以省质监局为主起草的、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备案、清理等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省质监局提请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除省政府已有规定之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省质监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行政文件。

行政文件符合下列情形的,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关于废止、宣布失效文件的决定;(二)文件内容涉及管理职权或者行政措施,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指导意见;(三)为实施专项行动或者阶段性整顿所制定的工作方案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四)对同类事项的批复、答复不仅适用于请示机关所在区域,事实上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五)转发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提出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实施措施或者补充意见的;(六)转发下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七)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厅质监局联系。

(联系人:徐红,电话:*************)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省交通运输厅为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的主管部门;厅质监局为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的行业指导部门;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工作;各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参与考核验收工作。

第三条考核程序(一)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本指导意见,对照《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考评。

自评合格后,提交《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评分表》(附件2)、《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经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废止公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5〕3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废止公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5〕3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废止公告正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废止公告公告〔2015〕3号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废止31项浙江省地方标准。

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废止目录如下(2015年第一批):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1DB33/T304-2011莫干黄芽茶生产技术规程2DB33/T325.1-2011普陀佛茶第一部分:苗木3DB33/T 325.2-2011普陀佛茶第2部分:栽培技术4DB33/T 325.3-2011普陀佛茶第3部分:加工技术5DB33/T 813-2010百合鲜切花生产技术规程6DB33/T 228.1-1998大佛龙井茶第1部分:茶树良种繁育7DB33/T 228.3-1998大佛龙井茶第3部分:栽培管理8DB33/T 228.4-1998大佛龙井茶第4部分:采摘与加工9DB33/T 253.1-2005无公害绿剑茶第1部分:产地环境10DB33/T 253.2-2005无公害绿剑茶第2部分:茶树良种繁育11DB33/T 253.4-2005无公害绿剑茶第4部分:栽培管理12DB33/T 253.5-2005无公害绿剑茶第5部分:采摘与加工13DB33/T 740.1-2009金观音茶叶生产技术规程第1部分:苗木培育14DB33/T 740.2-2009金观音茶叶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栽培15DB33/T 740.3-2009金观音茶叶生产技术规程第3部分:加工16DB33/T 257.1-2010径山茶第1部分:栽培技术规程17DB33/T 257.2-2010径山茶第2部分:加工技术规程18DB33/T 469.1-2010蒸青煎茶第1部分:茶树栽培技术规程19DB33/T 469.2-2010蒸青煎茶第2部分:加工技术规程20DB33/T 672-2007茶叶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21DB33/T 675-2008茶叶安全生产种植技术规范22DB33/T 376.1-2002特种野猪第1部分:野猪23DB33/T 376.2-2002特种野猪第2部分:饲养管理24DB33/T 376.3-2002特种野猪第3部分:疫病防制25DB33/T 376.4-2002特种野猪第4部分:野猪26DB33/T 237.2-2004无公害江山白鹅第2部分:雏鹅27DB33/T 237.4-2004无公害江山白鹅第4部分:饲养管理28DB33/T 237.5-2004无公害江山白鹅第5部分:主要疾病防治29DB33/T796.2-2010观赏鱼分级规则血鹦鹉鱼30DB33/T815-2010大型玩具通用技术要求31DB33/T 830-201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运行维护规范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3月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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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文件
路质监发…2009‟28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 1 -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省、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路桥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双服务”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5F”专项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路桥经济发展为目标,围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紧扣“质监服务促发展,科学监管保安全”这一实践载体,进一步深化“质量和安全年”、“项目推进年、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进“送信心、送服务、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活动,注重与省、市联动开展的“双服务”专项活动对接配套,体现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特色,在蹲点调研摸实情的基础上,通过落实以引导“孵”化、开展“扶”持、“辅”导培训、“服”务发展、促进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孵、扶、辅、服、富”5F活动,着重解决当前企业反映比较强烈、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工作,为推动和促进我区经济保增长、促转型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1、引导“孵”化。

帮助企业加大制度创新,促进技术进- 2 -
步,全力开拓市场,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推行“五放宽”改革,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领域,推动民营经济公平准入。

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在推动企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方面的政策扶持机遇,着力做好项目培育,指导一批企业产业结构对路、发展潜力较好的企业做好项目包装。

积极做好品牌创建服务,提高品牌拥有量,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促进专利标准化、品牌驰名化。

2、开展“扶”持。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制定和出台各项扶持政策。

根据企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质监优势,做好结对帮扶。

简化相关环节。

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运用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的作用,把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传递到广大企业。

3、“辅”导培训。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讲座,开设培训班,对企业管理提供理念辅助和方法引导,鼓励企业家转变质量思想观念,鼓励专业管理咨询公司推广精益生产模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4、“服”务发展。

进一步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要继续深化“质
- 3 -
量和安全年”、“项目推进年、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送信心、送服务、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活动,面对面指导、点对点帮扶,为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质量、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检测等方面服务。

在面对涉企问题时,做到突发问题立即办、老大难问题主动办、重大问题上门办、条件暂不具备问题想法办、涉及面广问题公开办。

要有效落实中央和国家及省、市、区等各项政策措施,采取各种方式将有关政策措施送到企业。

5、促进致“富”。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暂停或减缓的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有效帮企业降成本、出成果、出效益。

积极组织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外出考察,寻求更好的商机。

三、工作方法。

1、对接省、市行动。

积极开展与省、市“双服务”专项行动组的工作对接。

权利配合省、市专项行动组在我区开展的各项工作,真实反映我区企业情况,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确保省、市专项行动组工作顺利进行。

2、科(院)长进企业。

组织我局各科(院)长开展为期一周的企业蹲点,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家、生产经营者进行
- 4 -
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产品经营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倾听企业心声。

蹲点期间,属于自身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能马上解决就立即解决;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主动联系有关科室、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给企业一个明确答复;对于条件暂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帮助企业出谋划策。

3、破解的重点难题。

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围绕“5F”行动要求,针对企业,列出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见附件,集中精力,组织力量有计划地重点加以解决。

4、制定长效措施。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根据蹲点调研、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制定出一批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相关政策,促进职能转变,保证企业和经济健康发展。

四、工作步骤。

1、广泛发动,制订方案(6月15日前)。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列出蹲点企业、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订我局实施方案。

2、蹲点调研,走访企业(6月15日-6月25日)。

各科(院)长要按照要求深入企业蹲点,开展对企业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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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走访。

3、落实措施,具体帮扶(6月26日-8月10日)。

各科(室)、直属单位根据调研、走访情况,针对企业、基层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措施,集中精力,组织力量有效加以解决。

4、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8月10日-8月底)。

针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具体帮扶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同时根据蹲点调研、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制定出一批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相关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强化领导。

成立以项昌达为组长,吴彩玲、叶继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5F”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确保思想到位、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

2、严格工作纪律。

在帮扶过程中,不得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向企业推销产品,不接受企业宴请和礼品,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3、积极督查反馈。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向局“5F”领导小组积极反馈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学习实践办、指导检查组。

- 6 -
4、加强舆论宣传。

要求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5F”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蹲点计划表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办公室200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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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蹲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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