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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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急孕产妇,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孕产妇抢救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

一、适用范围

在XX县辖区范围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急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XX县危急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范围的孕产妇抢救工作。

人员组成:

组长 XXX(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XXX(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XXX(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员 XXX(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卫生局基妇股负责人)

XXX(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XXX(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主任)

XXX(仁济医院院长)

XXX(xXX镇卫生院院长)

(二)成立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技术指导组。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技术指导组承担全县重度高危孕产妇的会诊、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成员由县医疗保健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人员组成:

组长 XXX(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成员 XXX(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XXX(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XXX(县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XXX(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XXX(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XXX(县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士长)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

XXX(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

XXX(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XXX(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XXX(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XXX(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三)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危急孕产妇抢救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抢救情况评估。

(四)县级、中心乡镇危急孕产妇院内抢救小组。负责院内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的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急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孕产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院内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

Ⅱ级应急响应:孕产妇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孕产妇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急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急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和县妇幼保健院,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报告县妇幼保健院。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急孕产妇后,医院必须积极进行院内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

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呼叫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急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抢救和“先动专家,再动病人”原则。如当地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且孕产妇基本情况较好适宜短距离转运的,并应先征得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中心

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转诊,以避免盲目转诊而延误最佳抢救时机。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单位接诊危急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首诊单位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急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

3、明确划分职责范围,落实相关措施。

根据我县现实情况和实际需要,建立县、乡、村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村级卫生室是一级转诊;乡级卫生院是二级转诊;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医院是三级转诊。

各级职责和任务:

村卫生室:要掌握本辖区孕情,动员孕产妇到乡卫生院做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村委会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卫生院或“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急救。

乡(镇)卫生院:负责危急孕产妇的转诊。成立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孕产妇的初步抢救,及时转诊危急孕产妇并做到全程护送;要加强产科建设,一般卫生院要做好正常产接生工作,中心卫生院要具备基本抢救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医院:履行危急孕产妇的诊治职能。统一服从卫生局的协调指挥。根据卫生局局务会议研究决

定,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西片五乡镇:即XX乡、XX乡、xx乡、XX乡、XX镇等五乡镇的危急孕产妇抢救、转诊工作;县人民医院负责东片五乡镇一片区:即XX镇、XX镇、XX镇、XX 镇团结片区、XX乡、XX乡等五乡镇一片区的危急孕产妇抢救、转诊工作;仁济医院作为机动单位,协调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开展好危急孕产妇抢救、转诊工作。危急孕产妇抢救、转诊工作所需车辆由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派出,遇到特殊情况时由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在卫生系统内协调调用。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履行“产科急救中心”职能和转诊职能,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人员、车辆的到位。一旦接到呼救信息,30分钟内立即出发,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诿和拖延时间。

4、转出单位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5、转诊途中,转出单位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6、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确定抢救方案后应及时向县级危急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报告。

五、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接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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